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教仪注汇补辅宏记 - 第 3 页/共 44 页

【■记】经曰。过东方七十二恒河沙佛土。国名清洁。佛号日月光明如来。有菩萨名思益。由我佛宣说寂庄严光明。遂放是光。普照十方佛土。故思益梵天来此土。说偈赞佛。兴端请益。网明以佛身相。超千万日月光明为问。故佛放光。思益梵天来。与诸菩萨互相问答。然经明文殊等行。迦叶空生诸圣。皆有酬唱。今独指网明者。发起是经故也。   楞伽。   【□注】翻不可往。   【■记】楞伽。城名。在摩罗那山顶。华严论云。其山下瞰大海。上大下小。无路可上。城乃众宝所成。光映日月无门可入。而此山城。为摩婆罗大夜叉王所据。具大神通者。方能升往。喻自觉圣智境界。非言思可到。非寂嘿可通。惟不思议者证入也。   楞严三昧。   【□注】楞严翻健相。三昧。翻调直定。亦云正心行处。   【■记】智论云。楞严。秦言健相分别。谓知诸三昧行相多少深浅也。菩萨得是三昧。诸烦恼魔。及魔人。无能坏者。调直定。四教义云。通言三昧。名调直定。真谛三昧。离爱见为调直。俗谛三昧。以称机为调直。中道三昧。无二边曲为调直也。正心行处。智度论云。一切禅定摄心。皆名三摩提。此言正心行处是。心无始来。常曲不端。得正心行处。则端直也。源洪师言。大佛顶首楞严经。翻一切事究竟坚固。当智者时。经尚未来。此指首楞严三昧也。   金光明。   【□注】金。即法身。光即般若。明即解脱单法立题。   【■记】玄义言。金光明。分即三德。皆约性体。具金光明真实名义。谓法性可尊可贵。当体名金。寂而常照。当体名光。大悲益物。当体称明。   【□注】玄文顺古。复约譬喻一释。格他譬法不周。   【■记】此因玄文。复约譬释。故今释之。玄文明古有三家释题。一。数论家。金。比法身。光。比般若。明。比解脱。大师破曰。数论但明真应二身。若以二释三。於论不便。若取经文。无处明三德。若便作义解。何义不通。而独譬三德。既违已论。又不会经。非今所用。二。地人言。金质有光明之能。如法性从体起用。自有般若解脱之力。但作体用二义。不须分光明异也。大师破曰地论幸明三佛。三佛释题。於义自便。而弃三身。从体用者。则非论义。若新旧两本。并说三身。不道体用。亦违己论。复不会经。进退何之。非今所用。三。真谛三藏言。金光明。譬三种三法。谓三身。三德。三位也。譬三身者。金体真实比法身。光用能照。比应身。明能遍益。比化身。譬三德者。金。有四义。一。色无变。二。体无染。三。转作无碍。四。令人富。比法身常乐我净四德。光。有二义。一。能照了。二。能除暗。比般若照境除惑。明有二义。一。无暗。二。广远。比解脱众累永尽。普益有缘。譬三位者。金性先有。如道前正因位光融体显。如道中了因位。明无瑕垢。如道后缘因位。大师破曰。三三之释。三义不了。且有三过。一。因缘不通。二。有乖圆别。三。不称法性。破已而即顺之。约譬释言。当知金光明三字。徧譬一切横法门。乃称法性无边之说。徧譬一切竖法门。乃称法门甚深之旨。方合经王一切遍收。此义渊博。且寄十种三法为初门。谓三德。三宝。三涅盘。三身三大乘。三菩提。三般若。三佛性。三识。三道。此之三法。该括始终。甚深无量。是谓约譬一释。格他不周也。拾遗记言。譬喻一释。为诸师解金光明。为世物象用。譬如来深法。诸师虽用譬显法。其实不知法相圆融。随名局解。故不能遍喻诸法。大师欲示金光明海。无法不备。无法不融。故顺之。以金光明三字。为譬具足。比佛所游。是则略而十种。广则一切法门。一一互融。皆不思议。此乃格他譬法不周。广显性体圆具诸法是也。   【■补】记中以二释三。己宗则坏。于论不便。此破违宗。若取经文。无处明譬三德。此破乖经。因果不通。因与果相违也。十种三法者。三道。苦。惑业。三宝。佛法僧。三身。法报化。三涅盘。一性净。即实相。二。圆净。即惑净理圆显。三。方便净。即善巧净。三德。法身。般若。解脱。三菩提。一。真性菩提。以此真性为道。二。实智菩提。即能照之智。三。方便菩提。谓善巧化用自在。三佛性。一。自性住佛性。谓真如自性常住。二。引出佛性。谓性由修显引出。三至得果佛性。谓证得果位显发。三识谓七识。八识。九白净识。又一。真识。谓真心。二。现识。变现根身世界。三。分别识。三大乘。一。理乘。谓理性。二随乘。即智随理运。三。得乘。即得果。自解脱。得机。令他解脱。三般若。一。实相。即实体。二。观照。即照智。三。方便。善巧化用。   【□注】其如经题。是法非譬。   【■记】或谓。大师既顺古以喻显法。何又自立附文当体二种释题。故今释之。如记言。虽然顺古以喻显法。其如经题是法非譬。故后自立附文。当体三种解释。斥彼推喻疎远。依经就法。方为亲切。斯由大师。深解法性。具金光明真实名义。究竟成就也除法性外名言。皆无实义。是金光明三种法门。举一即三。全三是一。非一非三。而三而一。不纵不横。绝思绝议。是秘密藏佛所游处也。   【□注】又不可以被利钝机。双存法譬也。   【■记】此遮双存以被二机。   【■补】遮双存者。玄文问。旧言此经说譬得名。云何矫义而依文耶。答非今就文。而害于譬。若苟执喻复害於文。义有二途。应须两存。故前言义推疎远。依文亲近。记曰。如此用譬。虽无经据。存之有益。二不偏废。汝专执譬。弃亲逐疎。我今双存。亲疎俱得。如玄文言。钝根以譬拟法。利根即法作喻。故经言。甚深法性。安住其中。即於是典。金光明中。而得见我。释迦文佛。又空品言。为钝根故。起大悲心。盖钝根守指守株。宁知兔。月。利人悬解。不须株指也。又记言。佛说兹典。既被二根。故通经者释题。亦须二说。赴其利钝。复贬从喻。如守株指。褒依法者。悬解兔月。不须株指。足见不许释譬微意。玉师恐后人不了以法比二说为定旨。故揭出言。其如经题。是法非譬。复恐以被利钝为证据。故又言不可以被利钝机。双存等也。   胜鬘等经。   【□注】具云胜鬘狮子吼一乘大方便方广经。   【■记】波斯匿王。召女胜鬘。回国见佛。女说偈言。如来现世间。普为群生。出亦应悯我等。宜速降此间。说毕。如来现身令见。又说偈赞佛。及种种法。如来印可。故有是经也。方便有三。一。为实施权。曲巧方便。二。理本无言。假言而言大方便。三。权实无滞大方便。初。如一佛乘分别说三。是也。二。如诸法寂灭相。不可以言宣。以方便力故。为五比丘说是也。三。如涉有未始迷空。观空不遗於有。即佛方便知见波罗密皆已具足。是也。今是后二种。又经言。若如来随彼所欲而方便说。即是一乘。一乘者。即第一义。方广狮子吼见前。   【□注】胜鬘夫人。即舍卫国波斯匿王女。末利夫人所生。为踰阇国王妃。   【■记】梵语摩利室罗。翻胜鬘。相好胜母故。波斯匿。翻和悦。王多仁慈故。末利。翻鬘。   四般若时。   【■记】由前方等。二乘虽发心乐大。故习犹坚。夫欲淘汰执情。必须空慧之水。故有般若时。   【□注】从经题立时。般若。翻智慧。智慧轻薄。即五种不翻之一也。   【■记】有分别。名智。无分别。名慧。又根本。名慧。后得。名智。今以智慧双易般若者。显权实一体大慧也。五不翻者。一。秘密不翻如诸陀罗尼咒。二。多含不翻。如婆伽梵含六义。三。此方无不翻。如阎浮提树。四顺古不翻。如阿耨菩提。自古存梵。五。生善不翻。如般若尊重。智慧轻薄。为人生善。仍存般若也。   【■备】记中分解智慧。亦一往言之。弗泥也。   说摩阿般若。光赞般若。金刚般若。大品般若等。诸般若经。   【□注】摩诃。翻大多胜。以多含故不翻。   【■记】非小乘故大。诠显十八种空。乃至八万四千波罗密故多。一切诸佛菩提。皆从般若中出故胜。多含不翻。亦五不翻之一。   【■备】记解大多胜。约般若部说。其实含多义。   【□注】光赞经云。於是世尊从其舌本。悉覆佛土。而出无数百千光明。照三千界。其光明中自然而植金莲华。其莲华上。各有诸佛讲说此经。光。即光明。赞。即讲说。即大品上帙。   【■记】此可配於三种般若。谓从其舌本悉覆佛土。即实相般若。实相遍覆法界也。出光明照三千界句。即观照般若。观照。照察万有也。其光植金莲华。华上有佛说经。即文字般若。文字般若。从大悲心流出也。   【■备】配合出记者新意。   【□注】金刚。从喻立名。以金中精刚。能断难断。喻般若断疑荡相。亦名小般若乃大部六百卷中。第五百七十七卷。   【■记】海中有宝。名金刚。最坚利。坚故。不为诸物坏。利故。能坏一切物。以喻般若。能断难断之惑。不为无明烦恼所坏。   【■备】源洪师言。名小般若句。疑集注便引。盖藏中原有小品十卷。对摩诃名小。存俟后定。此有六译。今流通本。姚秦鸠摩罗什译也。   【□注】大品。辅行五上(七)云。大品凡列法门。无不皆以五阴为首。   【■记】大品言。声闻依四念处行道。菩萨初观色。乃至一切种智。章章皆尔。故辅行言。此是引证。依经义以明十境。通能覆障。五阴为初故。大品及大般若。凡列法门。皆以五阴为首。五阴。只是念处境耳。   【□注】等诸般若经者。谓等於小品。放光。仁王。天王。文殊问般若等。   【■补】统纪言。大品般若四十卷。按藏经目录言。摩诃般若三十卷。光赞十卷。龙树用此本。作智度论百卷。智者依此论。作疏二十卷。今在高丽未至。是知摩诃。光赞。皆即大品也。又统纪曰。若放光金刚等十经。皆晋宋间译。唐。装法师始翻出大般若六百卷。当知前十经。皆重翻也。天台诸部所引。正大品中义。是罗什翻。十经者大品。光赞。小品。大明度胜。天王。文殊问。金刚。七部均罗什译。道行。竺朔译。新道行。支谶译。放光。晋罗义译。   【■备】统纪十经。仁王不在其列。又统纪曰。四教仪列般若诸经名。总别重出。难於分别。盖摩诃。即大品。此指摩诃大品重出也。私谓。集注大部六百卷中句。亦系便写。以六百卷乃唐所出。不须引用也。   五法华涅盘时。   【■记】二乘於般若会。领知法门。故说法华开四时权。显一乘妙。然有漏网机。及横来众。未闻前教。岂解佛乘。更说涅盘。重为捃拾。普令证归佛慧。故二经同为第五时。   【□注】从经题立时。以此二经同醍醐故。   【■补】妙玄曰。醍醐众味之后。涅盘称醍醐。此经名大王膳。故同也。   【□注】具云妙法莲华经。妙名不可思议。法即十界十如权实之法。莲华譬上权实法也。   【■记】法华有三本。晋译。名正法华十卷。秦译。名妙法莲华七卷。隋译。名添品妙法华八卷。今是秦本。妙名不可思议者。言语道断。心行处灭也。十界。谓四圣六凡。莲华譬者。莲华。因果同时。喻妙法权实一体。   【■补】妙法即实相。十如者。如是相。相据外而可别。如是性。性据内而不改。如是体。主质名体。如是力。功能名力。如是作。构造为作。如是因。习因为因。如是缘。助因为缘。如是果。习果为果。如是报。报果为报。如是本末究竟等。初相为本。后报为末。所归趣等。为究竟等。一法界。具十如是。十法界。具百如是。又一法界。具九法界。则有百法界千如是。   【□注】涅盘。具云摩诃般涅盘那。此云大灭度。大。即法身。灭。即解脱。度。即般若。即三德秘藏也。   【■记】大者。称体而周。法身德。体遍十方也。灭者。无缚所累。解脱德。灭除二种生死缚也。度者。破无明障。般若德。照破五住无明也。   △二结立异名。   是为五时。亦名五味。   【□注】结也。五时。在大部中。或作五味列。故云亦也。五时说法颂云。阿含十二方等八。二十二年般若谈。法华涅盘共八年。华严最初三七日。   【■补】今明别义。故引孤山五时说法颂。   【■备】教观纲宗。引玄义言。五味论别。别有齐限。论通。通於初后。章安言。人言第二时。十二年中。说三乘别教。若尔。过十二岁。有宜闻谛缘度者。岂可不说。人言第三时三十年中。说空宗。般若。维摩。思益。依何经文知三十载也。大论言。须菩提於法华中。闻说举手低头皆得作佛。是以今问退义。若尔。大品。法华。前后何定也。智者。章安。明文若此。今人尚传阿含十二方等八之说。乃至别五时者。约一类最钝声闻。具经五番陶铸。方得入实。然此别五时法。亦不拘定岁月日时。辨讹言。五时颂局甚。然古所以病此者。以见法华有二十年除粪之言。遂谓方等。亦有藏教。故判方等八。以阿含自有成文。言是十二年前也。又见经中有二十年中。执作家事。复经少时之言。便判般若为二十二岁也。私谓。玉师引颂非不知通五时义。与章安所破。但泥别。而不知通者。不同。今既。论别时前后修短。於无次第中。当有次第。故引之耳。若结集家收归本部。此属文通。来哲固不可泥定年分。亦不可以通难别也。记中五时。收经。结经等说。存俟后考。   【■记】五时收经鹿苑收四阿含等诸小乘经。方等。除四时外。通收诸大乘经。般若。会收诸部般若经。法华。收无量义。及普贤观经。涅盘。会收大涅盘。及像法决疑经。华严。会收华严梵网经。若论五时结经。则华严会。以梵网为结经。鹿苑。以遗教为结经。方等。以璎珞为结经。般若。以仁王为结经。法华。以普贤观为结经。涅盘。以像法决疑为结经。如来说法五十余年。谈经三百余会。今颂该括无遗也。   【■补】有本般若收诸般若经。及无量义经。法华收法华。并普贤观经。又言般若。以无量义为结经。   天台四教仪注汇补辅宏记卷一之上   天台四教仪注汇补辅宏记卷一之下     高丽沙门谛观录     南天竺沙门蒙润集注     清比丘性权汇补辅宏记     清三宝弟子钱[、/(、*、)]庵较订     天台嫡裔比丘谛闲编科参梓   △二八教二。初总列八教名二。初据今文通。列教名三。初正列。   言八教者。顿。渐。秘密。不定。藏。通。别。圆。是名八教。   【□注】初总标。不从渐来。直说於大。时部居初。故名为顿。中间三味。次第调停。鹿苑。破邪立正。方等。引小向大。般若。会一切法。皆摩诃衍。故名为渐。   【■记】中间三味二句。总喻渐相。别则鹿苑。破外道之邪。立内法之正。方等。引恋空滞寂之小。向智求悲度之大。般若。会八十一科之法。同入第一义谛之乘。自小至大名渐。八十一科下解。   【□注】不思议力。同听异闻。互不相知。名秘密教。   【■记】同听一音。异闻诸义。此不知彼所闻。彼不知此所闻。名秘密。   【□注】闻小证大。闻大证小。得益不同。名不定教。   【■记】若宿於渐。有顿种者。今闻小。得大益。若宿於顿。有渐种者。今闻大。得小益。功推於教。名不定。   【□注】经论律三。各含文理。条然不同。名三藏教。   【■备】经藏法本义。律藏灭恶义。论藏无比法义。各有文理。包含摄持。名三藏教。   【□注】三乘共行。钝同三藏。利根菩萨。通后别圆。故名通教。   【■记】藏教。以谛。缘。度。分属三乘。通教。三乘同观无生四谛。同修体假入空。观十二缘。同观六度。若钝根。见偏空。近同三藏。利根兼见不空。远通别圆。名通教。   【□注】独菩萨法。别前藏通。次第修证。别后圆教。故名别教。   【■记】涅盘经言。苦集灭道。各各因缘。皆有无量。是菩萨法。非二乘知。别前藏通也。别行记言。时长行远。次第隔历。故受缘理断九之讥。别后圆教也。名别教者。   【□注】教理智断。行位因果。满足顿妙。一切圆融。故名圆教。   【□注】四教义曰。圆义有八。一。教圆。正说中道。言不偏也。二。理圆。中道即一切法。理不偏也。三。智圆。一切种智圆也。四。断圆。不断而断。无明惑断也。五。行圆。一行一切行也。六。位圆。从初一地。具足诸地功德也。七。因圆。双照二谛。自然流入也。八。果圆。妙觉不思议三德之果。不纵不横也。满足顿妙者。满故。三一相即。无有缺减。足故。圆见事理。一念具足。顿故。体非渐成。妙故。三谛不别。总之一切圆融也。据下文。则曰圆伏。圆信。圆断等。名圆教。   △二喻显。   顿等四教是化仪。如世药方。藏等四教名化法。如辨药味。   【■记】化仪如药方者。随宜说法。如医士按病制方也。化法如辨味者。知诸根性。如辨药性味也。   【□注】化仪。化物仪式。化法。化物方法。   【■记】辅行言。化仪。敷置引入。化法。教门法则。   【□注】义例五云。顿等四教。是佛化仪。藏等四教。是佛化法。   【■补】荆溪以辅行中文难明。复以七种义例明之。   【■备】辨讹曰。仪。法。出自大师。当引八教大意等书。不必引义例也。私谓。引亦无妨。然此说。有益来哲慎择之慧。   △三结指。   如是等义。散在广文。   【□注】广文一家教部。即下文广本也。大本即法华玄义。   【■补】广文。广本。统指一家教部。大本。则单指玄义。   △二依广本略录纲要二。初总标所依。   今依大本略录纲要。   【□注】今家所录。通依一家广文。如文末云。谨按台教广本。   【■记】此证今文通所依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