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公羊传注疏 - 第 69 页/共 140 页
姜戎,微也。故绝言及。称人,亦微者也,何言乎姜戎之微?据邢人、狄人伐卫不言及。先轸也。先轸,晋大夫也。言姜戎微,则知称人者尊。或曰襄公亲之。以既贬,又危文公葬。
[疏]注“以既”至“公葬”。
○解云:即下经云“癸巳,葬晋文公”是也,何者?隐三年传云“当时而不日,正也;当时而日,危不得葬也”。今此文公去年十二月薨,至今年四月正宜合葬,而书其日,故云危文公葬。
襄公亲之,则其称人何?据桓十三年卫侯背殡用兵不称人。
[疏]注“据桓十三年”至“称人”。
○解云:即桓十三年“二月,公会纪侯、郑伯。亡巳,及齐侯、宋公、卫侯、燕人战”云云是也。知彼卫侯背殡用兵者,即以桓十二年十一月,“丙戌,卫侯晋卒”,至十三年“三月,葬卫宣公”。然则三月乃葬先君,二月而巳出战,故知背殡明矣。
贬。曷为贬?据俱背殡用兵。君在乎殡而用师,危不得葬也。与卫迫齐、宋异,故恶不子也。
○恶不,乌路反,下同。
[疏]注“与卫”至“宋异”。
○解云:即彼注云“背殡用兵而月,不危之者,卫弱於齐、宋,不从亦有危,故量力不责”是也。
诈战不日,此何以日?据不言败绩,外诈战文也。诈,卒也。齐人语也。
○卒,七忽反。尽也。恶者不仁。
癸巳,葬晋文公。
狄侵齐。
○公伐邾娄,取丛。取邑不致者,得意可知例。
○取菆,才工反,二传作“取訾楼”。
[疏]“取丛”。
○解云:丛有作“邹”字者。
○注“取邑”至“知例”。
○解云:公与二国以上用兵之时,得意致会,不得意致伐。若与一国及独出用兵之时,得意不致,不得意致伐。今此取邑例皆不致,不别得意者,既言取邑,得意明矣,何劳别之?
秋,公子遂率师伐邾娄。
○晋人败狄于箕。不月者,略微者与夷狄也。
[疏]注“不月”至“狄也”。
○解云:以隐六年注云“战例时,偏战日,诈战月”,今此不月,故解之。
冬,十月,公如齐。月者,善公念齐恩及子孙。
[疏]注“月者”至“子孙”。
○解云:正以朝聘例时,故如此解。而言念齐恩及子孙者,正以十年春,“公如齐”之下,注云“月者,僖公本齐所立,桓公德衰见叛,独能念恩朝事之,故善录之”。十五年“公如齐”之下,注云“月者,善公既能念恩,尊事齐桓,又合古五年一朝之义,故录之”。今桓公既卒,能复朝齐,书月,故以念恩及子孙解之。
十有二月,公至自齐。
乙巳,公薨于小寝。
霣霜不杀草,李梅实。
何以书?记异也。何异尔?不时也。周之十二月,夏之十月也。《易?中孚记》曰:“阴假阳威之应也。早霣霜而不杀万物,至当霣霜之时,根生之物复荣不死,斯阳假与阴威,阴威列索,故阳自霣霜而反不能杀也。”此禄去公室,政在公子遂之应也。
○复,扶又反。索,息各反。
[疏]注“阴威列索”。
○解云:正谓阴威列见而散万物矣。
晋人、陈人、郑人伐许。
文公卷十三(起元年,尽九年)
文公卷十三(起元年,尽九年)
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二月,癸亥,朔,日有食之。是后楚世子商臣弑其君,楚灭江、六,狄比侵中国。
[疏]注“是后”至“其君”。
○解云:即下经云“冬,十月,丁未,楚世子商臣杀其君髡”是也。
○注“楚灭江六”。
○解云:即下四年“秋,楚人灭江”,五年“秋,楚人灭六”是也。
○注“狄比侵中国”。
○解云:即下四年夏,“狄侵齐”;七年夏,“狄侵我西鄙”之属是也。
天王使叔服来会葬。其言来会葬何?据奔丧以非礼书,归含且赗不言来。
○归含,本又作“唅”,户暗反,五年经同。赗,芳凤反。
[疏]注“据奔丧以非礼书”。
○解云:即定十五年夏五月,“壬申,公薨于高寝”,下云“邾娄子来奔丧”。传云“其言来奔丧,非礼也”是。
○注“归含”至“言来”。
○解云:下五年“春,王正月,王使荣叔归含且赗”是也。
会葬礼也。但解会葬者,明言来者常文,不为早晚施也。常事书者,文公不肖,诸侯莫肯会之,故书天子之厚,以起诸侯之薄,盖以长补短也。叔服者,王子虎也。服者,字也。叔者,长幼称也。不系王者,不以亲疏录也。不称王子者,时天子诸侯,不务求贤而专贵亲亲,故尤其在位子弟,剌其早任以权也。鲁得言公子者,方录异辞,故独不言弟也。诸侯得言子弟者,一国失贤轻。
○不为,于伪反,下“不为”同。长幼,丁丈反。称也,尺证反。
[疏]注“但解”至“施也”。
○解云:在隐元年也。
○注“常事书者”。
○解云:僖公之卒在去年十二月,至今年四月葬之,是为五月而葬。叔服来会附在葬前,適得其所,故谓之常事。常事不书,今书之,故须注解。
○注“文公”至“会之”。
○解云:正以下七年“秋,八月,公会诸侯、晋大夫盟于扈”,传云“诸侯何以不序?大夫何以不名?公失序也。公失序奈何?诸侯不可使与公盟,眣晋大夫使与公盟也”,注云文公“为诸侯所薄贱,不见序,故深讳为不可知之辞”,是其不肖,诸侯莫肯会之之义也。
○注“故书”至“之薄”。
○解云:言天子恩厚於文公,而经书其会葬,起诸侯之薄,无恩於文公,故经不书矣。而襄三十一年“冬,十月,滕子来会葬”,亦是常事而书之者,亦起当时更无人会,故彼注云“此书者,与叔服同义”是也。
○注“盖以长补短也”。
○解云:谓书天子得礼,欲以补诸侯之短,令其非礼见矣。其非礼者,不相会葬是也。
○注“叔服”至“称也”。
○解云:知叔服为王子虎者,正以下三年“夏,五月,王子虎卒”,传云“王子虎者何?天子之大夫也。外大夫不卒,此何以卒?新使乎我也”,注云“王子虎,即叔服也。新为王者使来会葬,在葬后三年中卒,君子恩降於亲亲,则加报之,故卒,明当有恩礼也”是也。
○注“不系”至“录也”。
○解云:若系王,宜云“王使王服子来会葬,似若宣十五年王札子矣。今不如此者,《春秋》主见天子之厚,使来会葬而巳,何须录其使人之亲疏乎?是以不言王服子矣。宣十五年“王札子杀召伯、毛伯”,传云“王札子者何?长庶之号”,注云“子者,王子也。天子不言子弟,故变文上札系先王以明之”,是其类也。
○注“不称”至“权也”。
○解云:言尤其在位子弟,则知聘使与会盟之时,不得称子弟,若其卒与奔犹得称之,何者?卒与出奔不复在位,何须刺其早任以权乎?即下三年“夏,五月,王子虎卒”;襄三十年夏,“王子瑕奔晋”之属是也。
○注“鲁得”至“弟也”。
○解云:鲁君在位,公子得言之者,即桓三年“公子翚如齐逆女”,庄二年“公子庆父伐於馀丘”之属是也。言方录异辞者,谓上异於天子,下异於诸侯,见其为新王之义,故曰方录异辞矣。故独不言弟也者,谓尤其在位之弟,若其卒与出奔,不妨有之,即宣十七年冬,“公弟叔肸卒”之属是也。
○注“诸侯”至“贤轻”。
○解云:诸侯在位,公子得见经者,即宣二年春,“及郑公子归生战于大棘”之属是也。其诸侯在位之弟得见经者,即隐七年夏,“齐侯使其弟年来聘”;桓十四年夏,“郑伯使其弟语来盟”之属是也。一国失贤轻者,虽是不务求贤,而专贵亲亲,要其一国失贤,其罪轻故也。
夏,四月,丁巳,葬我君僖公。
天王使毛伯来锡公命。锡者何?赐也。命者何?加我服也。复发传者,嫌礼与桓公同,死生异也。主书者,恶天子也。古者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文公新即位,功未足施而锡之,非礼也。
○锡,恩历反。复,扶又反。恶,乌路反。
[疏]“锡者何”。
○解云:明始即位未有功美,天子加锡,异於常典,故执不知问。
○注“复发”至“礼也”。
○解云:庄元年“王使荣叔来锡桓公命”,传云“锡者何?赐也”,注云“上与下之辞”;传又云“命者何?加我服也”,注云“增加其衣服,令有异於诸侯”。然则若不重发,即嫌悉与桓公同,故复言之,明有异矣。彼是赠死之衣,此是朝祭之服,故言死生异也。云云之说,在庄元年。
晋侯伐卫。
叔孙得臣如京师。书者,与庄二十五年同。知不为丧聘书者,聘为贡职天子,当得异方之物以事宗庙,又欲以知君父无恙,不以丧废,故不讥也。如他国,就不三年一讥而巳。
○恙,馀亮反。
[疏]注“书者”至“讥也”。
○解云:即庄二十五年冬“公子友如陈”,彼注云“如陈者,聘也。内朝聘言如者,尊内也。书者,录内所交接也”。今此亦然,故曰同也。
○注“如他”至“而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