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公羊传注疏 - 第 67 页/共 140 页
○争,争斗之争,下注同。悖,必内反。
诸侯遂围许。
曹伯襄复归于曹。
遂会诸侯围许。曹伯言复归者,天子归之也。名者,与卫侯郑同义。执归不书,书者,名恶当见。本无事,不当言遂,又不更举曹伯者,见其能悔过,即时从霸者征伐也。霸兵不月者,剌文公不偃武脩文以附疏,仓卒欲服许,卒不能降,威信自是衰,故不成其善。
○降,户江反。
[疏]“曹伯襄复归于曹”。
○解云:天子归之,以得天子之命,其罪可以除,故言复归,作入无恶之文矣。上卫侯之下,注云“言复归者,天子有命归之”,不言卫侯。而此处著言曹伯者,正以文承元咺复归之下,辨嫌也。
○注“执归”至“言遂”。
○解云:正以上二十一年宋公被执而归,经不书之,故知执归不书。今书者,其名之恶当须见之。
○注“又不更举曹伯者”。
○解云:谓何以不言曹伯遂会诸侯围许,正以言遂,又不更举曹伯,皆是风疾之义,故可以见悔过,即时从霸者征伐也。
○注“欲服许”至“其善”。
○解云:正以上文温之会,许男不至,是不慕霸者而从于楚,故因而服之。云卒不能降者,正以二十九年春经书“公至自围许”,作不得意之文。庄六年“秋,公至自伐卫”之下,传云“得意致会,不得意致伐”,今此不致会,知卒不能降也。
二十有九年,春,介葛卢来。介葛卢者何?夷狄之君也。何以不言朝?据诸侯来曰朝。
○介葛,音介,国名。
[疏]“介葛卢者何”。
○解云:欲言诸侯,文不言朝;欲言大夫,文不书聘,故执不知问。
不能乎朝也。不能升降揖让也。介者,国也。葛卢者,名也。进称名者,能慕中国,朝贤君,明当扶勉以礼义。
[疏]注“进称名者”。
○解云:正以下三十年秋,“介人侵萧”不名,故知此称名是其进。
公至自围许。
○夏,六月,公会王人、晋人、宋人、齐人、陈人、蔡人、秦人盟于狄泉。文公围许不能服,自知威信不行,故复上假王人以会诸侯,年老志衰,不能自致,故诸侯亦使微者会之。月者,恶霸功之废於是。
○故复,扶又反,年未同。恶,乌路反。
[疏]注“月者”至“废於是”。
○解云:正以月非大信之辞也。
秋,大雨雹。夫人专爱之所生。
○雨,于付反。雹,步角反。
冬,介葛卢来。前公围许不在,故更来朝。不称字者,一年再朝不中礼,故不复进也。
○中,丁仲反。
三十年,春,王正月。
夏,狄侵齐。
秋,卫杀其大夫元咺及公子瑕。卫侯未至,其称国以杀何?据归在下。道杀也。时巳得天子命还国,於道路遇而杀之,坐之与至国同,故但称国,不复别也。言及公子瑕者,下大夫别尊卑。
○复,扶又反。别尊,彼列反。
卫侯郑归于卫。此杀其大夫,其言归何?据未至而有专杀之恶,与入恶同。
[疏]“其言归何”。解云:正以归者,是出入无恶也。
○注“与入恶同”。
○解云:正以复入者,出无恶,入有恶。今此卫侯未至而杀,故宜与入恶同,不合言归,故难之。
归恶乎元咺也。卫侯归杀无恶,则元咺之恶明矣。曷为归恶乎元咺?据师还。
[疏]注“据师还”。
○解云:即庄八年“秋,师还”,传云“还者何?善辞也。此灭同姓,何善尔?非师之罪也”,彼注云“明君之使重在君”。然则彼鲁公遣师灭同姓,归善于师,而归恶于公,此卫侯即归恶于元咺,与彼义违。
元咺之事君也,君出则巳入,晋人执卫侯归之于京师,元咺自晋复归于卫,恃晋力以归是也。
[疏]注“恃晋”至“是也”。
○解云:即彼传云“自者何?有力焉者也”,注云“有力焉者,有力于晋也。言恃晋有属已力以归”是。
君人则巳出,卫侯郑自楚复归于卫,元咺出奔晋是也。以为不臣也。故不从犯伯执,为天子所还,言复归,从出入无恶言归,以见元咺有出入罪,卫侯得杀之,所以专臣事君之义。名者,为杀叔武之恶天子归有罪也。执归不书,主书者,名恶当见。
○以见,贤遍反,下同。为,于伪反。恶天,乌路反。
晋人、秦人围郑。
○介人侵萧。称人者,侵中国,故退之。
[疏]注“称人者”至“退之”。
○解云:正以上二十九年来朝称名,今不名,故知此称人者,退之也。
冬,天王使宰周公来聘。与葵丘会同义。
[疏]注“与葵丘会同义”。
○解云:葵丘之会在上九年,“公会宰周公”以下“于葵丘”,彼注云“宰,犹治也,三公之职号尊名也。以加宰,知其职大尊重,当与天子参听万机,而下为诸侯所会,恶不胜任也”。此宰周公亦职大尊重,当与天子参听万机,而下聘诸侯,恶不胜任,故云与葵丘同义。
公子遂如京师,遂如晋。大夫无遂事,此其言遂何?公不得为政尔。不从公政令也。时见使如京师,而横生事,矫君命聘晋,故疾其骄蹇自专,当绝之。不举重者,遂当有本。
○桥君,居表反,本又作“矫”。
[疏]“大夫无遂事”。
○解云:正以臣无自专之道也。
三十有一年,春,取济西田。恶乎取之?以不月,与取运异,知非内叛邑。
○恶,音乌。
[疏]注“以不月”至“叛邑”。
○解云:昭元年“三月,取运”,传云“运者何?内之邑也。其言取之何?不听也”,注云“不听者,叛也。不言叛者,为内讳,故书取以起之。月者,为内喜得之,故书月也。此不书月,与彼异,知非内之邑,是以传云“恶乎取之”,犹言何处取之。
取之曹也。曷为不言取之曹?据取丛言邾娄田也。讳取同姓之田也。同姓相贪利,恶差重,耻差深。
○恶差,初卖反,下同。此未有伐曹者,则其言取之曹何?据伐同姓不讳。即有兵,当举伐曹,下日,若甲戌取须朐。
[疏]注“即有兵”至“须朐”。
○解云:即文七年“春,公伐邾娄。三月,甲戌,取须朐”,传云“取邑不日,此何以日?内辞也,使若他人然”,注云“使若公春伐邾娄而去,他人自以甲戌日取之”。
晋侯执曹伯,班其所取侵地于诸侯也。班者,布徧还之辞。
○布徧,音遍,下文同。晋侯执曹伯,班其所取侵地于诸侯,则何讳乎取同姓之田?据晋还之得为伯。
[疏]注“据晋还之得为伯”。
○解云:即上二十八年“三月,丙午,晋侯入曹,执曹伯畀宋人”是也,何者?称侯以执,伯讨之文。然此传云“晋侯执曹伯,班其所取侵地于诸侯”,正指上二十八年执曹伯以畀宋人之文。言晋还之者,谓执曹伯而还诸侯之田矣。
久也。鲁本为霸者所还,当时不取,久后有悔,更缘前语取之,不应以复得,故当坐取邑。
公子遂如晋。
夏,四月,四卜郊,不从,乃免牲,犹三望。曷为或言三卜,或言四卜?三卜礼也,四卜非礼也。三卜何以礼?四卜何以非礼?据俱卜也。
[疏]“曷为或言三卜”。
○解云:即襄七年“夏,四月,三卜郊,不从,乃免牲”是也。
○“三卜礼也”。
○解云:案《曲礼上》篇云“卜筮不过三”,是其旧典之遗存,郑玄云“求吉不过三,鲁四卜郊,《春秋》讥之”是也。三卜礼,谓是鲁礼。若天子之郊则不卜,以其常事,但以鲁郊非常,是以卜之,吉则为之,凶则巳之。
求吉之道三。三卜,吉凶必有相奇者,可以决疑,故求吉必三卜。
○奇,居丑反。
[疏]“求吉之道三”。
○解云:《周礼》大卜掌三王之龟易,义亦通于此。然三卜是礼,理应不书,襄七年“三卜郊”何以书?正以鲁人之郊,博卜三正,襄七年乃在周之四月,以其不时,是以书也。
“禘尝不卜”。郊何以卜?禘比祫为大,尝比四时祭为大,故据之。
[疏]“禘尝不卜”。
○解云:即僖八年“秋,七月,禘于太庙”;桓十四年八月,“乙亥,尝”之类,皆不见卜筮之文,故言此。
○“禘比祫为大”。
○解云:禘之与祫虽皆大祭,但禘及功臣,於祫则否,故以禘为大,是以文二年“大事於大庙”之下,传云“五年而再殷祭”,彼注云“谓三年祫,五年禘。禘所以异於祫者,功臣皆祭也。祫,犹合也。禘,犹谛也,审谛无所遗失”。《盘庚》曰:“兹予大享于先王,尔祖其从与享之。”义亦通于此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