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氏家训集解 - 第 6 页/共 85 页

〔九〕器案:古谓用为服,说文舟部:「服,用也。」周武王剑铭:「带之以为服。」御览三四四引沈约具东宫谢敕赐孟尝君剑启:「   谨加玩服,以深存古。」俱为「用」义。      〔一0〕卢文弨曰:「数音朔。」      〔一一〕刘淇助字辨略一曰:「还,广韵云:『复也。』世说:『世人即以王理难裴,理还复申。』还复,重言也,然还亦有仍意,理还复申,若云理仍复申也。」      〔一二〕赵曦明曰:「建光,安帝年号。」      〔一三〕赵曦明曰:「续汉书百官志:『卫尉属有公交车司马令一人,六百石,掌宫南阙门,凡吏民上章、四方贡献及征诣公交车者。』」胡三省注曰:「特,独也,独征之,当时无与并者。」      〔一四〕赵曦明曰:「续汉书百官志:『侍中,比二千石,无员,掌侍左右,赞导众事,顾问应对,法驾出则多识者一人参乘,余皆骑在乘舆车后。』」      〔一五〕汝南先贤传:「包归先人冢侧,种稻种芋,稻以祭祀,芋以充饭,耽道说理,玄虚无为。」见御览九七五引。      〔一六〕卢文弨曰:「此段见范书卷六十九刘平等传首总序。章怀注:『汉制:吏病满三月当免,天子优赐其告,使得带印绶,将官属归家养病,谓之赐告也。』」器案:汉书高纪注引汉律:「吏二千石有赐告。」      治家第五   夫风化者〔一〕,自上而行于下者也,自先而施于后者也。是以父不慈则子不孝,兄不友则弟不恭,夫不义则妇不顺矣。父慈而子逆,兄友而弟傲,夫义而妇陵,则天之凶民,乃刑戮之所摄〔二〕,非训导之所移也。   〔一〕后汉书顺帝纪:「汉安元年八月丁卯,遣侍中杜乔、光禄大夫周举、守光禄大夫郭遵、冯羡、栾巴、张纲、周栩、刘班等八人,分行州郡,班宣风化,举实臧否。」      〔二〕向宗鲁先生曰:「『摄』借作『慑』,孙氏墨子亲士闲诂有说。」案:孙云:「说文心部:『慑,失气也。一曰:服也。』吕氏春秋论威篇:『威所以慑之也。』高注:『慑,惧也。』此慑字与之同。古摄字多借为慑。左襄十一年传云:『武震以摄威之。』韩诗外传云:『上摄万乘,下不敢敖于匹夫。』」说并见王引之经义述闻。      笞怒废于家,则竖子之过立见〔一〕;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二〕。治家之宽猛,亦犹国焉〔三〕。      〔一〕卢文弨曰:「吕氏春秋荡兵篇:『家无怒笞,则竖子婴儿之有过也立见。』广韵:『竖,童仆未冠者,臣庾切。』见,形电切。」器案:抱朴子用刑篇:「鞭扑废于家,则僮仆怠惰。」宋景文笔记下:「父慈于棰,家有败子。」      〔二〕论语子路篇:「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邢疏:「刑罚枉滥,则民蹐地局天,动罹刑网,故无所错其手足也。」      〔三〕赵曦明曰:「左氏昭二十年传:『子产曰:惟有德者,能以宽服民;其次莫如猛。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鲜死焉;水濡弱,民狎而玩之,则多死焉,故宽难。』」      孔子曰:「奢则不孙〔一〕,俭则固;与其不孙也,宁固〔二〕。」又云:「如〔三〕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骄且吝,其余不足观也已〔四〕。」然则可俭而不可吝已。俭者,省〔五〕约为礼之谓也;吝者,穷急不恤之谓也。今有施则奢〔六〕,俭则吝;如能施而不奢,俭而不吝〔七〕,可矣〔八〕。      〔一〕孙,同逊,罗本、傅本、颜本、程本、胡本、何本作「逊」,下并同。      〔二〕见论语述而篇。孔安国曰:「固,陋也。」      〔三〕如,罗本、傅本、颜本、程本、胡本、何本作「虽」,今论语作「如」。      〔四〕见论语泰伯篇。      〔五〕卢文弨曰:「案:说文系传:『●,减也。』徐锴谓颜氏家训作此●字,今本殆亦后人所改矣。」      〔六〕施则奢,卢文弨曰:「旧本皆作『奢则施』,今依下文乙正。」      〔七〕吝,罗本、傅本、颜本、程本、胡本、何本作「?」,字同。      〔八〕艺文类聚二三引王昶家诫:「治家亦有患焉:积而不能散,则有鄙吝之累;积而好奢,则有骄上之罪。大者破家,小者辱身,此二患也。」      生民之本,要当稼穑而食,桑麻以衣。蔬果之畜,园场之所产;鸡豚之善〔一〕,埘圈之所生。爰及栋宇器械,樵苏〔二〕脂烛〔三〕,莫非种殖〔四〕之物也。至能守其业者,闭门而为生之具以足,但家无盐井耳〔五〕。今北土风俗,率能躬俭节用,以赡衣食;江南奢侈,多不逮焉。      〔一〕善,少仪外传下作「膳」。周礼天官膳夫,郑玄注:「膳之言善也,今时美物曰珍膳。」案:颜氏言善,亦犹汉人之言珍膳也。      〔二〕卢文弨曰:「汉书韩信传:『樵苏后衅。』方言:『苏,芥,草也。』」器案:史记淮阴侯传集解引汉书音义:「樵,取薪也。苏,取草也。」      〔三〕卢文弨曰:「古者以麻蕡为烛,灌以脂;后世唯用牛羊之脂,又或以蜡,或以?,或以桦。」李详曰:「韦昭博弈论:『穷日尽明,继以脂烛。』」陈汉章说同。      〔四〕殖,抱经堂本作「植」,古通。      〔五〕赵曦明曰:「左思蜀都赋:『家有盐泉之井。』刘良注:『   蜀都临邛县、江阳汉安县,皆有盐井。巴西充国县盐井数十。』杜预益州记:『州有卓王孙盐井,旧常于此井取水煮盐。义熙十五年治井也。』」案:「蜀都」当作「蜀郡」。      梁孝元世,有中书舍人〔一〕,治家失度,而过严刻,妻妾遂共货刺客,伺醉而杀之〔二〕。      〔一〕赵曦明曰:「隋书百官志:『中书省通事舍人,旧入直阁内;梁用人殊重,简以才能,不限资地,多以他官兼领,其后除通事,直曰中书舍人。』」      〔二〕少仪外传下引,句末有「也」字。      世间名士,但务宽仁;至于饮食饟馈〔一〕,僮仆〔二〕减损,施惠然诺〔三〕,妻子节量,狎侮宾客,侵耗乡党:此亦为家之巨?矣。      〔一〕卢文弨曰:「『饟』与『饷』同,式亮切。」      〔二〕卢文弨曰:「古僮仆作『童』,童子作『僮』,后乃互易,此下『家童』字却与古合。」      〔三〕通鉴六二胡注:「然,是也,决辞也;诺,应也,许辞也。」      齐吏部侍郎房文烈〔一〕,未尝嗔怒,经霖雨〔二〕绝粮,遣婢籴米,因尔逃窜,三四许日,方复擒之。房徐曰:「举家〔三〕无食,汝何处来?」竟无捶挞〔四〕。尝寄人宅〔五〕,奴婢〔六〕彻屋为薪略尽,闻之颦蹙〔七〕,卒无一言。      〔一〕卢文弨曰:「北史房法寿传:『法寿族子景伯,景伯子文烈,位司徒左长史,性温柔,未尝嗔怒。』为吏部郎时,下载此事。」      〔二〕赵曦明曰:「左氏隐九年传:『凡雨自三日以往为霖。』」      〔三〕李调元剿说三:「举家,犹云全家,今尚有此言。」      〔四〕宋本、鲍本、汗青簃本「捶挞」下有「之意」二字,注云:「一本无『之意』两字。」      〔五〕卢文弨曰:「以宅寄人也。」      〔六〕婢,宋本、鲍本、汗青簃本作「仆」。      〔七〕孟子滕文公下:「已频顣曰:『恶用是??者为哉!』」赵岐注:「频顣,不悦。」「颦蹙」即「频顣」。      裴子野〔一〕有疏亲故属饥寒不能自济者,皆收养之;家素清贫〔二〕,时逢水旱,二石米为薄粥,仅得遍焉,躬自同之,常无厌色。邺下〔三〕有一领军〔四〕,贪积已甚,家童八百,誓满一千〔五〕;朝夕每人〔六〕肴膳,以十五钱为率,遇有客旅,更〔七〕无以兼。后坐事伏法,籍其家产〔八〕,麻鞋一屋,弊衣数库,其余财宝,不可胜言。南阳有人,为生奥博〔九〕,性殊俭吝,冬至后〔一0〕女婿谒之,乃设一铜瓯酒〔一一〕,数脔獐肉;婿恨其单率,一举尽之。主人愕然,俛仰命益,如此者再;退而责其女曰:「某郎〔一二〕好酒,故汝常〔一三〕贫。」及其死后,诸子争财,兄遂杀弟。〔一四〕      〔一〕赵曦明曰:「南史裴松之传:『松之曾孙子野,字几原,少好学,善属文。居父丧,每之墓所,草为之枯,有白兔白鸠,驯扰其侧。外家及中表贫乏,所得奉,悉给之,妻子恒苦饥寒。』」      〔二〕清贫,谓清寒贫穷也。三国志魏书华歆传:「歆素清贫,禄赐以赈施亲戚。」      〔三〕邺下,即邺城,北齐建都于此,在今河南省临漳县境。六朝人率称建都之地为某下,如洛下、吴下、邺下是,犹后代之称京师为都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