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土生无生论亲闻记 - 第 4 页/共 5 页
旧本脱此一科。今依别本补出 。
△次一门明事事无碍二。初标。
六境观相吞门。
境为所观。观为能观。二字法门。摄行门尽。如佛说观无量寿佛经。观之一字为能观观。无量寿佛为所观境。经明十六观。观观如此。至於楞严二十五门。圆觉二十五轮。莫非境之与观。是则外境观而别事他修。如烝砂作饭。纵经尘劫。止名热砂。终不是饭。
△次释二。初述偈立宗。
十六等诸境。事理两种观。彼此互相吞。如因陀罗网。
十六观者。初依报有六。一日。二水。三地。四树。五池。六总。二正报有七。七华座。八像。九佛身。十观音。十一势至。十二普。十三杂。十四十五十六三辈往生。事理二观者。但观十六境为事。以三观观十六境为理。相吞之义。具在下文。
△次依宗释义二。初先明偈意。二释成此宗。初中二。初牒三句以立理本二。初出相吞之由。
论曰。境观相吞者。正由事事无碍也。
事事无碍者。杜顺和尚华严法界观云。法界者。一切众生。身心之本体也。法者轨则也。界有性分二义。若约事说界。即是分义。谓随事分别故也。若约理说界。即是性义。谓诸法性不能变易故也。以此性分互相交络。则成理事无碍法界。以理融事。一一融通。则成事事无碍法界也。一事法界。谓诸众生色心等法。一一差别。各有分齐。故名事法界。分齐者。限量也。二理法界。谓众生色心等法。虽有差别。而同一体。故名理法界。三理事无碍法界。谓理由事显。事揽理成。理事互融。故名理事无碍法界。四事事无碍法界。谓一切分齐事法。称性融通。一多相即。大小互融。重重无尽。故名事事无碍法界。今境观相吞。同彼第四。仍论性具稍异於彼。
△次出无碍之本。二初旁引。
事事所以无碍者。所谓有本者如是也。
有本如是。文出孟子。彼云原泉混混。不舍昼夜。盈科而后进。放乎四海。有本者如是。今借泉源为水之本。以喻事事无碍。本于法界圆融。
△次正释。
盖由法界圆融不思议体。作我一念之心。亦复举体作生作佛。作依作正。既皆全体而作。有何一法不即法界。故曰一尘法界不小。剎海法界不大。多亦法界。少亦法界。
法界圆融不思议体者。性具即性体性量真如不变之体也。作我一念之心等者。随缘之用也。举体者。全真如不变之体。以造随缘种种之用也。既皆全体而作。即有本者如是也。有何一法不即法界。正明相吞之相也。云何相吞。秪由一尘法界不小。剎海法界不大。多亦法界。少亦法界也。下以因陀罗网释出。其义逾明。
△次释诸句正明相吞三。初释一二句境观有本。
是以西方十六诸境。吾心事理二观。一一无非法界全体。
十六境观。从末而言。无非法界。自本而说。本非末不彰。末非本不妙。本末相依。方成妙观。
△次释第四句。譬喻圆融。
如帝释宫中。因陀罗网。虽彼此各是一珠而影入众珠。虽影入众珠。而东西照用有别。
如帝释宫下。先举譬本。虽彼此下。次出譬相。各是一珠。喻十六诸境事理二观。影入众珠。喻真如法界境观相吞。虽彼此各是一珠。而影入众珠喻所具三千之法。在一性中。而派之常合。虽影入众珠。而东西照用有别。喻百界之理。在一念中而会之弥分。
△三释第三句。事理互吞。
境观亦然。以境为事。则观为理。理能包事。是为以观吞境。以观为事。则境为理。理能包事。是为以境吞观。若观若境。或一为事。余为理。或一为理。余为事。彼此互各相吞。故如因陀罗网。
初以境为事。观为理。次以观为事。境为理者。此约具造二说。方尽其旨。一约具说者。如一念中具足三千。则一念无差者为理。三千差别者为事。次约造说者。如一念乃根尘相对。方能现起。乃属於事。三千性具。乃属於理。又此三千彼彼互具。以能具者为理。所具者为事。余法亦然。又以性具为事。以即性体性量为理。三不相杂。故各各皆为理事。是则理则俱理。事则俱事。今事理各分而互说者。乃约当情以分主宾故也。如以境为事则为宾。以观为理则为主。主能摄宾。宾来归主。故理能包事是为以观吞境。余法亦然。是则境之与观。一一可以互为宾主。一为事。余为理亦如是说。乃彼此互各相吞。法喻相齐义也。
△次释成此宗二。初正明。
若然者。当我作观时。则西方依正。已在我观之内。我今身心。已在依正之中。
西方依正。在我观内。此以观吞境也。我今身心。在依正中。以境吞观也。此正显一切事法称性融通一多相即。大小互容。重重无尽。既有是性。必有是相。既有是因。必有是果。依正已在我观之内。如今已见。不待将来方见。身心已在依正之中。于今已生。不待将来方生。唯心净土。本性弥陀之旨。谈至此可谓妙绝古今矣。
△次引证。
了此而求生安养。可谓雁过长空。影沉寒水。雁绝遗踪之意。水无流影之心。
了此者。言圆人用圆解。以修圆行也。境观大率相同。唯了与不了有异。惟圆人能了此事事无碍之理。一一莫不称性而修。绝待而照。雁过长空。用天衣怀禅师语。师虽禅宗大老。居常密修净土。一日室中问学者云。若言舍秽取净。厌此欣彼。则是取舍之情。众生妄想。若言无净土。则违佛语。修净土者当如何修。众无语。复自答云。生则决定生。去则实不去。又云。譬如雁过长空。影沉寒水。雁绝遗踪之意。水无留影之心。今先释彼义后会本文。雁过长空。影沉寒水者。喻生则决定生。雁绝遗踪之意。水无留影之心者。喻去则实不去也。盖十方是当人一个清净法身。有何去来之相。故去则实不去。然约妙报而言。生因未尽者。不妨舍此生彼。成办大事。故生则决定生。然即法身而为妙报。不妨无生而生。即妙报而是法身。不妨生而无生。此则终日取舍而无取舍。存焉亡焉。不可得而名焉。后会本文者。境观各各受吞。即生则决定生也。各各相吞。即去则实不去也。生而无生。生化两冥。生无生论。义归乎此。
△次一门明三观圆融二。初标。
七三观法尔门。
法尔者。法性自尔。天然自然。不假勉强也。荆溪大师云。三谛者。天然之性德也。以此三观全三谛起。谛观名别体复同故也。前第五法界为念。但明全性起修。第六境观相吞。兼言境观。於观虽分事理。不知理是何观。今则明指一心三观。以为理观。从疎洎亲。无相混滥。
△次释二。初述偈立宗。
能观为三观。所观即三谛。全性以起修。故称为法尔。
只此三因。义称三法。所谓空性了因。假性缘因。中性正因。如是三法。约所观即为三谛。约能观即为三观。原是一体。不分而分。
△次依宗释义二。初通明谛观。二释成此宗。初中二。初牒前谛观。
论曰。三谛者。真俗中也。三观者。空假中也。
天台所立。三谛三观。杂出仁王璎珞。大论圆觉楞严。或名义并明。或义显名隐。皆佛祖之心宗。含生之妙性。后代弘宗者。或晦名而独阐其义。如掩耳以窃铃。其有志於佛乘者。请究心於兹。庶无留滞。不遭岐路。
△次别明谛观二。初明三谛。二明三观。初又三。初明三谛功能。
忘情绝解。莫尚乎真。随缘应用。莫尚乎俗。融通空有。莫尚乎中。
荆溪大师云。真谛者。泯一切法。泯一切法者。九界之情。佛界之解。纤尘不立。故曰忘情绝解。莫尚乎真。又曰俗谛者。立一切法。立一切法者。佛界之应。九界之用。无法不彰。故曰随缘应用。莫尚乎俗。又云。中谛者。统一切法。统一切法者。真谛十界之空。俗谛三千之有。无不融之通之。既双遮而不立。亦双照而昭然。三谛具乎一心。三义总于一念。则无情不遣。无理不彰也。故曰融通空有。莫尚乎中。
△次明三谛相貌。
虚灵不昧。此吾心自空者也。物来斯应。此吾心自有者也。空有相即。此吾心自中者也。
论明三谛。不外当人一念。如日月之间根尘相对。凡有所念。本自空洞。推检此心。了无一物。而亦昭昭灵灵。纤毫不昧。非吾心自空者乎。至根尘敌对遇染净缘。十界心起。物来斯应。非吾心自有者乎。然空亦此念。有亦此念。即空复即有。即假又即真。融通二边。双遮双照。非吾心自中者乎。求於一心既如此。求於万法亦如此。是则三谛者。本自天然。心佛及众生。是三无差别。皆可即事而求也。
△三结谛非是观。
此性也。非修也。三谛也。非三观也。
三谛者。真如不变。能造之妙性也。三惑者。随染缘所造之逆修也。三观者。随净缘所造之顺修也。性虽本妙。随染成逆。故云见思阻乎空寂。尘沙障乎化导。无明翳乎法性。破兹三惑。非三观莫克。故曰破一切惑。莫尚乎空。立一切法。莫尚乎假。统一切法。莫尚乎中。欲复性以破惑。须全性以起修。谛观名别体复同。是故能所二非二。皆荆溪之格言。天台之要旨也。
△次明三观二。初标本。
修之者称性照了也。
天台三观名为无作妙行者。以其不假作为。称性照了三谛之性。照性成修。
△次释成二。初别论。二总论。初中二。初释。次结。初又二。初次第。
故体达此心。空洞无物谓之空。照了此性。具足万法谓之假。融通二边。不一不异谓之中。
心本空洞。昏昏扰扰。谓之见思。性本具足。一向迷昧。谓之尘沙。体本融通。妄分一异。谓之无明。今则反是。因空洞而体达之。随性具而照了之。顺空有而融通之。肇公亦云圣远乎哉。体之则神。道远乎哉。触事而真。欲修三观者。当以此语为神鉴可也。
△次圆融三。初重指三谛圆融。
然则即虚灵而应物也。即应物而虚灵也。
然则者。非承上次第之言。乃远讨三谛之本。以上文明相貌中。三谛皆指吾心之相。其相虽有差殊。一心岂存别异。盖即此心虚灵者而应物。真谛已即俗矣。即此心应物者而虚灵。俗谛已即真矣。真即俗。则照俗而遮真。俗即真则照真而遮俗。三谛圆具。何有次第也。
△次正释三观相即。
空即假中也。假即空中也。中即空假也。
上明三谛既其圆融。今明三观。故亦相即。即虚灵而应物。故空即假也。即应物而虚灵。故假即空也。即二边而融通。故空假即中。中即空假也。
△三赞美三观微妙。
是称性而修也。绝待而照也。不思议之三观也。首楞大定之司南也。
全三谛之性。以起三观之修。故是称性而修。谛观俱在一心。一心岂分能所。故是绝待而照。妙宗云谛既即一而三。观岂前后而照。故於妙境。以立观门。即於一心而修三观。此观观法。能所双绝。待对斯亡。此之谓也。不思议之三观者。若空不即假中。假不即空中。中不即空假。离此而修。修外有性。皆可思议之法也。今既异此。故不思议。首楞大定之司南者。泛举其法。则凡是依此而修。即名健相分别。通号首楞大定。乃是成佛指南。乃即大定为指南。非曰修大定者别有指南。若指其文。则大佛顶经首楞严定。当机首请三法。如来开以圆解。然后依解修观。依行证果。莫非阐扬此旨。
△次结。
此别论也如此。
别论者。境观各三。在能在所。故名为别。下文总论。则束三观而总为能观之空。束三谛而总为所观之假。束心境而泯忘之。总谓之中。
△次总论二。初次第。
若总论者。或以吾心虚灵者为空。以所观万物者为假。以心境不二者为中。
此中所说次第。乃以不次第而为其次。如三法本具一性。谛观同居一心。尚何次第之有。然随人用之不无宾主。今初以能观之空而为其主。则假中为宾。宾隐而主立。故以吾心虚灵者为空。次以所观之假为主。则空中为宾。亦主立而宾隐。故以所观万物者为假。三以合能所者为主。则空假为宾。亦宾隐而主立。故以心境不二者为中。
△次圆融。
物。吾心之物也。何假而不空。心。万物之心也。何空而不假。即心即物。即物即心。何中而不空假。
观以心为空。以物为有。以心物相即为中。初句即物而心。次句即心而物。三句心物互即。以成圆融三观。依文解释如此。贵在得乎意本。意本者。在前一真法界门中。所说性具。即性体性量。盖心之与物。俱有不变随缘。随缘不变二义。苟非性具即体量。何以见此三观之指南。故心有真如不变之心。随缘所造之心。物有真如性中之物。随缘变造之物。真如之心。即一真法界中所明清净本然周徧法界者也。随缘所造之心。即心土相即门。根尘相对。介尔一念妄心也。真如性中之物。即一真法界门。所明性具十界也。随缘变造之物。即心土相即门。所明此土西方。所造依正二报。以有真如根本。能具所具。故有今日。随缘变造之心。即此妄心。复有所具所造之物。今此文中所明之物。且约一念性具之物。至下释成此宗中。所观极乐依正。乃此心所造之物。苟不知此。何能消二处之文耶。
△次释成此中二。初明总别自在。
是以观极乐依正者。以吾心一观之三观。照彼一境之三谛。无不可者。以吾心三观之一心。照彼三谛之一境。亦无不可者。
前文所明。皆即心观佛。以为假观。今则托境修观。以为事境。乃今论之正意。即妙宗钞中所谓据乎心性。观彼依正。依正易彰。托彼依正。观於心性。心性易发是也。以吾心一观之三观。照彼一境之三谛者。心本是一。岂非只是一观。然而不妨一中具三。境本是一。岂非只是一境。然亦不妨一中具三。此为以一心三观。观一境三谛。此出於寻常者也。若夫以吾心三观之一心。照彼三谛之一境。此则异乎寻常。乃以三观一心者束之为空。三谛一境者束之为假。境观合一者束之为中。使人易可修造可谓得山教之心宗。契如来之命脉者也。
△次证圆融三观。
虎溪大师云。境为妙假观为空。境观双忘即是中。忘照何尝有先后。一心融绝了无踪。尚何三观之不法尔乎。
境为妙假者。有门颂所谓不思议假非偏假。乃以三谛一境而为妙假。观为空者。所谓真空不空非但空。乃以三观一心而为空观。境观双忘即是中。所谓圆中圆满非但中。乃以三境三观。即心性绝待者为中观。忘照何尝有先后者。空假二观。双照也。中道妙观。双忘也。即空假而中。即中而空假。忘之照之。总在一心。有何次第前后。故曰一心融绝了无纵。言无纵者。忘之照之。俱泯俱绝。故无有纵。末句结成法尔。谓能如此了。如此修。无作妙观天然而然。无所往而非是也。
△次三门约果论妙二。初一门明生佛道交。次二门明时处不隔。初中二初标。
八感应任运门。
众生称名念佛为感。诸佛接引往生为应。佛与众生。天性相关。自然而然。故曰任运。
△次释二初述偈立宗。
我心感诸佛。弥陀即悬应。天性自相关。如磁石吸针。
初句明感。次句明应。三句明感应之妙。四句约喻以显。
△次依宗释义二。初通明生佛。二释成此宗。初中二。初明天性。二明感应。初又二。初明生佛同源二。初正明。
论曰。诸佛众生。同一觉源。迷悟虽殊。理常平等。
初二句明生佛之理本。第三句明升沉之事相。据事相不得不异。据理性不得不同。若曰即理本为事相。全事相为理本。虽差别而无差别。故曰迷悟虽殊。理常平等。
△次引证。
故曰。诸佛是众生心内诸佛。众生是诸佛心内众生。
具约三性而释。方尽其理。如前已明。
△次明心精通淴。
迹此而言。则诸佛众生。心精无时而不通淴。
楞严经云。心精通淴。当处湛然。彼约行人圆伏三惑。所有观行心精。与诸佛究竟心精。通而不隔。淴而无迹。合为一体。故当处湛然。今约佛与众生理性相同。无时而不通淴。同而不同。善须分别。
△次明感应二。初反明无感不应二。初释疑。
但诸佛无时不欲度生。而众生念念与之迷背。
或有疑曰。我等众生。既常与诸佛心精通淴。是则日用应时时见佛。临终应各各往生。今既不见不往。通淴之义安在。故论主释疑(云云)。盖诸佛与众生性相近故。无时不欲度生。众生与诸佛习相远故。念念与之迷背耳。
△次引譬。
故势至菩萨云。一人专忆。一人专忘。若逢不逢。或见非见。
一人专忆。譬诸佛无时不欲度生。一人专忘。譬众生念念与之迷背。以佛欲度故。若逢或见。以生迷背故。不逢非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