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道次第心论 - 第 11 页/共 11 页

为是知已,遮之恶行,谓于十不善等,发起意乐勿作现行。应修应习,多所修习,静息共心。若其不能遮止恶行,虽非自欲,然须受苦不能脱免。   又集法句云:   说已作恶业  非空非海中  入山林闹市  业无不能至   又云:   若现前恶业  非定如刀割  然众生恶业  于他世现起   各受苦异熟  了知他世报  如从铁起锈  锈起食其铁   朴穷瓦云:现今讲说听闻修习,皆非贵重。诸知识者共云:唯有业果,是极要紧。我念唯此极难修持,实尔实尔。又登巴云:心莫放纵此缘起理,微细微细。我至老死,依附贤愚(业果是处非处也)。以上总开示竟。(应读本论更详)   子二、四力净修法理者。如是励力,虽欲令其恶行不染,然由放逸,烦恼炽盛,增上力故。若有所犯,亦定不可,不思放弃恶行,必须励力勤修大悲,及佛所说还出方便。此复罪堕还出之法,应如三部律仪中说。别说诸恶还出之教者,应由四力。四法经云:“慈氏,若诸菩萨摩诃萨成就四法,则能映复,诸恶已作增长。何等为四。谓能破坏现行、对治现行、遮止罪恶,及依止力。如是已作增长之业是顺定受,而能映复,况不定业。”   初力者,谓于往昔乃至无始所作不善诸业,多起追悔,欲生此心,须多修习能感异熟等三种(异熟功德、果报、因缘)道理。修持之时,加修金光明经忏法,及三十五佛忏法,而作悔除。   第二力者,于中分六:   (一)、依止深甚经典。谓受持读诵般若波罗密多等契经文句   (二)、依止空性胜解。谓趣入无我、光明法性、极深忍可。   (三)、依止念诵,谓如仪念诵,百字咒等诸殊胜陀罗尼。   如妙臂问经云:   如春林火猛炽然  无为遍烧诸草木  戒风吹燃念诵火   大精进焰烧诸恶  犹如日光炙火山  不耐赫炽而消溶   若以戒日念诵光  炙照恶雪亦当尽  如黑暗中燃灯炬   能除黑暗罄无余  千生增长诸黑暗  以念诵灯能速除   此复至于能见罪净之相,应当勤加持念。相者,如准提陀罗尼云:“若于梦中,梦吐恶食,饮酪乳等,及吐酪等。见出日月,游行虚空,见火炽然,及诸水相。制伏黑身,见比丘僧、比丘尼僧,见出乳树、象及牛王、山、狮子座,及微妙宫殿,听说法。”   (四)、依形像者。谓于佛所获得信心,造立种种形像。   (五)、依供养者。谓于佛所,及僧塔庙。供养种种微妙供养。   (六)、依名号者。谓能听闻受持诸佛功德名号及诸大佛子名号。此等唯依集菩萨学论中已所宣说者,余尚众多,应当广学。第三力者,谓正静十种不善。日藏经说:由此能摧所作一切自作教他、见作随喜、杀生等门,诸恶业障及正法障。复次,戒经中说:若无诚意防护之心,所作悔罪,唯成空言。是故羯磨中云:“后防护否。”务须善了密意,后不更作至为切要。能生此心复赖初力。(回看前之初力)   第四力者,谓修归依及菩提心等。(皈依发心颂及三皈依观法,应先善修。)此中为初业人,总显殊胜种种净罪之法门,必具四力,乃是一切圆满对治。   总论。分三:(一)、悔除防护依法转业之理。(二)、决定受超升之理。(三)、最初无犯之理。   (一)、悔除防护依法转业之理者,谓清净罪恶(如是转报方法)定不定受,转变轻重。即于能感恶趣中受极大痛苦,或令转为感受微小之苦因。或生恶趣,然不领受诸恶趣苦。或于现生少受微苦(病痛骂毁等事),即得清净。如是乃至应长时受者,转为短期或梦定中略受,或全不受。(有大功德,觉悟故。)皆是由其净修之人,力之大小,四力对治圆不圆具,势猛不猛,用时间相续长短等,差别不同故无定准。如诸契经及毗奈耶说:“诸业纵百劫不忘。”意言未修对有力对治,若能成就有力对治,如尽金秽。如是由忏悔防护等力,损伤能感异熟功能,虽因缘会合,异熟功能缺减,不发作用,乃至时分变迁有异,成为不定受报,虽未拔根,而能一时不现。故经云受持正法,(律仪力更大)虽其所有顺定受报,变为现法轻受,故须勤修善法对治。然彼嗔心害善最烈,迅快难防,须特加力觉明,悔除防护。   (二)、决定受超升之理。谓欲尽除力大之业者,(言决定受,超升之道。)若诸恶业至极永尽,云何说除先业异熟耶。意谓已受生盲、一目缺足、颠跛哑聋自性因果等业报,故作是说。若诸业果既已转成异熟位体,则不能转净,必在因位思位,或正造作之间。获得别余思业等。悔除及受持正法等,差别之力,则能永尽。如指鬘,未生怨等。譬如击球,随击而跃,生彼即脱,虽那洛迦火焰等事,亦未能触。由此则成最极拔除诸恶根本,亦非全无因果。是故虽有决定受报,不可免脱,然以悔除防护之力,转重为轻,非是无益也。   (三)、最初无犯之理,上述罪虽能悔除,但与最初无犯清净有殊。如菩萨地说:“犯根本罪虽可重受菩萨律仪,而能还出,然于此生决定不能获得初地。”摄研磨经云:“佛告文殊,若毁谤正法,于七年中日日三时于罪忏悔,后乃清净。其后至少须经十劫始能得忍。”最初无犯,譬如世间,伤手断足,虽得救治,终不如初。又朽破之船,虽加补治,操行彼岸或达不达。最初无犯如坚固船,易到彼岸。如是切莫放逸修习正见正行。亲友氏云:若人邪见虽妙行,一切皆具苦异熟。如是缘趣黑白二业,正观正见,是为修行根本依处。故应多修前文,刻心记识,更加参阅诸经论典。如正法念住经、贤愚因缘经、阿含四经、(中阿含经,未受具戒者勿看。)譬喻经、出曜经、百喻经、戒经、释戒诸论,并诸同法典籍。令起猛利精进,恒修定解定见,把握成修要义是为上善。   以上正修共下士道之意乐科竟。   庚二、发生意乐之量者。   庚二、发生意乐之量者。若是先有决求现世种种圆满,而求后世增上者,必不可得后世增上,说得后世增上皆是虚说之言,故当真实希求后时利益为主,现在次之。此心必定坚固,恒顺修习,猛励为善也。   庚三、破除邪执。分二   辛一、明增上胜身。   辛二、明具足戒之要。   辛一、明增上胜身者。谓有一类,以佛说悉应背舍现在生死,希望后时所有一切圆满增上,为错误事。彼作念言,后来身受用事。圆满增上身者,皆是生死,发生死心不应道理。(答云)此中所说分二:(一)、前说不顾现在,属无常故。好与不好随即消灭转变,不可握执,不能随自握执,究竟坏灭。(二)、后世修行本位增上之身,犹如船桥过渡河海,未度之时是所必须,亦是成佛究竟所应希求。希求解脱未到彼岸,于现位中,展转得此增上之身,依此最后成就胜身(三身)佛土眷属故。庄严经论密意说云:“增上身谓受用身,圆满眷属勤圆满。”此说由前四度之力成增生。(此生与身一也)   附说持戒资粮等成就增上十六胜生功德   入胎、住胎、出胎、母爱、父德、福享、亲属良美、身健全、有正见、身调柔、心安正、众多尊表、具力、无畏身相严好、易入般若及解脱之门。   入行论云:“由依人身舟,度脱大苦海。”是须依止以人所表善趣胜生之身度诸有海,趣妙种智。此复须经多生,乃能成办。   辛二、明具足戒之要。能成之胜因,多依尸罗,是道之根本故。若得善趣之身,而圆满一切德相(十六等),仅能成就一少分德,虽修诸道,进程微小,是故定须圆满。   须得求寂,未得比丘故非圆满(十六胜身),故此定须圆满比丘学处名曰具足,应当受持励行圆满。   有作是说,近住等亦能获善趣圆满,何须艰难受学具足戒。又说七众别解脱戒,皆为获得阿罗汉故,何必定要比丘。(答)比丘年满二十身心力强。艰苦易度。近事等身,亦得罗汉,然彼多碍难行义分微少(犹如滥路车旧马疲)。是故必取比丘。如上乱言,皆是无知道义,应善学别解脱戒,余义尚多,然而应以下下律仪为依,增加上上者,为委重护持圆满学处故。   以上共中上共同之下士道修法竟。     一九五七、丙申年冬,在五台山清凉桥吉祥寺集摄圆满。能海识     菩提道次第心论卷第三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