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大乘论释-陈-真谛 - 第 13 页/共 42 页

论曰。是因能成依他性。为所分别。   释曰。若不藉因依他性不成。若无依他性则无所分别。由六种因成依他性。故得以依他性为所分别。   论曰。此中名分别性。   释曰。此中成依他性因。说此因为分别性。   论曰。云何分别能计度。此依他性但如万物相。   释曰。此下答第三问。先更问后次第答。此语先总问。云何意识由分别故。能计度此依他性。但如万物相貌。不但如一物相貌。   论曰。缘何境界。   释曰。此下别举六因为问。缘何法为境界。计度依他性。   论曰。执何相貌。   释曰。执何相貌。计度依他性。   论曰。云何观见。   释曰。先以何方便推寻。后决断计度依他性。   论曰。云何缘起。   释曰。藉何缘发起。计度依他性。   论曰。云何言说。   释曰。以何言说。计度依他性。   论曰。云何增益。   释曰。云何于无中执有。计度依他性。意识名分别。依他是所分别。由此六因意识能分别依他性今当显说此义。   论曰。由名等境界。   释曰。由依他性离一切分别。无分别为体故。立名等为境界。分别计度此性。   论曰。于依他性中。由执著相。   释曰。先约名分别串习此名故执著此名以为相貌。后时分别此相。谓为眼等诸根。色等诸尘。识等诸心。执相貌已。   论曰。由决判起见。   释曰。先思量是非。后时决判如我所见。眼等诸根乃至识等诸心。悉是实有所余妄言。由此见故意识计度依他坚实起执已。   论曰。由觉观言说缘起。   释曰。如自所执起觉观。思惟为自计度。或如自所执起觉观言说令他计度。云何言说令他计度。   论曰。由见等四种言说。   释曰。如所言说不出见等四种。此四种约根尘识成就故。摄一切所说分别品类皆尽。约此言说起颠倒。   论曰。实无有尘。计实有为增益。   释曰。如四种言说实无有法。此中起执谓为实有。此名增益执。   论曰。由此因故能分别。   释曰。由此六因意识。能分别依他性。令成所分别故。故以此因为分别性。   论曰。此三种性云何。   释曰。此问三性一异义云何。   论曰。与他为异为不异。   释曰。如依他性与余二性为一为异。余二性互论亦尔。   论曰。不异非不异。应如此说。   释曰。答问明亦一亦异应依此说。   论曰。有别义依他性名依他。   释曰。此下总标亦一亦异义唯是一识识即依他性。于依他性中以别道理成立为三性。三性互不相是。即是不异非不异义。   论曰。有别义此成分别。有别义此成真实。   释曰。有别道理。此依他性成。分别性真实性亦尔。   论曰。何者别义说名依他。从熏习种子生系属他故。   释曰。此下正释三种别义。熏习有三种。一名言熏习识熏习二色识熏习识识熏习见识熏习。三烦恼熏习业熏习果报熏习。从此三种种子生。系属于因故。成依他。非余二性。   论曰。复有何义此成分别。此依他性为分别因。   释曰。识以能分别为性。能分别必从所分别生。依他性即是所分别。为分别生因。即是分别缘。缘依他性有两义。若谈识体从种子生。自属依他性。若谈变异为色等相貌此属分别性。色等相貌离识无别体。今言依他性为分别因。取依他变异义为分别因。不取识体从种子生义为分别因。   论曰。是所分别故成分别。   释曰。变异相貌是识所分别。以此义故成立所分别。为分别性。   论曰。复有何义此成真实此依他性或成真实。如所分别实不如是有故。   释曰。依他性变异为色等所分别尘。此尘实不如所分别是有。约依他性明尘无所有。即以依他性成真实性。为存有道故。不明依他性。是无为真实性。   论曰。复有何义。由此一识成一切种种识相貌。   释曰。此更问复以何道理。唯是一识或成八识。或成十一识故。言一切。于一一识中。如眼识分别青黄等差别。有种种识相貌。唯是一识复是何识。所以更为此问者前已释异义。此下释不异义。欲显依他性具有三性。一识从种子生是依他有。种种识相貌是分别。分别实无所有是真实性。   论曰。本识识。   释曰。一识谓一本识。本识变异为诸识故言识识。今不论变异为根尘。故但言识识。   论曰。所余生起识。种种相貌故。   释曰。所余即阿陀那识。生起即六识。变异为七识。即是本识相貌。   论曰。复因此相貌生故。   释曰。以七识熏习本识为种子。此种子复变异本识为七识。后七识即从前相貌种子生。   论曰。依他性有几种。   释曰。此问体类及义。并有几种。   论曰。若略说有二种。一系属熏习种子。   释曰。此先明依他体类。从二种熏习生。一从业烦恼熏习生。二从闻熏习生。由体类系属此二熏习。故称依他性。若果报识体类为依他性。从业烦恼熏习生。若出世间思修慧体类。从闻熏习生。   论曰。二系属净品不净品性不成就。是故由此二种系属。说名依他性。   释曰。此次释依他义。若识分别此性或成烦恼。或成业或成果报。则属不净品。若般若缘此性无所分别则成净品。谓境界清净道清净果清净。若有自性不依。他则应定属一品。既无定性或属净品。或属不净品。由此二分。随一分不成就故名依他。   论曰。分别性亦有二种。一由分别自性。   释曰。如眼等诸界中分别一界。或眼或耳等名分别自性。   论曰。二由分别差别。   释曰。约无常等。更分别此眼等。名分别差别。   论曰。真实性亦有二种。一自性成就。   释曰。谓有垢真如。   论曰。二清净成就。   释曰。谓无垢真如。   论曰。复有分别更成四种。一分别自性。二分别差别。三有觉。四无觉。有觉者能了别名言众生分别。   释曰。若众生先了别见闻等四种言说。因名言起分别故名有觉。   论曰。无觉者。不能了别名言众生分别。   释曰。若众生如牛羊等。先不能了别见闻等四种言说。由彼如所分别不能由言语成立。故名无觉。   论曰。复次分别有五种。一依名分别义自性。   释曰。义谓名所目之法。先已知此物名。后以此名分别取此物。   论曰。譬如此名目此义。   释曰。此名本来主此体故。得以此名。分别此体。   论曰。二依义分别名自性。   释曰。先识此物体。未知其名。后闻说其名。即以先所识体。分别取此名。   论曰。譬如此义属此名。   释曰。此体本主此名故。得将此体分别取此名。   论曰。三依名分别名自性。   释曰。如异国物名。始闻未解后。以常所习名。分别此名。方解此名。   论曰。譬如分别未识义名。   释曰。未识此名所训之义。故不解此名。   论曰。四依义分别义自性。   释曰。如见此物体未识其名。以此物类分别此物方识其体。   论曰。譬如分别未识名义。   释曰。由未识名故以义分别义。   论曰。五依二分别二自性。   释曰。如金银二名有金银二体。于此名体并未了。金名为目赤体为目白体。银名亦尔赤体为主金名为主。银名白体亦尔。   论曰。譬如此名此义何义何名。   释曰。意如向释。   论曰。若摄一切分别。复有十种。   释曰。如前已有具摄义但未明品类。具摄义此十种分别。更显品类摄义。又明摄一切皆尽。   论曰。一根本分别谓本识。   释曰。是一切分别根本自体。亦分别即是阿黎耶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