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道次第心论 - 第 5 页/共 11 页
五、他所哀愍,他谓施主,彼于行者起哀愍心,惠施随顺净命资具所谓如法衣服饮食,诸坐卧具病缘医药,如上名为他所哀愍。
附南阎浮提士夫特殊之福德十六正修之附讲。
一、特能殊胜亲近供养如来等。
二、特于般若波罗密能起作意。
三、于无生法忍能得。
四、于所应作之菩提,及能作菩提诸法,能无所缘。
五、十善等及无色之修习悟人,易作易得,特别超胜。
六、邻次诸天。
七、自能镇伏诸魔势力。
八、与导师及相同之士夫一处住。
(一)、学处悉皆清净,一切相俱足方便善巧。
(二)、具足成就如来之种性。
(三)、能得佛果之因相具足。
(四)、与波罗密反背方面。心意不生。
(五)、色等及俱有之观察心非炽然生。
(六)、波罗密法能普摄正知。
(七)、一切圆满成就能得。
(八)、正等圆满菩提相近转成。
戊三、劝发修行之心。所谓思维大事者,如上等(有暇身圆)名为解脱法缘最要之素,若仅为存命或引乐除苦而修行者,不必定具如是胜缘,若欲依止正法修行,或特欲修利他大乘道者,于此胜缘务求圆满。虽然,此最难得者也,是故最当胜解。能作此佛道成就解脱依止,复能引导众生入道,发生广大力用,现生堪能者,唯人乃能。上界诸天之身定无新得圣道者,欲界诸天多成放逸无暇,余则诸龙、阿修罗、非天、非人、金翅鸟王、持明似人腹行等皆有修行之障。虽在人中亦唯南洲有三宝四众处所是又更为希有。虽然得成南洲人身又多不能受行十善,迷于五欲,转瞬仍入恶劣下生,我今此身圆满,眷属良善,而复能行布施、持戒、有忍智力,可能修行止观禅诵,而不精进奋力,因小失大,舍却倒手之菩提妙宝,诤取无常败坏毒秽之物,终谢一死,空无所获。复当再再思维经言,人身失去不得者如大地土,复得人身者如爪上土。盲龟浮木,难能再遇。如是等义住心审观,以此观慧增上力故,而能令心坚住善法,策心、持心、发勤精进,踊跃欣乐。速行趣道。
复次,总依四法如理策进之决定要则。
一、除苦得乐,唯赖正法。
二、趣入正法之道,唯有依于内外圆满现世之身。
三、身是无常决定必死。
四、前前推后后,终不能起修行,应要当下就修。
复次,若能生起暇满难得胜心者,则必依于净戒律仪而为根本,辅以施供,增加无垢净愿而作迥向,殷重行之必定引生一切善法修行也。
以上修心次第中甲依有暇身圆劝发修行之心等三已竟,以下明乙如何摄取修行心要之义(即三士道次第)。
丁二、如何摄取修行心要之义。内又分二
戊一、道之总建立。(以此引生定解)
戊二、道中心要正理。(以此摄持正行方便)
戊一、道之总建立。分二
已一、由三士道总摄一切圣言之论。
已二、指示三士门中次第如次引导之因。
已一、由三士道总摄一切圣言之论者。如来出世总因为其利益一切有情,故凡所说正法,亦唯利益一切有情。或令闻法现生增上,或令闻法究竟解脱,乃至究竟菩提。
欲得成就现生增上生缘众事俱足之法,或复希求后世善趣圆满,唯图生死乐中希求利乐,当知彼是下士。(或是凡夫,或是外道。)
为证解脱仅出生死,及欲以此更求佛果者,依声闻缘觉之教厌患有为诸苦之方便,唯求自利解脱,或兼利他方便之道,知彼必是中士,或共大乘(次等)之中士
以修佛乘一切种种智之方便,依秘密大乘及波罗密大乘,由大悲故为尽一切有情诸苦,希得成佛,学修六度及二次第者,知为上士。
复有殊胜下士者,不以现生为重,希求后世,善起圆满成就二利。
三士之定名者,依摄决择分云:“谓有成就正受非律仪非不律仪所摄净戒律仪。亦有成就正受,声闻相应律仪,亦有成就正受菩萨(三聚)净戒律仪。其中初者为下,第二为中,第三为胜。(对法大同)”。
已二、指示三士门中次第如次引导之因。此中次第引导之义者,是以上士道摄纳余二之事理。先必作起悲心大乘愿欲摄持其心。并解刹那无常不净病老苦痛集合之身,犹如芭蕉聚沫不坚之体。而为众苦巢穴。恶业烦恼之所生田。从汝如何保爱养育,终无满足,常不如意。令汝毁善造恶,虽非所愿,亦必勉从使命,而其最后终结,老死朽败,厌恶不净,究竟不保,弃舍方休。我今何不以此大患无用之身,而作利他有用之行,不令白白唐捐,而趣上士之道。
复次,若其不知自利乐善识知三宝,明了苦乐无常因果之理,戒定般若无为解脱之道,虽云利他,究因何故利他,又以何法利他。是故上士利他应当先有下中自利之道,而为趣发正等无上菩提之坚固支分。
如上二义,展转相依,发生定解,极要殷重爱护,不致诸道分割,不了一乘之义,而生大小各各之见,妄作取舍之论。修中下时含摄大乘之理而修,修上士道包括中下之事,理事互融,故成有义不空双运之真菩提心。如是再再殷重相续无间修习培养而令坚固。
此时应当诚心修习不共归依而摄愿道,于其学处持心励力修学。次乃发心受行六度四摄菩提行戒,受得戒已,舍命护持勿令有犯,随时净治,安住律仪,为令六度诸善所缘心得安住,应善学习止观静虑,或亦以此发生通慧。或亦以此增进毗钵舍那。为欲断除二种我执,慧见决定无我空义,此应调摄无谬修法,而起慧体毗钵舍那。
于此所说三学依定数量,以智慧方便精进成之。仅依一分不成菩提,发大定解,鹅王渡海必依双翅,俱有力故。
如是共同道相续清净成就,应当趣入金刚总持。所谓总持者,总摄诸乘诸道一切珍妙,中间法要,依念持法,合摄圆满次第,种种方便而修习之。以是速成二种资粮,但贵依止如法,三味耶戒严护。若不乐修密道者,应将道中次第渐渐学习,久则开明其妙。
复次,密传四部随依一类修法,得坚固已,余皆不难。又复最要不离三士道次第法要也。
问:上士大乘既已并摄中下,何须别立中下。答:断增上慢故,上士亦须增上生缘及解脱故。下品补特伽罗有次追究追寻故。
菩提道次第心论卷第一终
菩提道次第心论卷第二
极尊上师宗略巴造论
比丘能海集
戊二、此中显示道中心要之正理,即是摄持正行之方法,分别三士道修行之次第也。已一、明与中上共同之下士道。内分三科:庚一、正修下士意乐。庚二、发生意乐之量。庚三、破除邪执。
庚一、正修下士意乐。分二
辛一、发生希求后世之心。
辛二、后世依止安乐之方便。
辛一、发生希求后世之心。分二
壬一、观现生无常念最后必死。
壬二、观死已当入何趣及苦乐。
壬一、观现生无常念最后必死。分四
癸一、不修无常道理之过失。谓吾人内自思维过去未来,外观山河人事情境,日日相续,似若存在,而且年月往来时季变迁悉有定序。然而静观此之存在与定序等。又非实有存在与定序,反是不实无常之证明也。
复次,有情必死之理虽知,而未常念观修对治之故,久之乃成不死之惯性,随起现法之计执,眼前求乐避苦,不遑念及将来后世,何况解脱正真之道,及大义利他成佛之事,更属难知难行。
又虽近教法,时趣闻思修学,而以注心目前苦乐之故,致令所修善力微弱,复有恶行罪犯杂沓而转,正行反成恶业恶趣之因。
又不修无常,虽说必修来世。而因现前苦乐取舍之计,必致修行推延缓怠,不能精进,废忘大事,驰入倒境迷途,邪业邪命终成退堕。
又若不修无常之念,希望身命长住之心,谋取生存久远之方,遂于利养恭敬等事起猛利贪。或于贪不遂欲,转起嗔恚,不见贪嗔过失,蒙味痴愚,而自以为是更复随增我慢嫉妒等诸大烦恼及随烦恼,犹如瀑流,日夜相继不息,由此能引身语意摄十种恶行,乃至成就无间随近谤正法等诸恶业行。
又复由此渐渐弃舍正法甘露,断绝现生增上生缘及决定解脱之命根。死后为诸恶业之引导,令赴粗猛燃烧苦痛非爱之诸恶趣中。
癸二、多修无常道理之功益云何?譬如有一稍知佛法之人,决定今后当死,于诸上妙五欲受亨广胜大财势力、乐意眷属朋党依重等,必能息心正念。
于可施物遇缘能舍不生悭执,虚荣恭敬毁谤欺辱,其心平等,不受八风,遮止诸罪诸恶行必能具力精进。
于诸善法集修,如归依净戒等,必能不顾身财虚名,了知以不坚身易坚固身,以败坏财易不坏财,由是速能增长果地行位,由是复能引导众生,有大义存焉非属细小。
复次,涅盘经云:“一切耕种之中,秋实第一。一切迹中,像迹第一。一切想中,无常第一。”是能顿摧一切烦恼恶行之大椎。是能作转依顿辨成就一切胜妙事专修之大门径。反此执心不死,则是一切衰败之门。依止胜衰之理,恒时决择修心,则是一切圆满成就之门。
癸三、畏死不畏死,以慧心决择。此无常想,初修之人不应坚执恒时专修,应于初中后三,思维此理,引发定解而趣正道可也。
何以故,或有坚著亲属财货等,增上力习,生起爱别离等怖畏之苦,于道成障致生远离,不问生死仍堕痴迷。
若尔,救济云何,应当思维此我惑业增上之身,决定不免于死亡坏灭,然有殊胜解脱之道,能遮诸有生死,但有遮道之敌,即是是常心,愚不畏死。
是故智人,应怖愚不畏死之常心。更当思维生死未了,恶趣因在,善生不定,道业未成,若是即便死亡,救我依谁。以此勤修正道,则于亡没舍受之时,无怖无悔无苦无恨,是为畏死不畏死。名曰善逝。
癸四、正修念死之方法。于中分三
子一、思维有情决定必死。
子二、思维死无定期。
子三、思维死时除佛法而外别无善法可能救济自他。
子一、所谓有情决定必死之思维者。如无常集颂云:“若佛若独觉,佛子诸声闻,尚须舍此身,何况凡夫人。”任何死亡必至者:“若空若海中,若山间城市,何处死不来。”又:“已生及当生,数数作取舍,始终悉坏灭,当住正法行。”又佛教胜光王经云:“譬如有四大山王,坚硬隐固,不坏不裂,精纯实密,无诸陨损,大力运行,触天磨地,从其四方会合而来,研坏一切草木根斡枝条,乃至一切有情命等,悉皆研磨坏碎。无能独存。非是速走藏避可得逃脱,或以自力,或以财道,或以诸物及咒药等令彼退却。此大山王,即是世间无常,大力无能敌对,决定为彼所坏。又诸缘起诸法,随时随缘涣散,正如风吹烟云,无法系聚,使不散灭,入行论云:“人寿无常,昼夜不停,有减无添,何能不死。”余则喻如织布,如赴刑埸,如牧杀羊,如射如泻,如流不返。四序迁流,如牧人驱畜,如是经喻极多,应善思寻。又如险崖下坠,未触地碎身之时,勿可以此空坠之间,为安乐无损。又此百年之中,除去童顽衰老,体弱病羸、奔赴求活、愁思倦疲、爱别怨逢、往返酬应、杂话饮食、息劳眠睡,而于清净修行正念摄心,一身能有几时。应熟思之。
子二、思维死无定期者。如人念欲于此久住。自然计较久居之事。念欲他往,则必筹计将来之事。如死期无定,于日日中筹备死事。自然阻止无义,多能成办后来义利。又南洲之人寿量不定,增至无量,减至十年。死缘极多,生缘无凭,四大失调,四大斗争,一滴之毒可以杀身。芒刺之锋可以害命。有心无心之害。魔及非人之损。内有嗔恚利刀、欲贪毒水、嫉妒火烧、五欲怨敌、八风之患。外有王贼水火、刀兵饥馑、夺命杀人、软贼系执等。劳形苦心,死缘众多。随缘生死,自无主宰。
子三、思维死时除佛法而外,别无善法可能救济自他者。若人死时,虽有亲属怜爱围绕救护,然终有谁同死者去,古有殉身同死,然业果不同,异途各驰,不能自主。(死后能自主者须待修行。)所有悦意宝物田园资具无量之多,而不能携去一尘之微,虽可爱之自身,亦难留他共住。现前一切乐意圆满之情境,难舍难离。然而偏要舍离,无法可以持护。复次,思维今得有暇之身,幸逢佛法,了知三宝常住自性不灭,只须修行,不仰赖他。是故应当殷重专精归向三宝,寻求知识,净治罪障,广集资粮,次第进修,诸法现证,来去自由,随境安然,心有智见。此是修行密意,甚深般若源头,不可轻忽。
壬二、观死已当入何趣及苦乐者。以能总观无常,故知现法非久。应别思维死后并不断灭。善恶二趣必趣其一,别无生处。然生善不善道,自无主宰,随业自在,设若不幸,堕恶趣中,情境如何,故当忖念。谓若思堕苦趣心生厌离,亦思傲慢。由见苦是恶果能息恶行,由见乐是善果乃勉力为善。由观自而悲有情,厌生死而求解脱,畏众苦而发起猛利真诚归求三宝之心。如是一法而成众善之聚,众善之因,行者勿忽。
此中思苦分别又三:
癸一、思地狱苦。
癸二、思饿鬼苦
癸三、思畜生苦。
癸一、思地狱苦。分四
子一、八大地狱。
子二、近边地狱
子三、寒冻地狱
子四、独一地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