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微先生北征录 - 第 3 页/共 5 页
敌军必相持于水岸,而又不容吾军急涉,即佯与交锋于水之两傍;使其余去敌差远九军急涉彼岸,直冲敌军之后,与敌邀战;待其反顾而拒我九军,则吾对敌之军可不战而自涉矣。兵少地狭,分一为五,使对敌一军先逼水岸而不得渡。敌军必相持于水岸,而不容吾军急涉,即佯与交锋于水之两傍;使其余去敌差远四军急涉彼岸,直冲其军之后,与敌邀战;待其反顾而扼我四军,则吾对敌之军可不战而自涉矣。故分渡之妙,后涉之兵先发,先涉之兵后发。彼诚能拒我之二三,则我之已涉者盖已七八;彼诚能拒我之一二,则吾之已涉者盖已三四。是谓分渡。
△自认雪迷、烟迷、尘迷、雨迷、夜迷、人迷、马迷
臣闻阴陵之失,项羽之勇无所逃;霸陵之失,李广之智不能免。吾骑远出,吾军远探,或雪迷路径而士卒易忘,或烟暗山川而士卒莫辨,或尘埃草莽而难认形势,或风雨晦冥而不见山坡,或星昏月暗而夜入他路,或人疑马惑而误行别径。是谓军迷,最为恶证。在我有自认之法:一则采探、马军及吾军将士,常带五色花纸钱替代数沓,及造小布袋一枚,内贮石灰令满,安在搭袋之内。遇白昼兼程、星夜潜发,路无辨认,野无踪迹,雪则用五色花纸钱替代之属,系挂于茅苇草木之上。仍以数之多寡而辨其远近次序,则积雪之中不致迷道。雨则用石灰布袋之属,印灰点于地面之上,仍以点之多寡而寓其远近先后之别。前队先回,则添纸钱、增灰点,而使后队之不相失;后队先回,则又减纸钱、乱灰点,而使前队之不相误。纸钱则青、黄、赤、黑、白五色以表远近,灰点则以一、二、三、四、五数目以表往来。纸钱则收以便袋腰复而以备缓急,灰点则曳以鞭梢而用以印点。贼人见此,将谓村民祈福之具、猎人捕兽之迹,而不知吾军用为乡导。后军欲寻前军,则望此趋向;前军欲追后军,则得此记认。是谓自认。
△就顺顺山、顺水、顺风
臣闻势不两立,术不两全。处己于顺,则在彼皆逆;处己于逆,则在彼皆顺。故争山不得,魏兵以败;拒水上流,蜀军以胜;顺风扬尘,贼军以溃。皆古人就顺之验也,兵家未尝明言之。近者诸将失紫金山,而花靥受敌;失故镇河,而符离受闭。夏风多南,冬风多北,不占风势,而淮北之师败于暴风霰雹之所震鼓者,屡矣。此就顺之法,不可不讲也。一曰顺山。
必使吾军先居高险,则贼自陷于低下。故矢石击发,我远彼近;人马驰逐,我逸彼劳。我则前峻后险,而无向不济;彼则内卑外高,而数面受敌。二曰顺水。必使吾军先占上游,则贼自堕于下流。故顺水行舟,顺流济兵,而利害之势已分;拒水为营,背水为阵,而难易之形已判。自上而下,在我有摧枯折朽之易;自下而上,在彼有登高涉险之难。三曰顺风。每遇战斗风起,必使吾军先背上风,则贼自不能免于风。故曳柴扬尘,而敌军莫知吾之虚实;吹沙走石,而敌军莫当吾之冲突;顺风扬药,而敌之口鼻可以受毒;因风纵火,而敌之营壁可以延烧。
是谓就顺。
卷七治安药石
○器用小节十有三
△甲制
臣闻《周礼》有函人之职,《司马法》有甲士之制,朝错以五同论兵甲、弩矢,马燧以短长三制造铠衣士。皆所以避锋镝、全肢体、称大小、便进趋也。然造甲之法,步军欲其长,马军则欲其短;弩手欲其宽,枪手则欲其窄。其用不同,其制亦异。否则,拘于定式,昧于从变,肥者束身太紧,甲身则可周后背而前胸不交,甲裙则可闭后膺而前跨不掩。瘦者挂体太宽,挽弓发箭则甲不贴体而胸臆纟并扑,有断弦脱之忧;挥剑枪刺则甲不附身而腰背松虚,有抵手碍足之患。长者不过膝腕而矢石可及,短者垂及脚面而泥泞不前。小有不便,则拆去甲叶而遗弃不收;大有所妨,则割去全段而抛掷不顾。制作之艰,耗费之广,不几于徒费乎?故君子谨其微于制作之初焉。
是谓甲制。
△人甲制──第一等甲:腰圈四尺五寸,批膊五吊(止数直下五吊,横搭不计),头魁覆釜二尺五寸。
──第二等甲:腰圈四尺,批膊四吊(止数直下四吊,横搭不计),头魁覆釜二尺三寸。
──第三等甲:腰圈三尺五寸,批膊三吊(止数直下三吊,横搭不计),头魁覆釜二尺一寸。
──第一等甲裙:直下长一十五吊(不计横段)。
──第二等甲裙:直下长一十三吊(不计横段)。
──第三等甲裙:直下长一十一吊(不计横段)。
臣闻物之不齐,物之情也。秦人、越人之肥瘠,不可以同衣;吴人、越人之好恶,不可以同舟。心广体胖,心剿形瘵,此固赋分之不侔。在我岂容以逆其所赋,而强之以必同哉?故士有肥瘠,甲身不可无广狭;材有高下,甲裙不可无长短。故第一等甲所以给肥胖之士也,肥胖之士亦有长短,故甲裙又分为三制,使肥而长、肥而短者皆可披带。第二等甲所以给中常之士也,中常之士亦有长短,故甲裙又为三制,使中常而长、中常而短者皆可披带。第三等甲所以给瘠弱之士也,瘠弱之士亦有长短,故甲裙又为三制,使瘠弱而长、瘠弱而短者皆可披带。每遇给散,则随其肥瘠长短而选给之,则肥瘠长短无一不称其用。人瘦甲宽,则都管皮柱定不可行坐;甲小人大,则掩不及而不避金矢。皆为弃物。是谓人甲制。
△马甲制──大全装六件:甲身一副,搭尾一件,鸡项一件,大秋钱一件,小秋钱一件,面子一件。
──小全装六件:甲身一副,搭尾一件,了项一件(最紧)
,鸡项一件(小),面子一件,秋钱一件。
已上诸军见造大全装,而小全装未闻造用,近年独殿、江、池、鄂四司新造披带。
──未带甲先用衬副两件,免打破马脊:驼滑辣、甲圈(用布袋裹草把)。
已上诸军不曾造用,亦无上件制度。
──甲身欲平鞍鞔,不得太长,免驰骤绾绊,多费甲叶。
──鸡项合用绵衲,免头项重滞。
──式样合用小全装,免多费工匠、甲叶,及披挂省便。
──马面子合用臣新制贴额。
臣闻周马之身,最为利害惟头面、胸臆。马面子旧制虽巧,近日符离、陈蔡之役,马多被伤中寿星、脑额而死。臣今制为贴额,用绵布衲作一片,贴在马面之内、脑额之间。脱遇矢石可透铁面,尚有贴额可隔。此马面子所以合用贴额。大全装鸡项大而秋钱小,或暑月闷热、雨雪冰结,彻去秋钱,尚有了项可蔽肌肉。此马甲所以合用小全装。我军马甲,甲身例是垂下过鞔一尺许,所以披带重滞,驰骤绾绊。贼军马甲,甲身只是平腹,下用虎斑布裙,遇箭皆被矫揉,所以披带轻捷,驰骤俏俊。此马甲身所以合用平鞔。鸡项重则头低项曲,而马被控抑;鸡项轻则头高项直,而马臆松宽。此鸡项所以合用绵布夹衲。
赤身带甲则擦损肌肉而久成臭烂,衬以藉褥则护惜皮毛而不致破伤。此马甲所以未带甲先用驼滑辣、甲圈两件。是谓马甲制。
△马军甲制──腰圈合用四吊。
──甲身合用左掩。
──腰裙合用过膝三寸。
──吊腿合用摘吊。
臣闻马军与步人之甲,有四不同。步人则直身起立,马军则蹲坐低控。马军腰圈若依步人皆用五吊,则上柱两腋而不容低昂,下擦双胯而不堪转动,所以独用四吊。步人则两足循行,左掩则背安结项而穿扣不顺;马军则缓急上马,右掩则搐定左足而跨蹬不及。马军甲身所以独用左掩。步人则直身行立,短则露足;马军则曲膝蹲坐,长则绾绊。马军甲裙所以独用过膝三寸。步人则甲身腰圈、吊腿连成一片,名曰全装,而易为披带;马军则吊腿、拖泥遴作二段,名曰摘吊,而便于去取。故截为两段,上安结项四枚。遇敌则挂上吊腿,而用避矢石;退师则解入搭袋,而免被牵制。马军吊腿所以独用摘吊。是谓马军甲制。
△弩手甲制──甲裙欲移向后。
──甲裙吊腿欲短。
──甲身欲宽。
臣闻弩手与枪牌、弓箭、剑斧手、马军之甲,有三不同。
盖马军、枪牌等手例欲身材长大,独弩手不嫌矮短,故军中类选不及等仗者为之。马军、枪牌、弓箭等手已为最短,况举足入蹬,而易被兜绊;曲膝靠桩,而易为走衮。此弩手甲裙所以独欲短捷。其他甲裙后交前控,则恐被矢石;弩手甲裙前交后控,则有碍桩镫。盖古法阵前有车,车后伏弩。今制阵前有牌,弩随牌后。弩手之甲虽不庇两足,而车高一丈一尺,牌高六尺五寸,全身亦可庇护。此弩手甲裙所以独用向后。他甲惟欲紧束,则挽弓刺枪无所牵制;弩手惟欲松宽,则蹋镫衮桩无所靠倚。此弩手甲身所以独用宽绰。是谓弩手甲制。
△弓制──马蝗面弓:谓用大牛角解截成面而阔,遇拽满则曲如扇圈,受力均匀,不爵不走,不闪不肭。
──泥鳅面弓:谓用小牛角解截成面而狭,遇拽满则曲如折竹,受力不匀,易爵易走,易闪易肭。──披比筋法:披筋一版,晴暄合待半月,阴雨合待一月,方令再上。或连披数版,则内湿外干,射不旬月,解脱可待。
──漆弓背面法:用漆一重,晴暄合待十日,阴雨合待二十余日,方令再漆。不可日漆数重,则内湿外干,射不季月,断脆可待。
──裹弓之法:或用黄桦,或用桃皮,或用朱红,皆不若黑生漆,免被水透。
──肖弓之法:或用白角,或用鱼枕,或用绘画,或用红绿花采,皆不若用黑生漆,免费工绩。
──步射弓:诸军皆用一硕一斗、一硕一斗并一硕,此皆废物。今制合用九斗、八斗、七斗,内九斗放少,八斗、七斗放多造。
──马射弓:诸军皆用一硕、九斗,此皆废物。合用八斗、七斗、六斗,内八斗放少,七斗、六斗放多造。
臣闻军器三十有六,而弓为称首。武艺一十有八,而弓为第一。其紧切尚矣。今之制者,何灭裂之甚邪?盖筋角不能自相固结,故假之以胶漆;胶漆不能自相坚实,故壮之以筋角。
然二物相资,必经隔旬月,候其自干,然后再用。是谓“年弓月箭”。否则,功虽易成,胶亦易脱。
马蝗面阔,而受力均匀,受弦端正,故发矢可期于破甲。
泥鳅面狭,而弓爱走反,面爱断爵,故临用多至于误人。皆由择角之初,大角价高,小角价低,有司喜贱而恶贵,故凡所在买到军须,小角常多而大角常小。有司非喜用小角而恶用大角也,大角之价常倍于小角,小角之价常半于大角。此固价之不相若矣。况角之大者至为艰得,若全用大角,则作匠所选愈难,而仓卒亦无收买去处。戎监只得兼用大小角。小角界成狭面,面狭则力软,故令面厚,遂成泥鳅之状。大角界成阔面,面阔则力硬,故令面薄,遂成马蝗之状。泥鳅乃负滑之水族,马蝗乃阔匾之介虫,此取喻耳。至若用黄桦、桃皮以裹弓面,牛角、鱼枕以裹弓肖,徒为观美。不若用出山生漆刷{髟木}两重,则雨不能湿,水不能透。亦必弓力软小,饥疲之卒方能牵挽满箭。不然,则拽不过而箭去无力。是谓弓制。
卷八治安药石
○器用小节
△弩制──跷镫弩:牙里一尺八寸五分,葫芦头四寸,木檐长五尺八寸。一名马黄,一名克敌,一名破的,一名一滴油。张宪伏之于中林,而捉真珠即;时俊用之于射狐关,而败四太子。
──神臂弩:桩牙里一尺八寸,葫芦头四寸,镫二尺,桩长二尺三寸,角檐长四尺五寸。
──锹头弩:桩二尺,葫芦头五寸,镫五寸,山口五寸,锹头五寸,桩凡长四尺,木檐长七尺。
──春夏雨水蒸湿,宜用木弩。
──秋冬筋角坚固,宜用角弩。
臣闻番长于马,汉长于弩,制骑以弩。此旧说也。然近日诸军弩手,皆欠指版,人身通以五尺为率。上顶至项一尺,则下止四尺;泥泞五寸,则上止有三尺四五寸。弩手进则蹋弩以射,退则肩弩以归。檐长若过六尺,桩长若过三尺,肩弩则檐梢拄地,而下有绾绊之忧,蹋弩则桩头拄胸,而上无牵挽之力。草莱藤蔓之地惧其牵绾,必弃弩而空走;涂潦泥堑之地被其踢绊,必为弩而丧躯。今欲使弩斗力自二硕至三硕,不许太硬,令久疲之兵易于蹉蹋;使弩檐自五尺至六尺,不许太长,令矮短之兵易于肩射。夏暑之月,梅雨蒸润,筋角易脱,则用木弩。
秋冬之月,风色严冷,木索重滞,则用角弩。其锹头等桩檐太长者,悉令诸军减,令短捷,则庶无废器。是谓弩制。
△弓箭制──箭镞五:石莲头,凿子头,乔麦棱,寸金凿子,破甲锥。
已上惟寸金凿子、破甲锥易入甲,最妙。
──箭翎六:皂雕,白鹇,野雉,鸿鹄,鹅鹳,雁鹜。
已上惟雉、鹇、雕翎三色最妙,然雕、鹇艰得,不若皆用雉翎。──箭五:脑节,巴翎,腰间,通,天注。
已上惟通、天注最妙。
──箭三:山茧、采漆,桐油。
──粘翎三:漆,胶,兼胶走丝。
──镞重不得过三钱,箭重不得过十钱。
臣闻矢不破坚,与无矢同;矢不破甲,反资敌用。造矢不可无法,尚矣。近日所制箭镞太重,箭太粗,胶易解散,翎易脱落。其故何邪?盖古人之制箭,欲其去之劲直也,故翎之羽曰鹅、曰鹳、曰鸿、曰鹄,所用不拘于一名;欲其去之锋利也,故镞之以金,曰石莲、曰凿子、曰乔麦棱、曰破甲锥,所制不拘于一样。有脑节、巴翎、腰间之辨,有山茧、采色、桐油、柿漆之别。然考其已验之迹,翎则雕、鹇、野雉为最捷,镞则寸金凿、破甲锥为最锐,则通去直而易中,则漆易成而省费。余皆徒事观美,不堪实用。虏中军器,上皆有元监造官姓名、年月,遇有损害、有误使用,即将元监造官吏依法施行,断不轻恕。所以虏酋器具一一如法。而吾军制作之司一切不问,则欲速成,可以逃责,备数足矣。此所以类皆苟简灭裂,而不中用也。况镞重则弓软,而去地不远;箭重则弓硬,而中甲不入。旧法箭头重过三钱,则箭去衣过百步;箭身重过十钱,则弓力当用一硕。是谓弓箭制。
△弩箭制──弩箭用竹翎、鹅翎。
──弩箭合用随弦至檐,更放镞,出檐一寸,不得太长。
惟一滴油只依旧法。
──弩箭皆用竹,或遇无竹,亦可用柳。番贼皆用柳。
──弩箭镞合用寸金凿子、破甲锥。
臣闻弩箭之制,与弓箭不同。弓箭瞰弦,而安颇难;弩箭平头,而安甚易。弓箭太长,而择甚费;弩箭太短,而择甚省。比者帅臣造华车弩,而箭用铁,故失于太重,而不能及远;造克敌弩,而箭用索翎,故失于太钝,而不能取亲。
均于无用。要之,镞用石莲头、乔麦棱,则光滑而不能入甲,不若用破甲锥、寸金凿子,则凿上有锋而易入窍隙。翎用禽羽,则得箭者尚堪再射,不若用竹片裁制,则翎口如刀而易穿肌肉。是谓弩箭制。
△鞍制──名西桥,前后桥皆高,压不著肉,不打破马脊。可用。
──名海糊桥,前后桥皆低,压即著肉,虽有连替,亦蹋脊损马。不可用。
──名太师桥,前桥虽高,而后桥亦低,受压则打伤马后脊。不可用。
──名错结裹,后桥虽高,而前桥亦低,受压则打伤马前脊。不可用。
──鞍桥鞔座合用黄油皮,不得用粉皮,惹水湿衣。
──鞍桥下发替合用摘[BC]相连,不得用凉替,攀桥上马,则鞍倒垂马腹,误人性命。
臣闻鞍桥制有数等:一曰太师桥,二曰错结裹,三曰海糊桥,四曰西桥。近日三司、诸军,皆用太师、错结裹、海糊三样,池阳、江鄂、京南、襄阳多用海糊一样。海糊之制,前后桥低贴马肉,其摘[BC]低压马脊。师出日久,马膘瘦减,受重则鞍颊打破马脊,脓血溃烂,不堪乘骑,以至死伤。前岁海泗、符离、唐邓之役,皆坐此患。海糊桥及错结裹后桥虽高,而前桥亦低,故伤马前脊。太师前桥虽高,而后桥亦低,故伤马后脊。惟西桥一样,前后桥比他桥皆高数寸,搭袋常系后桥之下,虽上载甲军、下□梢搭,鞍颊亦不著肉,鞍桥亦不砑脊,甚为利便。关西人多用,故曰西桥。然诸军鞍座尽用粉皮,欲使骑坐者不被瘾阁。不知粉皮惹水,遇雨则湿浸内透,坐马者衣裤皆湿,大为利害。不若用黄油皮鞔之。及鞍桥,虽用高空,下用连替摘[BC],免有转侧。缘凉替与鞍相离,上马攀桥则鞍与替不相粘著,多致攀转鞍桥,坠下马腹,临阵误人性命。
是谓鞍制。
△靴制──靴凹合用粉皮熟软。
──凹口合用软皮带系。
──靴面及鞍底皆用硬皮。
──靴鞋底皆用漆蜡。
臣闻马军骑马则吊腿欹斜,而两足可忧;下马则筌刺暗设,而鞋屦可破。靴之功大矣。然近日马军类多脱去马靴,或怠于附带而弃之郊野,或宁使赤露而束之鞍镫。殊不可晓。及考其所自,盖今日诸军之靴皆用牯牛皮制造,故皮性太硬,未著则不能穿足入脚;袜凹太深,既著则不能抬足起步。牵马下程则夹破脚砑,而久成疮痍;落马坠地则拄定膝胯,而不能起立。
不惟肌肉不保,且反伤于磨擦。其视金贼所制之靴,万万不同。
今后宜令袜用软皮,而上则系以皮带;鞋用硬皮,而下则抹以漆蜡。其制与今人软凹泥靴相类,而不用钉距。是谓靴制。
△马枪制──正带甲马军一百人。
──准备带甲二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