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严纲 - 第 29 页/共 73 页

复作是念。我当於一切众生中为首。为胜为殊胜。为妙为微妙。为上为无上。乃至为一切智智依止者。若勤行精进。於一念顷得百千三昧。得见百千佛。知百千佛神力。能动百千佛世界。乃至示现百千身。一一身百千菩萨以为眷属。   次胜进行。   若以菩萨殊胜愿力。自在示现过於此数。百劫千劫乃至百千亿那由他劫不能数知。   三愿智果。   尔时金刚藏菩萨。欲重宣其义。而说颂言。   清净安住明盛心  厌离无贪无害心  坚固勇猛广大心  智者以此入三地   第三重颂。十八偈分五。初一颂起厌行分。   菩萨住此发光地  观诸行法苦无常  不净败坏速归灭  无坚无住无来往  观诸有为如重病  忧悲苦恼惑所缠  三毒猛火恒炽然  无始时来不休息   二有十二偈颂厌行分。於中初二护烦恼行。   厌离三有不贪着  专求佛智无异念  难测难思无等伦  无量无边无逼恼  见佛智已愍众生  孤独无依无救护  三毒炽然常困乏  住诸有狱恒受苦  烦恼缠覆盲无目  志乐下劣丧法宝  随顺生死怖涅盘  我应救彼勤精进   次三偈颂护小乘行。   将求智慧益众生  思何方便令解脱  不离如来无碍智  彼复无生慧所起  心念此慧从闻得  如是思惟自勤励  日夜听习无间然  唯以正法为尊重  国城财贝诸珍宝  妻子眷属及王位  菩萨为法起敬心  如是一切皆能舍  头目耳鼻舌牙齿  手足骨髓心血肉  此等皆舍未为难  但以闻法为最难  设有人来语菩萨  孰能投身大火聚  我当与汝佛法宝  闻已投之无怯惧  假使火满三千界  身从梵世而投入  为求法故不为难  况复人间诸小苦  从初发意至得佛  其间所有阿鼻苦  为闻法故皆能受  何况人中诸苦事   后七偈颂方便摄行。   闻已如理正思惟  获得四禅无色定  四等五通次第起  不随其力而受生   三一偈颂厌分及果。   菩萨住此见多佛  供养听闻心决定  断诸邪惑转清净  如炼真金体无减  住此多作忉利王  化导无量诸天众  令舍贪心住善道  一向专求佛功德  佛子住此勤精进  百千三昧皆具足  见百千佛相严身  若以愿力复过是   四三偈颂位果。   一切众生普利益  彼诸菩萨最上行  如是所有第三地  我依其义已解释   五一偈颂结说。   第三发光地竟。   大方广佛华严经纲要卷第三十五   大方广佛华严经纲要卷第三十六     于阗国三藏沙门实叉难陀 译经     清凉山大华严寺沙门澄观 疏义     明匡山法云寺憨山沙门德清提挈   十地品第二十六之三   第四焰慧地。所以来者。瑜伽引解深密明四种清净能摄诸地。前三即意乐戒定增上三清净讫。此下第四讫於佛地明慧增上。故次来也。又慧有多种。四地正明觉分相应增上慧住。故次来也。又前地虽得世定总持。而未能得菩提分法舍於定爱及与法爱。今修证彼行故次来也。若依本论。前三寄世间。今此出世。次第故来。若近望前地。由前定闻发此证智。故次来也。故论云依彼净三昧因持如实智净显示故。言焰慧者法喻双举。亦有三义。一约初入地释。初入证智能烧前地解法慢薪故。本分云不忘烦恼薪智火能烧故。二约地中释。成唯识云安住最胜菩提分法。烧烦恼薪。慧焰增故。以此地正明菩提分法言中该初后。以菩提分慧为焰自性。以惑智二障为薪自性。此地菩萨能起慧焰烧二障薪。名焰慧地。三约地满。从证智摩尼放阿含光故名为焰。然所烧烦恼。即所离微细烦恼现行障。谓所知障中俱生一分。亦摄定爱法爱。菩提分法特违於彼。故能烧之。由斯四地说断二愚及彼粗重。一等至爱愚。味八定故。二法爱愚即解法慢。今得无漏定及无漏教故违於彼。由斯证得无摄受真如。谓此真如无所系属。非我执等所依取故。得此真如宁有定法之爱。便能成菩提分行。及不住道。精进不退。由达无摄受真如。便得摄无生之果。   佛子闻此广大行  可乐深妙殊胜法  心皆勇悦大欢喜  昔散众华供养佛  演说如是妙法时  大地海水皆震动  一切天女咸欢喜  悉吐妙音同赞叹  自在天王大欣庆  雨摩尼宝供养佛   次正释文。文亦三分。一赞请。二正说。三重颂。今初六偈分三。初二偈半集经者叙述。地海动者表无明厚地大爱海水可倾竭故。   赞言佛为我出兴  演说第一功德行  如是智者诸地义  於百千劫甚难得  我今忽然而得闻  菩萨胜行妙法音  愿更演说聪慧者  后地决定无余道  利益一切诸天人  此诸佛子皆乐闻  勇猛大心解脱月  请金刚藏言佛子  从此转入第四地  所有行相愿宣说   后三偈半正明赞请。於中先初二偈半天王请。后一众首请。   尔时金刚藏菩萨。告解脱月菩萨言。佛子。菩萨摩诃萨第三地善清净已。欲入第四焰慧地。当修行十法明门。   第二正说分中。大文二段。初明地相。后明地果。前中为四分。一清净对治修行增长因分。谓清净等。是次二分。今趣地方便为彼之因。二佛子住此焰慧地下清净分。是初入地出障行故。三佛子住此第四下对治修行增长分。即正住地行。道品等行能有所除。故云对治。进习上上名修行增长。四佛子至所有身见下彼果分。是中二分之果。又此四分。即加行无间解脱胜进四道。又四中初一是入心。后三是住心。出心在调柔果。住心中三分摄前三位。初清净分即摄生贵住。次摄至一切处回向。后摄无尽行。至文当知。今初因文分三。初结前标后。次何等下征列别名。三菩萨以此下结行入位。今初。十法明门者门即通入之意。明为能入之门。法为所入之处。故论云得证地智光明依彼智明入如来所说法中。言证地智者即四地证智也。光明者即三地慧光。谓三地中得此四地证智前相。故前地论云彼慧此中名光明即其义也。所言法者前求多闻从佛闻说众生法界等十种之法。便以智光游入。游入即是修行。修行即下观察。观察增上极圆满故。方得证入四地。   何等为十。所谓观察众生界。观察法界。观察世界。观察虚空界。观察识界。观察欲界。观察色界。观察无色界。观察广心信解界。观察大心信解界。   二征列中。有十种差别观察。此十略以三重释之。有总别。初一句为总。本为众生故。余九为别。皆众生事故。二染净。前八为染。后二为净。三能所依。前五推能依至所依。后五依所依立能依。初中。一观众生假名差别。假有三种。一因成假。二相续假。三相待假。假为空诠故先观之。因成假有二。一五蕴和合假名某甲。则入众生空。二阴亦因缘而有则入法空。二空所显即是真如。不坏假名空有不二即是中道。言相续者。由前阴灭后阴续生。念念续生假而非实。亦入二空真实。言相待者待非众生以说众生。入实亦然。此一推假入实。余九例知。二法界者即染法界。此就别义。若净法界通为十依。则十与法界。究竟无别。三世界者彼假名众生所住依报。四依正所依虚空。五染净所依是本识界。后五依此所依。立后能依。故此识界前后两向。向前依正教。向后为染净依。后五中初三句。由烦恼使染。成染分依他。有三界差别。着欲着受及着想故。三界唯心故。后二广大信解成净分依他。前是胜心信解。依烦恼不染。与声闻同。后大心信解。依不舍众生。不同声闻。今即前云广。则护侠兼济之心。大即是护小心。成大菩提。则二心俱异二乘。又皆言界者通理事也。事则曲尽差别。理则一一入实。即清净法界。故皆为明门。   菩萨以此十法明门得入第四焰慧地。   三结行入位。观察圆满。与十理冥则入四地。   佛子。菩萨住此焰慧地。则能以十种智成熟法故。得彼内法生如来家。   大文第二清净分。即摄生贵住。故前文云於诸佛圣教中生。云何清净。於如来家转有十力故。文中三。初总明。次何等下征释。是为十者下总结。初中文有三句。末句生家是总相。初句十智为能生因。次句内法为所生家。由以十智观察下诸行等十法。得成熟故。成熟则灭除三地解法智障。摄四地出世圣智。契於法体。故云得彼内法。内法者显非外相。此法即如来所说教化之法。名如来家。此地寄出世之首。故名为生。   何等为十。所谓深心不退故。於三宝中生净信毕竟不坏故。观诸行生灭故。观诸法自性无生故。观世间成坏故观因业有生故。观生死涅盘故。观众生国土业故。观前际后际故。观无所有尽故。是为十。   二征列中。文有十句。论摄为四种智。初自住处毕竟智。谓大乘是菩萨自所住处。深心相应为住。毕竟即是不退。二同敬三宝毕竟智。谓证三宝同体成不坏信故。三有二句明真如智。谓见第一义证二无我故。一但有蕴等诸行而生灭流转。故无人我。二即此蕴等诸法本来不生。故无法我。四余六句明分别说智。谓是教智故名为说。知世谛故名为分别。分别染净故。初二句是染。后三句是净。末一句具染净。即是四谛。谓初二句名随烦恼染。即是苦谛。世间依报。有生正报。谓依正二报随烦恼集因所生故。业与烦恼二俱集因。亦可因业有生是集谛。三生死涅盘双观苦灭二谛。后三句道谛。观众生一句。论云诸佛世界中教化众生。自业成熟故。准此应云观诸国土化众生业。则不滥前因业有生。后二句自利行。初句约事。观烦恼无始故为前际。涅盘无终故为后际。后句顺理。观烦恼本空。无有损减故无可尽。涅盘性净。非新增益。自性尽性皆无所有尽。   自下大文第三对治修行增长分。有二。初护烦恼行。后菩萨修行如是下护小乘行。前是大智自利异凡。后是大悲利他异小。此二相导。成不住道。无所不至。故摄至一切处回向也。今初。即修菩提分法。菩提是觉。分是因义。有三十七品。为诸乘觉因故。亦名道品。通於大小。言三十七者谓四念处。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觉支。八正道。明此体性虽三十七品。但依十法而为根本。谓信戒念精进定慧除喜舍思惟。由信二。戒三。念开为四。精进定慧此三各八。余四各一。故成三十七。言信二者即一信根。二信力。言戒三者即八正中正语。正业。正命。念开为四者一念根。二念力。三觉支中念觉。四八正中正念。精进八者即四正勤。五精进根。六精进力。七精进觉支。八正精进。定有八者谓神足为四。五定根。六定力。七定觉分。八正定。慧有八者四念处为四。念以慧为体故。五慧根。六慧力。七择法觉分。八正见。见即慧故。余四各一者即除喜舍思惟也。由前疏云初护烦恼行即菩提分法。以寄位修后各有文。故首列於此。今经初治颠倒行。名四念处谓身受心法。然念以慧为体。修身观等为修习。破四颠倒趣入四谛。身等离系以为其果。此身等四前三即三蕴。而合想行为法念者。为明我所依事。我受用事。我自体事。我染净事故。要此四者。治四倒故。谓观身不净治於净倒。观受是苦。观心无常。观法无我。三治可知。破此四倒行四正行。开实相门。应观此身法性缘生色。故一色一切色。故中论云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亦为是假名。亦名中道义。若三乘缘生但各各缘生。今法性缘生法性融故。令一色一切色。是则对治法药有四。法性观智名之为念。一谛三谛名之为处。只一念心广远若此。故深观念即坐道场。更不须余。机宜不同故说余品。今经但云观身。不言净不净等。从通相说。显包含故。   佛子。菩萨住此第四地。观内身循身观勤勇念知除世间贪忧。观外身循身观勤勇念知除世间贪忧。观内外身循身观勤勇念知除世间贪忧。   文中二。初别观身念。后如是下类显余三。今初。观身自有内等三观。瑜伽云内自有情色为内身。外非情色为外身。他有情数为内外身。初即自身。我爱爱故。次即资具等我所爱故。后即眷属妻子。彼我我爱我所爱故。所以有此三者破三种邪行故。有人着内情多舍妻以全身。有人着外情多贪财丧躯。为妻舍命。有二俱着。破此三邪。成三正行。此约三人各别对治。若约一人起观始终。谓先观自身求净等不可得。或当外有。次便观外复不可得。便自疑云我观内时於外或错。我观外时於内或错。次内外俱观。亦不可得。言循身观者总显修相。智论云寻随观察知其不净等。次言勤勇念知者显修之仪。以贪等世事无始恶习。离之甚难。过於世间慈父离於爱子。故须精勤方能除遣。勤即欲勤策励。勇谓勇猛不息。念则明记不忘。知则决断无悔又心若驰散当念老病死苦。三恶道苦。身命无常。佛法欲灭。名为念知。则能鞭心令复本观。便生勇猛。具上诸义则不放逸。   上观身。   如是观内受外受内外受循受观。观内心外心内外心循心观。观内法外法内外法循法观。勤勇念知除世间贪忧。   后例余三处者准瑜伽意。依前内等三身生受心法故。受心法随所依生亦有内外等。论问云於四念中心唯是内。身通内外。云何於四皆有四等。答。受有二种。一身。二心。心受名内。身受名外。又意识相应受名内。五识相应受名外等。心虽是内。缘外法故名外。五识一向是外。又定为内。散心为外。法虽外缘。内法心数法名内。缘外法心数法及无为心不相应行是外。后三念处亦合前二以为内外。上观四念处。   复次此菩萨未生诸恶不善法为不生故。欲生勤精进发心正断。已生诸恶不善法为断故。欲生勤精进发心正断。未生诸善法为生故。欲生勤精进发心正行。已生诸善法为住不失故。修令增广故。欲生勤精进发心正行。   第二断诸懈怠道。谓四正勤。言四正勤者四念智火若得勤风则无所不烧。故次辨之。瑜伽云如是於四念住中惯习行故。已能除遣粗重颠倒。已能了达善不善法。从此无间於未生善法为令生故等。此来意也。谓以精进为体。故总名勤。言非外道无益勤苦。故名为正。虽是一勤随义分四。前二勤断二恶。是正恶行。后二勤修二善。是作善行。二善二恶皆所缘境。亦名四正断。后二是修。而言断者善是断处。正修行者断懈怠故。约大乘说勤观法性。除实相之外皆名为恶。二恶不生弃舍。二善得生增广。是正勤果。   上四勤。   下四神足先叙意。第四引发神通道。谓四神足。言四神足者谓欲定念思惟也。以勤过散乱智火微弱。故须定制。则所欲自在。此来意也。神即神通。足即是定。瑜伽云如有足者能往能还。以腾跃勇徤能得能证。世间胜法。世殊胜法。说名为神。彼能到此故名神足。此举喻也。由出世法最胜自在。是最胜神。欲等四定能证此故。名为神足。亦名如意足。所欲如心故。此释名也。神足所缘即种种变事。神足自体即三摩地。若辨其相则欲勤心观皆是助伴。欲谓猛利乐欲。勤为精进无间。心即是定谓专心守境。观即是慧。由闻教法内自简择。由欲增上力证心一境性。名为欲定。余三亦然。勤观心性名为上定。皆从加行受名。此四加行即前正勤中欲生勤精进。发心正断等。以发心中。持此能生心定持太举故。策心能生观定。策太沉故。是以随一念处有四正勤。随一正勤有四神足。   上叙意。   下释文。   复次此菩萨修行欲定断行。成就神足。依止厌。依止离。依止灭。回向於舍。修行精进定心定观定断行。成就神足。依止厌。依止离。依止灭。回向於舍。   释文中先别名欲定。次修行精进下通显余三。言修行欲定者标举所修助伴自体。断行二字总显修相。亦修之果。云何修相。此复有二。一修习欲定。能断现行诸惑缠故。二为欲永害所有随眠修八断行。谓欲勤信安念正知思及舍。若断行成就。亦神足果。次成就神足唯是彼果。依止厌下复显修相。兼辨所缘。以神足即缘四谛而修。谓缘苦修必依厌苦。若缘集修必依离欲。若缘灭修必求证灭。若缘道修必趣灭苦之行。能舍於苦缘此境时必求修习。故云回向。后精进下同显余三。   上四神足。   第四五根。见观方便道。谓增上名根。五根自体即信等五。此五通於生起出世间法而为增上。前四复能起后得增上名。而信为上首。能起於四。   复次此菩萨修行信根。依止厌。依止离。依止灭。回向於舍。修行精进根念根定根慧根依止厌。依止离。依止灭。回向於舍。   释文中先别明信根。后通显余四。有二。先各标举所修。后依止等别显修相。下之三科例此。今此所修即於谛实深忍乐欲。余四即於前策励而行。明记不忘。系缘一境。拣择是非。然始入佛法。即有信心。未有安慧不得名根。今由前三科则信不可拔。此中念即念处中念。进即正勤。定即神足。慧即缘四谛慧。前三至此总得名根。若依位者在於见道之前。则以速发现观而为其果。今在四地则应以发后地为果。   上五根。   下五力。   复次此菩萨修行信力依止厌。依止离。依止灭。回向於舍。修行精进力念力定力慧力依止厌。依止离。依止灭。回向於舍。   第五五力。即前五根增长。魔梵惑等不能屈伏。故名为力。又能损减不须等障故复名力。智论云能破烦恼得无生忍故名为力。   上五力。下七觉支。第六现观自体道。谓七觉支。觉谓觉了。觉支自体即念等七。   复次此菩萨修行念觉分。依止厌。依止离。依止灭。回向於舍。修行择法觉分精进觉分喜觉分猗觉分定觉分舍觉分依止厌。依止离。依止灭。回向於舍。   释文中亦二。先别明念觉。后通显余六。然七觉分七皆自体。余六皆觉之分。谓念是所依支。由系念故令诸善法皆不忘失。择法是自体支。觉自相故。精进是出离支。由此势力。能到所到故。喜是利益支。由心勇悦身调适故。猗定舍三是不染污支。猗即轻安。由此不染污故谓由安故。能舍粗重。定者依此不染污故。谓依止定得转依故。舍者体是不染污故。谓行舍平等。永除贪忧。不染污位为自性故。总收七觉不出三品。念通定慧。次三是慧。彼三定摄。依位所明能断见惑以为其体。又虽一剎那七法俱起而随行相各说功能。念除妄念。择除不正知。余除懈怠昏沉粗重散乱掉举。大乘七觉不念诸法故。决择不可得故。离进怠相故。绝忧喜故。除安心缘皆叵得故。性定之中无定乱故。亦不见於能所舍故。   上七觉。   复次此菩萨修行正见。依止厌。依止离。依止灭。回向於舍。修行正思惟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依止厌。依止离。依止灭。回向於舍。   第七八正。若依位说即现观后起道。为断修道诸烦恼故。离八邪故名为八正。开通涅盘故名为道。亦名八圣道。圣者道故。八正自体即正见等。文中亦先别。别名正见。后通显余七。言正见者是分别支。依前所证真实拣择故。正思惟者是诲示他支。如其所证方便安立。思惟名义。发语言故。次三是令他信支。谓正语者善依所证。问答决择令他信有。见清净故。正业者身业进止正行具足令他信有戒清净故。正命者如法乞求依圣种住离五邪命。令他信有命清净故。正精进者是净烦恼障支。由此永断一切结故。正念者是净随烦恼支。由不忘失正止举相。永不容受沉掉等故。正定者是能净最胜功德障支。由此引发神通等无量胜功德故。若能如上分别诲示等。即是道支之果。然其八中语业命三是戒蕴摄。念定是定。余三是慧。若依此经离世间品。八正是菩萨道。一者正见远离邪见。乃至第八正定。善巧方便。於一三昧。出生菩萨不可思议一切三昧。则与前说旨趣悬殊。上之七类总以喻显。法性如大地。念处如种子。正勤为种植。神足如抽芽。五根如生根。五力如茎叶增长。开七觉华。结八正果。   上对治修行增长分中护烦恼行竟。   下护小乘行。   菩萨修行如是功德。为不舍一切众生故。本愿所持故。大悲为首故。大慈成就故。思念一切智智故。成就庄严佛土故。成就如来力无所畏不共佛法相好音声悉具足故。求於上上殊胜道故。随顺所闻甚深佛解脱故。思惟大智善巧方便故。   第二护小乘行中。十句。初总。余别。总中如是功德指前道品。为不舍众生正明护义。不同二乘之独善。别中具有悲智。九句为四。一始。二益。三希。四行。前三护小心。后一护小行。一始者大愿为起行之本故。二慈悲益物上二护狭心。三思念种智为希。此护小心也。四行中有五句。前四句自利。初二求果。一修净土行求佛依报。二修起佛法行求佛十力等正报之法。后二求因。三求彼地方便无厌足行。谓五六七地故云上上胜道。四修修入不退转地行。即八地已上觉法自性顺佛解脱也。后一利他即教化众生行。必须善巧。   上对治修行增长分竟。   佛子。菩萨住此焰慧地。所有身见为首。我人众生寿命蕴界处所起执着出没思惟观察治故。我所故。财物故。着处故。於如是等一切皆离。   大文第四彼果分中。即摄无尽行。离障成德。穷尽生界。为利乐故。果有二种。一离障果。从护烦恼生。二成德果。从护小乘生。前中又二。一烦恼染生远离果。此离惑障。二业染生远离果。此离业障。皆言生者烦恼染犹如生食。今是寄位出世之首。能离彼生。今初离惑。先显所离。就所离中。所起执着出没是此总相。余别相。总中执着是前地中解法慢也。论云我知大知。我知谓我能知。大知谓执所知。大法出没是前地中正受慢也。出者三昧起义故。谓修起彼定。没者三昧灭义故。谓定所除。今计我能修此定。此定即我所修。恃以成慢。别有五种。一本。二起。三行。四护。五过。本即所有身见。至蕴界处。於中身见为总。我等为别。别中我人等四为人我慢。蕴界处三是法我慢。而云本者。有二义故。一以此慢为解法正受二慢之本。二者身覆为二我及六十二见之本。此中身见若约实位。此地断第六识中俱生身见及所起过。以分别起者初地断故。二思惟者明起。谓不正思惟而起慢故。三观察者明行。谓心行缘中多观所得。若法若定。求觅胜相令他知故。四治故下三句明护。治者数数观察修治所见。我所者起於我想。取彼胜相属我已故。财物者如畜财者受用护持故。已上三事防护自己所得。五着处者明过。谓心坚安处法定二事故。五中前三起慢方便。后二随助慢心。后结离中由得道品正助方便。无不离也。   上离烦恼生。   下明离业染生。   此菩萨若见业是如来所诃烦恼所染。皆悉舍离。若见业是顺菩萨道如来所赞。皆悉修行。   第二此菩萨下明业染。上修道品正离烦恼。烦恼既去。业亦随亡。亡不善而修善业。一佛所不赞者尊敬佛故不为。二烦恼染者畏恶名故不作。   上初离障果竟。   第二成德果中有四。一於胜功德生增上心欲果二彼说法尊中起报恩果。三彼方便行中发勤精进果。四彼增上欲本心界满足果。此之四果。前三从前生。后一从此三果生。前中初二护小心果。后一护小行果。前中初果者。由本欲上求下救。今更为物转转上求。故云增上。   佛子。此菩萨随所起方便慧修集於道及助道分。   第一果中二。初牒前修因。后如是而得下显所得果。今初。即牒前护小乘行中总句也。随所起方便慧者。牒前不舍一切众生故。不舍众生而修道品是有方便。修习於道及助道者即前修习如是功德也。道即四地证智。助道即菩提分法。   如是而得润泽心柔软心调顺心利益安乐心无杂染心求上上胜法心求殊胜智慧心救一切世间心恭敬尊德无违教命心随所闻法皆善修行心。   二正显得果。有十句。初总。余别。总云润泽者深欲爱敬故。由得二道润及含生为深欲爱。别中九句。释彼润泽。有三种胜。一柔软心明利乐行胜。二调顺者调和善顺是三昧自在胜。此二是行体。三利益下七句。明离过对治胜。此是行用於中利他无过故利益。自利无过故安乐。下六句即离六过。一无杂染。治为利於食过。及为名妬心过。求上上胜法治少欲功德过。求殊胜智治不求胜智过。救一切世间治懈怠不摄生过。恭敬一句治自见取不遵圣教过。皆善修行治不随说行过。又上救生即前悲果。求殊胜智即上求果。   上於功德生增上心欲果竟。   此菩萨知恩。知报恩。心极和善。同住安乐。质直柔软。无稠林行。无有我慢。善受教诲。得说者意。   第二此菩萨下说法尊中起报恩心果。谓前地中从佛闻法是说法尊。今起传法修行之心则为己报诸佛之恩也。上希求种智。由知佛有恩故今思报。文中先别明有十句。初总。余别。总云知恩者谓若随顺师教行报恩行。方是知恩故。别中有九类摄为七。一知报恩者依尊起报恩心。尊即是佛。此为恩主。故偏名报恩。二极和善下二句。依同法起报恩心。此明顺同行善友意。三质直柔软二句。依法起行。谓随顺受教不违师命。故云质直。发修行事。逢苦能忍故云柔软。四无稠林行者。依受用衣食於施主所自过不覆故。五虽有实而不高慢。六善受教诲得师言诠。七於教不倒得师意旨。   此菩萨如是忍成就。如是调柔成就。如是寂灭成就。   此菩萨下总结。谓十句不出此三忍。即心极和善。同住安乐。调柔即质直。柔软寂灭即通结余句。   上报恩果竟。   如是忍调柔寂灭成就。净治后地业。作意修行时。   第二如是忍下发勤精进果。谓行二利行。勤无怠故。於前不舍众生护小行中。勤修故名方便行中。正是无尽行相。文中二。先牒其得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