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物外篇 - 第 4 页/共 5 页

人之神,则天地之神,人之自欺,所以欺天地,可不戒哉!   人之畏鬼犹鬼之畏人,人积善而阳多,鬼亦畏之矣;积恶而阴多,鬼不畏之矣。大人者与鬼神合其吉凶,夫何畏之有?   至理之学,非至诚则不至。物理之学或有所不通,不可以强通。强通则有我,有我则失理而入于术矣。   心一而不分,则能应万物。此君子所以虚心而不动也。   圣人利物而无我。   明则有日月,幽则有鬼神。   夫圣人六经,浑然无迹,如天道焉。《春秋》录实事,而善恶形于其中矣。   中庸之法,自中者天也,自外者人也。   韵法,辟翕者律天,清浊者吕地。先闭后开者,春也;纯开者,夏也;先开后闭者,秋也;冬则闭而无声。东为春声,阳为夏声,此见作韵者亦有所至也。衔凡冬声也。   寂然不动,反本复静,坤之时也;感而遂通天下之故,阳动于中,间不容发,复之义也。   不见动而动,妄也,动乎否之时是也;见动而动则为无妄。然所以有灾者,阳微而无应也。有应而动则为益矣。   “精气为物”,形也,“游魂为变”,神也。又曰,“精气为物”,体也,“游魂为变”,用也。   君子之学,以润身为本。其治人应物,皆余事也。   剸割者,才力也;明辨者,智识也;宽洪者,德器也。三者不可缺一。   无德者责人,怨人,易满,满则止也。   能循天理动者,造化在我也。   学不际天人,不足谓之学。   问高天下,亦若无有也。   得天理者,不独润身,亦能润心。不独润心,至于性命亦润。   历不能无差。今之学历者,但知历法,不知历理。能布算者,落下闳也,能推步者,甘石公也。落下闳但知历法,扬雄知历法又知历理。   颜子不迁怒,不贰过。迁怒、贰过皆情也,非性也。不至于性命,不足以谓之好学。   扬雄作《玄》,可谓见天地之心者。   《易》无体也,曰既有典常,则是有体也。恐遂以为有体,故曰“不可为典要”。既有典常,常也,不可为典要,变也。   庄周雄辩,数千年一人而已。如,庖丁解牛曰“踟蹰”、“四顾”,孔子观吕梁之水曰蹈水之道无私,皆至理之言也。   夫《易》者,圣人长君子消小人之具也。及其长也,辟之于未然;及其消也,阖之于未然。一消一长,一辟一阖,浑浑然无迹。非天下之至神,其孰能与于此?   大过,本末弱也。必有大德大位,然后可救。常分有可救者,有大德大位可过者也,尹、周其人也,不可惧也。有大德无大位不可过者也,孔、孟其人也,不可僭也。其位不胜德耶?   大哉,位乎!待时用之宅也。   复次剥明,治生于乱乎?姤次夬明,乱生于治乎?时哉!时哉!未有剥而不复,未有夬而不姤者。防乎其防,邦家其长,子孙其昌。是以圣人贵未然之防,是谓《易》之大纲。   先天学,心法也,故图皆自中起,万化万事生乎心也。   所行之路不可不宽,宽则少碍。   知《易》者,不必引用讲解,始为知《易》。孟子之言未尝及《易》,其间《易》道存焉,但人见之者鲜耳。人能用《易》,是为知《易》,孟子可谓善用《易》者也。   所谓皇帝王伯者,非独三皇五帝三王五伯而已,但用无为则皇也,用恩信则帝也,用公正则王也,用智力则伯也。   鬼神无形而有用,其情状可得而知也,于用则可见之矣。若人之耳目鼻口手足,草木之枝叶华实颜色,皆鬼神之所为也。福善祸淫,主之者谁耶?聪明正直,有之者谁耶?不疾而速,不行而至,任之者谁耶?皆鬼神之情状也。   《易》有意象,立意皆所以明象,统下三者,有言象,不拟物而直言以明事;有像象,拟一物以明意;有数象,七日、八月、三年、十年之类是也。   《易》之数穷天地始终,或曰天地亦有始终乎?既有消长,岂无终始?天地虽大,是亦形器,乃二物也。   《易》有内象,理致是也;有外象,指定一物而不变者是也。   在人则乾道成男,坤道成女;在物则乾道成阳,则坤道成阴。    “神无方而《易》无体”,滞于一方则不能变化,非神也。有定体则不能变通,非《易》也。《易》虽有体,体者象也,假象以见体,而本无体也。   事无大小,皆有道在其间。能安分则谓之道,不能安分谓之非道。   正音律数,行至于七而止者,以夏至之日出于寅而入于戌,亥子丑三时,则日入于地而目无所见,此三数不行者,所以比于三时也。故生物之数亦然,非数之不行也,有数而不见也。   六虚者,六位也。虚以待变动之事也。   有形则有体,有性则有情。   天主用,地主体。圣人主用,百姓主体,故“日用而不知”。   法始乎伏羲,成乎尧,革于三王,极于五伯,绝于秦。万世治乱之迹,无以逃此矣。   神者,《易》之主也,所以无方。《易》者,神之用也,所以无体。   循理则为常,理之外则为异矣。   火以性为主,体次之;水以体为主,性次之。   阳性而阴情,性神而情鬼。   《易》之首于乾坤,中于坎离,终于水火之交不交,皆至理也。      太极一也,不动;生二,二则神也。神生数,数生象,象生器。   太极不动,性也,发则神,神则数,数则象,象则器。器之变复归于神也。   诸卦不交于乾坤者,则生于泰否。否泰,乾坤之交也。乾坤起自奇偶,奇偶生自太极。   天使我有,是之谓命。命之在我之谓性,性之在物之谓理。   朔易之阳气自北方而生,至北方而尽,谓之变易循环也。   春阳得权,故多旱;秋阴得权,故多雨。   元有,二有,生天地之始者,太极也。有万物之中各有始者,生之本也。   天地之心者,生万物之本也。天地之情者,情状也,与鬼神之情状同也。   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之上,庄子曰:“倏鱼出游从容,是鱼乐也。”此尽己之性,能尽物之性也。非鱼则然,天下之物则然。若庄子者,可谓善通物矣。   老子,知《易》之体者也。   无思无为者,神妙致一之地也。圣人以此洗心,退藏于密。   太极,道之极也;太玄,道之元也;太素,色之本也;太一,数之始也;太初,事之初也。其成功则一也。   太羹可和,玄酒可漓,则是造化亦可和可漓也。   易地而处,则无我也。   诚者,主性之具,无端无方者也。   智栽!留侯善藏其用。   《素问》、《密语》之类,于术之理可谓至也。   瞽叟杀人,舜视弃天下犹弃敝屣也。窃负而逃,遵海滨而处终身,欣然乐而忘天下。圣人虽天下之大,不能易天性之爱。   或问“显诸仁,藏诸用”,曰:若日月之照临,四时之成岁,是显仁也。其度数之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是藏用也。   君子于《易》,玩象,玩数,玩辞,玩意。   兑,说也。其他皆有所害,惟朋友讲习,无说于此,故言其极者也。   中庸,非天降地出,揆物之理,度人之情,行其所安,是为得矣。   元亨利贞之德,各包吉凶悔吝之事。虽行乎德,若违于时,亦或凶矣。   汤放桀,武王伐纣,而不以为弑者,若孟子言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则援之以手,权也。故孔子既尊夷齐,亦与汤、武、夷齐仁也,汤、武义也。然唯汤、武则可,非汤、武则是篡也。   阴者阳之影,鬼者人之影也。   秦缪公有功于周,能迁善改过,为伯者之最。晋文侯世世勤王,迁平王于洛,次之。齐威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又次之。楚庄强大,又次之。宋襄公虽伯而力微,会诸侯而为楚所执,不足论也。治《春秋》者,不先定四国功过,则事无统理,不得圣人之心矣。春秋之间,有功者未见大于四国,有过者亦未见大于四国也。故四者,功之首罪之魁也。人言《春秋》非性命书,非也。至于书郊牛之口伤,改卜牛,牛死乃不郊,犹三望,此因鲁事而贬之也。圣人何容心哉?无我故也,岂非由性命而发言也。又云,《春秋》皆教因事而褒贬,岂容人特立私意哉!又曰,《春秋》圣人之笔削,为天下之至公。不知圣人之所以为公也,如因牛伤,则知鲁之僭郊,因初献六羽,则知旧僭八佾,因新作雉门,则知旧无雉门,皆非圣人有意于其间,故曰,《春秋》尽性之书也。   《易》之为书,将以顺性命之理者,循自然也。孔子绝四从心,一以贯之,至命者也。颜子心齐履空,好学者也。子贡多积以为学,亿度以求道,不能刳心灭见,委身于理,不受命者也。《春秋》循自然之理,而不立私意,故为尽性之书也。   初与上同,然上亢不及初之进也;二与五同,然二之阴中不及五之阳中也;三与四同,然三处下卦之上,不若四之近君也。   人之贵兼乎万类,自重而得其贵,所以能用万类。   《素问》、《阴符》,七国时书也。   “显诸仁,藏诸用”,孔子善藏其用乎?   庄、荀之徒,失之辩。   伯夷义不食周粟,至饿且死,止得为仁而已。   三人行必有师焉,至于友一乡之贤,天下之贤,以天下为未足,又至于尚论,古人无以加焉。   义重则内重,利重则外重。   能医人能医之疾,不得谓之良医。医人之所不能医者,天下之良医也。能处人所不能处之事,则能为人所不能为之事也。   人患乎自满,满则止也,故禹不自满。假所以为贤,虽学亦当常若不足,不可临深以为高也。   人苟用心,必有所得,独有多寡之异,智识之有深浅也。   理穷而后知性,性尽而后知命,命知而后知至。   凡处失在得之先,则得亦不喜。若处得在失之先,则失难处矣,必至于陨获。   人必内重,内重则外轻。苟内轻必外重,好利好名无所不至。   天下言读书者不少,能读书者少。若得天理真乐,何书不可读?何坚不可破?何理不可精?   天时、地理、人事三者,知之不易。   资性得之天也,学问得之人也。资性由内出者也,学问由外入者也。自诚明,性也,自明诚,学也。   伯夷、柳下惠得圣人之一端,伯夷得圣人之清,柳下惠得圣人之和。孔子时清时和,时行时止,故得圣人之时。   《太玄》九日当两卦,余一卦当四日半。   用兵之道,必待人民富、仓廪实、府库充,兵强名正,天时顺地利得,然后可举。   《老子》五千言,大抵皆明物理。   今有人登两台,两台皆等,则不见其高,一台高,然后知其卑下者也。一国、一家、一身皆同,能处一身则能处一家,能处一家则能处一国,能处一国则能处天下。心为身本,家为国本,国为天下本。心能运身,苟心所不欲,身能行乎?   人之精神贵藏而用之,苟衒于外则鲜有不败者,如利刃,物来则剸之,若恃刃之利而求割乎物,则刃与物俱伤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