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般涅槃经集解 - 第 64 页/共 66 页
案。僧亮曰。举五识无烦恼非倒。以决之也。非男生男想者。五识取男女未了。未成烦恼。非令不取。取相是倒。能生贪嗔也。
善男子若有菩萨于三十七(至)毕竟名为大般涅槃。
案。僧亮曰。此九句。初七是因。后二是果也。若知因果功用差别。则知梵行也。宝亮曰。转卅七名。作九位说也。何故尔。凡夫无解。谓言位定不得作多少说也。今明法相无定故。转为九位。就九位中分。唯分定慧。遗于戒。能助生定慧。非正道体。是故不取也。分九名为四意。第一有四位。就上中下品为名也。第二有三位。据工用为名也。第三一位。就当分所除为因也。第四最后一位。标果受称也。初四就渐增进受名者。初第一念无漏。能与后解作资。故名初品无漏为根也。第二念无漏为因者。能生后力转强。故称因也。第三念无漏名受者。如三受心后。即生烦恼。今此中义亦同。既解慧稍深。转能摄生后无漏。故名为受也。第四念名增者。此无漏念念增明故。所以受增名。然后从初住以上。次第相生。讫至金刚心。地地中。皆有此四法。故知斯四。就稍稍增进受名也。次有三法就工用受名者。明品品中。尽有此三。何以知之。主名为念。能守境也。导名为定者。因念守境。于缘中静虑。而得定也。胜名为慧者。定虽能守境。令心不散。若无胜慧。或无容遣。此能除力胜故。名之为胜。若尔从初住以上。金刚以还。当地于念念之中。皆有此三义。然无别心也。智实者。此是第八法。亦应是公用。然法小异。何故尔。言实名解脱。从初住解去。当地中谈无。或不论能治。今者明其所除。据行人所得无为功德。就无缚边作语也。第九知毕者。就极处为言。据涅槃果体为旨。
善男子善欲即是初发道心(至)毕竟者即大涅槃。
案。僧亮曰。初发道心者。欲救众生。能发菩提。欲有三种善为道根。或说慧说信者。欲为发心之本。触是入行之始。名因缘。根有利钝。利慧在初信因缘。故说诸恶烦恼。因信求法。终断烦恼。皆是信力。至其成果。为信解脱。受时作善恶者。受苦乐受。善友说道。乐修则进。摄取道品。不乐则退。故言受时也。生诸烦恼者。释之也。求乐则生。乐即能断。因善思者。虽乐修道。要识其对治。应善思惟。宜修则修。道品日增。要须专念者。宜修勤修。念不念缘。成定之主。能为善分别。说智为最胜。心定见法名分别。究尽名智。初得为导。转明为胜。证解脱时者。证有无也。解脱者。有余涅槃也。出生死为实。毕竟者是无余涅槃也。宝亮曰。向者佛一往列名。今下去次第。更作五重来解。今第一释云。根本是欲。欲者。欲乐之心也。因名明触者。触对前理。故名明触也。摄取名受者。摄受诸行。故名受也。增名善思者。是得理之胜心也。守境不移故。称主名为念也。导名定者。摄心一缘也。胜名智慧者。谓破烦恼也。实名解脱者。则智体无累缚也。毕竟名涅槃者。据工用都满也。从善欲即是初发心者。下第二重解。从初一念无漏。讫至成佛。名之善欲。由是善欲。能得成佛。故名为根本。如来先说不放逸为本。今乃说欲者。明欲是根本。以不放逸助成故。名为缘因。若众生无所知时。依佛得解故。名佛为根本。今者众生有知。自证得之时。要因欲心也。明触者。或说为慧。或说为信。义无所在。从信得解故。解来惑遣。谓之明触也。受名摄取者。能摄生万善。众恶永消。如受后起业。道生必除也。因善思惟。得理转深。能破烦恼。故名增也。然观解治结。要赖专念。故名念为主也。得定之时。能见万法。故名为导也。于诸解之中。智慧最胜。故得胜名也。虽得四禅神通安乐。不名为实。若坏烦恼证解脱时。方是真实。故名知实也。若断除少苦。不名毕竟。要得大涅槃。无一切苦。究竟无为。方称毕竟也。
复次善男子善爱念心(至)获得果报名为增长。
案。僧亮曰。厌苦欲灭名善。是故名触者。灭苦须法在善友。经说道一心谛受。受则能善思惟者。受已思义道品增。白四羯磨。以戒为出家。白四得戒之本。名触。名因。二种戒者。戒为道根名摄。即是初发讫。即是相似不断。譬四品善根。下中上。下品名根。中品名因。中与下相似也。增者。讫能生相似上品。灭中品名相似。能生上上。名生相似。上上似上也。起中下为增根。即是作讫。增即可用。譬炊米为粮。炊成名因。饭时是用也。宝亮曰。下余三种。瞩文易见。然凡天执著。谓言唯真无漏。得作九名。故今处处。施此九位。高下无定。乃至十二因缘。名字亦得作此。九说既数重释竟。人由未解。故迦叶更问。前知根等三法。云何有异。佛还作数重释。此三法正上中下品。次第相生。因果用异。故得此三名也。
迦叶菩萨白佛言世尊(至)乃至得称优婆夷义。
案。僧亮曰。上九法说道品次第功用差别。未说行义。说十相是所行之法也。宝亮曰。第三番历十想为叹。若依此经修十想。莫问凡圣。例皆通叹。何意尔。昔教明理不周。修十想不成。依今所说。凡圣修行。悉不乖理。所以通叹十想者。谓厌离食想。世间不可乐想。死想。此三是始观。次有四想者。无常苦无我多过罪。此四是涉理观。得理小深。后余三想。离想灭想无爱想。是入圣观也。就文中。先观无常想。先观粗。后观细也。从远离常慢下。第二次修苦想也。从非我我所者。下第三次观无我想也。从智者观无我已以下。第四次观厌离食想也。从具足如是四想下。第五次修世间不可乐想也。又从有智之人。已修世间不可乐想下。第六次修死想也。
迦叶菩萨言世尊云何名为(至)是则名为粗无常也。
案。僧亮曰。一内。二外者。有情是内。无情是外。次观闻者。闻贤圣所说也。无车轮许者。地肥果实。家内种殖。皆悉丰足也。
既观粗已次观细者(至)故受盛法复是苦。
案。僧亮曰。十时者。出胎名现在。未生名未来。终不渐长者。不念念灭也。内外各二者内则饥渴。外则寒热。观坏苦也。无常器。即是行。观行苦也。
善男子智者复观生即是苦(至)若一若多二俱无我。
案。僧亮曰。有异和合者。说法异。和合异。和合即无性无我。无有一法。能为作者。此破作者。和合故灭者。因灭果灭。和合灭也。
智者如是观无我已(至)是名成就厌离食想。
案。僧亮曰。虽得无我等观。今饥则须食。寒欲得衣。故生烦恼。食生贪故。先观食也。如被剥牛者。物触则苦也。如火聚者。思愿后身。后身如火也。三百鉾者。识本乐缘。缘皆是苦也。
迦叶菩萨言世尊智者观食(至)不空食于国中信施。
案。僧亮曰。令与相似者。观米如虫。麨如骨末也。
善男子智者具足如是四想(至)是名智者善修死想。
案。僧亮曰。次修死想。无常生灭。灭已不续。名死也。
智者具足如上六想(至)则得称可沙门之相。
案。僧亮曰。又从若具足如上六想即七想因下。次第七修多过罪想。不复解多过罪。直作七句来释。一常修想者。常修上六想也。二乐修想者。乐修上六想也。三无嗔想者。修六想时。心都无嗔也。四无妒想者。修此六想时。心无有妒也。五善愿者。修上六想。常非誓愿也。六无慢想者。修此六想。不怀慢心也。七三昧想者。若修上六想。常求三昧也。能呵三界者。解第八远离想也。灭除三界者。解第九灭想也。不生爱著者。解第十无爱想也。
尔时迦叶菩萨即于佛前(至)解脱即是大涅槃。
案。宝亮曰。大段第九叹佛也。
大般涅槃经集解卷第六十九
大般涅槃经集解卷第七十(憍陈如品第廿五)
释灭无常色获得常色 破外道论阇提首那第一 婆私咤第二 先尼第三 迦叶第四 富那第五
憍陈如品第二十五
案。僧亮曰。第四流通分也。陈如是弟子之长。先受偏悟。今得圆解。委以流通。不亦宜乎。法瑶曰。说经将讫。外道悟解者众。诸人最后受悟者。故付嘱最初悟者也。又一夫靡不有初。鲜克有终。有始有卒者。其唯圣人乎。陈如最初。闻五阴无常。今最后闻常而悟也。僧宗曰。因果佛性中道。备于前矣。是以故命陈如。更定因果。说生死五阴无常佛果常也。宝亮曰。上已三重说竟今此第四。次明付嘱流通。捡付嘱之事。不似余经。既顾问阿难。并述已之德。而体为流通故。所以命篇。先对陈如。论于五众。欲以徒众仪轨戒律法用付嘱有在也。又以文辞章句。一切经藏。嘱累阿难。以深理付弘广也。智秀曰。广明义中。第二分也。重以说付传法者。名付嘱说也。寻之下文经来不尽。何以知其然。文为证也。本为付嘱。命觅阿难。阿难至。乃使度须跋。付嘱之言。遂□□。以理而推。义在可知。凡付二事。一者人。二者法。人者即是所度十外道。缘陈如年高德尊。堪为师范。所以嘱也。由阿难弘广。于传化有缘。所以说种付之。一品之中。有四意。第一说常无常法。第二明外道无沙门法。第三列外道来诣佛法。第四正破外道。道慧记曰。陈如既居上生。又先亲是外道。出家已来。为外道所伏。故命以付嘱。
尔时世尊告憍陈如(至)受想行识亦复如是。
案。僧亮曰。色即是缚者。说有为之过也。智秀曰。第一意。略说因果常无常也。
憍陈如若有人能如是知者(至)在大众中作师子吼。
案。僧亮曰。沙门婆罗门。二名皆是寂静之称。法理常定。不知则乱。知则常。静能知常与无常。则具二法。若离佛法。不偏之人。及悉皆无也。智秀曰。第二意。
尔时外道有无量人(至)我若胜彼当事我。
案。僧亮曰。无有静法。终无静人。身口之业皆是假称。乃因而集聚。议与诤道也。
尔时多有无量外道(至)佛告王且止我自知时。
案。僧亮曰。外国法。欲大论义。先白国主也。智秀曰。第三意。列外道来也。
尔时众中有婆罗门(至)所得涅槃亦应无常。
案。僧亮曰。外道说涅槃法异。谓不从因生。所以难佛。若从因生。不应常也。僧宗曰。难意以因无常故。果不得独常也。宝亮曰。此十邪师。盖接化有缘。现迹归降。以示大理源也。凡与外道。论议往复之法。不得款怀。要先于事中。却令其心濡然。后言理也。此一外道。计二十五谛。言性常者。是已所计世性也。此下正破外道也。
瞿昙又说从因故生(至)得解。脱者云何言常。
案。僧亮曰。以二道类之。第二难。
瞿昙亦说色从缘生(至)是常是一遍一切处。
案。僧亮曰。涅槃是阴。是无常法。离阴是审。不从因生。无因生涅槃。第三难。
瞿昙亦说从因生者(至)涅槃即是常乐我净。
案。僧亮曰。通难四义。第四难也。
若瞿昙说亦常无常(至)佛即我身是也。是义云何。
案。僧亮曰。难佛名也。谓言缘从生法。有常无常。二言非佛自说。是佛义云何耶。第五难也。
佛言婆罗门如汝所说(至)法之因耶如是瞿昙。
案。僧亮曰。谓世性。亦名冥初。内众生。外非众生。因常而果无常。
佛言婆罗门云何作因瞿昙从性生大从大生慢。
案。僧亮曰。从性生大。从大生慢者。五大慢是识也。先说二法。未是谛数明二十四法。是色非色。大论色慢摄非色。互共相生。皆是无常。性则不尔。百论云。从冥初生觉。说十一根义。次其性从此粗说。义虽不以次。大义同耳。彼觉此慢。互其辞也。僧宗曰。冥者八万劫外。冥然不见。此不改言性也。慢即我心。只计我故。起慢于前人也。宝亮曰。从性生大者。是觉也。觉万法故。言大也。从大生慢者。即是从觉。生我心也。
从慢生十六法所谓地水(至)果是常者有何等过。
案。僧亮曰。前云大生慢。此慢之与大。互生义。次应色香。从粗说耳。从五法生者。次第说也。色生火。声生空。香生地。味生水。触生风。或说一尘生一。或云五尘共生。一尘偏多。五知根者。火生眼。空生耳。地生鼻。水生舌。风生身。身觉触。此言触也。或言一大生。或言五大共生。一大偏多。次五业及意五大共。五大共生。是多少。亦说意根。是色法二十一法。色之差别。根本有三。三是慢之差别。皆从性生者。言小隐。应说二十四法。有何等过者。汝果无过。我果有何过耶。答初难也。宝亮曰。生十六法者。谓从我心生五微尘。从微尘生五大。从五大生十一作根也。此二十五谛。皆因世性生也。
婆罗门汝等法中有二因不(至)了因者如灯照物。
案。僧亮曰。作果是生。不作是了。
佛言是二种因因性是一(至)即同了不不也瞿昙。
案。僧亮曰。生亲了疏。因相以定。亲不可疏。疏不可亲。是因相不者。疏不生果。虽不能生果。故疏因之义。即用了不。不也瞿昙。因果相。同与不同。生因则同。了因不同也。宝亮曰。以此而言。不关论理。直是相折却耳。
佛言我法虽从无常(至)乃至意法亦复如是。
案。僧亮曰。从因生法。有常无常。所谓二也。二语无二者。常亦有实。无常亦实。实故无二也。曾从先旧以下。说诸佛无异语。同名无二。非谓一佛也。虽名二语。了一语者。为说有无空。上云有同说有。无同说无。俗谛辨相二语。真谛三相一语。为了直说俗。俗无定相也。云何二语了一语者。释俗有假有。俗无假无二也。真则非有非无一也。宝亮曰。三世诸佛。亦说生因所得是无常。了因所得是常。
婆罗门言瞿昙善能分别(至)佛言善哉已解。
案。僧亮曰。如是语义者。因二果一之义。我今未解者。解未解所譬。说四真谛讫。亦二亦一。说诸法因果。因果则无定性。著相则二。三相一也。宝亮曰。心既款伏。还请佛说法。佛直说四谛。亦二亦一已。即领解云。凡夫见有彼此苦之则。故言二。圣人观苦即空。无彼此异。知一不一。心会平等。
婆罗门言世尊我今闻法(至)即于坐处得阿罗汉果。
案。僧亮曰。既云理无偏悟。今既常无常。双解应成。菩萨何故。犹言得罗汉道。夫座席未尝无小乘小德小智。圣教有始终接下愚之要。故假示小道。使物心稍开。所以十师。皆悟近悟也。
复有梵志姓婆私吒(至)无烦恼为涅槃耶如是梵志。
案。僧亮曰。涅槃名灭。灭有二种。谓性灭。相续灭。性是灭无。故言如是也。宝亮曰。亦无所执。直捉常无常。以问佛耳。
婆私吒言瞿昙世间四种(至)云何言有常乐我净。
案。僧亮曰。除烦恼之无。同于已灭之无。已灭非常。何得独称常耶。
佛言善男子如是涅槃(至)是故名为异相互无。
案。僧亮曰。涅槃之中。毕竟不灭。亦非灭无也。宝亮曰。非三种之无。乃至有分同互无。涅槃若有。岂无常耶。
婆私吒言瞿昙若以异无(至)说言涅槃常乐我净。
案。僧亮曰。难意谓。若以无烦恼为无。而涅槃非无。牛形马为异。无牛亦无三。无皆无常也。
佛言善男子如汝所说(至)是故得称常乐我净。
案。僧亮曰。牛马互无。则无性无常。不对治无常。不得称常。涅槃对病为譬也。
婆私吒言世尊如来为我(至)复当胜彼瞿昙沙门。
案。僧亮曰。云何无常者。未识无常之法。不知对治之义。所以请解也。
尔时众中复有梵志(至)亦如是问佛皆默然。
案。僧亮曰。假名无定执之问者。常置答也。宝亮曰。欲令其先立义故。所以默然也。
先尼言瞿昙若一切众生(至)瞿昙何故默然不答。
案。僧亮曰。立义谓定有。不宜答也。是一。是遍是作者。以三义证有也作者是立义之本意。遍之与一。证常耳。何者。不遍则有分。不一则有数。物有分数。是无常也。
佛言先尼汝说是我(至)一切智人亦如是说。
案。僧亮曰。智同则说有。明说无则非智也。
佛言善男子若我周遍(至)修诸善法为受天身。
案。僧亮曰。生死因果。心作心受。众生皆有五道之业。一心不并起。不一时受。汝谓。我作我受。我遍五道。应一时受报也。宝亮曰。若五道有报。何为修善。以灭恶耶。
先尼言瞿昙我法中我(至)修诸善法生于天上。
案。僧亮曰。后云。未得道时。是作得道。则常身二故。说我二耳。我不二也。
佛言善男子如汝所说(至)若作身无云何言遍。
案。僧亮曰。遍者遍三世也。若先无常后常者。作身则有身。我灭则身无也。
瞿昙我所立我亦在作中(至)是故我我亦遍亦常。
案。僧亮曰。谓在作不失遍。在灭不失常。以舍譬身。以舍主譬我。舍烧主出。主常舍无常。何咎。宝亮曰。以世喭为证。世人亦言烧舍。不言烧主也。
佛言善男子如汝说我(至)是则违背世出世法。
案。僧亮曰。世间虚空是遍。常无常色非色。皆有空也。若使此我。则应遍常无常色非色。云何以人舍不遍。为譬耶。
先尼言我亦不说一切众生(至)乃说一人各有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