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大乘论释 - 第 58 页/共 64 页

论曰。由转受阴依故。   释曰。受识名受阴。领苦乐是受体。由转受阴依故。得此自在。   论曰。三具足一切名字文句聚等中。正说自在。   释曰。一切诸法名字。及诸言教文句。从偈以去一章一品。乃至一部皆名为聚。悉能了知如意正说。故名自在。   论曰。由转想阴执相差别依故。   释曰。想识为想阴。执相差别为想体。由转想阴依故得此自在。   论曰。四变化改易引摄大集。牵白净品自在。   释曰。未有现有。及分一为多。是变化。转其本性为改易。所欲见众生。随其远近如意引导。天人夜叉等来大集中。随彼所宜。以四摄摄化。有流善为白。无流善为净。牵此白净品法。生相续中。于此等事皆得如意。故名自在。   论曰。由转行阴依故。   释曰。行识为行阴。作意为行体。由转行阴依故得此自在。   论曰。五显了平等回观作事智自在。   释曰。如来于一切法无有过失。证知非现前境如对现前。譬如人忆持熟习文句。是名显了智。从通达真如以来。于一切众生得平等心。由证平等清净法故。是名平等智。能守三摩提陀罗尼门。于此法门中所欲取法。如意无碍。譬如财主守其库藏取用无碍。是名回观智。能受兜率陀天生。及般涅槃。为立声闻及下地菩萨无流善根。能显如来事。是名作事智。于此等事皆得如意。故名自在。   论曰。由转识阴依故。   释曰。识识为识阴。了别为识体故。转识阴依得此自在。   论曰。此法身应知为几法依止。   释曰。欲显如来无量功德皆从法身生。以法身为依止。故为此问。   论曰。若略说唯三。   释曰。若广说为无量法依止。今略说唯三。   论曰。诸佛如来种种住处依止故。   释曰。住有四种。谓天住梵住圣住佛住。于诸住中如来多住此四法。故偏说此四得有二种。一自在得。二现前得。初成佛时一切如来法具足皆得。名自在得。后时随所正用者。名现前得。若证法身一切如来法皆自在得故。法身为住等法依止。何以故。无离法身得此法故。   论曰。此中说偈。   释曰。欲显法身为住等法依止。故重说偈。   论曰。   诸佛如来受五喜   释曰。菩萨亦有此五德。但未圆满。唯佛具足故言诸佛如来。喜体唯一。但以无失最胜为体。由五因所得故言五喜。诸佛自得解脱。以化身教二乘人令得解脱。何故如来自受五喜。而二乘不得。   论曰。   皆因证得自界故  二乘无喜由不证   释曰。由因有异故。得果不同。以证自界为因。五喜为果。界是如来性。即性净法身。如来自大功能所证。不由无因。不由他得。故言证自界。由证自界故得五喜果。二乘不证此界。故无五喜。   论曰。   求喜要须证佛界   释曰。若人欲求五喜等法。必须修道以证法身。何以故。以果无离因得故。此偈显法身为五喜依止。由证法身故得五喜。不证法身则无五喜。   论曰。   由能无量作事立  由法美味欲德成   释曰。此偈示由五因故称五喜。何者为五。一因自能无量故生喜。一切佛同觉了法身。一切佛同得胜能。一切佛胜能即是一佛胜能。一佛胜能等一切佛胜能。何以故。诸佛同一法身为体。体既是一故。余佛胜能即是一佛胜能。诸佛胜能无量。一佛胜能亦无量。故一佛胜能得等诸佛胜能。诸佛法身同得胜能。是故生喜。由见证自界得此胜能。是故生喜。二因作事立故生喜。一佛所作众生利益事。是一切佛正事。是一切众生利益事。何以故。一切佛所作净土等利益众生正事。即是一佛所作正事。诸佛设皆不作正事。一佛所作正事通等诸佛所作正事。若利益一众生。即是利益一切众生。若一众生成佛。此众生复能教化一切众生。如此转相利益。若诸佛已证自界。则成立此正事。由见证自界作正事立。是故生喜。三因法美味故生喜。由如来昔时学三乘十二部经。后成佛时各观一切法。无不从此法身生。无不还证此法身故。一切法门同一法身为味。由见修多罗祇夜等经同一法身味。是故生喜。四因欲德成故生喜。所欲得成功德亦成。所欲成者。如佛所思无不成就。谓净土及大集等事。功德成者。谓十力四无畏等。一切如来不共法无不圆满。由见此二事成是故生喜。   论曰。   得喜最胜无有失   释曰。过三界喜乐故最胜。一切惑乃至习气皆尽无余故无失。   论曰。   诸佛恒见四无尽   释曰。复次如来见前四喜。乃至穷生死际无有灭尽。设入无余涅槃亦无灭尽。是故生喜。此喜何相。一最胜为相以过三界及二乘喜故。二无失为相。一切惑乃至习气灭尽无余。此显最圆满及最清净。是名第一自利依止。   论曰。种种受用身依止。为成熟诸菩萨善根故。   释曰。诸佛应身无量故言种种。又一一佛应身品类不可说。故言种种。此法身为应身依止。何故为依止。为生此身故。若离应身。登地菩萨善根则不得成熟。故须应身。应身由法身立故。法身为应身依止。此即第二利益菩萨依止。   论曰。种种化身依止。为多成熟声闻独觉善根故。   释曰。此法身不但为应身依止。亦是化身依止。何以故。若离化身下愿众生。谓声闻独觉所有善根不得成熟。多言显不止利益二乘愿乐。地中菩萨善根亦因化身成熟故。法身为化身依止。此即第三利益二乘依止。 摄大乘论释卷第十四 释智差别胜相品第十三之二   论曰。有几种佛法。应知摄此法身。   释曰。不为显摄法身体。故为此问。为显摄法身证得故为此问。   论曰。若略说有六种。   释曰。若广说有无量种。今略说故止言六种。   论曰。一清净类法。   释曰。灭不净品尽证得法身。名为清净法。云何得此清净法。   论曰。由转阿黎耶识依故。   释曰。对治起时。离本识不净品一分。与本识净品一分相应。名为转依。   论曰。由证得法身故。   释曰。由此转依。金刚道后证得法身。灭德以外其余诸德名清净法。是证得类故名清净类法。   论曰。二果报类法。   释曰。有如来法是果报类。如见色等智名果报法。云何得此果报法。   论曰。由转有色根依故。   释曰。对治起时灭眼等五根色识。名为转依。   论曰。由证得果报胜智故。   释曰。由此转依。诸佛得果报类智。此智于五尘中。当十方世界众生五根所生识。此智于五尘中起故名果报类。此果报类法是证得类故。名果报类法。   论曰。三住类法。   释曰。如来遍证得一切法。名为住法。云何得此住法。   论曰。由转受行欲尘依故。   释曰。对治起时。灭世间受行欲尘识。故名转依。   论曰。由无量智慧住故。   释曰。由此转依。如来得无量智住。无量境皆不忘失。此智即当受行欲尘触中有忘失。识即是四不护体。此住类法是证得类故名住类法。   论曰。四自在类法。   释曰。于一切处胜能无碍。名为自在法。云何得此自在法。   论曰。由转种种业等摄自在依故。   释曰。于世间中有种种诸业。如耕种商贾等。或蓄聚财物。摄此种种事业。对治起时灭此业等识。名为转依。   论曰。由此于一切十方世界。无碍六通智自在故。   释曰。由此转依。于十方世界得无碍六通智。此自在法是证得类故。名自在类法。   论曰。五言说类法。   释曰。如来有不共得四无碍解。于正说中具足胜能。名言说法。云何得此言说法。   论曰。由转一切见闻觉知言说依故。   释曰。于世间中。有见闻觉知四种言说。依六识境起意识分别。由此分别生四种言说。对治起时灭此言说识。名为转依。   论曰。由此能饱满一切众生心。正说智自在故。   释曰。由此转依。如来于四言说中。得不共四无碍解。能称众生根性。如意说法皆令得果。此言说法是证得类故。名言说类法。   论曰。六拔济类法。   释曰。是诸佛利益安乐众生意即是大悲。云何得此拔济。   论曰。由转一切灾横过失拔济意依故。   释曰。于世间中。如王等所起灾横。菩萨昔由善友力自势力财物力等。拔济众生灾横过失。对治起时灭此拔济识。名为转依。   论曰。由此一切众生灾横过失拔济。智自在故。   释曰。由此转依。能如意拔济一切众生灾横过失。此拔济法。是证得类故。名拔济类法。   论曰。如此六种类法所摄。诸佛如来法身应知。   释曰。此六法前四是自利。后二是利他。利他有二种。一永利二暂利。永利是真实。暂利是假名。并是法身证得类故。言摄法应如此知。   论曰。诸佛法身为可说有差别。为无差别。   释曰。十方诸佛为同一法身。为当有异。   论曰。由依止意用业无异故。应知无差别。   释曰。诸佛同以法身为依止。于众生利益安乐意用亦同。于众生中现成正觉。乃至般涅槃此业亦同。由此义故。应知诸佛法身无差别。   论曰。由无量正觉等事故。应知有差别。   释曰。有诸佛于法身已得正觉。乃至已般涅槃。有诸佛正得正觉。有诸佛当得正觉。乃至般涅槃亦尔。如此等有无量事。前后不同。是故应知法身有差别。   论曰。如法身受用身亦尔。   释曰。诸佛应身无差别有差别。义如法身。   论曰。由依止业不异故。应知无差别。   释曰。十方诸佛应身同依止法身。依止不异故应身无差别。应身以化身为业。诸佛应身无不皆为化身依止。起于化身以业同故无有差别。   论曰。不由能依止差别故无差别。无量依止转依故。   释曰。无量菩萨修道转依。如菩萨数量应身亦尔。不由依止无差别说无差别。由身各异应身亦尔。故有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