春秋左传正义 - 第 183 页/共 226 页
[疏]“一气”。
○正义曰:服虔云,歌气也。杜言,须气以动。则一气不主为歌吹。人以气生,动皆由气,弹丝、击石莫不用气,气是作乐之主,故先言之。人作诸乐皆须气以动,则与服不异。
二体,舞者有文武。
[疏]“二体”。
○正义曰:乐之动身体者,唯有舞耳。文舞,执羽籥;武舞,执干戚。舞者,有文武之二体。
三类,风、雅、颂。
[疏]“三类”。
○正义曰:乐以歌诗为主,《诗》有风、雅、颂,其类各别。知三类是风、雅、颂也。一国之事,诸侯之诗为风,天下之事,天子之诗为雅,成功告神为颂。是三者,类别各不同。
四物,杂用四方之物以成器。
[疏]“四物”。
○正义曰:乐之所用八音之器金、石、丝、竹、匏、土、革、木,其物非一处能备,故杂用四方之物以成器。
五声,宫、商、角、徵、羽。
○五声,宫为君,商为臣,角为民,徵为事,羽为物。徵,张里反。
[疏]“五声”。
○正义曰:《汉书 律历志》云:五声者,“宫、商、角、徵、羽也。所以作乐者,谐八音,荡涤人之邪志,令其正性,移风易俗也”。五声和,八音谐,而乐成。商之为言章也。物成熟可章度也。角,触也,物触地而出,戴芒角也。宫,中也,居中央,畅四方,唱始生,为四声纲也。徵,祉也,物盛大而藩祉也。羽,宇也,物聚宇而覆之也。夫声者,中於宫,触於角,祉於徵,章於商,宇於羽,故四声为宫纪也。是五声之名义也。声之清浊,凡有五品,自然之理也。圣人配於五方,宫居其中,商、角、徵、羽分配四方。四时之物,春生,夏长,秋成,冬聚,取其事而为之名也。《志》又云:“五声之本,生黄锺之律。九寸为宫,或益或损,以定商、角、徵、羽。九六相生,阴阳之应也。”《乐记》云:“宫为君,商为臣,角为民,徵为事,羽为物。”《月令》,“春其音角,夏其音徵,中央土其音宫,秋其音商,冬其音羽”。郑玄云,“声始於宫,宫数八十一,属土,以其最浊,君之象也。三分宫去一以生徵,徵数五十四,属火,以其微清,事之象也。三分徵益一以生商,商数七十二属金,以其浊次宫,臣之象也。三分商去一以生羽,羽数四十八,属水以为最清,物之象也。三分羽益一以生角,角数六十四,属木,以其清浊中,民之象也。”《志》言或损或益者,下生三分损一,上生三分益一。九六相生者,以九生六,是三损一也。以六生九是三益一也。损益之数,清浊之差,无可以相准;况以黄锺九寸自乘为九九八十一,定之为宫数,因宫而损益以定商、角、徵、羽之差,言其相校如此数也,唯相准况耳,非言实有此数可用之也。
六律,黄锺、大蔟、姑洗、蕤宾、夷则、无射也。阳声为律,阴声为吕。此十二月气。
○大音泰。蔟,七豆反。蕤,人谁反。射音亦。
[疏]“六律”。
○正义曰:《周礼》“大师掌六律六吕,以合阴阳之声。阳声:黄锺、大蔟、姑洗、蕤宾、夷则、无射;阴声:大吕、应锺、南吕、林锺、小吕、夹锺”。《月令》以小吕为仲吕。《律历志》云,律有十二。阳六为律,阴六为吕。黄帝之所作也。黄帝使伶伦自大夏之西,昆仑之阴,取竹之窍厚均者,断两节间而吹之,以为黄锺之宫。制十二筩以听凤皇之鸣,其雄鸣为六,雌鸣亦六,以比黄锺之宫,是为律本。黄锺:黄者,中之色也;锺者,种也。天之中数五,五为声,声上宫,五声莫大焉。地之中数六,六为律,律有形有色,色上黄,五色莫盛焉。故阳气施种於黄泉,滋萌万物,为六气元也。以黄色名元气律者,著宫声也。始於子,在十一月。大吕:吕,旅也,言阴大,旅助黄锺宣气而牙物也。位於丑,在十二月。大蔟:蔟,奏也,言阳气大,奏地而达物也。位於寅,在正月。夹锺,言阴气夹助大蔟,宣四方之气,而出种物也。位於卯,在二月。姑洗:洗絜也,言阳气洗物辜絜之也。彼注云“辜,必也”。位於辰,在三月。仲吕,言微阴始起未咸,著於其中,旅助姑洗宣气齐物也。位於巳,在四月。蕤宾:蕤,继也;宾,道也,言阳气始道阴气,使继养物也。位於午,在五月。林锺:林,君也,言阴气受任,助蕤宾君主种物使长大茂盛也。位於未,在六月。夷则:则,法也。言阳气正法度而使阴气夷当伤之位也。位於申,在七月。南吕:南,任也,言阴气旅助夷则任成万物也。位於酉,在八月。无射:射,厌也,言阳气究物而使阴气毕剥落之,终而复始,无厌已也。位於戌,在九月。应锺,言阴气应无射,该藏万物而杂阳阂种也。彼注云“外闭曰阂”。位於亥,在十月。是解六律六吕之名义也。如《志》之言,初为律者,以竹为之,吹其声也,其后则用铜为之,以候气。《后汉书》章帝时,零陵大学奚景於阴冷道舜祠下得白玉管,是古人或以玉为管也。《续汉书》云,候气之法,为土室三重,户闭,涂衅必周,密布缇缦於室,中以木为案,每律各一,内痺外高,从其方位,加律其上,以葭莩灰实其端,案历而候之。其月气至,则灰飞而管通,盖音声之道与天地之气通,故取律以候气。《月令》,正月“律中大蔟”。郑玄云,“律者,候气之管,以竹为之。中,犹应也。正月气至,则大蔟之律应。应,谓吹灰也”。是其旧说然也。其律吕相生,郑注《周礼 大师》职云:“黄锺之初九,下生林锺之初六,林锺又上生大蔟之九二,大蔟又下生南吕之六二,南吕又上生姑洗之九三,沽洗又下生应锺之六三,应锺又上生蕤宾之九四,蕤宾又上生大吕之六四,大吕又下生夷则之九五,夷则又上生夹锺之六五,夹锺又下生无射之上九,无射又上生中吕之上六。同位者象夫妻,异位者象子母,所谓律取妻而吕生子也。”子午以东为上生,子午以西为下生,五下六上,乃一终矣。郑玄云,“同位象夫妻者,黄锺初九,林锺初六及大蔟九二,南吕六二之类,同在初二之位,故象夫妻。异位象子母者,谓林锺初六生大蔟九二,初之与二其数不同,故为异位,象子母。律生於吕,是为同位,故云律取妻。吕生於律,则为异位,故云吕生子。言五下者,谓夷则、林锺、南吕、无射、应锺皆是子午以东之管下而生之,故云下生。六上者,谓大吕、大蔟、夹锺、姑洗、仲吕、蕤宾,皆是子午以西之管上而生之,故云上生。黄锺为律之首,不是馀管所生,不入其数。上生者三分益一,下生者三分减一,皆左旋隔八而相生”。
七音,周武王伐纣,自午及子凡七日。王因此以数合之,以声昭之,故以七同其数,以律和其声,谓之七音。
○七音,宫、商、角、徵、羽、变宫、变徵也。
[疏]“七音”。
○正义曰:声之清浊,数不过五,而得有七音者,终五以外更变为之也。贾逵注《周语》云:周有七音,谓七律,谓七器音也,黄锺为宫,太蔟为商,沽洗为角,林锺为徵,南吕为羽,应锺为变宫,蕤宾为变徵。是五声以外,更加变宫、变徵为七音也。《周语》云:景王将铸无射,问律於伶州鸠。对曰:律所以立均出度也。古之神瞽,考中声而量之以制,度律均锺,百官轨仪,故先王贵之。王曰“七律者何”?对曰:“昔武王伐殷,岁在鹑火,月在天驷,日在析木之津,辰在斗柄,星在天鼋。星与辰之位,皆在北维。我姬氏出自天鼋,则我皇妣大姜之侄逢公之所冯神也。岁之所在,则我周之分野也。月之所在,辰马农祥,我大祖后稷之所经纬也。王欲合是五位三所而用之,自鹑及驷七列也,南比之揆七同也,凡神人以数合之,以声昭之,数合声和,然后可同也。故以七同其数,而以律和其声,於是乎有七律”也。是言周乐有七音之意也。五位者,岁、月、日、辰、星之位也。三所者,星与日、辰之位是一所也,岁之所在是二所也。月之所在,武王以殷之十二月二十八日戊午发师,其年,岁星在鹑火之次也,其日月合宿於房五度。房,即天驷之星也。日在箕七度,箕於次分在析木之津也。日月之会谓之辰。斗柄,斗前也。戊午后三日得周二月辛酉朔,日月合宿於箕十度,在斗前一度,是为辰,在斗柄也。星在天鼋者,星於五星为水星,辰星是也。天鼋即玄枵次之别名也。於是辰星在婺女之宿,其分在天鼋之宿次也。鹑是张星也,驷是房星也。天宿以右旋为次,张、翼、轸、角、亢、氐、房凡七宿,是自鹑火至驷为七,列宿有七也。鹑火在午,天鼋在子,斗柄所建,月移一次,是自午至子为南北之揆七同也。揆,度也。度量星之有七同也。武王既见天时如此,因此以数比合之,其数有七也。以声昭明之,声亦宜有七也,故以七同其数,五声之外加以变宫、变徵也。此二变者,旧乐无之,声或不会,而以律和其声,调和其声使与五音谐会谓之七音。由此也,武王始加二变,周乐有七音耳,以前未有七。杜言武王伐纣,自午及子凡七日者,《尚书 泰誓》云,“戊午,王次于河朔”。又《牧誓》云:“时甲子昧爽,王朝至于商郊牧野,乃誓。”又《武成》云:“戊午,师逾孟津。癸亥,陈于商郊。”甲子受率其旅若林,“前徒倒戈,攻于后以北,血流漂杵,一戎衣,天下大定”。是自戊午至甲子七日也。刘炫云:杜既取《国语》之文以七同其数,以律和其声,何为又云自午及子凡七日乎?是杜意以武王为七日之故,而作乐用七音也。违《国语》之文,是杜说谬。今知不然者,以《尚书》、《国语》俱有七义,事得两通,故杜兼而取之。刘以为杜背《国语》之文而规杜过,非也。
八风,八方之风。
○八风,《易纬 通卦验》云,东北曰条风,东方曰明庶风,东南曰清明风,南方曰景风,西南曰凉风,西风曰阊阖风,西北曰不周风,北方曰广莫风。条风又名融风,景风一名凯风。
[疏]“八风”。
○正义曰:《易纬 通卦验》云:“立春,调风至;春分,明庶风至;立夏,清明风至;夏至,景风至;立秋,凉风至;秋分,阊阖风至;立冬,不周风至;冬至,广莫风至。调风一名融风。十八年传云:“是谓融风。”是调融同也。此八方之风,以八节而至,但八方风气寒暑不同,乐能调阴阳和节气。隐五年传曰:“舞,所以节八音而行八风”,故乐以八风相成也。八节之风,亦与八卦、八音相配。贾逵云:兑为金,为阊阖风也。乾为石,为不周风也。坎为革,为广莫风也。艮为匏,为融风也。震为竹,为明庶风也。巽为木,为清明风也。离为丝,为景风也。坤为土,为凉风也。是先儒依《易纬》配八风也。
九歌,九功之德,皆可歌也。六府、三事谓之九功。
○六府,水、火、金、木、土、穀。三事,正德、利用、厚生也。
[疏]“九歌”。
○正义曰:九歌之事,《尚书 大禹谟》与文七年传具有其文。
以相成也;言此九者合,然后相成为和乐。清浊、大小,短长、疾徐,哀乐、刚柔,迟速、高下,出入、周疏,以相济也。周,密也。
○哀乐,音洛。下及注皆同。周疏,传本皆作流,然此五句皆相对,不应独作周流。古本有作疏者。案注训周为密,则与疏相对,宜为疏耳。
[疏]“清浊”至“周疏”。
○正义曰:周疏以上凡十事,皆两字相对,其义相反,乃言乐声如此相反以成音曲,犹羹之水火相反,人之和而不同也。杜训周为密,则疏为希,亦相反也。俗本疏作流,《易 系辞》云:“周流六虚。”《仲尼燕居》云:“周流无不遍也。”涉彼文而误耳。杜既以周为密,则流当为疏,今定本作流,非也。
君子听之,以平其心。心平,德和,故《诗》曰‘德音不瑕’。《诗 豳风》也。义取心平则德音无瑕阙。
○豳,彼贫反。
[疏]“诗曰德音不瑕”。
○正义曰:《诗 豳风 狼跋》:“美周公摄政,远则四国流言,近则成王不知。周大夫美其不失其圣也。”云:“公孙硕肤,德音不瑕。”郑玄云:“不瑕,言不可疵瑕也。”
今据不然。君所谓可,据亦曰可;君所谓否,据亦曰否。若以水济水,谁能食之?若琴瑟之专壹,谁能听之?同之不可也如是。”饮酒乐。公曰:“古而无死,其乐若何!”晏子对曰:“古而无死,则古之乐也,君何得焉?昔爽鸠氏始居此地,爽鸠氏,少皞氏之司寇也。
○专如字;董遇本作抟,音同。季荝因之,季荝,虞夏诸侯,代爽鸠氏者。
○荝,仕侧反。夏,户雅反。
[疏]注“季荝”至“氏者”。正义曰:此相传说也。以逢伯是殷之诸侯,此在逢伯之前,故以为虞夏时也。爽鸠在少皞之世,至虞夏历代多矣,未必其间更无他姓。据晏之言,云代爽鸠氏耳。
有逢伯陵因之,逢伯陵,殷诸侯,姜姓。蒲姑氏因之,浦姑氏,殷周之间代逢公者。而后大公因之。古若无死,爽鸠氏之乐,非君所原也。”齐侯甘於所乐,志於不死。晏子称古以节其情原。
○大音泰。爽鸠氏之乐,一本作乐之。
[疏]“古者”至“愿也”。
○正义曰:自古者其无死,爽鸠至今犹存则此齐地是爽鸠氏得而乐也。君不得为齐君不死之事,此乐爽鸠氏之有,非君所原乐也。晏子以爽鸠氏为始,故言爽鸠之乐,计爽鸠以前处齐地者,犹应代有人矣。
郑子产有疾,谓子大叔曰:“我死,子必为政。唯有德者能以宽服民,其次莫如猛。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鲜死焉;水懦弱,民狎而玩之,狎,轻也。
○鲜,息浅反。懦,乃乱、乃卧二反,一音儒。狎,户甲反。玩,五乱反。则多死焉,故宽难。”难以治。
○治,直吏反。疾数月而卒。大叔为政,不忍猛而宽。郑国多盗,取人於萑苻之泽。萑苻,泽名。於泽中劫人。
○数,所主反。萑音丸。苻音蒲,又如字。大叔悔之,曰:“吾早从夫子,不及此。”兴徒兵以攻萑苻之盗,尽杀之。盗少止。仲尼曰:“善哉!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纠,犹摄也。
○尽杀之,本或作尽之,杀衍字。纠,居黝反。
[疏]“尽杀之盗少止”。
○正义曰:既言尽杀之,复云盗少止者,盖谓尽萑苻之内盗也。少止,谓郑国馀处之盗由此少止。
猛则民残,残则施之以宽。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诗》曰,‘民亦劳止,汔可小康;惠此中国,以绥四方。’施之以宽也。《诗 大雅》。汔,其也。康、绥皆安也。周厉王暴虐,民劳於苛政,故诗人剌之,欲其施之以宽。
○汔,许乙反。苛音何。‘毋从诡随,诡人随人,无正心,不可从。
○毋,本又作无。从,子又反,注同。诡,九委反。以谨无良,谨,敕慎也。式遏寇虐,惨不畏明’,纠之以猛也。式,用也。遏,止也。惨,曾也。言为寇虐,曾不畏明法者,亦当用猛政纠治之。
○遏,於葛反。惨,七感反。‘柔远能迩,以定我王’,平之以和也。柔,安也。迩,近也。远者怀附,近者各以能进,则王室定。
[疏]“诗曰”至“和也”。
○正义曰:此《诗 大雅 民劳》之篇,刺厉王之诗也。其下十句,《诗》之文也。仲尼分为三段,每以一句释之。汔,其也。康、绥皆安也。止,辞也。於是厉王以苛政劳民,故言当今之民亦大疲劳止,其可以小息之。中国,京师也,四方,诸夏也,施惠於此京师,中国以绥彼诸夏之民。此四句者,欲其施之以宽也。诡、随谓诡人为善,随人小恶,此虽恶之小者,其事不可舍从也,毋得从此诡随之人,以谨敕彼无善之人。无善之恶,大於诡随,诡随不从,则无善息止,是谨敕之也。寇虐之恶人又大於无善。式,用也。遏,止也。惨,曾也。王当严为刑威,用止臣民之间有为寇盗苛虐,曾不畏明白之刑者。此四句者,欲其纠之以猛也。柔,安也。迩,近也。能,谓才能也。王者当以宽政安慰远人,使之怀附,则各以才能自进者,是近人也。远者怀而归,近者以能自进,用此以定我为王之功。此二句者,言平之以和也。
○注“《诗 大雅》”云云。
○正义曰:《释诂》云,“汔,几也。”杜以几、其同声,故以汔为其也。康、绥皆安,及下注遏,止,皆《释诂》文也。式,用;惨,曾,《释言》文也。
又曰,‘不竞不絿,不刚不柔,《诗 殷颂》。言汤政得中和。竞,强也。絿,急也。
○絿音求。布政优优,百禄是遒’,优优,和也。遒,聚也。
○遒,在由反,又子由反。和之至也。”及子产卒,仲尼闻之,出涕曰:“古之遗爱也。”子产见爱,有古人之遗风。
[疏]“又曰”至“至也”。
○正义曰:《诗 商颂 长发》之篇,述成汤之德也。汤之为政,不大强,不大急,不大刚,不大柔,布行政教,优优然和绥,百种福禄於是聚而归之。言其和之至也。竞,强。《释言》文也。絿,急。遒,聚。《毛传》文也。
○“及子”至“闻之”。
○正义曰:案上,子大叔悔后巳云,仲尼曰善哉!今方言及子产卒,闻之者,上所云,先美子大叔之善法政,用子产生时法也;此出涕,重美子产身之贤,故传云“及子产卒”,欲显仲尼美之意也。
卷五十 昭二十一年,尽二十三年
卷五十 昭二十一年,尽二十三年
【经】二十有一年,春,王三月,葬蔡平公。
夏,晋侯使士鞅来聘。晋顷公即位,通嗣君。
○顷音倾。
宋华亥、向宁、华定自陈入于宋南里以叛。自外至,故曰入。披其邑,故曰叛。南里,宋城内里名。
○披,普彼反。
[疏]注“自外”至“里名”。
○正义曰:贾逵云:书入,华貙兄弟作乱召而逆之。是贾以此入从国逆之例也。《释例》曰:“《春秋》称‘入’,其例有二:施於师旅,则曰弗地;在於复归,则曰国逆。国逆又以立为例,逆而不立,则非例所及。诸在例外称入。直自外入内,记事常辞,义无所取,而贾氏皆以为例,如此甚多。”是杜意以贾氏逆之为非,故云“自外至故曰入”以显异之也。五年传叔孙昭子数竖牛之罪云:“又披其邑,将以赦罪”,彼注云:“披,析也”。此分析君邑以自属己,故曰叛也。传称“华氏居卢门,以南里叛宋,城旧墉及桑林之门守之”。知此南里是宋城之内里名。
秋,七月壬午朔,日有食之。
八月乙亥,叔辄卒。叔弓之子伯张。
冬,蔡侯朱出奔楚。朱为大子则失位,遂微弱,为国人所逐,故以自出为文。
公如晋,至河乃复。晋人辞公,故还。
【传】二十一年,春,天王将铸无射,(周景王也。无射,钟名,律中无射。
○铸,之树反。射,音亦,注同。中,丁仲反。)
[疏]注“周景”至“无射”。
○正义曰:《周语》云,“景王二十一年,将铸大钱。二十三年,将铸无射。单穆公曰:‘不可。作重币以绝民资,又铸大钟,以鲜其继。三年之中,而有离民之器二焉,国其危哉!’王弗听。问之伶州鸠,州鸠对,王又弗听,卒铸大钟”。二十四年,钟成。二十五年,王崩。孔晁於二十四年注云,昭二十一年如彼文,则此年铸钟成之年,而传云“将铸无射者”,此为州鸠之言张本。州鸠以未成之时为此言,故此年发传而言将也。州鸠此下之言,与《周语》州鸠之言全不同者,彼是对王之问,此是自言其事,异时别言,故不同也。《周语》及此皆论钟事,故云无射,钟名,其声於律应无射之管,故以律名名钟。襄十九年,季武子作林钟,亦是钟声应林钟之律也。此无射之钟,在王城铸之,敬王居洛阳盖移就之也。秦灭周,其钟徙於长安,历汉、魏、晋,常在长安。及刘裕灭姚泓,又移於江东,历宋、齐、梁、陈,时钟犹在。东魏使魏收聘梁,收作《聘游赋》云:“珍是淫器,无射高县”,是也。及开皇九年平陈,又迁於西京,置大常寺,时人悉共见之。至十五年敕毁之。
泠州鸠曰:“王其以心疾死乎!伶,乐官。州鸠其名也。
○伶,力丁反,字或作泠,非也。夫乐,天子之职也。职,所主也。夫音,乐之舆也;乐因音而行。而钟,音之器也。音由器以发。天子省风以作乐,省风俗作乐以移之。
[疏]注“省风”至“移之”。
○正义曰:《汉书 地理志》曰:“凡民函五常之性,而有刚柔缓急,音声不同,系水土之风气,故谓之风;好恶取舍,动静无常,随君上之情欲,故谓之俗。”是解风俗之名,但风俗盛衰,随时隆替,国之将灭,风散俗烦。天子新受命者,省此风俗之敝,乃作乐以移之。《孝经》曰:“移风易俗,莫善於乐。”孔安国云:“风,化也。俗,常也。移大平之化,易衰敝之常也。”《地理志》以风为本,俗为末。“言圣王在上,统理人伦,必移其本,而易其末,此混同天下,一之乎中和,然后王教成”。是说作乐移风之事也。
器以钟之,钟,聚也。以器聚音。舆以行之。乐须音而行。
[疏]“器以”至“行之”。
○正义曰:为上言“钟,音之器也。”故此云“器以钟之”,言器以钟聚其音。又上言“音,乐之舆也”,故此云“舆以行之”。承上语不伦者,亦犹《易 系辞》云:“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随文便而言耳。
小者不窕,窕,细不满。
○窕,他彫反。大者不槬,槬,横大不入。
○槬,户化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