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衍义补 - 第 66 页/共 184 页

叶梦得曰:“圣人具天道,其德同乎帝,故飨帝帝必有天也;孝子具人道,其仁笃于亲,故飨亲亲必有祖也。志之所向然后能飨,故圣人推其尊尊之义以向乎天,孝子推其亲亲之仁以向乎祖。”   臣按:天道莫尊乎帝,人道莫亲乎亲,所以飨之者备其礼物也,非难而致其来享也不易,自非仁孝诚敬之至,岂能得其降格歆飨于冥冥之中也哉?必也心志之归向,念念不忘,无一息而不存其诚,无一事而不尽其诚,无一物而不寓其诚,夫然,庶几神之格思,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乎。   《祭统》:凡治人之道莫急于礼,礼有五经,莫重于祭。夫祭者非物自外至者也,自中出生于心者也,心怵而奉之以礼,是故唯贤者能尽祭之义。   郑玄曰:“礼有五经,谓吉礼、凶礼、军礼、宾礼、嘉礼也。莫重于祭,谓以吉礼为首也。”   方悫曰:“尽其心者祭之本,尽其物者祭之末,有本然后末从。故祭非物自外至,自中出生于心也,心怵而奉之以礼者,心有所感于内,故以礼奉之于外而已,盖以其中出非外至者也。”   臣按:为治以礼为本,行礼以祭为本,本祭以立礼,本礼以为治,此三代之治所以盛也。   贤者之祭也必受其福,非世所谓福也,福者备也,备者百顺之名也,无所不顺者之谓备,言内尽于己而外顺于道也。忠臣以事其君、孝子以事其亲,其本一也。   臣按:《洪范》五福曰寿、曰富、曰康宁、曰攸好德、曰考终命,而《祭统》之所谓福则异于是,既训之曰备而又曰百顺之名,盖必备众善于己,由中及外,无一之或阙,无一之或逆也。《洪范》之福出于天,祭祀之福由乎己,在己者既尽,则在天者亦可因是而得也。   及时将祭,君子乃齐,齐之为言齐也,齐不齐以致齐者也。是故君子非有大事也、非有恭敬也则不齐,不齐则于物无防也、耆(嗜同)欲无止也。及其将齐也,防其邪物、讫其耆欲、耳不听乐,故记曰齐者不乐,言不敢散其志也,心不苟虑必依于道,手足不苟动必依于礼。是故君子之齐也,专致其精明之德也,故散齐七日以定之,致齐三日以齐之,定之之谓齐,齐者精明之至也,然后可以交于神明也。   臣按:自古论齐戒祭祀之意莫详于此。散齐七日以定之即《祭义》所谓散齐于外也,致齐三日以齐之即《祭义》所谓致齐于内也。防其邪物、讫其嗜欲、耳不听乐,是制其外所以养其中;心不苟虑必依于道,手足不苟动必依于礼,是谨乎中以应乎外。交致其内外之谨,专致其精明之德,以是事神,神无不格矣。古人之致齐也其严如此,后世齐戒者唯禁不饮酒、茹荤、御内而已,而于声乐之奏则未有禁焉。当夫大宰告戒之时,殿廷尚为奏乐,而人臣受誓戒者往往鼓琴、博奕以为无犯于齐,殊非古人齐者不乐、不敢散其志之意,请行禁戒。   《春秋左传》:季梁对随侯曰:“夫民,神之主也。是以圣王先成民而后致力于神,故务其三时(春、夏、秋时)、修其五教(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亲其九族以致其禋祀,于是乎民和而神降之福,故动则有成。今民各有心而鬼神乏主,君虽独丰,其何福之有?”   宫之奇告虞公曰:“鬼神非人实亲,惟德是依,故《周书》曰:‘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又曰:‘黍稷非馨,明德惟馨。’又曰:‘民不易物,惟德繄物。’如是,则非德,民不和、神不享矣,神所冯依将在德矣。”   臣按:季梁谓“圣王必成民而后致力于神”,宫之奇谓“鬼神非人实亲,惟德是依”,二臣者可谓知事神之道矣。后世人主不知正身修德而侥福祉于窈寞,不知勤民修教而希神贶于牲豆,为之臣者非徒不能规正而反有以启导之,皆二臣之罪人也。   史耇曰:“吾闻之,国将兴听于民,将亡听于神。神聪明正直而壹者也,依人而行(惟德是与)。”   臣按:神聪明正直而壹者也,若其可以理求亦可以非理求,则是二三而非壹矣,岂所谓聪明正直之神哉?是以人君为治必专心民事而绝地天通,恐小人诪张为幻以惑世诬民而兆祸乱也。   卫迁于帝丘,卫成公梦康叔曰:“相夺予享。”公命祀相,宁武子不可,曰:“鬼神非其族类不歆其祀,杞殽何事(言杞、殽乃夏之后,自当祀相)?相之不享于此久矣,非卫之罪也,不可以间成王、周公之命祀。”   初,楚昭王有疾,卜曰:“河为祟。”王弗祭,大夫请祭诸郊,王曰:“三代命祀,祭不越望。江、汉、睢、漳(四水在楚界),楚之望也,祸福之至不是过也,不谷虽不德河,非所获罪也。”遂弗祭。孔子曰:“楚昭王知大道矣,其不失国也宜哉。”   臣按:鬼神各有族类,国家各有命祀,故人于鬼神非族类不可祀,非命祀不敢祀。孔子称楚昭王知大道,盖以其明乎天地之性,识乎幽明之故,达乎秩祀之义也。彼区区焉留心于祷祈騑祭之事,不顾先王之命祀,越境而祭其非所当祭之鬼者,岂非小道也哉?   史赵曰:“盛德必百世祀。”臣按:有非常之功德,必享非常之祀典。   《穀梁传》曰:宫室(谓齐宫)不设不可以祭,衣服不修不可以祭,车马器械不备不可以祭,有司一人不备其职不可以祭。祭者荐其时也、荐其敬也、荐其美也,非荐味也。   臣按:祭祀当用之物、当用之人、当用之器,一有所阙皆不可祭。《论语》: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谄也。”   朱熹曰:“非其鬼谓非其所当祭之鬼。谄,求媚也。”又曰:“如天子祭天地、诸侯祭山川、大夫祭五祀、庶人祭其先,上得以兼乎下,下不得以兼乎上也。庶人而祭五祀、大夫而祭山川、诸侯而祭天地,此所谓非其鬼也。或者问:非其鬼而祭之,如诸侯僭天子、大夫僭诸侯之类,又如士庶祭其旁亲远族,亦是非其鬼否?曰是。又如今人祭什么庙神,都是非其鬼。问:如用僧尼道士之属都是非其鬼?曰亦是。”   臣按:上自天子下而庶人,皆有所当祭之鬼,夫人之于鬼,其所以当祭者以其精诚神气之相属也,苟不相属,则人自人、鬼自鬼,岂有感通之理?   季氏旅于泰山,子谓冉有曰:“女弗能救与?”对曰:“不能。”子曰:“呜呼,曾谓泰山不如林放乎?”   朱熹曰:“旅,祭名。泰山,山名,在鲁地。礼,诸侯祭封内山川,季氏祭之,僭也。冉有时为季氏宰,救谓救其陷于僭窃之罪。呜呼,叹辞。言神不享非礼,欲季氏知其无益而自止,又进林放以厉冉有也。”又曰:“天子祭天地、诸侯祭山川,只缘是他属我,故我祭得他,若不属我则气便不与之相感,如何祭得他?”   陈淳曰:“古人祭祀须有此实理相关,然后七日戒、三日斋以聚吾之精神,吾之精神既聚则所祭者之精神亦聚,自有来格道理。”   臣按:神人一理,以非礼祀神而神不之享,亦犹人以非礼待人而人不之受,受非礼之食者必餔啜之小人,享非礼之祀者亦必淫邪之小鬼也。后世小人乃以卮酒豆肉而欲享先代之圣贤、俗食亵味而欲享太上之天帝,所持者狭,所求者广,一何无忌惮之甚邪,此在圣明之世所当禁也。   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子曰:“吾不与祭,如不祭。”   程颐曰:“祭,祭先祖也。祭神,祭外神也。祭先主于孝,祭神主于敬。”   朱熹曰:“孔子言己当祭之时或有故不得与,而使他人摄之,则不得致其如在之诚,故虽己祭而此心缺然,如未尝祭也。”   范祖禹曰:“君子之祭,七日戒、三日齐,必见所祭者诚之至也,是故郊则天神格,庙则人鬼享,皆由己以致之也。有其诚则有其神,无其诚则无其神,可不谨乎?吾不与祭如不祭,诚为实、礼为虚也。”   臣按:朱子谓此门人记孔子祭祀之诚意,又记孔子之言以明之。所谓吾不与祭如不祭,盖谓当祭而或有疾病不得已之事,而使他人摄行其事,非甚不得已决不可也。然所摄之人必须气类相通、职掌所系,然后使之代行可也,不然恐无感格之理。是故内祭当用亲属,外祭当用礼官,后世用其官爵之尊崇者,非是。窃考《洪武礼制》,开国以来各布政司、府、州、县社稷山川等坛,原定行礼献官以守御武臣为初献,文臣为亚献、终献,洪武十四年圣祖命今后祭祀以文职长官通行三献礼,武官不与祭礼。部臣言,官有职掌,礼贵诚一,古之刑官尚不使与祭,而况兵又为刑之大者乎?不令武官与,祭所以严事神之道而达幽明之交也。著在礼制颁行天下,今百余年矣。臣请朝廷遇有遣官摄祭亦准此制,而以礼官行事,庶合《周官》大宗伯“王不与则摄位”之文。   樊迟问知,子曰:“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   程颐曰:“人多信鬼神惑也,而不信者又不能敬,能敬能远可谓知矣。”   朱熹曰:“民亦人也,专用力于人道之所宜而不惑于鬼神之不可知,知者之事也。”或问熹曰:“所谓鬼神非祀典之正,何以使人敬之以为祀典之正,又何以使人远之?”曰:“圣人所谓鬼神无不正也,曰远者以其处幽,故严之而不渎耳。若其非正,则圣人岂复谓之鬼神哉?在上则明礼以正之,在下则守义以绝之。”   臣按:明则有礼乐,礼乐乃人道之所宜,固所当务也。幽则有鬼神,鬼神之理微妙难名,以为有耶则视无形而听无声,以为无耶则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神之格思不可度思,固不可不致其敬,尤不可不致其严,敬而严则能敬而远之矣。   《中庸》曰:“郊社之礼所以事上帝也,宗庙之礼所以祀乎其先也。明乎郊社之礼、禘尝之义,治国其如示诸掌乎?”   朱熹曰:“郊祀天、社祭地,不言后土者,省文也。禘,天子宗庙之大祭,追祭太祖之所自出于太庙,而以太祖配之也。尝,秋祭也,四时皆祭,举其一耳。礼必有义,对举之互文也。示与视同,视诸掌言易见也。”   谭惟寅曰:“治道不在多端,在夫致敬之间而已。当其执圭币以事上帝之时,其心为何如?当其奠斝以事祖宗之时,其心为何如?是心也举皆天理,无一毫人伪介乎其间,鬼神之情状、天地万物之理聚见于此,推此心以治天下,何所往而不当。”   臣按:祭祀之道曰仁、曰孝、曰诚、曰敬而已,四者皆出于心,治天下之本端有在于是一祭祀之间,而治天下之道具于此,故曰“明乎此者,治国其如视诸掌乎”。   朱熹曰:“天有显道,厥类惟彰,作善者降之百祥,作不善者降之百殃。是以人之祸福皆其自取,未有不为善而以谄祷得福者也,未有不为恶而以守正得祸者也,而况帝王之生,实受天命以为郊庙、社稷、神人之主,苟能修德行政,康济兆民,则灾害之去何待于禳福禄、之来何待于祷?如其反此,则获罪于天,人怨神怒,虽欲辟恶鬼以来真人亦无所益。又况先王制礼,自天子以至于庶人,报本享亲皆有常典,牲器时日皆有常度,明有礼乐、幽有鬼神,一理贯通,初无间隔,苟礼之所不载即神之所不享,是以祭非其鬼即为淫祀。淫祀无福,经有明文,非固设此以禁之,乃其理之自然,不可得而易也。其或恍惚之间如有影响,乃是心无所主,妄有忧疑,遂为巫祝、妖人乘间投隙以逞其奸欺诳惑之术,其术既行,则其为祸又将无所不至,古今以此坐致乱亡者何可胜数,其监非远,苟非致精学问以明性命之理,使此心洞然无所疑惑,当有即有,当无即无,则亦何据以秉礼执法而绝妖妄之源乎?先王之政,执左道以乱政、假鬼神以疑众者皆必诛而不以听,其虑深矣,然传有之,明于天地之性者不可惑以神怪,明于万物之理者不可罔以非类,则其为妄盖亦不甚难察。”   臣按:朱熹上封事于其君,此其所谓明义理以绝神奸者也。盖义理明则此心洞然无所疑惑,故于所当祭者祭之而不疑,于其所不当祭者绝之而不惑,其间所谓致精学问一语,真诚明义理之要也。义理苟明则天地之性、万物之理昭晰于心目之间,而神怪非类不能惑而罔之矣。   以上总论祭祀之礼(下)   卷五六   ▲郊祀天地之禮(上)   《虞書》:肆類於上帝。朱熹曰:“類是祭天之名,與旅上帝同,其義不可曉。”   胡宏曰:“夫聖人名必當物,祀上帝而謂之類者,本乎天者鹹在其中也。”   臣按:祀典之載於禮者莫先於《舜典》也,上帝之祭前此未有其名,雖《易》有“殷薦上帝”之象,然象乃孔子所筆也,《書》之所謂類者,蓋虞廷史臣之辭,在周前千有餘年。臣竊意其所謂類者,史臣紀舜受命之初,其祭告於神也,皆類合於上帝,不言後土者,言天則地在其中,猶《中庸》所謂郊社之禮所以祀上帝而不及後土,注謂其省文耳。分祀天地之說始見於《周禮》,雖曰必順陰陽、因高下而各從其類以求之,庶得其神之來享,然天與地對、皇天與後土對,六經言天必與地俱,孔子言郊多與社並,天與地並祭猶父與母同牢也,豈得為瀆乎?況一年之間夏在冬前,並祭天地則以為瀆亂龐雜,地先天祭豈非越次先食乎?虞夏祀帝之禮與其時俱不經見,惟《周禮》祭天則用冬之日至,蓋成周以建子之月為正歲也,歲正之首未遑他事,首舉上天之祭,至於建午之月乃祀地耳,是蓋一代之製,後世因之可也,別以義起亦可也。夫類於上帝經有明言,舍周而從虞又何不可哉烏可以合祭之禮起於王莽而以為不經?夫事苟合義,固不當以人廢,矧在周之前明有《虞書》之文,所謂類者安知其非當時所稱之祭名哉?漢儒解《周禮》類造之言非解《書》也。夫周有冬至之祭,故凡非時之祭謂之依類常祭可也,有虞之世所謂常祭者何名,其行禮者何時,此所謂類者何所謂乎?我聖祖初得天下即築壇為南北郊,冬至祀天於圜丘,夏至祀地於方丘,一如《周禮》之製,行之數年,風雨不時,天多變異,乃斷自宸衷,複為合祭之禮而以正月行禮,凡所謂六宗、山川、群神皆各為壇以從祀,蓋複有虞之典於四千餘載之後,每正歲之吉,天子躬祀天地而以祖宗配享,分命群臣各獻二十四壇,行之百年,神祗饗答,休征屢應,其克享天地之心而遍致明靈之格者非一日矣,萬世所當遵守。   《詩序》:《昊天有成命》,郊祀天地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