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大乘论释 - 第 53 页/共 64 页

释曰。究竟后际有二义。一施有初中后。以最后为究竟后际。若依此义。不住施最后分。岂得言能住于施。此则相违。二若有余涅槃名究竟。无余涅槃名究竟后际。若声闻住无余涅槃不更起心。无利益众生事。则不能住施。菩萨依大悲不同声闻。住无余涅槃故。恒起六度无有穷尽。若依此义则与能住施相符。   论曰。云何菩萨于施自在。若菩萨于施不得自在。   释曰。若菩萨不得施障自在。菩萨于施则得自在。昔在凡夫地中。见修二惑无道对治。欲起便起故得自在。今入圣位为道对治故。菩萨于惑不得自在。于施能得自在。   论曰。云何菩萨于施无尽。若菩萨不住无尽中。   释曰。无余涅槃名为无尽。菩萨不同声闻入无尽中。无利益他事。是故菩萨于施无尽。   论曰。如施经。于戒乃至般若。如理应知。   释曰。如施经说施有不了义语。说余度亦有不了义语。皆须如理分判。   论曰。复有经言。云何菩萨行杀生。若菩萨有命众生断其相续。   释曰。若有命则知有业。若有业则知有惑。由具此三六道四生相续不断。若菩萨随其根性。为说三乘圣道。令彼修行断此三法。得无余涅槃果不相续。即是断命故名杀生。   论曰。云何菩萨夺非他所与。若菩萨自夺非他所与众生。   释曰。菩萨以大悲。摄一切众生为自眷属。令离生死崄难。非彼父母及人主等所与。故名夺非他所与。   论曰。云何菩萨行邪淫。若菩萨于欲尘起邪意等。   释曰。菩萨三业与淫欲相反。意知其虚妄不实为众恶本。口亦作如此说。身不行其事。亦是相反。即是于欲尘起邪意等。故名行邪淫。   论曰。云何菩萨能说妄语。若菩萨是妄能说为妄。   释曰。一切法皆是虚妄。菩萨如虚妄而说故。名能说妄语。   论曰。云何菩萨行两舌。若菩萨恒住最极空寂处。   释曰。两舌令彼此不和。菩萨思空说空。令自他不见此彼。何况和合。故名行两舌。   论曰。云何菩萨能住波留师。若菩萨住所知彼岸。   释曰。若依直语波留师。名目恶口。住恶口人不为他所亲近。菩萨住所知彼岸即三无性理。亦不为众生所亲近。以此理非凡夫二乘所行处故。故名能住恶口。又若依密语。波留师名目彼岸住。即以密语显于直语。   论曰。云何菩萨能说不相应语。若菩萨能分破诸法随类解释。   释曰。菩萨能分破诸法。谓根尘识皆无所有。此无所有非定是无。亦非定有。有无悉不可得故。名能说不相应语。   论曰。云何菩萨行阿毗持诃娄。若菩萨数数令自身得无上诸定。   释曰。若依直语。阿毗持诃娄名目贪欲。行贪欲者必爱乐外尘。菩萨恒乐令自身得最胜定。故名行贪欲。又若依密语。阿毗持诃娄名目数数得定。即以密语显于直语。   论曰。云何菩萨起憎害心。若菩萨于自他心地能害诸惑。   释曰。瞋恚以憎害为相。菩萨作意欲断自他一切烦恼故。名起憎害心。   论曰。云何菩萨起邪见。若菩萨一切处遍行邪性。如理观察。   释曰。大乘以有分别为邪性。分别性遍行于依他性。即是邪性。若离分别名人法空真性。小乘以身见为邪性。因此身见生诸惑故。若离身见。一切邪执皆不得起。得人空真性。菩萨能如理观察此邪性。见其是邪故名起邪见。   论曰。复有经言佛法甚深。   释曰。初明六度。次显十恶。此下明道及道果。故言甚深。   论曰。何者甚深。此论中自广分别一切佛法。常住为性。由法身常住故。   释曰。诸佛法身常住。一切佛法皆依法身以法身为上首故。法身常住为一切佛法性。   论曰。一切佛法皆断为性。由一切障皆断尽故。   释曰。一一佛法悉无惑障及智障故。障断尽为一切佛法性。现在烦恼灭为断。未来烦恼不生为尽。即是尽无生智。   论曰。一切佛法生起为性。由化身恒生起故。   释曰。由慈悲本愿生起化身。相续无尽故化身生起。为一切佛法性。   论曰。一切佛法能得为性。能得共对治众生八万四千烦恼行故。   释曰。一切佛法以无所得为性。此是正说。由三无性不可定说有无故。虽以无得为性。亦有能得义。若离佛法。不能得了别所对治惑。不能得安立能对治道故。   论曰。一切佛法有欲为性。有欲众生爱摄令成自体故。一切佛法有瞋为性。一切佛法有痴为性。一切佛法凡夫法为性。   释曰。此有二义。一菩萨摄一切有欲众生为自体。一切佛法皆依自体故。二大悲为爱爱即是欲。菩萨以大悲摄一切众生。依大悲生福德智慧行故。瞋痴及凡夫法亦尔。   论曰。一切佛法无染着为性。成就真如。一切障不能染故。   释曰。道后真如断一切障。尽是无垢清净故名成就。一切障所不能染。一切佛法以此真如为体性故。   论曰。一切佛法不可染着。诸佛出现于世。非世法所能染故。   释曰。前明真如境。此明真如智。诸佛菩萨以真如智为体。即是应身。此体是唯识真如所显。非根尘分别所起。非八种世法及世法所起。欲瞋等惑所能染着。何以故。是彼对治故。修得无分别智成就。名诸佛出现于世。   论曰。是故说佛法甚深。   释曰。此语结前意。示难思难行难得。具三义故甚深。   论曰。为修行波罗蜜。为成熟众生。为清净佛土。为引摄一切佛法故。菩萨三摩提业差别应知。   释曰。此论中明菩萨三摩提。不别说事差别。但通说业差别。诸菩萨修定有总有别。总有此四。别有五百。此四是诸定通业。何以故诸菩萨修得定已。依此定修行十度。依此定成熟众生。云何成熟众生。依此定起通慧。引令入正定位。又依此定力清净佛土。何以故。由心自在。如意能成金宝等净土故。又依此定得现在安乐住。能引摄成熟一切佛法故。此四事是一切定通差别业。应如此知。 摄大乘论释卷第十二 释依慧学差别胜相品第十一   论曰。如此已说依定学差别。云何应知依慧学差别。   释曰。菩萨定与二乘定既有差别。定为慧依止。慧依定得成。菩萨慧与二乘慧亦应有差别。云何可知。以何法名依慧学。无分别智名依慧学。是无分别智差别。应知即是依慧学差别。此无分别智有三种。一加行无分别智谓寻思等智即是道因。二无分别智。即是道正体三无分别后智。即是出观智。谓道果。此三智悉是依慧学体。寻思智为依慧学者。观行人依当来无分别智故。修方便智。由求未来无分别智果故。现世方便得成。以是能依故名依慧学。又此方便智能引当来无分别智。无分别智起。必依此方便得成。以是所依故名依慧学。道正体为依慧学者。谓依内起智在观。离散动故名为内。此智依观起故名依慧学。又有自体为内。因已谢果未起。道体自相续。即说自体为内。依自体起故名依慧学。出观智为依慧学者。依无分别智成此智。名依慧学。何以故。入观时所缘境后得智。缘此生故。此三智中应成立何智。应但成立无分别智。若成立此智。即成立余智。若成立前智但因义显果义不显。自性等十九差别义亦不成。若成立后智。但果义显因亦不显。自性等十九差别义亦不成。何以故。此智以寻思智为因。此智是寻思智果。此智是后智因。后智是此智果。由此智成立。前后智亦得成立。是故但应成立此智。于成立中。先应说无分别智自性。自性即是体相。   论曰。由无分别智自性依止。缘起境界相貌立救难。摄持伴类果报等流。出离究竟行善加行。无分别智后得智功德。无分别差别加行。无分别智及后得智。譬威德无功用作事甚深义故。应知依慧学差别。由依慧学差别。应知无分别智差别。   释曰。谓由无分别智自性。应知依慧学差别。由依慧学差别。应知无分别智差别者。若是次第说十九义。悉须作此语。今为存略故。以一由无分别智标初。次列出十九义竟。后总云应知依慧学差别。由依慧学差别。应知无分别智差别。以十九义成立无分别智。此智即是慧学体。慧学差别即是此智差别。应作如此知。无分别智自性云何。   论曰。无分别智自性。应知离五种相。   释曰。若具离五相。则是无分别智。若不具离五相。则非无分别智。   论曰。五相者。一离非思惟故。二离非觉观地故。三离灭想受定寂静故。四离色自性故。五于真实义离异分别故。   释曰。此智若由离思惟故。名无分别智。熟眠放逸狂醉同离。思惟应得无分别智。若由过觉观地故。名无分别智。从二定以上已过觉观地。应得无分别智。若依此二义。凡夫应得无分别智。是处能离心及心法。应说名无分别智。谓想受灭定等。若人在此位中得无分别智。此则不成智。何以故。于灭定等位。无心及心法故。若言如色自性智自性亦如此。如色钝无知此智应钝无知。若于真实义。由已分别显现。是分别应成无分别智。何以故。此分别能分别真实义。谓此义真实。   论曰。是五相所离智。此中应知是无分别智。   释曰。若智离五相。缘真实义起。若不异分别真实义。谓此法真实但缘真实义。如眼识不以分别为性。是名无分别智相。   论曰。于此中如所说。无分别智性中。故说偈言。   释曰。于此依慧学中。如前说十九义所显无分别智性。更说偈成立此义。此偈欲何所显。欲显无分别智最胜。于所修众行中最为上首。   论曰。   诸菩萨自性  五种相所离   无分别智性  于真无分别   释曰。菩萨以无分别智为体。无分别智与菩萨不异。无分别智自性。即是菩萨自性。无分别智离五相。即是菩萨离五相。由于真无分别故。离五相得无分别名。众生是假名。法是实有。若离此智。无有别法应菩萨名。尽无生智是菩提。此众生以菩提为体。菩提即是无分别智。无分别智即是菩萨。欲示无分别智即是菩萨故。说菩萨自性离五相。不言无分别智后得例尔。如此说菩萨自性已。由此依止是性得生。今当说此依止。前说此智名无分别。此智为依止心生。为不依止心生。若依止心生。能思故名心。思即是分别。此智若依分别生。非谓无分别。若不依止心生。则同色等法。复不应名智。欲显离此二失故重说偈。   论曰。   诸菩萨依止  非心非非心   是无分别智  非思疾类故   释曰。此智不以心为依止。由此智不思议故。亦不以非心为依止。由以心疾利类相续为依止故。疾利类是心种性。既以此为依止故。不可说非心为依止。为显因缘生起此智故重说偈。   论曰。   诸菩萨因缘  有言闻熏习   是无分别智  如理正思惟   释曰。四缘中除三缘。但取因缘。因缘有何相。若因与果同类名因缘。譬如先善心为后善心作因。依从他所闻法音。起闻熏习因。此熏习后生正思惟。是正思惟从闻他正说起。故称有言。此智因缘。即以有言闻熏习及正思惟为体。由此因缘。无分别智因有言。未生令生已生令坚住。若无此熏习。无分别智不得生。是故说此为因缘。此智因闻熏习起。缘何法为境。   论曰。   诸菩萨境界  不可言法性   是无分别智  二无我真如   释曰。前偈说菩萨因缘。此偈说菩萨缘缘。境界即是缘缘。缘缘有何相。若法缘此生。犹如羸人因杖得起。若观此法彼法得生故。此为彼缘。如五尘生五识。此境有二义。一依止缘缘。二比度缘缘。如人依止心无常相。比度色等余法皆是无常。不可言法性是菩萨缘缘。一切法由分别性不可言说。何以故。诸法由自体无所有。由心分别显现故。一切法不可说有。亦不可说无。如此显现不如此有。是故不可说有。如此不有不无。显现故不可说无。如识所缘法不如此有故是故分别无体相。是分别无体相。为当有为当无。若无无体体则还有。若有无体不可言无。由此义故。法性约真俗皆不可言有无。法性以二无我真如为体。由分别性故。依他性无人无法。名二无我。为离断见此无我不无。故说名真如。此真如是菩萨境。何以故。是无分别智若起。必缘此境起故。此智缘不可言真如起。其取境相貌云何。   论曰。   诸菩萨相貌  于真如境中   是无分别智  无相无差别   释曰。是智于真如境中。平等平等生。无异无相为相。即是其相。譬如眼识取色。如青等相显现。不异青等色。此智与真如境亦尔。又不同眼识与色。色无体有色。眼识有体无色。此智与真如境相称。不可说异若一切法不可言说为性。何法是所分别。   论曰。   相应自性义  所分别非他   释曰。一切言说有三种相应。谓数习相续次第。此三不相离故名相应。又三法和合能目义故名相应。此相应是自性义。此义即是所分别。若离此义无别余义。是故一切法不可言说。云何知离此性无别余义。为成立此义故。   论曰。   字字相续故  由相应义成   释曰。字字相续即第一相应。由此相应即余二相应具。此三相应故得目义。由相应说此义得成。譬如眼根等。于言辞相续说中。众生执以为义故说名相应。此义是所分别。是故所分别但有言说。义亦但有言说。若一切法不可言说。此义云何成。   论曰。   离言说智慧  于所知不起   释曰。若人未了别方言。于所言境智慧不生。若汝言于言说中所言智生。此义不然。何以故。   论曰。   于言不同故  一切不可言   释曰。是言说与所言不同。以相貌异故。言相异所言相异。是故一切言及所言同不可言。何法是无分别智所摄持。   论曰。   诸菩萨摄持  是无分别智   此后得行持  为生长究竟   释曰。是无分别智后所得智。能得菩萨福慧二行。二行依止。此智得生长相续乃至究竟故。无分别后智能生长菩萨正行。无分别后智是能摄持。菩萨是所摄持。何法是无分别智伴类。   论曰。   诸菩萨伴类  说是二种道   是无分别智  五度之品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