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松堂全集 - 第 22 页/共 114 页

四月,升大理寺卿。七月,升户部右侍郎。十一月,转本部左侍郎。十四年十二月,遇恩诏,加 一级。十七年七月,升补今职。 除十二年三月以前事迹过愆不开外,臣在御史任内,十一年五月内,为题明盗案事,罚 俸一年。九月内,为自请议处事,罚俸一年。又在大理寺卿任内,十三年七月内,为检举事,罚 俸六个月。又在户部侍郎任内,十四年六月内,为检举事,议罚俸一个月,奉旨宽免。十五年七 月内,为查参事,罚俸一个月。九月内,为检举事,议罚俸一个月,奉旨宽免。本月内,为检举 事,应察议,援赦免议。十六年四月内,为检举事,议罚俸一个月,奉旨宽免。十七年六月内, 为请照旧例收税事,奉旨罚俸一年。 臣一介腐儒.才庸学浅,荷世祖章皇帝培养生成之大德.复蒙皇上召起擢用之洪恩。历 任多年.毫无善状,过愆日积,负乘贻羞。今忝列总宪,责任重大,闇劣如臣,实难胜任。且以 孱弱之质.当衰老之年,眼目昏花,心血耗竭,不能为朝廷振扬风纪,表率羣僚,溺职负恩,夙 夜何安,兹值察典,自当首黜,伏乞皇上立赐罢斥,以为尸位不职者戒,庶澄叙严而官方肃矣。 臣不胜惶悚待命之至,为此具本,谨具奏闻。 康熙十八年三月初四日奏,十七日奉旨。「卿端亮练达,筒畀风纪。着殚心供职,以副委 任,不必引例求退。该部院知道.」 惊闻宠命直陈下情等事疏 都察院左都御史今补授刑部尚书臣魏象枢谨奏为惊闻宠命,直陈下情,据实控辞,仰乞 睿鉴事。 臣一介腐儒,才识闇劣,谬叨简命,优擢今职,莅任九月,毫无寸长。前蒙天语褒嘉, 谓臣「居官勤慎,每于奏对之时,剀切详明,不负职掌」,特赐臣御书唐诗一卷、御笔「清慎勤格 物」大字各一幅,降恩异数,训勉兼施,愧无嘉谟,徒邀旷典,臣不觉感而欲泣也。 近者京察,自陈不职,亟请罢斥。奉旨:「卿端亮练达,简畀风纪。着殚心供职,以副委 任,不必引例求退。该部院知道。钦此。臣非木石,敢负生成,纵矢捐糜,难酬高厚。念臣风纪 之任,如蚊力负山.正当贪风日长,吏治不清,大吏因循,小民困苦之际,仰见皇上宵旰焦劳于 上,臣不计身家,不避嫌怨, 奉朝廷大公之法,与海内臣工共相遵守。半年以来,内而科道,外而督抚,参劾之疏,屡达 御览,已有澄清之机,而道府以上大贪之官.尚多漏绸之辈。臣职司风纪,夙夜兢兢,其所以报 効皇上之心,一刻不敢自安也。 顷于本月二十四日,吏部宣旨:「魏象枢补授刑部尚书。钦此。」臣跪听纶音,感愧无地。 伏而思之,东西南北,惟天子命,爵禄名位,为臣子荣,曷敢控辞。但臣有下情,不敢不实告于 君父之前。 臣读史,见汉臣汲黯之言日:「臣常有狗马之心,病力不能任郡事。愿为中郎,补过拾遣, 臣之愿也。」臣自卷才分实不如汲黯.乃妄欲勉竭愚悃,激浊扬清,为皇上振肃纪纲。或者贪风渐 息,吏治渐清,大吏去其因循,小民苏其困苦,未可知也。尧舜在上,夔龙在下,立奏熙熙太平 之治,非臣所能及,臣之愿亦与汲黯等耳。今总宪之职业未尽,而尚书之简命又闻,皇上之宠荣 有加,而微臣之报称愈歉。恭绎「简畀风纪,着弹心供职,以副委任」之旨,感激惕励,寝食靡 宁,因敢据实控辞。至臣身弱年衰之状,前已奏明,不敢琐渎,伏乞皇上鉴臣无欺,收回成命.另 简贤能。俾臣勉持风纪,循分尽职,仰报天恩于万一,庶几狗马之心得以少安矣。臣不胜惶悚待 命之至,为此具本,谨具奏闻。 康熙十八年四月二十五日奏,五月初二日奉旨:「魏象枢着加刑部尚书衔,仍留原任。」 直纠不法司官以遵国体等事疏 都察院左都御史加刑部尚书臣魏象枢谨题为直纠不法司官,以尊国体,以明臣分事。 窃惟朝廷之体,至大至尊,如天在上,不敢亵也.不敢私也,正所以不敢敦也:此古今 臣子之正鹄,而亦古今臣子之大防也。乃不意有肆行不法,如刑部主事刘源者,奉差芜湖关收税。 通商裕税.鳌弊剔蠹,是其职分,勅书开载甚明也。源自当恪守成规,不得分外生事,以致扰害 商民,而乃胆大心骄.穷奢极欲,恃才妄作,举动异常。臣闻在差之日,制造器皿等项,鸠工办 料,皆肆市所无。沿途座船十三四号,所过地方,不敢收税。及至回京之日,大车数十辆,每车 各有随护亲丁三人,骑马带械,填街塞巷。宣武门外,观者如堵,人不能行,一时道路相传,系 上用之物也。 臣闻之不胜骇异,源不过收税之官,非制造上用器皿之官。如上用有需,自勅所司制造, 断无令收税官员制造之理。如擅行制造,已属不法,况称上用之物,地方各官,生疑生惧,若假 若真,因而供应多方,奉承恐后,亦未可知。不然,数十车满载而归者,其中又是何物?卽曰器皿 自用,而穷工极巧,所费不赀,此等银两,岂有点金之术?若非横征暴敛,巧剥商贾之膏脂,必其 罔上行私,暗取官民之供应,臣实不能为源解矣。凡为臣子,受皇上之恩,自当守皇上之法。 源,小臣也。若肆行妄为,显则为小忠小信之心,阴恐有干名犯分之事。源虽有其心而 无其事,则将以天子为敢于亵、敢于私,推此心也,终难保其不敢欺矣。倘日后榷关各差,闻风 效尤,借制造器皿之名,恐吓地方,巧取商贾,长贪风而开利宾,皆自源一人作俑。源清夜思之, 将何以自解乎?源之骄恣贪污,难逃皇上电照,但国体不可一日不尊,臣分不可一日不明。臣职 司风纪,有闻必告。如臣所言不谬,伏乞圣明鉴察施行。 康熙十八年七月二十八日题,八月初四日奉旨:「该部严察议奏。」 抚臣因循溺职仰祈鉴察等事疏 都察院左都御史加刑部尚书臣魏象枢谨题为抚臣因循溺职,仰祈鉴察,以昭风纪事。 窃闻治道首戒因循,国法最严徇庇。况学道一官,乃士风文教之所系,倘有不公不法, 抚臣自宜朝闻而夕奏,始称克尽厥职,不负圣恩者也。臣于山西巡抚土克善有不能为之解者,敢 为我皇上陈之。 如山西前提学道卢元培者,劣员也。嗜酒赌钱,无所不至,衡文范士,防检荡然。该抚 纵容三年,听其肆行无忌。今崴二月间,考核之际,方以不谨纠参,奉旨将元培革职,其不谨事 情严提究拟。该抚宜遵旨严究,水落石出,非可以一二衙役塞责矣。今新道到任已久,乃将前道 事情仍未究明,臣不知其何意也。夫元培贪污之款,阅文之弊,或诡秘难以究诘。若票生一事, 公然为之,显然见之,乃从来未有之奇闻,抚臣可诿之不闻耶?按文童入学,大学四名,中学三 名,小学二名,暂减额数,捐纳济饷,武童因无捐纳,仍照原额,不许溢取。元培每考一次,无 论文武童生,正额之外,任意多取,名不列榜,票发收学,名曰「票生,有州县府送考册内有名 者,有州县府送考册内无名者,有一二次发学者;有三五次发学者;有书办人等改名、改籍发学 者;有一字不通并无试卷,发学之后方补试卷者;有此处之 人,冒籍发入彼学者;有发入彼学,县官不敢私收冒籍者;有一处多取二一十名不等者,有 一处多取四五十名不等者,约计不止千名。若系捐纳,该银十万余两,户部册内可查也。若系正 额,该入新收项 下,礼,兵二部册内可查也。若未经科岁考试,不入新收,竟附三等学册,朦报二部,忽而 不查,亦未可知,而各学所发红案内,或新或旧,皆可查也。但新道考试在迩,此时仍不查明, 倘各府州县混作生员,令教官一概送考,学道一概收考,不但士子读书短气,学校无光,将朝廷 崇文重武之休风,竟成坏法乱纪之世界。若非抚臣示意元培,准其额外多取,元培虽胆大包身, 岂敢溢额滥取,目无功令,一至于此乎,. 据臣所闻,元培每考一府,与抚臣有馈献之常规;又曲为谄媚,与抚臣有赌输之妙计。 臣虽不敢执以为据,但贪污之官如豺狼然,人人所恶也。或坏朝廷之教化,或害朝廷之黎民,尤 皇上所恶也,而抚臣独不恶之,岂独元培一人哉,其属官贪污者颇多,而纠参者绝少,间有纠参, 不过轻捞淡写,并不摘发赃私,是教之贪也。卽有自爱之人,亦为时势所迫,变其操守,无可奈 何而已,贪官又何惮而不肆行耶?如谓抚臣高坐省会,耳目难周,道府等官,揭报未到,而匿不 揭报之官,必是猫鼠同眠之官,抚臣何不指参一人,以致上下相蒙,大不法小不廉耶?抚臣身在 地方,受封疆之重寄.察吏安民是其专责,士风文教更有关系。如元培者既纵于前,复庇于后, 巧卸衙役,朦混结局,将皇上之明旨视为弁髦,而人心之公愤置之不问,因循溺职。臣不能为抚 臣解,恐抚臣亦无以自解矣。臣职司风纪,有闻必告,如臣所言不谬,代乞圣明鉴察施行。 康熙十八年七月二十八日题,八月初四日奉旨:「该部一并严察议奏。 君心仁爱无尽督抚实政当修等事疏 都察院左都御史加刑部尚书臣魏象枢谨题为君心仁爱无尽,督抚实政当修,恭请严纶, 除三不便民之弊,以收五便民之利事。 臣惟天心仁爱万物,而法天之心者,君也;君心仁爱百姓,而体君之心者,臣也。总在 一己之真心,以修一代之实政而已。近者捧读上谕,令「各该地方大吏,督率有司,晓谕小民, 务令力田节用,多积米粮」。仰见我皇上爱养斯民至意,此根本之计也。户部诸臣,又请修举常平 仓,兼令乡里自行义仓、社仓,以备凶歉,此补救之方也。臣谓藏富于民,经久不匮之道,要在 有司留有余于百姓,而上官留有余于有司,则火耗、私派、勒诈三大弊,不但于根本有害,亦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