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法念处经 - 第 69 页/共 76 页

功德胜营邑  无胜此庄严   善人之所爱  故名为悲心   如是孔雀王菩萨。为天说法。初中后善。相应寂灭。一切天众。乐集听受。   复次彼佛世尊。说第七法。谓何等法与之相应。而得解脱。断于放逸。以何等业。谓柔软心。断轻躁过。摄诸功德。若有人能柔软深心。离一切垢。涅槃解脱。犹如在手。软心之人。心如白镴。修行善业。众人所信。粗犷之心。如金刚石。恒常不忘怨结之心。行不调伏。众人所憎。不爱不信。若起恶心。坚执不舍。心不安乐。不乐禅诵。不近善人。不生善法。如沙卤地。不生种子。又如沙中。不出麻油。粗犷心人。亦复如是。不生善法。如构角乳。如月中暖。如石女儿。如空中花。粗犷恶业。诳诈无智。自诳诳他。五有所没。近不善人。舍离三宝。此生盲人。不睹正法明慧之日。甚可哀愍。生老病死。忧悲苦恼。众苦之聚。入大旷野。受无量苦。远离柔软甘露之味。如是恶人。没于苦海。去涅槃远。何以故。不行涅槃道因行故。以是义故。常不得乐。若有人能柔软其心。其人一切定得涅槃。譬如麻性出油。日性光明。月光性冷。火热地坚。风动水湿。四大各各自相不倒。软心之人调伏其心。信心精进不颠倒见。信于因果。则于涅槃。如在现前。尔时孔雀王菩萨。以佛经偈。而说颂曰。   若人心柔软  犹如成炼金   斯人内外善  速得脱众苦   若人心器调  一切皆柔软   斯人生善种  犹如良稻田   一切诸众生  不能尽斯藏   能破于贫穷  及以多诳诈   利根寂静人  常修行禅定   不着放逸境  永离诸苦恼   如是孔雀王菩萨。说是偈时。夜摩天众兜率天众。乐闻无厌。复欲闻法。合掌恭敬白言。大圣。愿为我等。具说二十二法。我等为欲利益他故。当至心听。尔时孔雀王菩萨。为诸天众。说二十二最胜法门。已说七法。今当次第说第八法。若有沙门婆罗门。及余善人。心生思惟。有何等法。谓调伏法。能与一切作庄严法。一切调伏毗尼相应。若沙门婆罗门。若复余人。在家出家。若老若少。调伏相应。以此庄严。能令端正。若离调伏。犹如野干。乌鸱雕鹫。出家之人。云何调伏。出家之人。初以袈裟而自调伏。当行七事。何等为七。一者如其国法。受粪扫衣。随所住国。在家之人所弃之衣。若在冢间。有死人衣。死尸所压。则不应取。若于冢间。得破坏衣。则应受用。是名袈裟调伏之法。   复次第二调伏。若入聚落观地而行。前视一寻。念佛影像。一心正念。诸根不乱。数出入息。系心身念。入于聚落。不观一切所须之具。不观种种器物。亦不观他庄严帏帐。不与女人言论语说。不抱小儿。不数动足。亦不动臂。及其床座。不手摩头。不数整衣。不抖擞袈裟。不按摩手。亦不弹指。是名第二调伏之法。   复次第三调伏。入施主家。于饭食时。齐腕澡手。若受食时。不大舒手。当前一肘。不满口食。亦不太少。若于食时不轻弄不调戏。谓不知足。失他净信。令他轻慢。当观他心。若所揣饭。不大不小。不大张口。不令有声。不大出气。所应之食。但食二分。食知止足。不观他钵而生贪心。所受饮食。不坏他心。自观其钵。不左右顾视。食已离钵。澡漱清净。守摄诸根。正心说法。心念审谛。不迟不速。不曲不直。不非时说。不多不少。护施主心。不坏其信。是名第三调伏之法。   复次第四调伏。若于食时。若于聚落。或于城邑。先所见食。不生心念。不数言说。亦不悕望所受敷具。如法受畜。不求上胜。是名第四调伏之法。   复次第五调伏。一切所作。不倚不着。不惜身命。于所用具。不多聚积。不行边方危怖之处。不异服饰。不乐请唤。不偏乐于一家往返。是名第五调伏之法。   复次第六调伏。不断草木。及掘生地。不着杂色革屣。杂色衣服。若他破戒。不谤不说。心不悕望王者之膳。不亲近于喜斗比丘。是名第六调伏之法。   复次第七调伏。若有比丘。同意同法。应当亲近利益。令有常度。欲弃魔境。寂灭调伏。守摄诸根。如此比丘。应当亲近。若于山窟。若于山涧。树下露地。常修行空无相无愿。是名第七调伏之法。若有比丘能如是行。则能舍离一切诸缚而得解脱。尔时孔雀王菩萨。为诸天众。以偈颂曰。   调伏法相应  修行智境界   怖畏生死过  则不空出家   学处不毁缺  不念于本乐   常观于诸阴  应住静林中   软语寂灭人  现趣于涅槃   持戒庄严身  与出家相应   于自他法中  若能不迷惑   业报非业报  道非道亦然   离于恶业行  苦乐不怖畏   于家得解脱  众苦不能缚   如是孔雀王。说于调伏无量功德。令诸天众皆得信解。一切天众。一心谛听。尔时孔雀王菩萨。为夜摩天众。兜率陀天众说法心不休息。知诸天众敬重法故。复说第九无垢净法。云何名为无垢净法。若沙门婆罗门。及余世间信于业报。信业报故则得大法。若沙门婆罗门。及余世间信业果报。此人则能知身恶业。于身恶业。不习增长。不爱不乐。以其得果。在于地狱饿鬼畜生恶境界故。如是于口恶业。不习增长。不爱不乐。以其当受地狱饿鬼畜生恶果报故。如是于意恶业。不习增广。不爱不乐。以其当受地狱饿鬼畜生苦故。若沙门若婆罗门。先作恶业念已生悔。止不更作。亲近师长。从其闻法。云何得脱恶业果报。如是师长有智调伏。为说因缘。以方便说。令悔所作。过去恶业。则为尽灭。以其如是念善业故。不作恶业。观业因缘。从何所起。如是观之。不作恶业。能令一切不善之业渐得消灭。或令轻薄现在所作身口意恶不善之业。以心轻故。作已速悔。不复更作。如是悔心若业成就一切恶业皆悉消灭。若沙门婆罗门。及余世间。如是知业。作是思惟。我以习恶。当作身口意恶不善之业。报熟之时。堕于地狱饿鬼畜生。彼于未生恶不善业。以正方便。令其不生。沙门婆罗门。若能如是信业果报。设有地狱恶业成就。应久在地狱受大苦恼。或得薄少。或皆消灭。复次勤精进故。若有恶业。应堕饿鬼。久在饿鬼饥渴大苦。或少时受。或皆消灭。如是沙门婆罗门。及余众生。若有应堕畜生恶业。久在畜生互相食啖。或少时受。或一切灭。唯除作习决定成就。堕于何道。若于地狱饿鬼畜生境界之中。定受果报。   复次信业果报。思惟难解。微细业果。于三种恶业作已忏悔。不复更作。以不定业生畜生中。如是思惟。若地狱业。若饿鬼业。受畜生身。悔心清净。能破重业。以心力故。或一切灭。或断少分。若有应受畜生恶业。心悔能灭。自业能灭。不受长命畜生之身。不受大苦。或以胜心。能断恶业。以此因缘。当信业果。若沙门婆罗门。及以余人。信业果报。则能到于生死彼岸。何以故。一切生死。五道之中。以善不善业果报故有。是故应信实业果报。一切众生。一切业果因缘故与。是故若男若女。应勤精进。昼夜思惟业之果报。于生死中。第一坚牢。   复次第十。若沙门婆罗门。及以余人。应当思惟。思何等法。所谓住处所害。若沙门婆罗门。及以余人。少智慧者。住处所害。其心乐着。情恋不舍。或僧伽蓝。或僧住处。或在聚落。或住国土。或住城邑。及以异处。常乐懈怠乐于非处。不至寂静阿兰若处。不行异处。不名在家。不名出家。于非法处。乃至命终。如是之人。为何因缘而行出家。不至一切所应山林阿兰若处。乃于非处而尽身命。为修禅故而行出家。不入山林寂静之处而住非处。若沙门婆罗门住于非处。为诸施主之所轻毁。不乐亲近。不修供养。亦不乐见。若住非处。过失彰显。为诸凡俗之所轻笑。互共论说。言某沙门。某婆罗门。及以余人。乐住非处。不名在家。不名出家。不乐山林阿兰若处。贮畜财物。乐见俗人。亲近在家。犹如奴仆。为诸白衣之所轻贱。是故此人。不名在家。不名出家。住非处故。设令无过为他所谤。无有一人住于非处。不为施主之所轻贱。数见白衣。或近在家。虽不轻慢。或生异过。若沙门婆罗门。住非法处。以住非处。得无利益。是故沙门婆罗门。不应住于破坏之处。常乐住处。常乐独处。乐住树下。乐住冢间。乐住静处。以修禅默。或在山谷。独一而行。乃至尽命。应避非处。舍离一切非法之处。能得解脱。住非处者。不得解脱。尔时孔雀王菩萨。而说颂曰。   比丘住非处  人视如僮仆   轻之如草芥  亦失自利益   比丘住非处  非在家出家   于禅诵法中  其心不喜乐   比丘住非处  贮积蓄财物   贪心着财宝  不觉死时至   身命念念尽  而不能觉知   不知所作业  能受未来报   比丘住非处  常乐见俗人   常行于非处  死则入恶道   心无所乐着  一切不悕望   能脱一切贪  是名为沙门   若在山树下  常修习禅观   则得清净智  远离一切过   远离一切贪  不为境界惑   则能灭烦恼  如火焚干薪   独修行比丘  摄持于五根   如实知身相  则得涅槃道   常念勤精进  远离一切过   是人到涅槃  如至游戏处   常求于涅槃  常怖畏生死   如是清净心  则不乐非处   比丘如是。住于非处。得众多过。是故比丘。应当舍离非法之处。若有比丘。住于非处。凡俗无异。若有俗人。住于非处。得无量恶。何况沙门。近在家故。则与一切善法相违。是故应当远离非处。时孔雀王菩萨。复为夜摩天众及兜率天。说迦迦村陀如来第十一法。如是善法。甚可爱乐。能至涅槃。何等善法。所谓住心。若比丘有住心者。能持善法。人所赞叹。住心之法。离一切恶。无始流转。心过罗网结使周遍系缚坚固。非是少时少精进。少定能断。如是大恶罗网。若有比丘。薄少住心则不能断心地过网。无有异法能断生死如住心法。唯修行者。有住心法。若不善法起。摄心令伏。不乐恶业。精勤断除。勇猛精进。断不善法。若贪欲心起。修不净观。是名相应。是恶欲心。不净能断。不乐不着。若起嗔恚。摄心修慈。若起痴心。摄心观于十二因缘。尔时孔雀王菩萨。以偈颂曰。   若不乐住心  随乐起诸爱   若为爱所缚  失于二世利   如是孔雀王菩萨。为夜摩天兜率陀天。说不住心无量过恶。尔时天众。闻二世利乐听无厌。作如是言。孔雀王未曾有也。乃能为我演说深法。初中后善。能至涅槃。于种种生死。能生厌离。第一安隐。唯愿为我次第宣说。我等当共一心听受。自利利他。时孔雀王。闻是语已。知诸天众一心乐闻。踊跃欢喜。其心怡悦。第一利他。美妙音声。告诸天众。若沙门婆罗门。及以余众。心念于法既念法已。勤修怖畏。修何等法。所谓畏恶名称。若有比丘畏于恶名。则离诸过。所谓不入女人戏笑之处。不入酒肆。不近沽酒。不与共语。不近嗜酒人。亦不与语。不近贼人。不近先作大恶之人。不近好斗人。不近阴恶怀毒人。不近无恒数舍道人。不近博戏人。不近伎乐人。不近小儿。不近系缚女色人。不近轻躁人。不近不护口人。不近贪人。不近贩卖欺诳人。不近巧伪市道世所恶贱人。不近决掘河池人。不近黄门女人同路一步。不近调象人。不近魁脍人。不近调马人。不近断见人。不近无戒人。如是恶人。比丘一切不应亲近。何以故。近如是人。失比丘法。世间之人。作如是念。如是比丘。近如是人。必与同行。与如是人习近共行。生一切人如是之念。是故比丘当畏恶名。不应与此不净业人同路行于一足之地。尔时孔雀王菩萨。以如来偈。而说颂曰(上显文中少第十二摽文或合或阙本同未详)   若人近不善  则为不善人   是故应离恶  莫行不善业   随近何等人  数数相亲近   近故同其行  或善或不善   一切人求善  当近于善人   如是能得乐  善则非苦因   近善增功德  近恶增尤苦   功德及恶相  今如是略说   常近于善人  则得善名称   若近不善人  令人速轻贱   常应亲善人  远离于恶友   以近善人故  能舍诸恶业   时孔雀王菩萨。复为诸天。说如是言。若有比丘。有七功德则离恶名。何等为七。一者离众人。二者不乐供养之利。三者知足。能令施主得清净心。四者乐住山谷静处。摄诸善业。五者离于多语。六者若入聚落。不至酒家。七者不作贩卖贸易。比丘若有如是功德正行相应。则无恶名。众人所敬。是故畏恶名者。为最第一。若有比丘。不畏恶名。所得过恶。过于白衣。随意而作。随意而说。于所破戒。心无惭愧。是破戒人。身坏命终。堕于地狱。畏恶名者。乐空闲处。不乐近于聚落城邑。以知足故。不坏他信。远离一切愦闹之处。于微小过。心常怖畏。如是怖畏恶名比丘。得世间善。   复次第十三法。能多利益。何等善法。所谓不乐着法。此法可爱。若有比丘离着清净。意纯无著。乐于闲静。安住净命。离于忧恼。第一安隐。摄心一处。若遭苦厄。心不怯怖。若他骂辱。不起嗔恚。逢喜不喜。于畏不畏。不亲宗族。自失利益。随所作事。皆悉究竟。于先所作诸恶之业。不生喜乐。不乐观看游戏歌舞。从一聚落至一聚落。从城至城。从邑至邑。从家至家。心不乐着。睡安觉安。不乐着故。清净正行。犹如耆老。魔不得便不着于色声香味触。亦不乐着供养之利。得已舍于不善觉观。精勤断除令其不生。若生恶觉寻即除灭。令不恼心。如是比丘。尚能精勤灭不善觉。况复粗过而不断除。有三种法。应当修行。何等为三。所谓已生不善法。妨于悲心。为断除故。勤行精进。未生不善法。为不生故。勤行精进已生善法。念当精勤。修习增广。若有比丘。心不乐着正意清净。欲求爱尽。欲求厌离。欲求安乐。无得乐着。若有比丘心不乐着。则得第一最胜之乐。   尔时孔雀王菩萨。以偈颂曰。   常修于禅定  心无所乐着   心常清净故  意正不错乱   若人正忆念  诸恶不能染   以能离诸过  是名得安隐   一心正忆念  觉观莫能乱   以离恶觉观  是名善安住   若人意寂静  常乐于涅槃   其人诸根中  远离诸不善   若有修行者  得禅三昧乐   皆由一心念  修行之所得   若乐独比丘  乐从内心生   此乐于诸乐  第一无等伦   一心系念者  其心则清净   得脱诸过网  心意常寂灭   常一心系念  摄持于五根   斯人智慧水  能灭爱毒火   解脱爱缚人  常得清净乐   现前得胜处  无尽亦无坏   觉观乱其心  处处受生死   一念缘相应  三昧力能持   是故此胜道  能到涅槃城   以一心念故  能破魔王军   坚固智光明  系缚心逸马   到第一彼岸  无垢清净处   第一勇健者  修行到彼岸   以一心系念  能至不坏处   如是孔雀王菩萨。为诸天众无量说法。利益安乐。复为兜率陀天夜摩天众。不断说法。能至涅槃。告诸天众。一切善法中。第一真法。所谓第十四。独行比丘。好行善业。行林树间。善寂灭行。所谓独行比丘。寂静调伏。心无所畏。一切处乐若在山谷。若在山窟。若草[卄/積]边。心无偏着。其心正直。独行比丘。有七法利益。何等为七。一者知足。心常欢喜。二者心常清净。三者世间所敬。诸天所护。四者离恶尘垢。五者善法增长。六者一心正念。净身口意。解脱现前。七者离于垢法。成就白法。以独行故。能破无量无始流转烦恼怨家。独行比丘。一心正行。怖畏烦恼。于微少恶。心生怖畏。常勤精进。威仪寂静。尔时孔雀王菩萨。为利诸天。以偈颂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