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无垢称经疏 - 第 29 页/共 30 页

经。能引妙觉(至)称叹供养。   赞曰。此有三句。一能引妙觉。妙觉佛也。二能转法轮。由教能转圣道轮故。三八部供养。   经。引道众生(至)大法祀祠。   赞曰。此有二句。一引法供养一切胜田起十行故。二圆满众生一切祠祀。祠祀者法施会也。能满法施之祠会故。旧经合此二为一。云令入佛法藏。   经。一切圣贤(至)之所归依。   赞曰。此有三句。一圣贤摄受。为极教故。二开发妙行。因教知故。三法义归依。真实法与义。皆在此中。故名所归。   经。最胜无碍(至)法嗢柁南。   赞曰。此有二句。一胜四无碍因斯而起。旧经无此。二辨法略集。梵云嗢柁南。此云略集。法嗢柁南。教略集也。四法略集者。一诸行无常。二有漏皆苦。三诸法无我。四涅槃寂静。此如菩萨地及大般若胜天王说。若云邬柁南。此云集施。即诸经中集义之偈。谓以偈颂。集诸义理。施诸学者。名为集施。今法略集。唯是长行。故不同也。或说四义略集生四略集之教。开之为二。   经。遣除一切(至)恶魔军众。   赞曰。此有四句。一除弃六蔽。旧但云能救毁禁。唯是戒度所除之蔽。二惊怖外道恶见他伦执著。三开诸有情善法势力。令生长故。四摧伏恶魔。旧经令此与外道同。   经。诸佛圣贤(至)诸佛共说。   赞曰。此有四句。一圣贤共叹。二除生死苦。显涅槃乐。四诸佛共说。   经。于是经典(至)名法供养。   赞曰。上明所供养法。下明法供养。此有八行。一听闻。二信解。三受持。四读。五诵。此二并通利。六思惟。令理显自心之中。施设安立。其义分别开示。此理明了现前。自作此已。七复为他说。八方便善巧。摄护正法。如教修行。名法供养。法门有十。如前已说。其书写及施他二。皆为财供。故略不论。唯举七行。信解即是思惟所摄。行此则是供养所收。此行虽八。体唯有七。旧经唯六。   经。复次月盖(至)如法修行。   赞曰。下明依行多分十地行法供养。有三。一标。二显。三结。显中有十六句。旧有十三句。此有二句。一调伏三业离诸恶也。二如法修行修诸善也。旧经无此。合为一文。义亦得二。   经。随顺缘起(至)及无有情。   赞曰。此有三句。一随观缘起染净顺逆。而不同独觉作证。故言随顺。或心顺境而观缘起。故名随顺。由此能离拨无因果之邪见也。二修无生忍。三悟入内身无我外无有情。   经。于诸因缘(至)无所摄受。   赞曰。此有二句。一于因缘义理既无违语。无诤故不起异论。二离我我所。无所摄受。摄受诸法。有所计著。由执二故。   经。依趣于义(至)见有所得。   赞曰。此说四依。有四句可知。如涅槃经广配位次。亦如瑜伽第二帙说。义理可依。非文字故。智能决断。非于识故。了义明显。非密义故。法可轨摸。但缘于法。非依数取趣见之有所得。即使信也。   经。如其性相(至)灭阿赖耶。   赞曰。此有二句。一应理义云。如依他起相圆成实性。而悟解之。空理义云。随诸世间。如其性相。解成无得。二悟入真如无所摄藏。灭阿赖耶。   经。息除无明(至)舍诸见趣。   赞曰。此有三句。一息十二缘起支。二息缘起果。除愁叹苦爱烦恼。此等皆从老死生故。是缘起果。三观诸缘起相引无尽。离终尽故及常引发。曾不断故。悲愿有情。有此缘起。恒不舍离。而拔济之。舍诸见趣。除于无因恶因等见。   经。如是名为上法供养。   赞曰。结也。依此修行。或十地所修胜果前行名上供也。前未正行。此正行故。   经。佛告天帝(至)得顺法愆。   赞曰。五月盖传通。有四。一清传通。二为授记。三出家获果。四灭后行化。初中有三。一闻法获益。二答施衣严。三正陈清。此初也。无生法忍。证在初地。顺在地前决择忍位。今闻法故。获得地前顺法之忍。又依仁王经。五忍配位。一伏忍在地前。二信忍初二三地。三顺忍四五六地。四无生忍七八九地。五寂灭忍十地佛地。今顺忍创登四地。故旧经云得柔顺忍。二解任取。   经。即脱宝衣(至)药王如来。   赞曰。二答施衣严。   经。白言世尊(至)修菩萨行。   赞曰。三正陈诸。我希灭后摄受正法。而行法供养。以护持正法。若不摄受法。便非法供养。亦非护持正法。故愿佛垂哀施慈悲也。加威与力。济神通也。一令无离。二令降魔。三令护法。四令修行。   经。乐上如来(至)能护正法诚。   赞曰。二为授记。见其因修。复发愿请。观因见果。故为之记。正法如城。行者如人居城中住。月盖能护正法。言能护法城。   经。时彼王子(至)修诸善法。   赞曰。三出家获果。有五句。此有二句。一欢喜出家。二精进修善。修涅槃远离。名为非家。   经。勤修善故(至)无断妙辨。   赞曰。此有三句。一得五通。二得总持。三得七辨。或六辨中无断尽辨。并詑罗尼辨。旧文加一通菩萨道。   经。药王如来(至)所转法轮。   赞曰。四灭后行化。有二。初明行化时节。二明所化多少。此初也。十中劫者。亦是日月岁数之劫。非余劫也。违正理故。   经。月盖苾刍(至)令生天上。   赞曰。此明所化多少。有三。一令证大乘四不退位。二令于二乘心善调顺。得阿罗汉果。佛地经初赞无学德。心调顺故。三引无种姓令生天上初二有姓随得三乘。后一无姓故生天上。   经。佛告天帝(至)宝焰如来。   赞曰。下第二段。以古即今。有三。一即轮王。二即千子。三即月盖。此初也。   经。其王千子(至)余在当来。   赞曰。以下古即今。此即千子。此中千子。且说一缘。更有别缘。如千佛因缘经并药王药上经。乃弥勒上生疏解第一迦洛迦忖陀佛。第二迦洛迦牟尼佛。第三迦叶波佛。第四释迦牟尼佛。已出世讫。余当来出世。劫数次第时位。一一皆如上生疏解。   经。彼时护法(至)即我身是。   赞曰。此即月盖。显亲受持护此法故。行法供养。今得菩提。劝诸有情。亦应如我护持受学行法供养。   经。天帝当知(至)最为无上。   赞曰。下叹法先劝修胜益。有二。初叹。后劝。此叹也。最尊者。行高极故。最胜行者。过越故。最上者。行第一故。最妙者。行微善故。无上者。更无先故。或随次第。初四最胜以饮食衣服卧具汤药供养。无上一种。由前四胜。故体无上。又由法供养。能得无漏五蕴法身。谓戒定慧解脱解脱智见五蕴。如次配之。或得清净法界大圆镜智平等性智妙观察智成所作智。如次配之。故说五最。   经。是故天帝(至)无以财物。   赞曰。此劝也。诸佛菩萨。本心所为。欲令有情修习法行。当得出世。故法供养。胜于财养。故大般若胜天王会言。二人远离王贼等。所不能侵大宝藏。百千大劫法欢闻。得闻不持不施等。大菩提心护正法。如教修行修供养。自利利他平等心。是则名真供养佛。于诸供养中。法供养为最。俗书尚云。虽日杀三之养。违于父母。犹为不孝。况出世乎。佛本不希财供养故。金刚经云。日舍三恒之身。劣受持于四句。故以法供胜财无量。财生长感。如界为尘。能灭恶。如日破暗。故非喻也。   嘱累品   后之二品。赞授流通中。前法供养。赞叹流通。此之一品。付授流通。若不丁宁付授。或恐慢法不明。故郑重付之。令生信学。以言付授名属。重叠告之称累。此品广明。名嘱累品。   经。尔时佛告(至)付属于汝。   赞曰。品段有三。初付授丁宁。次问名持法。后时利既讫劝喜流通。初复有二。初付菩萨。自所行故。后付声闻。令取舍故。初复有三。初付授弥勒。二菩萨请持。三天王权卫。初复有三。初如来付属。次弥勒赞受。后世尊称赞。初复有二。初以法付。后陈德失。初复有二。初付令行。后释所以。初复有三。初总以法付。次明法胜妙。后令末代传通。此初也。圣行海因所集之果。明体用大。以付于汝。   经。如是经典(至)之所加护。   赞曰。此明法胜妙。佛威所住。由此不灭。佛威加护。故无灾横。   经。汝于如来(至)无便隐灭。   赞曰。此令末代传通。摄受者加护也。摄持领受。加护异名。   经。所以者何(至)无量胜利。   赞曰。上付令行。下释所以。有二。初明二人损益。后以人法付属。初复有二。初明有损。后明有益。此初也。此有二人。一虽未发大心。已种胜善根。二若已发大心。胜解广大。即地前位。十三住中。地前诸心。名胜解行。故胜解大。地前凡夫。若不闻经。未发心者。不能发心。已发心者。不能进益。名退胜刹。   经。若彼得闻(至)欢喜顶受。   赞曰。此明闻法益也。旧云发菩提心为一。乐大法第二故。信乐顶受。次第配之。然以应发应乐。解同新文。亦无过矣。   经。我今以彼(至)广宣流布。   赞曰。此以人法付属。付人令护念无障虽。听闻是经。付法令行广宣流布。   经。慈氏当知(至)菩萨相印。   赞曰。下陈德失。有三。初标。次显。后释。此初也。印有二种。一无相印。如前已释。二者有相印。此是也。相者状貌。印者决定。相状决定。名为相印。此二教名印。印一菩萨故。   经。何等为二(至)悟入相印。   赞曰。此显有二。初征。后显。此初也。一受绮词理随曲直。二于深法随性相即所乐等。为相印体。入者证解。   经。若诸菩萨(至)久学菩萨。   赞曰。此释有二。初文可知。受不受理故。第二菩萨于无杂染无执著等。即是深法。于此无畏。闻已信解。乃至修行。由此便得出世净信。名久字者。若不久学。毕竟不能信乐此故。   经。慧氏当知(至)甚深法忍。   赞曰。下陈失相。有二。次第明前二菩萨故。初又有三。初标。次显。后结。此初也。法忍者。初地于谛教法所得智忍。由四缘故。初学菩萨。不得初地。   经。何等为四(至)从何而至。   赞曰。下显有二。初征。后显。显中分二。初二于法。后二于人。此初也。一于未闻能生二事。一惊怖疑。心不随喜。故生违背。二设闻已。背处诽谤。对前轻毁。言非我昔所闻。从何处来。从无来由。以生谤毁。   经。三者见有(至)诽谤。   赞曰。此二于人。一见信此人。不乐亲近。不乐恭敬。不乐礼拜。二于信此人。后时身轻慢。心增嫉。语对前毁辱。背处诽谤。旧经令四以为二门。法人同故。   经。由是四缘(至)甚深法忍。   赞曰。此结也。   经。慈氏当知(至)无生法忍。   赞曰。下文亦三。此初标也。无生法忍相续得者。在于八地。前说新学不得初地。此说有学不得八地。或亦不得初地。   经。何等为四(至)教受教诫。   赞曰。下显有二。初征。后显。初二于人。后二于法。一轻新学。二于新学。不乐摄受以为子又。不乐告诲示其学处。不乐教授与其善法。不乐教诫敕勿造恶。由此二缘。令新学者无所进修。旧云而不教诲。即第二也。   经。三者甚深(至)清净法施。   赞曰。下二于法。广大学处菩萨戒。甚深者。摄大乘说。菩萨行杀生等十业。而无有罪。生无量福。速证菩提等。广大有四。一种种无量学处大。二无量福德大。三利生意乐大。四建立菩提大。皆如彼说。或甚深者。难测量故。广大者。体用弘博故。一于此法不深敬重。杂敬而轻。二乐财施不乐法施。见现利乐。非后利故。旧经无后二。亦无结文。   经。由是四缘(至)无生法忍。   赞曰。此结也。   经。慈氏菩萨(至)甚为微妙。   赞曰。自下第二弥勒赞受。有三。初赞。次受。后结。此赞也。希有者难闻。微妙者难入。   经。如佛所示(至)究竟远离。   赞曰。下受有二。初受德失相。后受前付属。此初也。所说新文。菩萨过失。谦虚让德。不敢自受。云是过失我当远离。显自居因。未至果位。至果可尽。故言当离。   经。如来所有(至)令不隐灭。   赞曰。下受前付属。有二。初受法。后受人。此初也。护此大法。令不没故。有人流通。法便行故。   经。若未来世(至)广为他说。   赞曰。此受付人。有求大乘真法器者。我令手得如是经典。及与念力。令于此经受持。乃至广为他说。故今得信解广说。皆是弥勒与念力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