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严纲 - 第 32 页/共 73 页
百千天众皆欣庆 共在空中散众宝 华鬘璎珞及幢幡 宝盖涂香咸供佛
初一天众。
自在天王并眷属 心生欢喜住空中 散宝成云持供养 赞言佛子快宣说
次一天王。
无量天女空中住 共以乐音歌赞佛 音中悉作如是言
后五颂半天女。於中初三句集经序述。标赞供果。
佛语能除烦恼病 法性本寂无诸相 犹如虚空不分别 超诸取着绝言道 真实平等常清净 善能通达诸法性 於有於无心不动 为欲救世勤修行 此佛口生真佛子 不取众相而行施 本绝诸恶坚持戒 解法无害常堪忍 知法性离具精进 已尽烦恼入诸禅 善达性空分别法 具足智力能博济 灭除众恶称大士
佛语下正赞。此句赞教。次一偈赞理。次三偈赞行。於中初一偈赞悲智无碍行。后二偈十度圆修行。本绝诸恶者见恶可除非真持戒。善达性空即般若度。分别法即方便度。智力即二度。博济兼愿。
如是妙音千万种 赞已默然瞻仰佛
后半结默。
解脱月语金刚藏 以何行相入后地
后半结请。
第二正说。亦分为二。初地行。后地果。前中同於前地。亦有三分。一胜慢对治。二佛子至如是观已下明不住道行胜。三佛子至以如是十种下明彼果胜。亦初分即入住心。住中前即摄正心住。后即摄善现行。及随顺善根回向。至文当知。今且依论。然三分虽同而渐超胜。胜相云何。谓前四地说众生我慢。解法慢。治第五地说心净慢治。今第六地说取染净相慢治。所以渐细故曰胜也。所治既细。后二亦过。染净慢者前观四谛苦集名染。灭道为净。又十平等随顺如道但约净说。染相未忘。对染有净。亦名取净。今以十种染净平等法而为能治。下观缘起虽有染净悟空深故。不名取慢。
尔时金刚藏菩萨告解脱月菩萨言。佛子。菩萨摩诃萨已具足第五地。欲入第六现前地。当观察十平等法。
今初胜慢治中分四。一牒前标后。二何等下征列十心。三菩萨如是下结其行能。四得明利下辨行分齐。
何等为十。所谓一切法无相故平等。无体故平等。无生故平等。无灭故平等。本来清净故平等。无戏论故平等。无取舍故平等。寂静故平等。如幻如梦如影如响如水中月如镜中像如焰如化故平等。有无不二故平等。
列中十句。初总。余别。总云一切法者论云是十二入。以三科中蕴不摄无为。处界摄尽。而处次於蕴又名生门。顺无生义故偏举之。言无相者论云自性无相故。谓十二入缘成之相。有来即无。非推之使无。故云自性无也。故瑜伽云由有胜义自性无相平等性故。亦同净名不念内外行於平等等。别中九句明九种相。皆自性无。故论云相分别对治有九种。谓离生等九是其所治。无之一字是自性无。以为能治。论以初自性无贯下九句。故但显所治相之差别。一无体故平等者论经云无想。论云十二入自性想。谓内六根取外六尘之相总名为想。即十二入之体。故今经云体。谓想取相以为体故。亦自性无。故经云无体故平等。下皆准此。上遣分别心。二生者念展转行相。谓诸入苦果虚妄分别为本故。三灭者生展转行相。谓生即苦果。从果起因故云展转。上二遣染分依他。但举缘灭已显无灭无生义矣。四即净相。谓本来自净。非灭惑方净。故云平等。五戏论者遣分别相。谓道能分别拣择灭惑。若有分别则有戏论。今本无戏论故无分别。上二遣净分依他。六遣出没。谓真如之性在妄为没。离垢为出。今妄体即真故无可舍。真体即空故无可取。七遣染相。即由上义染本寂静。即是真如。无别真矣。上二遣圆成。即十二入之真性。八遣我非有相。此有二意。一类前释。谓有执言但我非有。不无於事。故云如幻等事。有亦不实。二者此句遣无。由上以无遣有。恐便执无。故遣云如幻梦等。但无其实非是全无。故不应执我非有相。诸喻虽异大旨无殊。九遣成坏相。成即是有。坏即是无。缘起为成。无性为坏。缘成即无性故有无不二。上之九句。初七以无遣有。次一以喻遣无。后一不二俱遣。则双非入中矣。又此不二则不坏有无。谓说空遣於有执。说有为遣空迷。有是不异空之有。空是不异有之空。无别空有以为二也。斯乃四句百非。诸见皆绝。方为般若现前之因。
菩萨如是观一切法自性清净。随顺无违。得入第六现前地。
第三结得入地。文有五句。一牒前所观十平等法。二自性清净者远离前地染净慢垢。三随顺真如十平等法。四以无分别心无违所观。五由前四能得入第六地。
得明利随顺忍。未得无生法忍。
第四辨行分齐中二句。得明利忍对前显胜。未得无生对后彰劣。仁王经中说有五忍。谓伏信顺无生寂灭。前四各有下中上品。地前但得伏忍三品。九地如次配次三忍。十地及佛得寂灭忍。今四五六地皆得顺忍。此当上品。治於细慢故云明利。言随顺者顺后无生忍故。若约实位。初地得无生。今约寄位。当七八九。
上治慢竟。
佛子。此菩萨摩诃萨如是观已。复以大悲为首。大悲增上。大悲满足观世间生灭。
第二不住道行胜中分三。初总显心境。二作是念下别明观相。三佛子菩萨至如是十种下结成观名。今初有二。先如是观已结前。所以结者由前观察随顺得至不住道故。次复以下正显。文有四句。前三辨能观心。后一所观境。前三皆悲。后一是智。由此相导故名不住。故论结云不住生死涅盘故。今初三中。为物观缘总称大悲。随观不同故分三别。初大悲为首者。初义先起大悲而观缘故。故论云不舍过去现在未来大悲摄胜故。以虽同一切智观观三世流转厌离有为。而以大悲为先。故胜二乘。以一切智乃二乘观故。故云虽同。二大悲增上者。论云一切法中智清净故。谓以道相智观。不唯但观三世而徧了诸法。故云一切法中。以此导前令悲增上。故下经云大悲转增。言道相即菩萨自智也。三大悲满足者。论云一切种微细因缘集观故。谓以一切种智。委照无遗。故名微细。三悲为次。后后转深。智转胜故。既三俱称悲则下三观。则皆双护凡小。俱通二利。皆双不住也。后观世间生灭一句标所观境。前灭后生。染净生灭故。
上总明心境。
下别明观相先叙意。
大文第二别名观相者即缘起观。然缘起深义佛教所宗。乘智阶差浅深多种。然外由内变本末相收。即总法界一大缘起。染净交彻。义门非一。下当略示。今经文内略显十门。穷究性相以显无尽。非为寄位同於二乘。言十重者一有支相续门。二摄归一心门。三自业助成门。四不相舍离门。五三道不断门。六三际轮回门。七三苦集成门。八因缘生灭门。九生灭系缚门。十随顺无所有尽门。各有逆顺。故下经云如是逆顺观察。逆即缘灭。顺即缘生。又约生死涅盘以为逆顺。具含多义。
补义云上之十门明所观之相。然前经明能观之观。云大悲为首即一切智观。次云大悲增上即道相智观。次云大悲满足即一切种智观。此三观显能观心。后世间生灭为所观境。则世间生灭一句统收十门。皆是所观之相。然论立能观三观者。一相谛差别观。谓但观二谛有为无有我故。即经大悲为首。一切智观也。二大悲随顺观。谓悲随物增。即经大悲增上。道相智观也。三一切智相观。谓委悉穷究因缘性相。诸门观故。即经大悲满足。一切种智观也。论立此三观通观十门。则门门皆具三观。观观融摄十门。成一圆融无碍缘起自在法门。所谓星罗十门。月满三观者义在此也。故疏云初一切智。下同二乘。次道相智自显菩萨。后一切种智即上同诸佛。故涅盘云十二因缘下智观者得声闻菩提。中智观者得缘觉菩提。上智观者得菩萨菩提。上上智观故得佛菩提。前经约为物故皆称大悲。论约观心故三皆名观。各有悲智相导。为不住道。融此三观唯在一心。甚深般若於是而现。上以疏义难明。故略为会之。
疏云然论三观虽徧释经。而与十门开合不同。初一切智观束十门为三。谓成答相。成摄初一门。答摄第二半门。相摄余八门半。第二大悲随顺观。摄十为四。一观众生愚痴颠倒摄初一门。二余处求解脱摄第二门。三异道求解脱摄次四门。四求异解脱摄余四门。三一切相智观。摄十为九。一染净分别观摄初半门。二依止观摄初门后半及第二门。三方便观摄第三门。四因缘观摄第四门。五入谛观摄第五门。六力无力信入依观摄第六门。七慢上慢非慢上慢观摄第七门。八无始观摄八九二门。九种种观摄第十门。
补义曰疏义开合收摄者正显该罗之意。而义甚难明。向下临文但随便略出要义。使观者易明。以二观为主故。今以初观束三。疏义甚明。故详出之。上已知大意。
下正释文。
今初有支相续门中。先依相谛差别观。三段之文摄当成答相三字。初从作是念至则无生处四句辨定无我。即论明成。谓双举解惑。释成无我故。则知缘集但是妄我。二复作是念下至观察缘起之相十一行经。明倒惑起缘。即论明答。谓对释通无我义故。三佛子下至俱不可得有九行半经。明迷真起妄缘相次第。即论明相。今初成者将观缘起先释成无我。辨定所宗。一以贯诸。则显十门皆成无我。此是正破我执习气。
作是念。世间受生皆由着我。若离此着则无生处。
正释文中。初辨定无我。即论名成。初言世间生灭皆由着我者。则反举惑情明我非理。但是苦集故。若离此着则无生处。即顺举解心明理非我。是灭道故。此直顺经文。已无我义成矣。论经言受身处生者以我执习气但令自他差别。故论云五道中生死差别。若五道差别自由业招耳。
上辨定无我即论明成竟。
下文明答。
第二倒惑起缘即论明答。答外伏难故。两难二答。一执情征理难。情乖正理答。二常求有无下执相征实难。相不依我答。今初难云若实无我云何着我。如空中无人定计有人。即着於我不着无我。明知有我。答云由无智故於无我处执着於我。非由有我。如翳见空华。第二难云若实无我何以贪着於我。世间受生为缘次第。明知有我。方谓为缘次第生起。答云正由无我计我痴爱为本。倒惑造业。乃至老死。何要我耶。答意正尔。
上叙意。
就文有十二行经。分三。初明倒惑顺起染缘。二此因缘下正智逆观。结酬无我。三菩萨如是下就人结观。今初。然十二支即为十二别。亦无间然。而诸论中多摄为四。一能引支。谓过去二支因。即无明行。能引识等五果种故。二所引支。谓现在五支果。即识等五。是前二支所引发故。三能生支。谓现在三支因。即爱取有。近生当来生老死故。四所生支。谓生老死。即是爱取近所生故。上乃诸论意。此中约二世一重因果明生引别。若依三世两重因果则生引互通。今经并具。
复作是念。凡夫无智。执着於我常求有无。
初倒惑顺起染缘中且依十二支分为五。初至常求有无辨无明支。无智是痴。常求有无是有爱。然依三世诸惑谢往总名无明。略取发润有支本故。若约二世。虽诸烦恼皆能发润。而发业位无明力增。故名无明。唯取能发正感后世善恶业者以为其体。希常为有。於有乐事欲常住故。求断无为於有苦事愿断灭故。
不正思惟起於妄行行於邪道。罪行福行不动行积集增长。
二明行支。文有七句。初三句行过。次三句行体。后一句结成。初一句不正思惟者是行俱无明。涅盘说此为无明因。亦无明摄。蹑前后故因果互举。次句就人彰过。谓起妄行者必是凡夫。无明为因求有造业故。故初地云凡所作业皆颠倒相应。下句就法彰过。论云示於解脱处不正行故。若行涅盘路方为正道。次三句辨行体以三业相应。思造三行故。谓由迷异熟愚。违正信解。起惑三涂恶业及人天别报苦业。皆名罪行。由迷真实义愚。不知三界皆苦。妄谓为乐。起欲界善业名福行。八禅净业名不动行。后句结成行支。谓作已无悔积集增长有迁流故。
於诸行中植心种子。有漏有取。
次明识支。谓既发行已。由行熏心。令此本识能招当来生老死故。名之为种。若无行熏终不成种。故云於诸行中植心种子。即是所引识等五种。於一剎那为行所集。无有前后。论云此中起心种子者示生老死。体性者谓未来二果。以此释种为亲因故。言有漏有取成上种义。谓行及识等名言种子皆通无漏。今与三漏相应故名有支。如初地中以欲等四流起心种故。有漏是爱。有取是取。爱取润故能招后有。
复起后有生老及死。所谓业为田。识为种。无明暗覆。爱水为润。我慢溉灌。见网增长生名色芽。
次辨名色支。初之二句。文含二意。一者成上种义。由起生死心得种名。二者总标后义。现行名等皆生老死故。即同初地。於三界田中后生苦芽。所谓下别。亦有二意。一通约十二。自至生名色芽。是识生名色芽。二为显前来已具十因。则辨有支生於老死。故名色居初。次第辨耳。谓由前一心等五种。有漏有取。爱取润故。复起后有。是标有支生於二果。今别显有支之相。
补义云此名色支。乃标生及老死二果为首。此义疏多引论释。最难领会。以常说十二因缘乃通指最初无明缘行。为三世生死因缘之本。此中十二支乃约二世。以现世造业众生以取未来生死。故此无明不同最初生起无明。以钞中引远公意云。无明有四。一迷理无明。义通始终。二发业无明。在於行前。三覆业无明。此在行后识前。四受生无明与识同时。或在识后。望过去种子心识在於识后。望能生识与识同时。今是第四受生无明也。今前辨无明支中则云凡夫无智执着於我。此明无明为造业之本。义当发业覆业二种无明也。故次云不正思惟为行支。义当行前。次云於诸行中植心种子以为识支。义当行后。以此识种子乃亲招未来生死之因故。次名色支。乃标云复起后有生及老死。意指生死乃前识种亲招。但从名色为初生之始。故疏指云今是第四受生无明也。故前识支云有漏有取。疏云有漏是爱。有取是取。爱取润故能招后有。然后有即属有支。故前疏云识支之中已具十因。则辨有支生於老死。故未来以名色居初。次第辨耳。十因单约现在说。以迷无我为无明。不正思惟作善作恶为行。以行纳种为识。作生死因故有名色。则摄六入触受爱取有。现在念念具此十因。疏引多论。正义不出於此。若言二世因果。当在后从真起妄门中。
疏云且约有支。文有六缘。一业为田即是行种。望所生但为增上缘故。二识为种即是识等五种。为后生死作亲因缘。论总释云随顺摄取罪福等行。业为地故。此正明随顺於爱。摄前行识之种而成有支也。三无明暗覆。论取前经无明。故云前说无智暗障无明覆蔽故。此则取於等能发起。远为助故。亦是举於前世例今世故。准唯识意。非前发业无明。即是覆业无明。亦是爱摄。即迷外增上果愚。四爱水为润。论指前常求有无之爱即是举例。亦即是前标中有漏。以前有爱无明摄故。以前无明中爱乃发业爱耳。今是润业之爱故不同也。五我慢灌溉者即是取支。要数灌溉方生有芽。我语等取为我慢故。若悟无我容不生故。六见网增长。亦是取支。见取摄故。三见为本诸见生故。令无漏法不能坏故。名之为网。论总释云如是住。如是生心者总显生名色芽。由无明爱。令上识种安住业地名色心生故。今以前识种隐於余四。今辨现行略其总报所依。欲显识与名色次第相生义故。复欲显其通种现故。故有隐显。然名色等必有所依本识故。初地云於三界田中复生苦芽。所谓名色共生。论云共阿赖耶生故。此即后文与识共生。
名色增长生五根。诸根相对生触。触对生受。受后希求生爱。爱增长生取。取增长生有。有生已於诸趣中起五蕴身名生。生已衰变为老。终殁为死。於老死时生诸热恼。因热恼故忧愁悲叹众苦皆集。
次辨六入等八支当起。如后段明。然此一段意欲答於受生所以。故具出诸惑。隐显等殊。不在显相。显在后文。
此因缘故集无有集者。任运而灭亦无灭者。
二正智逆观。结酬无我。初二句约生明无我。但曰无明等集。非由我集。又上句拣无因。下句拣邪因。后二句约灭明无我。剎那性灭无使之然。
菩萨如是随顺观察缘起之相。
三就人结观。如是观者即随顺缘起之理。
上明答。
下明相。
大文迷真起妄缘相次第者即论明相差别也。论云若因缘无我以何相住因缘集行。谓当相名住。生后为行。故经云迷诸谛理起相集耳。然成答相通是有支相续。而两重缘相差别云何。略有五异。一前约妄我起缘即迷我执。此约迷谛起缘即迷真实义。二前约缘起。此约缘次。故前通取十因一处共起名色。此中一向单说次第。三前通三世二世。以许十因通一世故。义取亦通五世。此唯三世。以名色等唯约现故。义取亦通一世。四前文欲明三世并备。於无明中说有爱取。故於现在中说无明故。此中三世互有隐显。不许相通。五前为答难。此为辨相。如论意故有斯五异。两处辨缘。共明相续。总破痴倒。故但束为十。
佛子。此菩萨摩诃萨复作是念。於第一义谛不了故名无明。
三明迷真起妄缘相次第明相。文中亦二。初顺后逆。顺中初无明支。言於第一义不了者。然十二支皆依真起。无有自性。故下偈云观诸因缘实义空也。而无明最初亲迷谛理而起於行。既横从空起不可复原。故令无明特受迷称。论经云诸谛第一义者即四谛也。故对治云真实义愚者谓四圣谛。所迷即是实义。能迷即愚。别有暗法名为无明。非但遮诠明无而已。
所作业果是行。
二行支也。业即罪等三业。是彼无明所起果故。故偈云所作思业愚痴果。论云是中无明所作业果者。所谓名色者此出果体。体谓行体。即名色故。远公释论云行有三义。意业为名。身口为色。故婆沙云名色有二。一方便名色。二报名色。若云名色缘识即方便名色。若云识缘名色即报名色。今以行为方便名色。
行依止初心是识。
二识支。论云於中识者彼依止故。彼即是行。此中语倒。应云依彼。故论经云依行有初心识。谓由行熏心。有当果体。乃至现行。
与识共生四取蕴为名色。
四名色支。初一识字。即是现行识支。识为种边。唯是赖耶。在现行位。通於六识。今拣现非种。故云共生四蕴。识蕴已属所依识故。
名色增长为六处。
五六处支。谓四七日后诸根满位。六处明盛名增成意处色。增成余五。俱舍云从生眼等根。三和前六处。
根境识三事和合是触。
六触支。谓触对虽有三和。於三受因尚未了知。但能触对。
触共生有受。
七受支。分别三受。领纳於触。名触共生。此前四生唯余现行。
於受染着是爱。
八爱支。以三受中乐受缠绵希求。故云染着。即是中下品贪。此虽通缘内外二果。诸论多取缘外境。外增上果生。
爱增长是取。
九取支。虽属余惑而爱润胜故。说是爱增。然上二支。通现及种。谓以爱种子增成於取。取即爱种之现行故。故同一贪。初心为爱。转盛名取。即此爱种便是取种。是故二支皆通现种。
取所起有漏业为有。
十有支。由内取心内所起诸业。故名有漏。此业亲能招当果故。名之为有。此约三世。不同前爱取合润业等名有。此前三业。已隔现行名色等故。
从业起蕴为生。
十一生支。约增上缘云从业起。始从中有。未衰变位皆名为生。
蕴熟为老。蕴坏为死。
十二老死支。即诸衰变位名为蕴熟。故上二支体通五蕴。唯是现行。
上顺观竟。
死时离别愚迷贪恋。心胸烦闷为愁。涕泗咨嗟为叹。在五根为苦。在意地为忧。忧苦转多为恼。如是但有苦树增长。
后逆观中有四。一结成苦。二结无我。三结於空。四结胜义。今初。谓无明行引识至爱为苦芽。爱缘引受至有是守养。生老死是苦树。从芽守养是增长义。又初二为根。次二为身。次二为枝。次三为华。后二为果。
无我无我所。
无我无我所结成无我。
无作无受者。
无作无受者结成於空。
复作是念。若有作者则有作事。若无作者亦无作事。第一义中俱不可得。
四以我况法结成胜故。瑜伽说由十种相缘起甚深。六义依无常。一义依苦。一义依空。二义依无我。今言六义者。一从自种子生。亦待他缘。二从他亦待自。三俱从无作用。四此二因性非不是有。此四义即前段中但因缘故集。无有集者。五虽无始其相成就而剎那灭。六虽剎那灭而似停住。此二即前任运而灭亦无灭者。一义依苦者。一味苦相而似三相故结云苦树。一义依空者。谓离有情作者受者然似不离显现。即今无作无受。二义依无我者。一虽实无我自我相现。即今无我我所。二依胜义虽不可说。而言诸法自性可说。即今复作是念已下六句经文。十义备矣。由前缘相皆是似义。故逆观中直显真实性相无碍。故为甚深缘起之观。正在於此。
上明相谛差别观竟。
二约大悲随顺观者此第一门即当四观中第一愚痴颠倒观。论总释云随所着处愚痴及颠倒是事观故。谓十二因缘之所着处痴迷性相。倒执我所。下别释云意明痴随所迷。立二颠倒。一初至则无生处。明迷缘性之无我。执我成倒。以着我故则世间生明是颠倒。若离此着则无生处。反显此着必是颠倒。二复作下竟初一门。明愚缘相生疑惑颠倒。谓无智故常求有无。滞断常二涂。故云疑惑。致缘相之相续明是颠倒。今菩萨顺彼众生愚倒之事。起悲观察。名为事观。三约一切相智观。九观之中。此门摄第一观全及第二之半。谓初成答二文。名染净分别。此有二义。一着我为染离我为净。二着我故缘相生为染。离我故缘相灭为净。后相经文即属第二依止观。谓虽依第一义以不知故即起诸染。是为染依。见第一义诸缘则灭便为净依。相谛观中不知故成缘相。大悲观中不知便为颠倒。然上相续一门经文无二。随义分三。初明倒惑起缘实无有我成一切智观。次顺痴倒事成道相智观。后委究解惑染净性相成种智观。又初顺根本。次顺后得。后即无碍。虽无我所不坏相故而起大悲。能所本空。悲而无着。双穷性相不滞自他。三观一心成无碍智。甚深般若宁不现前。一门尚然。况加余九。
上初有支相续门竟。
下第二一心所摄门。
佛子。此菩萨摩诃萨复作是念。三界所有唯是一心。
第二一心所摄门中。然此一门乃含多义。且分二别。一推末归本门。二如来於此下本末依持门。今初。依论三观。初约相谛。即当第二第一义谛观。摄此门之半。论生起云云何第一义差别。如是证第一义则得解脱彼观故。此明修观所以。以第一义是缘生之性。若见缘性则脱缘缚。而论经虽云皆一心作。意取能作一心。故云第一义观。论云但是一心者一切三界唯心转故。此言则总。转者起作义。亦转变义。然此一文诸教同引证成唯心。云何一心而作三界。略有三义。一二乘之人谓有前境不了唯心。纵闻一心但是真谛之一。或谓由心转变非皆是心。二异熟赖耶名为一心。拣无外境故说一心。三如来藏清净一心。理无二体。故说一心。此初一心菩萨不为此观。后二一心经意正明。通於三观。约清净一心为第一观。通此二心为后二观。后二一心略如问明。广开有十。文多不录。次二本末依持门。此下终於十门皆是世谛差别。缘相本寂但应观真。何以复观世谛差别。论云随顺观世谛即入第一义故。俗为真诠。了俗无性方见真耳。中论云若不知世谛不得第一义故。此世谛差别观。有六。摄下八门半。一何者是染。染依止观。即双辨能依所依。摄此半门。二因观观染因故。摄次二门。三摄过观。唯苦集故。四护过观。护凡邪见故。五不厌厌观。防小慢故。上三次第各摄一门。六深观。显因缘之理妙过情取故。此摄后三门。今此半门即染依止观。因缘有分为染。而此染相依止一心。故论云此是二谛差别。以纯真不生。单妄不成。一心之真杂染之俗。此二和合。有因缘集。
如来於此分别演说十二有支。皆依一心如是而立。
次本末依持门中二。初总标。谓依一心分别十二。则十二为一心所持。而特言如来说者。一心顿具非佛不知故。谓显如来过去觉缘性已。等相续起展转传说故。
何以故随事贪欲与心共生。心是识。事是行。於行迷惑是无明。与无明及心共生是名色。名色增长是六处。六处三分合为触。触共生是受。受无厌足是爱。爱摄不舍是取。彼诸有支生是有。有所起名生。生熟为老。老坏为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