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衍义补 - 第 65 页/共 184 页
大祝掌六祝之辞以事鬼神壒,祈福祥求永(长也)贞(正也),一曰顺祝、二曰年祝、三曰吉祝、四曰化祝、五曰瑞祝、六曰策祝。
贾公彦曰:“此六辞皆是祈祷之事,皆有辞说以告神,故曰六祝之辞。”
吴澂曰:“顺祝者,谓天人和同,纳于大顺也。年祝者,谓五气时若,常大有年也。吉祝者,谓敛时五福,吉无不利也。化祝者,谓化被六极以为和气也。瑞祝者,谓天不爱宝,形为上瑞也。策祝者,谓龟策不违于人,是谓大同也。”
臣按:大祝者,祈祝大事也。郊天地、祀社稷、享宗庙,先王既尽内心之诚于备物之祭,然无辞说以通达焉,则无以致吾感格之诚,故设大祝之官掌六祝之辞,所以荐吾之诚而祈神之嘏也。
掌六祈以同鬼、神、壒,一曰类,二曰造,三曰褵,四曰絪,五曰攻,六曰说。
王昭禹曰:“夫鬼、神、壒(与祇同)之于人,幽明异势,疑若不可同也,然鬼神依人而行,先王与鬼神合其吉凶则同,鬼、神、壒固有其道矣,所祈如此,亦以与民同吉凶而已。”
臣按:大祝所掌之祝辞六,皆所以祈福祥也。又所祈之事又有六焉,类则聚于一若类于上帝也,造则诣其所若造于祖也,禬若禬国之凶荒、民之札丧之属,騑若春秋祭騑之属,攻若翦氏以攻騑攻之之属,说谓辞以责之若庶氏以攻说禬之之属,凡此皆所以祈福祥也。夫福祥之所以为福祥,无灾祸之谓也,去其灾祸则福祥在是矣。祝者其辞,祈者其事,大祝以祝辞事鬼神,而祝之中又各因其事而祈之,以同乎鬼神,《易》所谓“与鬼神同其吉凶”,其斯之谓欤?
辨六号,一曰神号,二曰鬼号,三曰壒号,四曰牲号,五曰齍号,六曰币号。
吴澂曰:“号者谓尊其名更为美称。神号者尊天曰皇天上帝,鬼号者尊祖曰皇祖伯某,壒号者尊地曰后土地祗,牲号者牛曰一元大武之类,齍号者黍曰芗合之类,币号者币曰量币之类,致美于牲币所以致敬于鬼神也。”
臣按:所谓号者易其常名以为美称,用申其所以尊而敬之之心焉。
《礼记曲礼》曰:践(履也)阼(主阶也)临祭祀,内事曰孝王某,外事曰嗣王某。
陈澔曰:“祝辞称孝王某者,事亲之辞;嗣王某者,事神之辞也。”
吴澂曰:“宗庙所祭者一家之亲,内神也,故曰内事;郊社及山川之属所祭者天下一国之神,皆外神也,故曰外事。”臣按:某者天子之名也,孝王某、嗣王某皆祝辞也。
天子祭天地、祭四方、祭山川、祭五祀,岁遍。诸侯方祀,祭山川、祭五祀,岁遍。大夫祭五祀,岁遍。士祭其先。
吕大临曰:“此章泛论祭祀之法。天子继天而王,君天下而有之,冬日至祀天,夏日至祭地,四时各祭其方以迎气,又各望祭其方之山川,五祀则春祭户、夏祭灶、季夏祭中溜、秋祭门、冬祭行,此所谓岁遍。诸侯有国,国必有方,祭其所居之方而已,非所居之方及山川不在境内者皆不得祭,故曰方祀。大夫有家,不与山川之祀,所得祭者五祀而已。天子至大夫,言祭百神而不及其先,惟于士言者,举轻以明重,且言士有不得祭者也。”
臣按:先儒言天子祭天地则天下之事,诸侯方祀则一国之事,大夫祭五祀则一家之事,士祭先则一身之事。盖德有隆杀,故所祭之神有大小;业有广狭,故所祭之神有远近。
凡祭,有其废之莫敢举也,有其举之莫敢废也。非其所祭而祭之名曰淫祀,淫祀无福。
吕大临曰:“废之莫敢举,如已毁之宗庙、变置之社稷不可复祀也;举之莫敢废,如已修之坛而辄毁、已正之昭穆而辄变也。非所祭而祭之,如法不得祭与不当祭而祭之者也。淫,过也。以过事神弗享也,故无福。”
陈淳曰:“天子祭天地、诸侯祭山川、大夫祭五祀、士祭其先,古人祀典品节一定,不容紊乱,在诸侯不敢僭天子而祭天地,在大夫不敢僭诸侯而祭山川,如季氏旅泰山便不是礼,故曰非所当祭而祭之名曰淫祀,淫祀无福。淫祀皆是不正之鬼,假如正当正神,自家不应祀而祀,便是淫祀。”
臣按:鲁立武宫、立炀宫,举其废也;跻僖公,废其举也;鲁之郊禘与祀文王、祀爰居,祭所不当祭也。若楚昭王之不祀河、宁武子之不祀相,皆变易旧俗而趋之正,则于礼为得矣。
《王制》:天子祭天地,诸侯祭社稷,大夫祭五祀。天子祭天下名山大川,五岳视三公、四渎视诸侯,诸侯祭名山大川之在其地者,天子、诸侯祭因国之在其地而无主后者。
陈澔曰:“视三公、视诸侯,诸视其饔饩牢礼之多寡以为牲器之数也。因国,谓所建国之地因先代所都之故墟也。今无主祭之子孙,则在王畿者天子祭之,在侯邦者诸侯祭之,以其昔尝有功德于民,不宜绝其祀也。”
朱熹曰:“一家之主则一家鬼神属焉,诸侯守一国则一国鬼神属焉,天子有天下则天下鬼神属焉。看来为天下者这一个神明是什么大,如何有些子差忒,得若纵欲无度,天上许多星辰、地下许多山川如何不变怪?”
臣按:祭祀之礼,在上者可以兼下,在下者不可以僭上,荀卿曰“郊止乎天子,社止乎诸侯,道及乎大夫”是也。盖天子继天以出治,凡其治之所及,其人民土地皆为所有,是凡在天成象若日月星辰之类,在地成形若山川丘陵之类,人生其间若先代圣君贤相、名臣烈士之类,其精神气魄皆与之相为流通贯彻。虽其物之殊形、其人之已往,然吾一念之诚既立于此,则彼虽高高于九霄之上、累累于万里之远、寥寥于千百世之久,莫不翕聚于勚之间、感孚之际,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也。苟纵欲败度,弗事上帝神祗,遗厥先宗庙弗祀,攘窃神祗之牲牺牷,则吾之精神既不孚于冥冥之间,而神之气类亦不形于昭昭之际,朱子所谓天上许多星辰、地下许多山川如何不变怪,有必然者矣。噫,彼昏狂之君至谓祀无益、谓神无能为,而荒诞者又驰心冥漠之域而蠹财劳民以从事乎鬼教,二者之失均焉,惟礼所得为者为之,斯为中道矣。
丧,三年不祭,唯祭天地社稷,为越(犹躐也)绋(酺车索也)而行事。郑玄曰:“不敢以卑废尊也。”
孔颖达曰:“私丧卑,天地、社稷尊。虽遭私丧,既殡已后若有天地、社稷之祭即行之,未葬之前属绋于,祭天地、社稷须越躐此绋而往祭所,故云越绋,六宗、山川之神则否。”
陆佃曰:“不祭谓宗庙尔,即天地、社稷,虽未葬犹祭之,是之谓越绋。”
臣按:宋英宗初即位,有人以此问程颐,颐谓:“古人居丧百事皆如礼,虽废祭祀可也。今人百事皆如常,特于祭祀废之则不若无废为愈也。”张载正之曰:“父在,子为母丧则不敢见其父,不敢以非礼见也。今天子为父之丧以此见上帝,是以非礼见也,故不如无祭。”臣窃以为后世人君往往于柩前即位,而丧服用以月易日之制,事事皆从古矣,而独于祭祀之礼必拘古制,可乎?设遭大丧,果终三年之制,则郊社、宗庙之礼特遣礼官摄行,如《周礼》大宗伯所谓有故则摄行祭事之文,不然则用程颐之说可也。
以上总论祭祀之礼(上)
卷五五
▲总论祭祀之礼(下)
《礼运》:故先王患礼之不达于下也,故祭帝于郊所以定天位也(天下知尊君之礼故君位定),祀社于国所以列地利也(表列地利)。祖庙所以本仁也,山川所以傧鬼神也,五祀所以本事也。
礼行于郊而百神受职焉(谓风雨节,寒暑时),礼行于社而百货可极焉(谓地不爱宝,物无遗利),礼行于祖庙而孝慈服焉(谓天下皆知服行孝慈之道),礼行于五祀而正法则焉(谓贵贱之礼各有制度)。
臣按:先儒有言,礼之始也则自天子出,礼之终也则与民由之。与民由之然后礼达而分定,故先王患礼之不达于下则必有以为之教者,然教必以祭祀为主者,以神道设之使民知畏敬故也。由是观之,则圣人制为祭祀之礼者非但以致吾之诚、报神之德而已也,而实因之以设民之教,使咸安其分,尽其职以报乎上焉。
《礼器》:君子曰:“祭祀不祈(不为祈私福),不麾(快也)蚤(不以先时为快),不乐葆(犹褒也)大(不以褒大为可乐),不善嘉事,牲不及肥大,荐不美多品。”
陈澔曰:“祭有常礼,不为祈私福;祭有常时,不以先时为快;器币小大、长短自有定制,不以褒大为可乐也;奠告有常仪,不为善之而更设他祭。牲不及肥大,及犹至也,如郊牛之角茧栗、宗庙角握、社稷角尺,各有所宜用,不必须并及肥大也。荐祭之品味有定数,不以多品为美也。”
君子曰:“礼之近人情者,非其至者也。”
陈澔曰:“近者为亵,远者为敬,凡行礼之事与人情所欲者相近则非礼之极至者。”
臣按:先王制礼有一定之制、有一定之时、有一定之数、有一定之物,以神待神而不敢干以已,以神事神而不敢亵以人。《郊特牲》:祭有祈焉,有报焉,有由辟焉(辟读曰弭)。
陈澔曰:“此泛言祭礼有此三者之例。辟读为弭,如《周礼》所谓弭灾兵、远罪疾之类。由弭者,用此以消弭之也。”
方悫曰:“欲彼之有予也,故有祈以求之,若《诗噫嘻》祈谷于上帝、《载芟》祈社稷之类是也。因彼之有施也,故有报以反之,若《诗丰年》之秋冬报、《良耜》之秋报社稷是也。”
臣按:《礼器》既言祭祀不祈,而此又云有祈焉,而《周礼》六祈又有祈福祥,何也?盖祭祀之不祈谓孝子行岁事也,若夫为民而有所祷祠,因事而有所祈禳,是亦人情之所不能免也。礼缘人情而作,圣人为之节文,使其有所限而不敢过求,有所法而不敢妄求。后世此礼不明,时君不知所守,往往为邪僻之所惑而有非分之祈,不求之于祭祀而求之于斋醮,不求之于典礼而求之于鬼教,卒之无所得而反致祸于身、贻患于生灵者多矣。
《祭法》:燔柴于泰坛,祭天也。瘗埋于泰折,祭地也。用裛犊埋少牢于泰昭,祭时也。相近于坎坛,祭寒暑也。王宫,祭日也。夜明,祭月也。幽宗,祭星也。雩宗,祭水旱也。四坎坛,祭四方也。山林、川泽、丘陵能出云为风雨、见怪物皆曰神,有天下者祭百神,诸侯在其地则祭之,亡其地则不祭。
张载曰:“日月星辰、风雨寒暑无特祭,皆从祀于郊,所谓日于坛月于坎、日于东月于西,皆不出祀之兆。言王宫、夜明、幽宗之类,皆指其祭位耳。寒暑无定位,暑近日坛、寒近月坎而已,故曰相近于坎坛。”
陈澔曰:“燔,燎也。积柴于坛上,加牲玉于柴上,乃燎之使气达于天,此祭天之礼也。泰坛即圜丘,泰者尊之之辞。瘗埋牲币,祭地之礼也。泰折即方丘,如折旋之义,喻方也。泰昭,坛名。祭时,祭四时也。”
方悫曰:“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则王有日之象而宫乃其居也,故祭日之坛曰王宫。日出于昼,月出于夜,则夜为月之时,而明乃其用也,故祭月之坎曰夜明。幽以言其隐而小也,故祭星之所谓之幽宗。吁而求雨之谓雩,主祭旱而言耳。兼祭水者,雨以时至,则亦无水患也。幽、雩皆谓之宗者,宗之为言尊也。方有四而位则八,故有坎、有坛而各以四焉。”
臣按:先儒谓《周礼》大宗伯备列诸祀而不见祭四时、寒暑、水旱者,宗伯所记谓岁时常祀,而此所载谓四时乖序、寒暑僭运、水旱祈祷之礼。
及夫日月星辰,民所瞻仰也;山林、川谷、丘陵,民所取材用也,非此族也不在祀典。陈澔曰:“族,类也。祀典,祭祀之典籍。”
臣按:所谓祀典,即所谓祭法也。《祭法》一篇自燔柴于泰坛以至终篇,即《虞书》“肆类于上帝,禋于六宗,柴望秩于山川,遍于群神”之义疏也。自古经籍言祀典者莫先于《虞书》,莫详于《祭法》,夏商之礼无可考,周之礼文详备,然皆不外乎此而已。
《祭义》:唯圣人为能飨帝,孝子为能飨亲。飨者乡(去声)也,乡之然后能飨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