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传正义 - 第 109 页/共 226 页
○注“称牲”至“礼也”。
○正义曰:僖三十一年,“夏,四月,四卜郊,不从,乃免牲”,传曰:“礼,不卜常祀,而卜其牲、日。牛卜日曰牲。牲成而卜郊,上怠慢。”此经与彼正同,唯四卜、三卜为异耳。彼言其非,则此亦非也。牛巳称牲,是既卜日矣。牲既成矣,而又卜郊,与僖同讥,故云“又非礼也”。
小邾子来朝。
城费。南遗假事难而城之。
○费音秘。难,乃旦反。
[疏]注“南遗”至“城之”。
○正义曰:此传唯说南遗请城之由,不言时与不时,则知南遗假讬言有事难而请城之。
秋,季孙宿如卫。
八月,螽。无传。为灾故书。
冬,十月,卫侯使孙林父来聘。壬戌,及孙林父盟。楚公子贞帅师围陈。
十有二月,公会晋侯、宋公、陈侯、卫侯、曹伯、莒子、邾子于鄬。谋救陈,陈侯逃归,不成救,故不书救也。鄬,郑地。
○鄬,于轨反,《字林》凡吹反.
[疏]注“谋救”至“郑地”。
○正义曰:楚既围陈,而陈侯亦列於会者,当是围之不密,故陈侯得出会求救也。陈侯逃归,陈遂属楚。诸侯不与楚战,各自罢归,不成为救,故不书救也。
郑伯髡顽如会,未见诸侯,丙戌,卒于鄵。实为子驷所弑,以疟疾赴,故不书弑。称名为书卒,同盟故也。如会,会於鄬也。未见诸侯,未至会所而死。鄵,郑地。不欲再称郑伯,故约文上其名於会上。
○鄵,七报反,又采南反,《字林》千消反。弑音试,下同。为书,于伪反。上其,时掌反。
[疏]注“实为”至“会上”。
○正义曰:鲁之隐、闵,实被弑而书“薨”,讳而不言弑,则亦不以被弑赴诸侯。此郑伯实为子驷所弑,而以疟疾赴於诸侯,亦如隐、闵之类,讳而不言弑。故鲁史不得书弑也。《穀梁传》曰:“礼,诸侯不生名,此其生名何也?卒之名也。卒之名则何?为加之如会之上,见以如会卒也。”是言书名为书卒而称之也。三年盟于鸡泽,五年盟于戚,鲁、郑俱在同盟,故赴以名。法当书名,故进名於上。其名本为下卒,非是生名之也。如会者,会诸侯於鄬,欲往赴其会也。《公羊传》曰:“未见诸侯,其言如会何?致其意也。原其意本欲往会,故书之也。”未见诸侯,言其未至会所而死,非至会而不见也。书“卒于鄵”者,赴以所卒之地,故书之。
陈侯逃归。畏楚,逃晋而归。
【传】七年,春,郯子来朝,始朝公也。
夏,四月,三卜郊,不从,乃免牲。孟献子曰:“吾乃今而后知有卜筮。夫郊祀后稷,以祈农事也。郊祀后稷以配天。后稷,周始祖,能播殖者。
[疏]注“郊祀”至“殖者”。
○正义曰:言后稷,周之始祖,能播殖者,辨知后稷是何人,不为能播殖。故祀以祈农事,自谓郊天以祈农耳。案《孝经》云:“孝莫大於严父,严父莫大於配天,则周公其人也。昔者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止云配天而祀之,不言祈农也。《郊特牲》说郊天之义曰:“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此所以配上帝也。郊之祭也,大报本反始也。”宣三年《公羊传》曰:“郊则曷为必祭稷?王者必以其祖配。王者则曷为必以其祖配?自内出者无匹不行,自外至者无主不止。”何休云:“天道闇昧,故推人道以接之。不以文王配者,重本尊始之义也。”据此诸文,则郊祭天者,为物本於天,故祭天以报本。神必须配,故推祖以配天,止报生成之恩,非求未来之福。此传专言郊祀社稷主为祈农事者,斯有旨矣。祭祀者,为报巳往,非求将来之福也。但祭为明神所享,神以将来致福。将来而获多福,乃由祭以得之。《礼器》称君子曰“祭祀不祈”,祭者意虽不祈,其实福以祭降。以祭获福,即祈之义也。宗庙之祭,缘生事死,尽其孝顺之心,非求耕稼之利。少牢馈食者,大夫之祭礼也。其祭之末,尸嘏主人,使女受福于天,宜稼于田。彼岂为田而祭哉!神以宜田福之耳。郊天之义亦由是也。神以人为主,人以穀为命。人以精意事天,天以宜稼祐人,以此谓之祈农,本意非祈农也。《诗 噫嘻序》曰:“春夏祈穀于上帝。”《礼》孟春之月《月令》曰:“是月也,天子乃以元日祈穀于上帝。”即是郊天之祭也。其下即云:“乃择元辰,天子亲载耒耜,躬耕帝籍。”是郊而后耕也。献子此言,正与《礼》合。《孝经》止言尊严其父祖,述孝子之志本意,不说郊天之祭,无由得有祈穀之言。何休《膏育》,执彼难此,追而想之,亦可以叹息也。
是故启蛰而郊,郊而后耕。今既耕而卜郊,宜其不从也。启蛰,夏正建寅之月。耕谓春分。
○蛰,直立反。夏,户雅反。
[疏]注“启蛰”至“春分”。
○正义曰:《释例》曰:“历法,正月节立春,启蛰为中气。二月节雨水,春分为中气。”是启蛰为夏正建寅之月中气也。《月令》祈穀之后,即择日而耕。初耕亦在正月。传言“既耕而卜郊,宜其不从”,是此卜之时,巳涉春分之节。时过不复可郊,故言“耕谓春分”,指释献子言耕,是春分之节,不谓春分始可耕也。《释例》又曰:“僖公、襄公夏四月卜郊,但讥其非所宜卜,不讥其四月不可郊也。孟献子曰‘启蛰而郊,郊而后耕’,耕谓春分也,言得启蛰,即当卜郊,不得过春分也。”是言此卜在春分之后,故献子讥之。据传,献子此言郊天之礼,必用周之三月。而《杂记》云:“孟献子曰:‘正月日至,可以有事於上帝。七月日至,可以有事於祖。’七月而禘,献子为之也。”此与《礼记》俱称献子,二文不同,必有一谬。《礼记》后人所录,《左传》当得其真。若七月而禘,献子为之,则当献子之时,应有七月禘者。烝、尝过则书,禘过亦宜书。何以献子之时,不书七月禘也?足知《礼记》之言,非献子矣。
南遗为费宰。费,季氏邑。叔仲昭伯为隧正,隧正,主役徒。昭伯,叔仲惠伯之孙。
○隧音遂。
[疏]注“隧正”至“役徒”。
○正义曰:九年注云:“隧正,官名,五县为隧。”则隧正当《周礼》之遂人也,掌诸遂之政令,徒役出诸遂之民,故为主役徒者。
欲善季氏,而求媚於南遗。谓遗:“请城费,使遗请城。吾多与而役。”故季氏城费。传言禄去公室,季氏所以强。
小邾穆公来朝,亦始朝公也。亦郯子也。
秋,季武子如卫,报子叔之聘,且辞缓报,“非贰也”。子叔聘在元年。言国家多难,故不时报。
○难,乃旦反。
冬,十月,晋韩献子告老。公族穆子有废疾,穆子,韩厥长子,成十八年为公族大夫。
○长,丁丈反,下“师长”同。将立之。代厥为卿。辞曰:“《诗》曰:‘岂不夙夜,谓行多露。’《诗》言虽欲早夜而行,惧多露之濡己。义取非礼不可妄行。
[疏]“诗曰”至“多露”。
○正义曰:《诗 国风 召南 行露》之首章也。言人行者,岂不欲早夜而行乎?谓早夜而行,则多露濡己。义取非礼不可以妄行。穆子引之,言非其才,不可以妄居官位。
又曰:‘弗躬弗亲,庶民弗信。’《诗 小雅》。言讥在位者,不躬亲政事,则庶民不奉信其命。言已有疾,不能躬亲政事。
[疏]“弗躬”至“弗信”。
○正义曰:此《诗 小雅 节南山》之篇。《诗》注云:“言王之政不躬而亲之,则恩泽不信於众民矣。”
无忌不才,让其可乎?请立起也。无忌,穆子名。起,无忌弟宣子也。与田苏游,而曰好仁。田苏,晋贤人。苏言起好仁。
○好,呼报反,注及下同。《诗》曰:‘靖共尔位,好是正直。神之听之,介尔景福。’靖,安也。介,助也。景,大也。《诗 小雅》。言君子当思不出其位,求正直之人,与之并立。如是,则神明顺之,致大福也。
○共音恭,下注同。介音界,下及注同。
[疏]注“介,助也。景,大也”。
○正义曰:定本介、景皆为大也。
恤民为德,靖共其位,所以恤民。
[疏]注“靖共”至“恤民”。
○正义曰:天生烝民,立君以牧之。君不独治,为臣以佐之。君之与臣,皆为恤民而设之也。能安靖共敬,在其职位,是其所以忧民也。
正直为正,正已心。正曲为直,正人曲。参和为仁。德、正、直三者备,乃为仁。
○参,七南反,或音三。如是,则神听之,介福降之,立之,不亦可乎?”言起有此三德,故可立。
[疏]“诗曰”至“可乎”。
○正义曰:《诗 小雅 小明》之篇,言人能安靖共敬,以居尔之职位,爱好正直之人,与之共处於朝,则神明听顺之,当助女以大福也。既引《诗》文,又述其意,能忧念下民,是为德也;正直己心是为正也;能以己正正人之曲,是为直也。此德也、正也、直也三者和备,是为仁也。人能如是,则神明听顺之,大福降与之。田苏是知人者也。田苏言起好仁,起必备有此行,立之不亦可乎?
庚戌,使宣子朝,遂老。韩厥致仕。晋侯谓韩无忌仁,使掌公族大夫。为之师长。
[疏]注“为之师长”。
○正义曰:无忌先为公族大夫,今言“使掌”,是与诸公族大夫为师长也。
卫孙文子来聘,且拜武子之言,缓报非贰之言。而寻孙桓子之盟,盟在成三年。公登亦登。礼,登阶,臣后君一等。
○后,胡豆反,下文“不后寡君”同。
[疏]注“礼登”至“一等”。
○正义曰:《聘礼》:“公迎宾于大门内,及庙门,公揖入,立于中庭,纳宾。宾入,三揖,至于阶,三让,公升二等。”郑玄云:“先宾升二等,亦欲君行一,臣行二。”言君先升二等,然后臣始升一等。是礼,登阶,臣当后君一等。
叔孙穆子相,趋进曰:“诸侯之会,寡君未尝后卫君。敌体并登。
○相,息亮反,下“驷相”同。“尝后”如字,徐胡豆反。今吾子不后寡君,寡君未知所过。吾子其少安!”安,徐也。孙子无辞,亦无悛容。悛,改也。
○悛,七全反。穆叔曰:“孙子必亡!为臣而君,过而不悛,亡之本也。《诗》曰:‘退食自公,委蛇委蛇。’委蛇,顺貌。《诗 召南》。言人臣自公门入私门,无不顺礼。
○委,於危反。蛇,以支反,下同。召,上照反。谓从者也。从,顺也。衡而委蛇,必折。”衡,横也。横不顺道,必毁折。为十四年林父逐君起本。
[疏]“诗曰”至“必折”。
○正义曰:《诗 国风 召南 羔羊》之篇。言大夫贤者,退朝而食,从公门入私门,委蛇委蛇然。委蛇,顺从之貌,《诗》之此意,谓顺者也。今孙子为臣,而君自处,是横不顺道。以横道而为委蛇,其人必将毁折,不得终其职位。
楚子囊围陈,会于鄬以救之。晋会诸侯。
郑僖公之为大子也,於成之十六年,鲁成公。
[疏]注“鲁成公”。
○正义曰:杜必言鲁成公者,欲明非郑成公也。知非者,以郑成公成七年即位,至襄二年卒,唯十四年,无十六年故也。
与子罕適晋,不礼焉。又与子丰適楚,亦不礼焉。子丰,穆公子。及其元年,朝于晋,郑僖元年,鲁襄三年。子丰欲愬诸晋而废之。子罕止之。及将会于鄬,子驷相,又不礼焉。侍者谏,不听。又谏,杀之。及鄵,子驷使贼夜弑僖公,而以疟疾赴于诸侯。传言经所以不书弑。简公生五年,奉而立之。僖公子。
陈人患楚,楚围陈故。庆虎、庆寅谓楚人曰:“吾使公子黄往,而执之。”二庆,陈执政大夫。公子黄,哀公弟。
[疏]“使公子黄往”。
○正义曰:於时楚师围陈,使公子黄往入楚军也。
楚人从之。为执黄。
○为,而伪反。二庆使告陈侯于会,鄬之会。曰:“楚人执公子黄矣!君若不来,群臣不忍社稷宗庙,惧有二图。”背君属楚。
○背音佩。陈侯逃归。鄬会,所以不书救。
【经】八年,春,王正月,公如晋。
夏,葬郑僖公。无传。
郑人侵蔡,获蔡公子燮。郑子国称人,刺其无故侵蔡,以生国患。燮,蔡庄公子。
○燮,息协反。
[疏]注“郑子”至“公子”。
○正义曰:此决舍之人。陈、郑有宿怨,此时与蔡无怨,晋复无命使侵。无故兴师以生国患,以其动而无谋,故贬之。《释例》曰:“陈、蔡、楚之与国。郑欲求亲於晋,故伐而入之。晋士庄伯诘其侵小,且问陈之罪,子产答以东门之役,故免於讥。及其侵蔡,既无晋令,又无直辞,君死主少,兴师以求媚於晋,不能以德怀亲,以直报怨,故二大夫异於子产也。陈之见伐,本以助晋,晋不逆劳而以法诘之,得盟主远理。故仲尼曰:‘晋为伯,郑入陈,非文辞不为功。’善之也。”
季孙宿会晋侯、郑伯、齐人、宋人、卫人、邾人于邢丘。时公在晋。晋悼难劳诸侯,唯使大夫听命,故季孙在会而公先归。
○邢,徐音刑。难,乃旦反。
[疏]注“时公”至“先归”。
○正义曰:公以正月如晋,此会之下,始云“公至”,则晋侯適会,公乃归鲁。季孙盖从公朝晋,即从晋赴会,故季孙在会而公先归。
公至自晋。无传。
莒人伐我东鄙。
秋,九月,大雩。
冬,楚公子贞帅师伐郑。
晋侯使士匄来聘。
【传】八年,春,公如晋朝,且听朝聘之数。(晋悼复脩霸业,故朝而禀其多少。
○复,扶又反。“霸”本亦作“伯”,音霸,又如字。)
[疏]注“晋悼”至“多少”。
○正义曰:昭三年,郑子大叔云:“文、襄之霸也,合诸侯,三岁而聘,五岁而朝。”自襄以后,晋德少衰,诸侯朝聘,无复定准。今晋悼复脩霸业,更合诸侯,故公朝晋而禀其多少。如公朝者,盖亦非一,晋侯谦,不敢在国约束,故出外合之。又难烦诸侯,使大夫听命,政为邢丘之会,以命朝聘之数。数之多少,传亦无文。据子太叔之言,不说悼公之法,而远陈文、襄之令,则悼公此命,还同文、襄耳,非复别制法也。
郑玄公子以僖公之死也,谋子驷。子驷先之。夏,四月,庚辰,辟杀子狐、子熙、子侯、子丁。辟,罪也,加罪以戮之。
○先,悉荐反,又如字。辟,婢亦反,注同。熙,许其反,徐音怡。
[疏]注“辟罪”至“戮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