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际恒文集 - 第 152 页/共 227 页

十有五年春王正月,邾子来朝。  以来会未成礼,故特来朝。 鼷鼠入郊牛,牛死,改卜牲。  上「牛」字下疑脱「角」字,然哀元年亦无「角」字,或本无。 二月辛丑,楚子灭胡,以胡子豹归。  楚去年共陈灭顿,今又灭胡,以顿、胡二子皆与四年召陵之会也,刘子害之矣。 夏五月辛亥,郊。壬申,公薨于高寝。  高寝,正也。 郑罕达帅师伐宋。  郑灭许,兹又乘宋乱伐宋,盖以晋、楚失伯久,无晋、楚之侵「侵」,中研本作「寝」,今据北图本改。而自强也。自是郑、宋构兵无已矣。 齐侯、卫侯次于渠蒢。  明年秋,齐侯、卫侯伐晋,此次为谋伐晋也。左氏于九年齐、卫次于五氏谓谋伐晋,此则太远,今近,何以反不言谋伐晋,而言谋伐宋乎?郑此时亦从齐,安有齐救宋以雠郑之理?况乎齐、卫结好如此,齐尚不救卫为晋伐,而救宋哉? 邾子来奔丧。  终经言「奔丧」惟此。诸侯奔诸侯丧,非礼也。 秋七月壬申,姒氏○取○义卒。  姒氏,定公之妾,哀公之母。是时定薨方二月,哀公未即位,子未为君,则母不称「夫人」,此孔子取义之毫忽不爽者。若成风、敬嬴,其子已为君,则称「夫人」矣。说者于成风谓「以妾乱嫡之始」,孰知此处有妾不乱嫡之条乎?此条妾不乱嫡,则成风之非妾乱嫡审矣。竖儒无知,辄敢妄言如此。 八月庚辰朔,日有食之。九月,滕子来会葬。丁巳,葬我君定公,雨,不克葬。戊午,日下昃,乃克葬。  诸侯葬为雨止,礼也。说详宣八年葬敬嬴下。 辛巳,葬定姒○取○义。  生不称「夫人」,葬不称「小君」,以哀公未为君也。定姒距定公薨两月,定公五月而葬,定姒四月而葬,则与礼曾子问「葬,先轻而后重」之说不合,竖儒反引之以证,此真不识字者耶!按:「八月庚辰朔」,则九月不得有辛巳,疑是十月,经阙之耳。又,襄四年葬襄公母「定姒」,此称定姒,是也,襄公母何以称「定姒」?未详。 春秋通论卷十五 新安首源姚际恒     哀公定公子,母定姒,定公妾。在位二十七年。十四年春,经终。 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楚子、陈侯、随侯、许男围蔡。  报柏举之怨也。楚灭顿、灭胡,今又乘势合三与国以围蔡,然蔡侯当日所以者吴子也,今畏吴而卒不敢报之,不亦可耻与!随自僖二十年楚人伐之,今再见。许,定六年为郑所灭,今复见者,未全灭也,楚复之耳。 鼷鼠食郊牛,改卜牛。夏四月辛巳,郊。  此祈谷之郊,当在三月建寅,今在四月建卯,若在上辛,则正合矣。邪说纷纷俱无取。 秋,齐侯、卫侯伐晋。  去年冬,齐、卫次于渠蒢,至是始伐晋,见晋之衰而伯亡矣。王道亡而伯业兴,伯业亡而春秋亦绝笔焉,故孟子曰:「其事则齐桓、晋文。」 冬,仲孙何忌帅师伐邾。  定十四年邾子来会公,十五年来朝定公,公薨来奔丧,其事鲁可谓至矣,何忌乃伐之,明年且三卿并伐而取其田,三家之不道如此。 二年春王正月,季孙斯、叔孙州仇、仲孙何忌帅师伐邾,取漷东田及沂西田。  襄十九年取邾田自漷水,盖漷西田也,至是并漷东取之,则尽漷田皆为我有矣。又并取沂西田,三家之贪得又如此。 癸巳,叔孙州仇、仲孙何忌及邾子盟于句绎。  三家共取邾田,则三家共分之矣。乃叔、仲二氏盟而季氏独不盟,见季氏之尤骄而先归,不与盟也。 夏四月丙子,卫侯元卒。滕子来朝。晋赵鞅帅师纳卫世子蒯聩于戚。  卫灵公卒,蒯聩前奔宋,今赵鞅纳之者,必,因而拒之?又奔晋求纳也,而晋亦怨卫前之伐,故假是以纳焉。戚、卫邑,卫人已立其子,故聩不得入国,居于戚也。聩书「世子」,应得也,孔子之意初不在乎此,春秋,纪事之书也,论语偶论其事也,孔子之意见于论语,岂在此纪事之称谓哉? 秋八月甲戌,晋赵鞅帅师及郑罕达帅师战于铁,郑师败绩。  前齐侯、卫侯、郑游吉虽会安甫,然齐、卫共伐晋,郑则未敢也,兹郑乃独伐晋,不量己力,宜乎其败也。左氏谓齐人输范、中行粟于朝歌,郑人送之,故赵鞅御之。夫晋果有粟输范、中行,何不遣兵径致,乃必使郑乎?且郑亦未必为齐用命也。谢氏谓罕达为卫讨蒯聩,赵鞅为聩御之,亦迂曲。按:郑近灭许、伐卫,今又伐晋,非复昔日之郑也,而说者犹执昔日之晋、郑为说,故多此纷纷拟度耳。 冬十月,葬卫灵公。  国乱,故缓。 十有一月,蔡迁于州来。蔡杀其大夫公子驷。  州来本楚属国,为吴所灭为邑,蔡恃吴以抗楚,故自迁之。诛公子驷之主不迁者,左氏谓吴以师逼之,使迁,恐非实,果尔,则臣民皆屈于不得已,而无主不迁之议者矣。 三年春,齐国夏、卫石曼姑帅师围戚。 使石曼姑拒父围戚,而要齐师以助之。? 卫齐旧为伯国,大于卫,故序卫上,戚不言卫,蒙上也。凡经皆直书其事而义自见,岂在序齐之围父哉?于卫上以见罪齐之党恶、没卫之名以见罪?甚矣,夏虫之不可语冰也。若谓蒯聩当得国,正当于戚系卫,乃反不系卫耶? 夏四月甲午,地震。五月辛卯,桓宫、僖宫灾。  是时桓、僖两宫灾,书之,因以见桓、僖两宫犹存,则知诸侯五庙亦汉儒之说,非果当时之礼如此也。夫五庙则二昭二穆,桓、僖至哀公,亲尽久祧,安得仍有此两宫乎?或者犹不信,则与其信汉儒之言,曷若信孔子之言乎?宋孙、刘之徒皆据汉儒之说反罪鲁之不当犹存两宫,归其罪于三家,可笑也。夫以两宫灾,故书,非以存两宫为非礼而书也。使其不灾,春秋安所用其书罪之笔乎?又赵鹏飞氏谓宜毁不毁,故天谴以灾,若是,则诸侯五庙之制天定之耶?更可笑也。公羊又谓此皆毁庙,「其言灾何?复立也」,误认毁为拆毁之毁,更不足道矣。胡氏又因此发其议论,辟祖宗功德之非,谓子孙奚问祖宗功德之有无,又误认桓、僖两宫之存,鲁人以为不祧之庙者,尤属谬妄。且殷之三宗、周之文、武,不祧之庙,历代有之,岂始于鲁而罪之乎?或又谓此迁庙也,所谓毁者,原别置主迁庙。然迁庙惟一庙而已,若群公仍皆有庙,又何祧毁之云哉?春秋一经即此条观之,其为历朝无识之徒乱道如此,经安得不亡?偶志于此,以例其余焉。前从祀先公,左氏以从为顺,正闵、僖之位,予不取之,于此益见其不然矣。何则?若顺祀,当由桓而闵,由闵而僖,今书桓、僖宫灾,则火先从桓宫而及僖宫,其未尝顺祀明矣,故经之书跻僖公实可信,而传之解从祀为正闵、僖之位,实不可信也。 季孙斯、叔孙州仇帅师城启阳。  城近敌,故二子帅师。 帅师伐曹。?宋乐  报定十一年乐大心自曹入萧以叛之怨也。 秋七月丙子,季孙斯卒。蔡人放其大夫公孙猎于吴。  公子驷之党也。蔡侯前杀公子,今放公孙,速其戕身之祸矣。 冬十月癸卯,秦伯卒。叔孙州仇、仲孙何忌帅师围邾。  前取邾田,三家共分之,而季氏强,必多得,今二人乘季孙斯之死乃重伐邾,思更得其田,则二人得以专之矣。其背盟而贪得如此。 四年春王二月庚戌,盗杀蔡侯申。蔡公孙辰出奔吴。  「杀」,公、谷作「弒」,疑是。蔡侯以迁州来而不得臣民之心,至是被弒,公孙辰出奔吴,则必与闻其事矣。 葬秦惠公。宋人执小邾子。  其时无伯,故宋人得执小邾子。 夏,蔡杀其大夫公孙姓、公孙霍。  亦公孙辰之党也。 晋人执戎蛮子赤归于楚。  晋执楚之所欲得者而归之,其惧楚深矣。 城西郛。六月辛丑,亳社灾。  殷作都于亳,是其社也。说者说武王使诸侯各立之以示戒,故鲁有亳社,社有屋,今灾。 秋八月甲寅,滕子结卒。冬十有二月,葬蔡昭公。葬滕顷公。五年春,城毗。夏,齐侯伐宋。  讨其执小邾子也。 晋赵鞅帅师伐卫。  为蒯聩之未入也。 秋九月癸酉,齐侯杵臼卒。  景公无嫡子,多庶子,公爱子荼,立之以属国夏、高张。 冬,叔还如齐。闰月○取○义○,葬齐景公。  经不书「闰月」,以闰月之事归本月也。如闰正月,即书「正月」。此书「闰月」者,从古丧不数闰。今冬闰,即使是十二月,去卒期亦止四月,齐以国内乱,欲速其葬,故连闰月数,即使是十二月,除去闰月亦止三月矣,大非礼也,故特书,亦取义之类也。 六年春,城邾瑕。  逼邾也。 晋赵鞅帅师伐鲜虞。  晋伐鲜虞凡五矣,未有所以得之也,适足见晋之衰而鲜虞之能负固也。 吴伐陈。  伐楚与国。 夏,齐国夏及高张来奔。  齐国、高二子受命立荼,陈乞欲立荼之庶兄阳生,二子被逐奔鲁。 叔还会吴于柤。  吴伐陈,还至柤,叔还往会之,惧吴以结好也。 秋七月庚寅,楚子轸卒。齐阳生入于齐。齐陈乞弒其君荼。  上书阳生入齐,下书陈乞弒荼,以见阳生之入,由陈乞也,又以见陈乞之弒君,阳生亦有罪也。经文自明,不必传。 冬,仲孙何忌帅师伐邾。  何忌终不忘邾如此。 宋向巢帅师伐曹。 伐之,今向巢又伐之,为宋公入? 三年,乐曹起。 七年春,宋皇瑗帅师侵郑。  报定十五年罕达之伐。 晋魏曼多帅师侵卫。  五年伐卫,今又侵之。 夏,公会吴于鄫。  会之而适以召伐,哀公之失策也。 秋,公伐邾。八月己酉,入邾,以邾子益来。  前鲁卿屡伐邾,至是公伐,入邾,以邾子益来,为后齐伐鲁、归邾子起。 宋公围曹。冬,郑驷弘(「弘」,二本原皆阙末笔作「弘」。)帅师救曹。  宋、曹雠久矣,郑救之者,欲报宋皇瑗之师,而以救曹为名也,故卒无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