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公羊传注疏 - 第 85 页/共 140 页
秋,七月,甲子,日有食之,既。是后楚庄王围宋,析骸易子,伐郑胜晋,郑伯肉袒,晋大败於邲,中国精夺,屈服强楚之应。
[疏]注“是后”至“易子”。
○解云:“围宋”者,即下十四年“秋,九月,楚子围宋”是也。言析骸易子者,即十五年传云“易子而食之,析骸而炊之”是也。
○注“伐郑胜晋。
○解云:即下九年冬,“楚子伐郑。晋郤缺帅师救郑”;十年夏,“晋人、宋人、卫人、曹人伐郑”,冬,“楚子伐郑”;十一年“夏,楚子、陈侯、郑伯盟于辰陵”。注云“不日月者,庄王行霸,约诸侯,明王法,讨徵舒,善其忧中国,故为信辞”。然则比年之间,晋、楚争共伐郑,郑伯终服于楚,盟于辰陵,楚胜于晋,居然明矣,故云伐郑胜晋也。
○注“郑伯肉袒”。
○解云:即下十二年春,“楚子围郑”,“郑伯肉袒,左执茅旌,右执鸾刀,以逆庄王”是也。
○注“晋大败于邲”。
○解云:即下十二年夏,“晋荀林父帅师,及楚子战于邲,晋师败绩”。
○注“中国精夺”。
○解云:正以日者,大阳之精,诸夏之象,今而被食,故曰中国精夺。
冬,十月,巳丑,葬我小君顷熊,雨不克葬。庚寅,日中而克葬。顷熊者何?宣公之母也。熊氏楚女。宣公,即僖公妾子。
○顷,音倾。
[疏]“顷熊者何”。
○解云:欲言是妾,卒葬备书;欲言夫人,与君别谥,故执不知问。
而者何?难也。乃者何?谓问定公日下昃乃克葬。
[疏]“而者何”。
○解云:鲁公夫人薨葬多矣,此独言,故执不知问。
○注“谓问定公日下昃乃克葬”。解云:即是十五年九月,“丁巳,葬我君定公,雨不克葬。戊午,日下昃,乃克葬”是也。然则言乃之经,不干此事,而於此问之者,正以葬时遇雨废葬,而乃异文,是以连而问之。
难也。礼,卜葬从远日。不克葬见难者,臣子重难,不得以正日葬其君。
[疏]“礼卜葬从远日”。
○解云:即《曲礼》上篇云“丧事先远日”,郑注云“丧事,葬与练祥也”。《左氏传》云“礼,卜葬先远日,辟不怀也”,旧典之遗存也。
曷为或言而,或言乃?乃难乎而也。言乃者,内而深;言而者,外而浅。下昃,日眣久,故言乃。孔子曰:“其为之也难,言之得无讱乎。”皆所以起孝子之惰也。雨不克葬者,为不得行葬礼。孔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故不得行礼则不葬也。鲁录雨不克葬者,恩录内尤深也。别朝莫者,明见日乃葬也。。
○讱,音刃。莫,音暮。
[疏]注“孔子”至“认乎”。
○解云:《论语》文。引之者,证难言之事,必须讱而言之,似若臣子不得正日,虽言重难,亦须讱而葬之。
○注“所以起孝子之情也”。
○解云:谓《春秋》言而言乃者,所以起见孝子之情,重难有浅深故也。
○注“鲁录”至“深也”。
○解云:欲道外诸侯葬多矣,而无不克之文者,以其恩浅也。
○注“别朝”至“葬也”。解云:谓日中与昃。然则朝莫犹早晚也。
城平阳。
楚师伐陈。
九年,春,王正月,公如齐。月者,善宣公事齐合古礼,卒使齐归济西田。不就十年月者,五年再朝,近得正。孔子曰:“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明虽事人,皆当合礼。
[疏]注“月者”至“西田”。
○解云:即下十年春,“齐人归我济西田”是也。
○注“不就”至“合礼”。
○解云:何氏之意,以为《春秋》之道,祖述尧、舜,天子五年一巡狩,诸侯亦五年一朝天子,是以桓元年注“故即位比年使大夫小聘,三年使上卿大聘,四年又使大夫小聘,五年一朝”是也。然则诸侯自相朝,虽文不著,若欲以朝,亦不过是也。宣公五年“春,公如齐”,今九年春又如齐,乃五年之内,不得正尽五年,故曰近得正。言近者,不正是之辞也。虽不正是,近合於礼,是以《春秋》此年书月,以见善宣公,至十年公复如齐,是为大数,唯近取济西田之文,亦不得见善,故言不就十年月者,五年再朝近得正。
公至自齐。
夏,仲孙蔑如京师。
齐侯伐莱。
秋,取根牟。根牟者何?邾娄之邑也。曷为不系乎邾娄?讳亟也。亟,疾也。属有小君之丧,邾娄子来加礼,未期而取其邑,故讳不系邾娄也。上有小君丧,而下讳取之,则邾娄加礼明矣。未期年从加礼数者,犹王子虎从会葬数。
○亟,去冀反。未期,音基。
[疏]“根牟者何”。
○解云:欲言是国,经典未有;欲言非国,文无所系,故执不知问。
○注“属有小君之丧”。
○解云:即上八年夏,“夫人熊氏薨”是也。
○注“邾娄子来加礼”。
○解云:谓上八年冬十月葬顷熊之时,邾娄子使人来加礼,但例不书之,故不见也。
○注“未期”至“娄也”。
○解云:去年十月来加礼,今年七月而取邑,故言未期也。加礼者,或是赗襚之属,皆是葬前之事,而要系会葬言之。言未期者,欲取讳亟之义强故也。必知过期之后,不复讳之者,正以定十五年夏五月定公薨,“邾娄子来奔丧”,至於哀元年“冬,仲孙何忌帅师伐邾娄”,注云“邾娄子新来奔丧,伐之不讳者,期外恩杀恶轻,明当与根牟有差”是也。
○注“未期年”至“葬数”解云:此文欲取未期之义,而从加礼数之;若取薨之时,则过於期矣,若似僖三十三年冬十二月,“公薨于小寝”;文元年“天王使叔服来会葬”,夏四月,“葬我君僖公”;文三年“夏,五月,王子虎卒”,传云“王子虎者何?天子之大夫也。外大夫不卒,此何以卒?新使乎我也”,注云“王子虎,即叔服也。新为王者使来会葬,在葬后三年中卒,君子恩隆於亲亲,则加报之,故卒,明当有恩礼也”。然则王子虎之卒在文三年夏,若数来会葬之时,则在三年之内;若数公卒时四年矣,与此相似,故犹之。
八月,滕子卒。
九月,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会于扈。
○扈者何?诸侯卒其封内不地,此何以地?据陈侯鲍卒不地。晋荀林父帅师伐陈。
○辛酉晋侯黑臀卒于扈扈者,何晋之邑也。诸侯卒其封内不地此何以地据陈侯鲍卒不地
[疏]“扈者何”。
○解云:若言晋地,不应书之;欲道外地,文无所系,故执不知问。
○注“据陈侯鲍卒不地”。
○解云:桓五年“春正月,甲戌,已丑,陈侯鲍卒”,传云“曷为以二日卒之?怴也。甲戌之日亡,已丑之日死而得,君子疑焉,故以二日卒之也”,是其卒於封内不书地,故难之。
卒于会,故地也。起时衰多穷厄伐桑霦而卒於诸侯会上,故地,危之。未出其地,故不言会也。左右皆臣民,虽卒於会上,危愈於竟外,故不复著言会也。出外死有轻重,死於师尤甚,於会次之,如人国次之,於封内最轻。不书葬者,欲篡也。
[疏]注“出外死”至“最轻”。
○解云:时衰多穷厄伐丧,师者用兵之处,而君死焉,故言于师,著其危甚,即襄十八年“曹伯负刍卒于师”是也。是以僖四年“夏,许男新臣卒”,何氏云“不言卒於师者,桓公师无危”,是其义也。云於会次之者,与人交接之处,或相劫诈未可知,若柯之盟曹子劫桓公之类是也,而君卒焉,故言次之,即定四年夏,“杞伯成卒于会”是也。云於人国次之者,正以时多背死向生,而君卒於竟外,似有掩袭之理,但於主国有宾客之道,是故又以为次矣,即襄二十六年秋,“许男甯卒于楚”之属是也。云於封内最轻者,正以左右皆民臣,危少於竟外,是以不言於会矣,但有外国之人,亦有危理,故书其地,即此文书“晋侯黑臀卒於扈”是也。若不聚会,直卒於封内者,仍自不地,即“陈侯鲍卒”是也。若然,昭十三年“夏,四月楚公子比自晋归于楚,弑其君虔于乾谿”,不与人会而书地者,彼注云“封内地者,起祸所由,因以为戒”是也。而云起祸所由者,案彼传云“灵王为无道,作乾谿之台,三年不成,楚公子弃疾胁比而立之,然后令于乾谿之役曰:‘此已立矣,后归者不得复其田里。’众罢而去之,灵王经而死”,是其致祸之由。
○注“不书”至“篡也”。
○解云:《春秋》之义,篡明者书葬,即小白之属是也。篡不明者,即不书其葬以见篡,即此黑臀之属是也,云云,已说于上。
冬,十月,癸酉,卫侯郑卒。不书葬者,杀公子瑕也。
[疏]注“不书葬”至“瑕也”。
○解云:即僖三十年“秋,卫杀其大夫元咺及公子瑕也”,不言杀元咺,元咺有罪云云,已说于上。
宋人围滕。
楚子伐郑。
晋郤缺帅师救郑。
陈杀其大夫泄冶。
宣公卷十六(起十年,尽十八年)
宣公卷十六(起十年,尽十八年)
十年,春,公如齐。公至自齐。齐人归我济西田。齐已取之矣,其言我何?据归讙及阐,齐已取不言我。
○僤,本又作“阐”,昌善反。
[疏]注“据归”至“言我”。
○解云:哀公八年“夏,齐人取讙及僤”;冬,“齐人归讙及僤”是也。
言我者,未绝於我也。曷为未绝于我?据有俄道。
[疏]注“据有俄道”。解云:即桓二年传云“至乎地之与之则不然,俄而可以为其有矣”,彼注云“俄者,谓须臾之间,制得之顷也”。言俄尔之间,则有绝于本主之道,尔来十年,何言未绝于我乎?故难之。
齐已言取之矣,齐已言语许取之。其实未之齐也。其人民贡赋尚属於鲁,实未归於齐。不言来者,明不从齐来,不当坐取邑。凡归邑、物例皆时。
[疏]注“不言来”至“取邑”。
○解云:案元年注云“亦因恶齐取篡者赂,当坐取邑”者,正以篡逆之贼天下共恶,齐乃许取其赂而与之同,似若汉律行言许受财之类,故云当坐取邑耳。今言不当坐取邑者,正以尔来十年仍不入已,见宣有礼,还复归之,功过相除,可以减其初恶,是以《春秋》恕之,不复书来,以除其过,故曰不当坐取邑耳。
○注“凡归邑物例皆时”。
○解云:其归邑时者,即定十年夏,“齐人来归运、讙、龟阴田”,及此经书春之属皆是也。其归物时者,即庄六年冬“齐人来归卫宝”,注云“宝者,玉物凡名”是也。以此言之,则知哀八年“齐人归讙及僤”在日月之下,不蒙日月亦可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