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衍义补 - 第 169 页/共 184 页

邓艾曰:“国之所急惟农与战,国富则兵强,兵强则战胜,农者胜之本也。”陆抗曰:“德均则众者胜寡,力侔则安者制危。”蒋济曰:“虎狼当路,不治狐狸。先除大害,小害自已。”   谯周曰:“射幸数跌(差也),不如审发,时可而后动,数合而后举。”廖化曰:“智不出敌,力小于寇,用之无厌,将何以存?”   羊祜曰:“兵势好合恶离,疆场之间,一彼一此,慎守而已。彼专为德,我专为暴,是不战而自服也。”一邑一乡不可以无信义,况大国乎?裴诜曰:“蝮蛇螫手,壮士断腕,蛇已螫头,头可断乎?”   韦睿曰:“将军死绥,有前无却。”韦孝宽曰:“不因际会,难以成功。”   邢峦曰:“先为万全之计,然后图功,得之则大利,不得则自全。”   李靖曰:“王者之兵,吊人而取有罪,彼其驱胁以来,藉以拒敌,本非所情,不容以叛逆比之。”   张巡曰:“使兵识将意,将识士情,投之而往,如手之使指,兵将相识,人自为战,不亦可乎?陈而后战,兵法之常,运用之妙,在乎一心。”   臣按:自古名将不用古兵法者三人,汉霍去病、唐张巡、宋岳飞而已,皆能立功当时,垂名后世,然则兵法果不可用耶?曰兵法譬则奕者之谱也,谱设为之法尔,用之以应变制胜则在乎人,兵法亦犹是焉。呜呼,世之艺术岂但兵哉?儒者之于六艺亦莫不然,孟子曰:“梓匠轮舆能与人规矩,不能使人巧。”法度可以言传,妙法必由心悟。   杜甫曰:“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   臣按:此杜甫《出塞》诗语也。“射人先射马”一言,虽诗人吟咏之语,然制胜之要法也,御边者不可不知。陆贽曰:“兵贵拙速,不尚巧迟。速则乘机,迟则生变。”   急者宜备之以严,缓者宜图之以计。   当离者合之则召乱,当合者离之则寡功,当疾而徐则失机,当徐而疾则漏策。有功见知,人必悦劝。将贵专谋,兵以奇胜。   病同者虽胡越而相湣,忧同者不邀结而自亲。   知其事而不度其时则败,附其事而不失其称则成,立大而敌脆则先其所难,力寡而敌坚则先其所易,非万全不谋,非百克不斗。   寇小至则张声势以遏其入,寇大至则谋其大以邀其归,据险以乘之,多方以误之。武欲胜其敌,必先练其兵。   事有便宜而不拘常制,谋有奇诡而不徇众情,进退死生,惟将所命。抚之以惠则感而不骄,临之以威则肃而不怨。统帅专一则人心不分,人心不分则号令不贰。   军法无贵贱之差,实无多少之异,所以同其心志而尽其力。将欲定边,先宜积谷。陈贯曰:“争地之利,先居则佚,后起则劳。”范仲淹曰:“将不择人,以官为先后,取败之道也。”   又曰:“将不知古今,匹夫勇耳。”宋祁曰:“马少则骑精,步多则斗健。”苏轼曰:“善兵者先服其心,次屈其力。”   邹浩曰:“兵家之事,未战则以决胜为难,既胜则以持胜为难。”   岳飞曰:“勇不足恃,用兵在先定谋,栾枝曳柴以败荆,莫敖采樵以致绞,皆谋定也。”胡寅曰:“善覆者靡不胜,遇覆者靡不败。”吴昵曰:“弱者出战,强者继之。”   余端礼曰:“敌弱者先声后实以袭其气,敌强者先实后声以俟其机。”程颐曰:“兵法,远交近攻,须是审行此道。”行兵须不失家计(游兵夹持)。   兵陈须先立定家计,然后以游骑旋旋量力,分外面与敌人合,此便是合内外之道。韩信多多益办,只是分数明。两军相向,必择地可攻处攻之,右实则攻左,左实则攻右。   朱熹曰:“厮杀别无法,只是能使人舍死向前而已。”   臣按:谚云“一夫舍死,万夫莫当”,若为将者以节制行兵,而在行列者人人皆舍死向前,天下无坚敌矣。   又曰:“厮杀无巧妙,两军相拄,一边立得脚住不退者便赢,立不住退者便输,须是死中求生方胜也。”兵之胜负全在勇怯。   用兵之要,敌势急则自家当委曲以缠绕之,敌势缓则自家当劲直以冲突之。   解杂乱纷纠者不控拳。拳音绻,攘臂绳,今之罥袖手圈也。言解斗者当善解之,不可牵引绻绳也。批亢捣虚。亢音刚,喉咙也。言与人斗者,不扼其喉拊其背,未见其能胜也。   臣按:程、朱道学大儒,其于兵事亦皆通晓而常言之,可见儒道无所不该而文武无二道也。   以上经武之要(下)   卷一四三   △驭夷狄   ▲内外之限(上)   《舜典》:帝曰:“皋陶,蛮夷猾(乱也)夏,寇(劫人)贼(杀人)奸(在外)宄(在内),汝作士(理官)。”   朱熹曰:“夏,明而大也。”又曰:“蛮夷猾夏,不专指有苖,但官为此而设。”董鼎曰:“虞时兵刑之官合为一,此蛮夷猾夏亦以命皋陶。”   臣按:有虞之世,皋陶为士。士,理官也,所掌者刑狱之事而首以蛮夷猾夏为言,且蛮夷处边鄙之外,负险阻以为固,不可以理喻,不可以言驯,非用甲兵不可也,岂区区刑法所能制哉,而舜命皋陶以为士而首以是责焉,而后及于寇贼奸宄,何也?盖人君为治必先去其梗吾治者,然后其治可成,所以梗吾治者,其大在蛮夷,其小在寇贼,必使蛮夷寇贼不敢害吾良善之民,则内外安靖而吾政化之所施者无所梗矣。虽然,内者外之本也,内无其衅然后外患不生,掌刑之官得其人则禁诘有常刑、制伏有良法、界限有定所,潜消于未然之先,遏绝于方萌之始,不待其猖肆而后施之以甲兵也,此圣人之微意欤。   《禹贡》:五百里绥服,三百里揆(度也)文教、二百里奋武卫。   蔡沈曰:“谓之绥者,渐远王畿而取抚安之义,侯服外四面又各五百里也。绥服内取王城千里,外取荒服千里,介于内外之间,故以内三百里揆文教,外二百里奋武卫,文以治内、武以治外,圣人所以严华夏之辨者如此。此分绥服五百里而为二等也。”   臣按:《禹贡》五服之制曰甸服、曰侯服、曰绥服、曰要服、曰荒服,内而甸、侯二服,外而要、荒二服,而绥服居乎其中,则介乎华夷之间也。就此一服而言,其地凡五百里,内三百里以揆文教,由此而至于王城千里之内,声明文物之所萃,故于此揆其文之教必灿然明备,度之而皆同也,由此而极于荒服千里之外,障塞险阻之所限,故于此奋其武之卫,必居然振作,修之而不弛也。   五百里要服,三百里夷、二百里蔡。   蔡沈曰:“要服,去王畿已远,其文法略于中国,谓之要者取要约之义,特羁縻之而已,绥服外四面又各五百里也。蔡,放也,流放罪人于此也。此分要服五百里而为二等也。”   五百里荒服,三百里蛮、二百里流。   蔡沈曰:“荒服去王畿益远,而经略之者视要服为尤略也,以其荒野,故谓之荒服,要服外四面又各五百里也。流放罪人之地,蔡与流皆所以处罪人而罪有轻重,故地有远近之别也。此分荒服五百里而为二等也。”   臣按:先儒谓《禹贡》五服,甸、侯、绥为中国,要、荒已为外国,圣人之治详内略外,观五服名义可见,治中国则法度宜详治以必治也,治外国则法度宜略治以不治也。观至于五千见德化之远及,观要、荒二服见法度之不泛,及圣人不务广地而勤远略也如此,后世为治者往往昧于轻重缓急之辨,固有详于内而忽于外者,亦有专事外而不恤其内者,又有内与外皆不加之意者,胥失之矣。虽然,此非特世主处事之偏,亦由其祖宗立法之失也,载观虞夏之世,立为五服之制,内二服以治乎内,外二服以治乎外,中一服则兼治乎内与外焉,既有以为内治之具,又有以为外侮之防,文教之外以兵卫,兵卫之外以蔡流,其法一定而不可易,其规一定而可长守,所以为子孙生民计也远矣。   东渐于海,西被于流沙,朔南暨,声教讫于四海。   蔡沈曰:“地有远近,故言有浅深也。上言五服之制,此言声教所及,盖法制有限而教化无穷也。”   臣按:中国之地南北东,东西为远,故《禹贡》言圣人声教之所及于东曰渐、于西曰被,皆指其地言,而于南北则止曰暨而不言其地,可见圣人向明之治,自北而南日拓而远,不可为之限量也,东渐于海,海之外地尽矣,西被于流沙,流沙之外犹有地焉。渐如水之渐渍底于海者也,被则如天之无不覆被,天所覆被处圣人之化皆可至也,振举于此而远者闻焉是之谓声,轨范于此而远者效焉是之谓教,其风声教化虽曰无远不及,然亦惟止于海而已。虽然,其所以渐、被、暨及风闻之声、神化之教,使之闻而慕之、振而动之而已,未尝体国经野、设官分职而以内治治之也。   《周礼》:职方氏乃辨九服之邦国,方千里曰王畿,其外方五百里曰侯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甸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男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采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卫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蛮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夷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镇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藩服。   郑樵曰:“《禹贡》有五服,职方有九服,五服、九服之制不同,详考制度无不相合。禹之五服各五百里,自其一面而数之;职方九服各五百里,自其两面而数之也。”又曰:“周之王畿有乡、遂、稍、县、都即禹之甸服纳总秸、祇粟米之地,周之侯服即禹采、男之地,周之男服即《禹贡》揆文教之地,周之采服即《禹贡》奋武卫之地,周之卫服即《禹贡》三百里夷之地,周之要服即《禹贡》二百里蔡之地,周之夷服即《禹贡》三百里蛮之地,周之镇服即《禹贡》二百里流之地,周之藩服即《禹贡》九州之外地也。”   臣按:禹服周畿要、荒、蛮、夷邈然处于侯、甸、采、卫之外,其为当世制也严矣,其为后世虑也远矣。又考贾公彦谓蕃之义以其最在外为藩篱,故以蕃为称,后世通谓外国为蕃,盖本诸此。   《春秋》:隐公二年,公会戎于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