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正遗规 - 第 3 页/共 10 页

目不视恶色。耳不听恶声。非法不敢道。非德不敢行。   其三   执虚如执盈。入虚如有人。使民如承祭。出门如见宾。   其四   并坐不横肱。共饭不择手。揖人必违位。尊前不叱狗。   其五   入国不敢驰。入里必致式。入户必奉扃。入门不践阈。   其六   入境必问禁。入国必问俗。入门必问讳。与人不问欲。   其七   临丧则不笑。临祭则不惰。当食则不叹。让食则不唾。   其八   君子正衣冠。俨然尊瞻视。即之容也温。听之言也厉。   ○真西山教子斋规   公名德秀。字希元。宋浦城人。参知政事。谥文忠。崇祀庙庭。   弘谋按养正之方,最小时为尤要。古人重胎教。自妇人妊子之时,谨寝食,肃视听,夜则令瞽诵诗,道正事。凡以慎所感。谓感于善则善。为生子计也。今人纵不能尽然。乃至既生之后,曲意抚摩。积四五岁,仍然姑息,恣其所为,应诃反笑。逮于既长,养成骄惰,虽欲禁防,不可得已。西山先生教子斋规,乃是于最少小时,撮其大纲,分为八则。简而要,切而该。尤父兄所宜敬书座右,时加训饬者。   一曰学礼。   凡为人要识道理。识礼数。在家庭事父母。入书院事先生,并要恭敬顺从,遵依教诲。与之言则应。教之事则行。毋得怠慢,自任己意。   二曰学坐。   定身端坐。齐脚敛手。毋得伏靠背。偃仰倾侧。   三曰学行。   笼袖徐行。毋得掉臂跳足。   四曰学立。   拱手正身。毋得跛倚欹斜。   五曰学言。   朴实语事。毋得妄诞。低细出声。毋得叫唤。   六曰学揖。   低头屈腰。出声收手。毋得轻率慢易。   七曰学诵。   专心看字。断句慢读。须要字字分明。毋得目视东西。手弄他物。   八曰学书。   臻聚也志把笔。字要齐整圆净。毋得轻易胡涂。   ○方正学幼仪杂箴   公名孝孺。字希直。明浙江宁海人。官翰林学士。靖难死节。   道之于事。无乎不在。古之人自少至长,于其所在,皆致谨焉而不敢忽。故行跪,揖拜,饮食,言动,有其则。喜,怒,好,恶,忧乐,取予,有其度。或铭于盘盂。或书于绅笏。所以养其心志,约其形体者,至详密矣。其进于道也,岂不易哉。后世教无其法。学失其本。学者汩于名势之慕。利禄之诱。内无所养。外无所约。而人之成德者难矣。予病乎此也。盖久欲自其近而易行者,学焉而未能。因列所当勉之目为箴。揭于左右,以攻己阙。由乎近而至乎远,盖始诸此。非谓足以尽乎自修之事也。方孝孺序。   弘谋按为学之有箴,义取乎剌病。凡以触目警心也。触吾目者,陈义不必高。警吾心者,为失不在大。书曰,不矜细行。终累大德。成人犹将慎之,况小子乎。正学先生书此自警,而题之曰幼仪杂箴。自日用之节,以及念虑之微。辨理欲消长之萌。推吉凶荣辱之应。何其言之栗栗也。维予小子。不聪敬止。尚其以是为苦口药石哉。   坐   维坐容。背欲直。貌端庄。手拱臆。仰为骄。俯为戚。毋箕以踞。欹以侧。坚静若山乃恒德。   立   足之比也如植。手之恭也如翼。其中也敬。而外也直。不为物迁。进退可式。将有立乎圣贤之域。   行   步履欲重。容止欲舒。周旋迟速。与仁义俱。行不畔乎仁义。是为恒途。   寝   形倦于昼。夜以息之。宁心定气。勿妄有思。偃勿如伏。仰勿如尸。安养厥德。万化之基。   揖   张拱而前。肃以纾敬。上手宜徐。视瞻必定。勿游以傲。勿佻以轻。远耻辱于人。动必以正。   拜   古拜有九。今存其一。数之多寡。尊卑以秩。宜多而寡。倨以取祸。宜寡而多。为谄为阿。以礼制事。不爽其宜。   食   珍腴之惭。不若藜藿之甘。万钟之尸居。不若釜庾之有为。苟无待于富贵。夫孰得而贫贱之。噫。   饮    酒之为患。俾谨者荒。俾庄者狂。俾贵者贱。而存者亡。有家有国。尚慎其防。   言   发乎口。为臧为否。加乎人。为喜为嗔。用乎世。为成为败。传乎书。为贤为愚。呜呼。其发也可不慎乎。   动   吾形也人。吾性也天。不天之只。而人之随。徇人而忘反。不弃其天。而沦于禽兽也几希。   笑   中之喜笑勿启齿。见其异,勿侮以戏。内既病乎德。外为祸阶。抵掌绝缨。匪优则俳。   喜   得乎道而喜,其喜曷已。得乎欲而喜,悲可立俟。惟道之务。惟欲之去。颜孟之乐。反身则至。   怒   世人于怒。伤暴与遽。切齿攘袂。不审厥虑。圣贤不然。以道为度。揆道酬物。己则无与。暴遽是惩。圣贤是师。颜之好学。自此而推。   忧   惰学与德。汝日戚戚。忧为有益。名位不光。惟日忧伤。汝志则荒。弃其所当忧,而忧其不必忧。世之人皆然。汝孰忧哉。勉于自修。   好   物有可好。汝勿好之。德有可好。汝则效之。贱物而贵德。孰谓道远。将允蹈之。   恶   见人不善。莫不知恶。己有不善。安之不顾。人之恶恶。心与汝同。汝恶不改。人宁汝容。恶己所可恶。德乃自新。己无不善。斯能恶人。   取   非吾义。锱铢勿视。义之得。千驷无愧。物有多寡。义无不存。畏非义如毒螫。养气之门。   与   有以处己。有以处人。彼受为义。吾施为仁。义之不图。陷人为利。私惠虽劳。非仁者事。当其可与。万金与之。义所不宜。豪发拒之。   诵   诵其言。思其义。存诸心。见乎事。以敬畜德。以静养志。日化岁加。山立川驶。圣德卓然。焉敢不至。   书   德有余者。其艺必精。艺本于德。无为而名。惟艺之务。德则不至。茍极其精。世不之贵。汝书不美。自视不善。德不若人。乃不知忧。先乎其大。后乎其细。大或可传。人不汝弃。   ○高提学洞学十戒   高名贲亨。字汝白。浙江临海人。明正德时。江西提学副使。   弘谋按白鹿洞书院。自朱子揭示学者,体要粲然大备。后儒振兴洞学。递有规条。要皆庚续发明朱子之意。然或以其词之繁。非幼学所能尽晓。独高公立洞学十戒。于末学病痛。尽其表里。而杜渐防微,尤当自幼学始。使之重以为戒,从事圣贤之途,则凡所以禁其为彼而导其为此者,不啻言提其耳矣。弘谋故辑此以终是卷。其于揭示中所云规矩禁防之具。盖不无小补云。   一曰立志卑下。   谓以圣贤之事不可为。舍其良心。甘自暴弃。只以工文词。博记诵为能者。   二曰存心欺妄。   谓不知为己之学。好为大言。互相标榜。粉饰容貌。专务虚名者。   三曰侮慢圣贤。   谓如小衣入文庙。及各祠。闲坐嬉笑。及将圣贤正论格言作戏语。不盥栉观书之类。   四曰陵忽师友。   谓如相见不敬。退则诋毁。责善不从。规过则怒之类。   五曰群聚嬉戏。   凡初至接见之后。虽同会亦必有节。非同会者,尤不可数见。若群聚遨游。设酒剧会。戏言戏动。不惟妨废学业。抑且荡害性情。   六曰独居安肆。   谓如日高不起。白昼打眠。脱巾裸体。坐立偏跛之类。   七曰作无益之事。   谓如博奕之类。至于书文,虽学者事,然非今日所急。亦宜戒之。   八曰观无益之书。   谓如老庄仙佛之书。及战国策诸家小说。各文集。但无关于圣人之道者,皆是。   九曰好争。   凡朋友同处。当知久敬之道。通财之义。若以小忿小利。辄伤和气。与涂人无异矣。   十曰无恒。   夫恒者入圣之道。小艺无恒。且不能成。况学乎。在院生儒,非有急务,不宜数数回家。及言动课程,俱当有常。毋得朝更夕变。一作一辍。   ●养正遗规下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