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土生无生论亲闻记 - 第 3 页/共 5 页
楞严经两处出海沤喻。第二卷云。譬如澄清。百千大海弃之。惟认一浮沤体。目为全潮。穷尽瀛渤。乃喻众生认妄为真。非此中喻意也。第六卷空生大觉中。如海一沤发。乃喻真觉大空。世界三者。展转相比。小之又小。亦非此中喻意也。今初二句。且以海大沤小。以喻性大念小。次二句方融通之。全海为沤。喻全性为念。沤还匝海。喻全念是性。性既无边。念岂有际乎。
△三合二。初正合。
盖真如不变随缘。随缘不变。
不变随缘。乃全性以为念。喻全海为沤。随缘不变。乃全念而是性。喻全沤匝海。
△次结责。
既曰随缘不变。岂可以真妄而局大小哉。
前文虽用从本起末。会末即本而正意在第二句。故今结责但用随缘不变。盖设若随缘而体变。则可以真妄而局大小。既不如是。则心土相即之宗成矣。
净土生无生论亲闻记卷上
释义
序
问桥
佛祖建立种种法门。以济度人。犹如桥梁。众生但当依之而修。不当於能诠言教上而计其辞之巧拙也。犹如行路逢桥。不履而行。徒问何为。但欲究其桥之来历。未免稽留道路。不能前进。故方等陀罗尼经第三卷有问桥之喻。具如彼明。
论记
声闻僧
问曰。此等诸师亦大菩萨。云何以声闻称之。答曰。此中且以传持佛法。现声闻相故。以佛道声。令一切闻故。
三因五佛性
众生各有本具之理为正因。本具之智为了因。本具之行为缘因。五佛性者如上三因佛性。更加二转依果。所谓菩提为果性。涅盘为果果性是也。
佛具四土菩萨三土
问曰。若别地圆住以上。分证寂光。亦应具四土。若未登住地仅断见思。亦止二土。云何菩萨具三土耶。答曰。寂光一土有与夺二义。与之则住地以上。皆名分证寂光。夺之则等觉以还。仅名报土。所谓三贤十圣住果报。唯佛一人居净土是也。此中是约夺义。故曰三土。
见与见缘并所想相
见是八识见分。见缘是八识相分。见相二分。皆依他起性。所想相者。此不了依他而起徧计。
正定聚
聚者类也。定以决定为义。一切众生。凡有三类不同。必入涅盘能破颠倒名正定聚。必入恶趣不能破倒名邪定聚。得因缘能破不得不能名不定聚。
净土生无生论亲闻记卷下
幽溪法孙 受教 记
△次一门约正报论妙二初标。
四生佛不二门。
此门以迷悟为二。心性为不二。即心性而为迷悟。则不二而二。即迷悟而是心性。即二而不二。令知从本以为末。循末而返本也。
△次释二。初述偈立宗。
阿弥与凡夫。迷悟虽有殊。佛心众生心。究竟无有二。
阿弥果人。厥位居悟。凡夫因人。厥位居迷。迷悟虽复差殊。心性云何有二。
△次依宗释义二。初释初二句。约相明不二而二。初正明二。初明弥陀悟相。
论曰。阿弥陀佛者。果人也。成就三身。四智。十力。四无所畏。十八不共等功德。
三身者。法报应也。本觉满。成法身。始觉满。成报身。始本一合始本俱忘。能起大用。成应身。四智者。一大圆镜智。谓如来真智。本性清净。离诸尘染。洞彻内外。无幽不烛。如大圆镜。洞照万物。无不明了。二平等性智。谓如来观一切法。与诸众生。皆悉平等。以大慈悲。随其根机示现开导。令其证入。三妙观察智。谓如来善能观察诸法圆融次第。复知众生根性乐欲。以无碍辩才。说诸妙法。令其开悟。获大安乐。四成所作智。谓如来为欲利乐诸众生故。普於十方世界。示现种种神通变化。引诸众生。令入圣道。成本愿力。所应作事。十力者。一处非处力。知一切因缘果报定相。从如是因缘。生如是果报。悉皆知之。二业智力。知一切众生。过现未来诸业诸受。三定力。知一切诸禅三昧。四根力。知他众生诸根上中下品。五欲力。知他众生种种乐欲。六性力。知世间种种性。七至处力。知一切道至处相。八宿命力。知一世乃至无量世中。姓名苦乐寿命长短等。九天眼力。见众生生时死时。善道恶道等。十漏尽力。自知我生已尽。不受后有。知诸众生各各以何等因缘得涅盘。四无所畏者。一一切智无畏。二漏尽无畏。三说障道无畏。四说苦尽道无畏。於大众中。广说自他智断。既决定无所失。则无恐惧之相也。十八不共法者。一身无失。二口无失。三意无失。四无不定心。五无异想心。六无不知已舍。七欲无减。八念无减。九精进无减。十智慧无减。十一解脱无减。十二解脱知见无减。十三一切身业随智慧行。十四一切口业随智慧行。十五一切意业随智慧行。十六知过去无碍。十七知现在无碍。十八知未来无碍。凡是诸佛。皆有如是悟相。今则指弥陀悟相不外如是功德。
△次明众生迷相。
凡夫者。因人也。具足无量恒沙烦恼。造作无量恒沙业系。当受无量恒沙生死。
烦恼者。惑道也。亦名烦恼障。略则三惑。业系者。业道也。亦名业障。略则十善十恶。生死者。苦道也。亦名报障。略则分段变易二种生死。皆云无量恒沙从广而言也。
△次约譬结。
迷悟之相譬如云泥。
佛法之高。如云在天。众生之下。如泥在地。迷悟之相自殊。高下之位成异。
△次释次二句。约性二而不二。初通明不二。二释成此宗。初又五。初性相对显。
言究竟不二者。谓据相而言。则不二而二。约性而论。则二而不二。
据相而言。如上所明。是则迷悟天渊。宛尔成二。约性而言。如下所明。是则生佛体同。昭然不二。若果二也。云何能融归不二。果不二也。云何能岐之为二。要知二者。乃全本而为末。如全水为波。不二之二也。不二者。乃全末而为本。如全波为水。二而不二也。本末因依。体用交互。二而不二。不乏旨归。
△二展转释成。本科既云展转释成。不须更引他文来释。二。初约迷悟释成。
盖诸佛乃悟众生心内诸佛。众生乃迷诸佛心内众生。
生之与佛。不二而二。心之与性。二而不二。盖约能造所造言之。乃全不二者以为二。结能具所具言之。乃全二者以为不二。
△次约三德释成。
所以悟者。悟众生本具性体性量性具也。所以迷者。迷诸佛所证性体性量性具也。
只一性体性量性具。随其迷悟不同。以成二种差别。自其迷悟而观。不容不异。自其三德而观。不容不同。中间自有不随其迷悟差别者存焉。所谓心性是也。
△三直据心性。
心性之妙。岂受其迷。迷而不迷。斯言有在。
心性之妙者。即众生介尔一念之心。具足百界千如。而此心性。即性体之清净无染体性坚凝。即性量之竖穷横亘周徧法界。心性之妙若此。随缘不变。岂受其迷。然而众生现居其迷。乃迷而不迷。有在者。在乎三德也。
△四会合三身。
故众生本有性体。即诸佛所证法身。性量即报身。性具即应身。四智十力四无所畏十八不共等功德。会合可知。
诸佛果上。有二转依号。所谓转烦恼。依菩提。转生死。依涅盘。皆名转而体不转。今此亦然。乃转三性以为三身。又此三性。在迷谓之三道。性体在迷。谓之苦道。在悟乃转苦道。而为法身。永嘉所谓。幻化空身即法身是也。性量在迷谓之惑道。在悟谓之报身。亦名般若。永嘉所谓。无明实性即佛性是也。性具在迷谓之业道。在悟转为应身。亦名解脱。天台所谓功德和法身。处处应现往是也。四智等。会合可知者。一往且以四智属般若。性量报身。十力等。属解脱。性具应身。
△五引果德证。
故古德云。诸佛心内众生。尘尘极乐。众生心内诸佛。念念证真。
古德云者。此本天台成语。而杨次公十疑论序用之。此二句文。其义甚博。其意甚深。关系三性。不得草草。一约弥陀性具言之。既备十界。则娑婆众生者。乃弥陀诸佛心内究竟之众生。然悟则俱悟。不惟本具佛界成悟。即本具九法界众生亦复成悟。佛居常寂光土。则所具九界依报。亦尘尘无非极乐也。又约众生性具言之。亦既备十界。则极乐弥陀者。乃我众生心内所具之诸佛。虽迷则俱迷。而所具佛界不受其迷。岂非众生心内诸佛。念念常证真乎。言念念者。正一念具足三千之意也。二约性体言之。弥陀即性具之性体。既清净本然。此性体即性具。众生之依报。岂不尘尘皆极乐乎。又约众生。即性具之性体。既清净本然。况所具佛界。原自本然。岂不众生心内诸佛。念念常证真乎。三约性量言之。弥陀即性具之性量。既徧周法界。处处寂光。则众生者。诸佛心内众生。岂不亦尘尘极乐乎。又约众生即性具之性量。亦既徧周法界。圆裹诸佛法身。岂不众生心内诸佛。念念证真乎。此更约己心生佛。他心生佛以明之。荆溪大师所谓他心生佛。尚与心同。况己心生佛。宁乖一念是也。
△次释成此宗二初生佛相即。
故弥陀即我心。我心即弥陀。
弥陀即我心者。释成众生心内诸佛。念念证真。我心即弥陀者。释成诸佛心内众生。尘尘极乐。
△次出其功能。功能者。言众生心性有。凡心即佛心。己心即他心之力用。亦凡心即佛身佛土。己心即他身他土之力用也。
未举念时。早已成就。才举心念。即便圆成。感应道交。为有此理。故念佛人。功不唐捐。
初二句。以性夺修。谓虽未念佛。而我性中早已具足。次二句。以修成性。谓全性起修之妙。无论久修。即才举一声佛号。即得往生。第三二句。明修性契合。成感应事。此中感应。与观经不同。彼明修观。境历十六。修涉观。行相似分真。此明至理微妙。即火车相现。一念改悔。十念成就者。即蒙接引。而得往生。以为感应道交。云道交者。如磁石吸针。有天性相关之道。不期然而法尔如然者也。四二句。明但凡深信念佛。发愿求生者。功无虚弃也。此文八句。有展转生起结归之势者三。一生起之势者。以有未举念时。早已成就之理。故有才举心念。即便圆成之修。以有上文修性一合之义。方有感应相交之道。以有感应不无之义。故有念佛人功不唐捐之效。二结归之势者。功不虚弃之效。为有感应相交之道。感应相交之道。为有举念圆成之修。举念圆成之修。为有未举念时。早已成就之理。
△次六门。明能生因果二。初三门约因论妙。次三门。约果论妙。初三门约因论妙又三。初一门明全理起事。次一门明事事无碍。次一门明三观圆融初中二。初标。
五法界为念门。
法界者。约性而言。为念者。约修而言。今合二者而言。故云法界为念。则全性而起修也。
△次释二。初述偈立宗。
法界圆融体。作我一念心。故我念佛心。全体是法界。
初二句。明全性以起修。次二句。明全修而在性。谓全法界。圆融之性体。作我一念之用修。故全一念之用修。当体是圆融法界之性体也。
△次依宗释义二。初通明理事。二释成此宗。初中三。初明事中诸念。
论曰。行者称佛名时。作佛观时。作主伴依正余观时。修三种净业时。一心不乱时。散心称名时。以至见思浩浩恒沙烦恼。
此历明诸念。其中有事修。有理观有事理兼修。有顺修逆修。约相虽有差殊。约性元归不二。称佛名时者。如观经下品下生中云。或有众生作不善业。五逆十恶。具诸不善。如此愚人。以恶业故。应堕恶道。经历多劫。受苦无穷。如此愚人。临命终时。遇善知识。种种安慰。为说妙法。教令念佛。彼人苦逼。不遑念佛。善友告言。汝若不能念彼佛者。应称无量寿佛。如是至心令声不绝。具足十念。称南无阿弥陀佛名故。於念念中。除八十亿劫生死之罪。命终之时。见金莲华。犹如日轮。往其人前如一念顷。即得往生极乐世界。於莲华中。满十二大劫。莲华方开。观世音大势至以大悲音声。为其广说诸法实相。除灭罪法。闻已欢喜。应时即发菩提之心。是名下品下生者。是名下辈生想。名第十六观。
△次明事全是理。
凡此有心。皆由真如不变随缘而作。全体即是法界。
凡此有心者。牒前诸念。皆全真如不变之理。以为念佛等逆顺随缘之事。故全逆顺随缘之事。即是真如不变之理。
△三证全理论事。
故法智大师云。法界圆融不思议体。作我一念之心。亦复举体。作生作佛。作依作正。
妙宗钞。释大师疏此经心观为宗。实相为体。竟复示之以圆顿宗旨云。又复应知法界圆融不思议体。作我一念之心。亦复举体作生作佛。作依作正。作根作尘。一心一尘至一极微。无非法界全体而作。既一一法。全法界作。故趣举一法。即是圆融法界全分。既全法界。有何一物不具诸法。此是法智大师深悟圆乘之大宗旨。若非吾祖幽溪大师。以不变随缘。随缘不变之旨。而阐明之。则法智大师此旨。不易知也。是祖祖之心宗。天台之妙旨。读是论者。请事此语。其不然者。则孤吾祖与法智大师之心也。
△次释成此宗五。初举劣况胜。
若然者。余心尚是。况念佛心乎。
若然者。承上之辞。若以性而观之。则余心非劣。念佛非胜。平等不二。今以相而观之。故以余心之劣。而况念佛之胜。余心逆修。见思浩浩。尚即法界。况复顺修念佛。般若明明。非法界乎。
△次指示即理。
是故行者念佛之时。此心便是圆融清净宝觉。
念佛之时。心是宝觉者。妙宗所谓以我具佛之心。观彼即心之佛。佛既即心。有何一念非圆融宝觉乎。此乃约性。法尔如斯。
△三出其功能。
以此妙心念彼阿弥。则彼三身。何身不念。求彼四土。何土不生。
此中功能。须约两意通之。其义方显。先约修成以彰其义。次约性具以显其功。先约修成以彰其义者。有次第圆融二义。次第义者。要以空观观佛应身。伏见思方生同居净土。空观破见思。方生方便净土。假观观佛报身。破尽尘沙。中观观佛法身。分破无明。方生实报净土。亦是下品寂光。中观观佛法身。破尽无明。方生究竟寂光净土。此约次第说也。若圆融者。三观一心中修。三身一心中念。三惑一心中破。四土一时而生。所谓举一即三。言三即一也。次约性具以显其功者。又有横竖二义。横则单约性具。如观一念心。具足十界。则本具六凡。是念佛应身。生同居净土。又本具二乘。是念佛应身。生方便净土。本具菩萨佛界。是念佛报法二身。生实报寂光二种净土。竖则约观性具十界。是念佛应身。生同居净土。观性量是念佛报身。生方便净土。观性体。是念佛法身。生实报寂光二种净土。如是则己他之三身四土。皆我性具。即性体性量。无不具足。能以此妙心全性起修。则何身而不念。何土而不生乎。又复应知。非曰能以三观观之。方契三身。无有三观。逈然不是。虽然即是。不知成迷。圆人妙观。全在了达。故凡有观行。悉称无作。
△四约位释妨。
但随功行浅深。品位高下耳。
上文所说。全约理即。若不约后之五即。判其地位。则令学者有增上慢之失。故寄释学者之疑云。若三身四土。本来具足。则佛不必念。观不必修。故释之曰。理虽具足。柰惑有浅深。位有高下。岂得一向不尚修耶。
△五问答决疑。
问。余心是法界。何必念佛。答。余心是而逆。念佛是而顺。以顺翻逆。故须念佛。非法界有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