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公羊传注疏 - 第 72 页/共 140 页

○解云:即《礼记?檀弓下》篇云:“饭用米贝,弗忍虚也。”   其言归含且赗何?据宰咺归两赗不言且也。连赗何之者,嫌据赗言归。   ○咺,况阮反。   [疏]注“据宰”至“且也”。   ○解云:即隐元年“秋,七月,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是也。   ○注“连赗”至“言归”。   ○解云:若传直言其言且何,即嫌责此赗事亦当言归,故连言赗以辩嫌。   兼之。兼之非礼也。且,兼辞。以言且,知几兼之也。含言归者,时主持含来也。去天者,含者臣子职,以至尊行至卑事,失尊之义也。不从含晚言来者,本不当含也。主书者,从含也。   ○去,起吕反,下同。   [疏]注“含者臣子职”。   ○解云:正以大宰掌之故也。   ○注“不从”至“含也”。   ○解云:正以含者殡前之礼,遥始行之,故知晚。然则宜言来以见晚,而不言来者,正以本不当含,宁得责其晚乎?   ○注“主书”至“含也”。   ○解云:言《春秋》主书此事者,正欲讥其含,而并言且赗者,因讥之。   三月,辛亥,葬我小君成风。成风者何?僖公之母也。风,氏也。任、宿、颛臾之姓。   ○任,音壬。颛臾,音专;下音榆。   [疏]“成风者何”。   ○解云:欲言其妾,经书小君;欲言夫人,不同夫谥,故执不知问。   ○注“风氏”至“之姓”。   ○解云:风氏谓此成风,即上文风氏薨者矣。知任、宿等之姓者,《左传》文。   王使召伯来会葬。去天者,不及事,剌比失丧礼也。   夏,公孙敖如晋。   秦人入鄀。   ○鄀,音弱。   秋,楚人灭六。   冬,十月,甲申,许男业卒。   [疏]“秋楚人灭六”。   ○解云:不月者,略夷狄灭小国也。说在僖二十六年。   ○“许男业卒”。   ○解云:正本作“辛”字。   六年,春,葬许僖公。   夏,季孙行父如陈。   秋,季孙行父如晋。   八月,乙亥,晋侯讙卒。   ○讙,好官反。   冬,十月,公子遂如晋。   葬晋襄公。书遂者,剌公生时数如晋,葬不自行,非礼也。礼,诸侯薨,使夫人吊,自会葬。   ○数,所角反。   [疏]注“书遂”至“会葬”。   ○解云:晋侯生时公数如晋者,即上二年“三月,乙巳,及晋处父盟”,彼下注云“如晋不书不致者深讳之”。三年“冬,公如晋”之属是也。言葬不自行,非礼云云者,《异义》“《公羊》说”云“襄三十年‘叔弓如宋,葬宋共姬’,讥公不自行也”者,与此注合。   晋杀其大夫阳处父。   ○晋狐射姑出奔狄。晋杀其大夫阳处父,则狐射姑曷为出奔?据蔡杀其大夫公子燮,蔡公子履出奔楚。此非同姓,恐见及。   ○射姑,音亦,又音夜,《穀梁》作“夜”。   [疏]注“据蔡”至“见及”。   ○解云:事在襄二十年秋。彼则履是燮之同姓,言恐祸及巳而出奔。此非同姓而亦奔,故难之。   射姑杀也。以非恐见及,知其杀。射姑杀,则其称国以杀何?君漏言也。自上言泄,下曰漏。   ○君漏,力豆反,泄也。言泄,息列反,又以制反。其漏言奈何?君将使射姑将,谓作中军大夫。   ○姑将,子匠反,下同。阳处父谏曰:“射姑,民众不说,不可使将。”於是废将。阳处父出,射姑入,君谓射姑曰:“阳处父言曰:‘射姑,民众不说,不可使将。’”射姑怒,出剌阳处父於朝而走。明君漏言杀之,当坐杀也。《易》曰:“君不密则失臣,臣不密则失身,几事不密则害成。”   ○不说,音悦,下同剌,七亦反,又一音七赐反。   [疏]注“明君”至“坐杀也”。   ○解云:襄公当坐,则例去其葬,而上文经书“冬,十月,公子遂如晋,葬襄公”者,盖谓葬讫乃相杀,不得追去葬,是以《穀梁传》曰“襄公死,处父主竟上之事,夜姑使人杀之”是也。然则此传虽连言之,仍不妨杀之在葬后,是以经书葬在杀前矣。   ○注“易曰”至“害成”。   ○解云:上《系辞》文也。郑氏云“几,微也。密,静也。言不慎于微而以动作,则祸变必成。”   闰月不告月,犹朝于庙。不告月者何?不告朔也。礼,诸侯受十二月朔政於天子,藏于大祖庙,每月朔朝庙,使大夫南面奉天子命,君北面而受之。比时使有司先告朔,慎之至也。受於庙者,孝子归美先君,不敢自专也。言朝者,缘生以事死,亲在,朝朝莫夕:巳死,不敢渫鬼神。故事必于朔者,感月始生而朝。   ○大祖,音泰。比,必利反。朝朝,上如字;下直遥反。渫,息列反。   [疏]“不告月者何”。   ○解云:欲言朔日,文不言朔;欲言非朔,剌其不告,故执不知问。   ○注“礼诸侯”至“受之”。   ○解云:出《玉藻》。但谓礼法然,非谓礼有成文。   ○注“比时”至“告朔”。   ○解云:比时者,言比至月初之时也。   ○注“亲在,朝朝莫夕”。   ○解云:据礼有朝玄端夕深衣之文故也。而《文王世子》云“文王之为世子,朝於王季日三”者,盖谓越礼之高矣。   曷为不告朔?据具月也。天无是月也,闰月矣。何以谓之天无是月?是月,非常月也。所在无常,故无政也。犹者何?通可以巳也。朝者,因视朔政尔。无政而朝,故加犹。不言朔者,闰月无告朔礼也。不言公者,内事可知。   [疏]“犹者何”。   ○解云:欲言非礼,礼则有之;欲言是礼,而经书犹,故执不知问。   ○注“不言”至“可知”。   ○解云:欲道下十六年“夏,五月,公四不视朔”言公矣,故解之。   七年,春,公伐邾娄。   三月,甲戌,取须朐。取邑不日,此何以日?据取丛也。   ○朐,其俱反。   [疏]注“据取丛也”。   ○解云:考诸旧本,丛皆作“阚”字,是以昭三十二年春王正月,“取阚”,传云“阚者何?邾娄之邑也”。若作“丛”字,即僖三十三年“夏,四月,辛巳,晋人及姜戎败秦于殽”,“癸巳,葬晋文公。狄侵齐。公伐邾娄,取丛”。文承日月之下,而将取邑不日据之,非其义也。且案彼丛字,多作“邹”字耳。   内辞也。使若他人然。使若公春伐邾娄而去,他人自以甲戌日取之,内再取邑,然后甚而日也。今此一取而日,故使若他人然。所以深讳者,扈之盟不见序,井为取邑故。   ○并为,于伪反,年末注同。   [疏]注“内再”至“日也”。   ○解云:即隐十年夏六月,“辛未,取郜。辛巳,取防”,传云“取邑不日,此何以日?一月而再取也。何言乎一月而再取?甚之也”是也。若然,哀二年“春,王二月,季孙斯、叔孙州仇、仲孙何忌帅师伐邾娄,取漷东田及沂西田”,亦是再取邑而不日者,隐公之时,新王始起,当先自正,而比取人邑,小恶之甚者,书日以甚之。至定、哀之时,久致太平,内之小恶亦讳而不书,是以不书其日矣。所以不全讳之者,如彼注云。   ○注“今此”至“人然”。解云:旧本“故”下有“知”字。   ○注“扈之”至“邑故”。   ○解云:扈之盟,在下文秋八月。   遂城郚。主书者,甚其生事,困极师众。   ○郚,音吾。   夏,四月,宋公王臣卒。不书葬者,坐杀大夫也。不日者,内娶略。   [疏]注“不书”至“夫也”。解云:正以僖二十四年宋公王臣即位,至二十五年夏“宋杀其大夫”,而不书葬,明其坐此故也。   ○注“不日”至“娶略”。   ○解云:正决僖九年“春,王三月,丁丑,宋公御说卒”,书丁丑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