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清灵宝大法(宋金尤中) - 第 1 页/共 56 页

上清灵宝大法   经名:上清灵宝大法。南宋金尤中编。系灵宝派符咒道法总集之一。凡五十五品,四十四卷,并序文目录一卷。底本出处:《正统道藏》正一部。   上清灵宝大法总序   尝闻无极之先,混融莫测。洪蒙之始,清浊方形。圆穹上浮,渺渺浩劫,自然之气,宗主元纲,乾旋坤镇而万类生,运启化兴而五文焕。萌於天上者,凝云结篆。降於人世者,译而成章。发道德之机缘,作神仙之梯级。   粤自龙汉,教以大乘。迨乎延康,授之中品。故洞玄之绪,神化大宏。后世之见於用者,斋修章表出焉,而其科条诀法符篆神文,散之群书。盖洞玄之部,品目繁多,词章浩博。惟《度人》之一卷,备拯济之深枢。内而炼行修仙,可以登真度世。外而立功蒇事,可以福显利幽。隐诀灵音,悉存经内,其如理致幽晦,世未能详。   中世以降,析请多门。宋简寂先生陆君修静,分三洞之源,列四辅之目,述科定制,渐见端绪。至唐广成先生杜君光庭,遂按经诰,修成《黄箓斋科》四十卷,由是科条大备,典格具彰,跨古越今,以成轨范。当其成书露刺之日,上符玄穹昭允之祥,天下后世罔敢越此。至如符篆文移,则非斋科所载。行教之士,转相传授。於是纂聚中洞诸经符咒诀目,集以成书,而实宗于《度人》之一卷。惟经乃法中之本,而法乃经之用。法出於灵宝,而隶乎洞玄,故谓之灵宝大法。由是经典之内,凡可以开度亡爽,利佑生民,符书法术,莫不兼收并录,灿然联属矣。俾嗣法之人,不劳余力。   如古者斋法,上品功用,则端嘿动天,存思格物,固非常人之可遽行。其余斋法,通悃达诚,章词为首。后世增以文檄关申,实体世法而为之,以辅章文之所不及。既有法职,则以洞玄部之箓冠其首。法箓相应,以为阶衔,闻奏上玄,通达三界,不得不备仪式。尔既立阶位,又列文移,於是印篆不可无也。及夫得道登升,自有上天真职,如许旌阳为都仙太史,刘宽为童初上帅,正一天师得老君玉印,费长房受壶公符箓,此乃天界神授,所谓仙职真印是也。今应世行科佩箓,嗣法不过师传。启修真之渐门,开立功之要路,固不在乎印篆之繁,职位之高也。   灵宝大法近者编述多门,有百二十卷者,似乎过详,未兔三洞经典,通取以入其中。福唐王升卿编作二十卷,颇为适中。然多应世之科,亦分列曹局,及有预修之斋,颇无经据。似此等不无大醇而小疵。又有只编二十卷者,探为简当,而初授科法之士,多患不知根源。旧有随经编法者,乃依经中之仪,制而为用,乃是宗本。而世又指为度人大法,或称灵实经中,别为异途。凡世之流传者多门,未可尽睹。虽未能悉契灵旨大纲,亦粗可按行耳。   绍兴之后,淛江以东,多宗天台四十九品,不究前辈编集之本意。首於序中直云:灵宝大法者,三十六部尊经之首,九品仙真神灵之根。指法中编集之辞,俱是上帝口宣之语。殊不知符檄斋修、醮设书禁、驱治祈请镇禳,悉是中古之后,因事立仪,随时定制,辅翊元化,赞助灵风,非以为法,出於后世,而不可行。乃其采诸经之要妙,搜众典之符章,亦有遇异人之付传,亦有蒙神仙之授受,凡可以立功宏化者,集为中乘之法。却非上古之世天帝之言,而每叙事之条,见其间称玄师曰,遂将上帝品排,谓救苦天尊为玄师。彼盖将以为一言一论,悉出於天尊,其不加详审,类多如此。惟本源之既失,故体格之益讹。是致於符章也欲其异,於印篆也欲其多,於法职也极其崇,於行用也肆其诈。及其授受之际,捧一编之书,转相沿袭,师弟子略不深究博询,问辩考证,迷以传迷,自神其说。   且夫玄元始三气,为万化之根宗。自三气肇而奠二仪,二仪定而生万物,人禀中和之全气,故像天地之大体。及其气血运动,密契阴阳,是人身法天地而生成,非以此身,其为天地也。修炼之旨,有存三守一之门,即章文遣驭之所宗。以气合气,以神感神,觊天人交通,於恍惚之间,其事非稍知道者,不足与闻,法中略露其微意,台山书中不同其旨,乃取他处飞玄三气印,编入法中,以发奏牍,使其印有所出。亦与洞玄之箓,灵宝之法,了不相属。又不知气可飞玄,则将升神矣。况三气之妙,非可刻之印间。近来行其法者,又自相矛盾,印名同而篆文异者尤众,甚至以经中之字合而为印者,不可备数。   夫印者信也,文移申发,以示记识,如世之张官置吏,有一官则一印,上而君父,下而士民,莫不认以为表志也。如行天心正法,则以驱邪院印为记,是行正法之科条,备驱邪院之属吏,故此印发文移也。如箓进洞玄之品法,以灵宝为职。旧仪只称三天门下南曹,又以灵宝大法司为曹局,故以其印而发文移,是本局之信记也。今又益以太上三天之印,既曰三天,又曰太上,非箓之阶,又非法之职,此特摘其碍理之甚者。此外纷纷碌碌,不知其几印,可惜谬用其心也。   迩来博古之人,亦尝有着述仪范科条者矣,乃复取天台法中之符文印篆,杂入其中,玉石混淆,邪正交错。至於职位,世人既未际真授,未兔佩箓於宗坛,求法於师友,以箓为阶,以法为职,亦行教者不得不用耳。天台法中乃称领教嗣师,或自称宗师,复立玉陛仙卿太极真宰,取以系衔,大可惊畏。   且人之为物,禀受冲粹,成兹一灵,迨夫卑形,不过父母气血结为胚胎,及其长也,百谷众物养其躯体,自微至着,无非土滓。故《云房三十九章》诗中有云:四大一身都属阴,不知何物是阳精。盖言人之五体百骸血津骨肉,莫非阴类。上士能修元炼本,阴尽阳淳,如天之清,乃仙之品。犹未免受书洞府,效职仙曹,及其飞升轻举,尚须玫证功过,量校数目,方遂高步云烟,腾翔霄汉,仙真等级,诚为不轻。季世凡夫,地行浊质,佩箓传法,则地界行教之司而已,五气三云,未彻修存之妙理。九还七返,莫全冶炼之深功。衮衮尘途,前期匪测,淹淹俗浪,宿命难知,升举之期,可谓远矣,而乃遽称大位,自处仙真,用以为衔,渎天罔道,仙卿真宰,岂地界治官之可当哉。如醮告斗,以伸祈禳,则灵宝大法中之一事也。在二十四等之中,只名北斗除灾醮而已。   天台之行灵宝者,欲别立门户,以传於人。因见宣和间有璇玑之箓,故集诸家之说,以为璇玑之法,别立玄灵璇玑府,印编末却历言所本。如《北斗经》傍通图诸书,皆列其后。虽法中言辞出於众书,而立为此印,又谁为之耶。衔位称主管璇玑府事,子生人则称太上宫察访使,是何说也。使有璇玑之府,亦斗星之宫,尔人而主管之,已与斗星同列矣。察访之官,汉魏尚未有之,后世朝廷,廉使之任,非道法之阶。殊不知受正一之箓,行天心正法,则通达诚祈,誊词醮斗,有何不可。以致迁入洞玄法箓,则北斗醮,乃法中之一事,又待别立一衔,方可主行哉。傥每一等斋胤则易一职,一品醮则更一衔,如此则古科二十七品之斋,四十二等之醮,当补数十等职位,乃可奉行,不期纷纷耶,使其职位之合典格。凡主行斋醮,进章拜表,祷雨祈晴,济死度生,无所不通,又何必多立各称,广易衔位,大抵法箓阶位,所以备仪式,符章印篆,所以是表志。今以印篆阶职,一至於此,其有不存于编,而用行矫伪者。如建斋醮之初,高功大书揭示,称已於某日默朝上帝,启告斋事,可谓不经。   且留形住世之术,惟金丹一法最为正理,修仙之事,所当究心。自此之外,如炼气餐霞,服丹饵药,收光吐纳,熊经鸟伸,其类不一,而未可俓得铅凝汞结,内就金丹,故谓之三千六百傍门小法,默朝上帝是其一也。盖於身中升降运用,极於泥丸成者,可以却疾延年,失者未兔动神损志。然专修此法,近来成就者亦希,非可以通天彻地而成真者也。若夫火枣内荣,阴魔外绝,与道为一,身外生身,升神而面朝九清,洞视而遐观万汇,此则灵宝中见玉清圣境之时,形神俱妙,隔绝嚣尘,徯数待期,俓登金阙。得至此者,必不行科应世,身入斋坛,既能躬觌天真,则章表文移,折旋音韵,一切不用,此又非默朝上帝例矣。   今方崇坛广席,设像陈仪,牍盈编誊章表,是斋修之品格,却称默朝上帝。谓能面陈意於天,且人可罔也,天可欺乎。编中铺聚,多乖正理,其书起自南渡之初,迄今将百载,邪说异论,几徧浙东,岁月浸深,传流渐广,后学之事,习以为常,乱败典章,靡有穷已。太上之教,尊之而不加贵,毁之而不加卑,固不待辩是析非,然之后昭显第以其法。行斋用事,违格失经,非独书罪於三官五帝之司,而天下后世岂无达诚之士,将有秦无人之讥,欲加考正,又恐贻怒於其袭法之徒,故坐视神文之被秽,莫敢一言也。   允中每观其窒碍,形神为之震惧。初非以理推测,己见臆度。盖戾古畔科,虽三尺之童,平心以观,亦觉其谬。允中幸免陷身於邪伪之门,终不认后人之被误,敬遵师传之要旨,兼考诸家之成书,务合古仪,略加编集。似失退逊而允中之管见,实谓居其职而任其事,矧佩箓传符,久叨灵荫冠星披羽,粗集冲科,虽非上天真授之班,实玷地界职司之列。兼戴发含齿,赋性立形,一切一毫,莫非元始祖气,皇天之贶,大道之休,顾不重耶,是居其职而不任其事,可乎。由是不恤谤议,粗作编联,使允中之言稍合科条,则其与同学共之。或允中之言,有违典格,则冀高人正之。是以略序其始末於卷首。允中不敢故为险论,以是己非人。不过略删其续撰,颇从旧规,合理而有源,不厌其凡俗,背科而无据,不贵其新奇。   盖以陆简寂分三洞四辅为别,以杜广成立经定制为宗,然后公其说,以定其法。是谓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然允中见近世编录法书,悉隐其机要。为度师者,虽自无所得,而不应禁秘之文,亦委曲隐落。甚至减易古书,除削旧法,欲令不全,逐时出奇卖秘,以邀求嗣法弟子。此不独灵宝斋法,其余法书,莫不皆然,世态浇漓,一至於此,大抵灵机妙颐,便可飞升轻举者,固不当显书广泄。如济世立功,接人利物之用,岂宜略不具载。   允中於出世之法,登升之诀,未之闻也,但世之所行,幸颇识邪正,今成是编,深以市道为戒,不敢故行隐落。凡灵宝之修存功用、救苦斋修,亦已备述。不至大段疏阙,理当而有据者,一毫不遗。论怪而无根者,虽详不录。意义相续者,不分两卷。法之相须者,不敢离析。旧书分散,则取而序之。事涉别书,则考而释之。疏出条目,悉可按行,所其法中科禁至重,自来不存简策者,亦备存条目。成书之后,录奏上玄,告闻三界,对天立愿,广宏至教。为学之士宜广见闻,况今名山福地,僻境遐方,隐迹林泉,混尘朝市,有道之士,岂无其人。患不能广参徧历,别识仙真而已。第亦须稍知,今之诸方,在家出家嗣行灵宝者多矣,而灵宝之法,今又几家。然后考自己之所得邪正浅深,亦不可略见。假使专执先入之说,而非他人,身坐井中,而作天论,则非有心於教者矣。学者更能平其心志,审其端绪,毋致日趋於乖真叛道之途,实允中之至愿也。允中经籍度三师,乃中原之宗派,已叙其姓名於卷末,允中非敢出私见,以诳世人。盖以师授之旨,多口传而心记,恐岁久泯没,故次序古书,而略隐於其中,为教门而设也。   洞玄灵宝弟子南曹执法典者权童初府右翊治金允中序。   上清灵宝大法卷之一   洞玄灵宝法师南曹执法典者权童初府右翊治金允中编并论义   本法戒律品   十戒   一曰执心平等,不得自欺。二曰忠事君师,孝敬天地父母。三曰慈仁及物,贫俭节身。四曰清静端直,不得阿党。五曰敬遵上法,深信修身。六曰敬重鬼神,不得轻侮。七曰凡所衣食,皆是元始祖气,不生外想。八曰灰水荡秽,不用修饰。九曰口诵心拜,毋使形劳。十曰七日大定,神光湛然,见玉清圣境。   十二善   不杀,不害,不嫉,不妬,不淫,不盗,不贪,不欲,不憎,不,言无华绮,口无恶声。   允中尝谓饰躬谨行之士,所当为何。独志於奉法行科,而后方能迁善远罪耶。盖修仙之道,非止於尽世法而已。欲得内贞外洁,表裹洞然,始可进道法之阶梯。甚至高真上圣,尚斋戒累功。故戒律者,养成德性,检束身心,学者所当先务。圣人治世之法,必始於修身齐家,然后可以治国平天下,莫不由中而及外也。今以本法戒律为第一品,若使行之不修,身之失正,则居不能令妻子,出不能信朋友,又其可对越上帝,以交神明哉。道典戒律,散诸经诰中,条目繁多,不应悉录,灵宝本法,合随经入戒也。其十二善,有一本除去言无华绮,口无恶声外,以不杀不害等为十戒。又旧本於其条下,悉加注解者。盖此十二事本为修真法子而设,只据正义而行,有何不可,固不必详加训释。或议论稍失本旨,反致迷误后人。故今删去,专存本文尔。   七事区贯品   一明元始祖气,从何先化玉字,而后发生万物。二明生育混沌,陶冶万物。三明灵宝自然,生成图书,总括万象,为三才机纽。四明灵宝为三洞祖教,出生一切圣人。五明人身体法元始,造立混沌,圣胎法身。六明元始祖气,无形之先,作何比拟,降质成气,化生万宝,今世作何体状,复采炼此气为丹,饵之登真。七明得灵宝之道,上则白日登晨,次则长生度世,或得尸解,及经中备有万法。   允中切详,灵宝虽为中乘之道,实贯通三洞,总备万法,端本澄源,学者当知其始终。道之未形,先天先地,自然祖气,化肇万生。及其结气成文,凝云作篆,於是图书焉,立教垂科,度人接物,以法为用。但法出於经,而经涵道妙,岂独区区於斋修禁咒之间而已哉。傥能深彻玄机,稍窥灵奥,要须因法以知经,因经而悟道,知道中之道,则超三界六极之外矣。我之一灵,本不蒙昧。我之一气,自合道真。后世狂妄之徒,多为虚无诞谩之说,使人不能测,矫伪万状,惑乱世人,自汩其真,自戕其性,可不惜哉。故今先以戒律开其端,次明七事,以先知经之体用。然后考四译成书之旨,是法之门户也。此何行中编经法之次序云。   四译成书品   第一玉字生於虚无之先,神文隐於混沌之内。至赤明开图,元始宣演秘讳,系第一译,为大梵玉字。第二道君标叙玉字秘讳,天真皇人书其文,为第二译,号诸天八会之书。第三道君撰次灵宝成经,为第三译,号云篆光明之章是也。内王母下受黄帝,龙威丈人授大禹灵宝五符,并在经内。而於经之本文,无所更易,故不谓之译。昔黄帝问道於峨媚,亲见皇人,再蒙指授。及太极真人授道於左仙翁,亦非译经,故亦不谓之译。第四汉元封元年七月十五日,西王母以此经下授汉武帝,帝不晓大梵之言,遂改天书玉字为世书,号第四译。   允中考详《灵宝度人》一巷,自古经法传记,皆以为四译而成书,理甚明白,不容附会臆说也。虚无之先,无光无象。赤明之后,玉字方彰,此第一译也。天真皇人书为正音,此第二译也。道君撰次成经,此第三译也。王母下授汉武帝,方易以成世书,此第四译也。自兹以后,经传人世,不复更有增损矣。而天台却独立一家之说,见其经纬仪范第十七品,增作五译,既称妙行真人集符图於中盟箓,又称妙行真人三洞经为灵宝大法,此则妄矣。太极真人徐来勒,传灵宝之道付葛仙翁,犹天师传正一之科,三茅二许受洞真之绪。此乃三洞传教之宗师,而非《度人经》中之第五译也。且译之为义,谓传言一也。释彼之文,为此之字,如译人辩四方之音,亦此义也。若《度人经》降世之后,初不曾有五译,岂敢甘心以从矫伪之论,故止据古书编叙。   经文序例品   藏金玉以镇五岳,投龙璧於海渊,铸九鼎以安九州。   右三条上为帝王行道,安镇国祚之例也。   天地运终,星宿错度,日月失昏,四时失度,阴阳不调。   如此五条,上消天灾之例也。   除病,谓经法以康和也。解毒害。谓消禳分野刑害之炁也。度尸。谓九炼之法,以迁升也。   如此三条,下禳毒害之例也。   上升朱宫,飞升金阙,飞升南宫,游宴玉京,游行太空,度上南宫,飞升上清,逍遥上清,度品南宫,飞升太空,魂度朱陵,游行三界。   如此一十三条,升度之例也。   咸得长生,全其本年,皆得度世,却死,门户兴隆,曾祖受度,便得神仙,延寿长年,尸解,得为九宫真人,国祚太平,位登仙翁,魔王敬形,太阴炼形,为圣君金阙之臣;万神朝礼,魔王保举。   如此一十七条,功德应感之例也。   赍金宝质心,告盟十天。   如此一条,传度之例也。   允中按:旧书以斋金宝效心盟天而传,及依玄科四万劫一传,又告盟十天而传。分为三条。盖在经序则言上天所宝,不传下世,至士赍金宝效心盟天而传,乃谓受传合应如此。至经中则言依玄科四万劫一传,若有至人赍金宝质心,依旧格告盟十天:然后而付焉,此正言传度之格也。不应别出,今止存一条。   身则被殃,殃及九祖,泄慢堕地狱。   如此三条,获罪之例。   经内明大道元气之母,生根秘讳,玄真玉女之妙,具有礼乐器用之物,形名度数,兵革五常之道,先天以备,天真皇人循体之也。中古述作治世之教,大道於是乎隐,不知其源,出於先天也。经中大梵隐语六十四句,出於大梵开图之先,有数之始。呼吸之息,契合阴阳,息之数见於脉。故一呼三寸,一吸三寸,推而至於丈尺,於是积分为寸,累寸为尺,以见於物。律历度量权衡,五纬七政,八卦九宫,二十四气,自兹而生。圣人则之,故制器之道,因财为尺,因指为寸。经内备有万法,阴丹阳丹,天文禁戒,吉凶像影,占往知来之术,济幽拔显,招真致灵,福国宁家,康时阜物,镇禳保度,悔谢请祈,莫不备焉。西灵龟母译以世书,而授汉武帝,故经中多从汉制。   允中切详灵宝大法,总录奥妙,备载条科,盖其类例不离於经。一事一诀,皆隐经内。今略出大槩,为法之张本。序例后一段,总说经之体用。天台只增其言辞,作宗师密告第四十九品。彼既不深详义理,又不广览众编,遂敢妄称宗师密告,不知乃叙事之辞尔,又非行用之诀。其人见书不博,遂自以为奇秘。今止依经以为序例而已,不敢作密告以罔人。学者既於此见经之大略,然后进步於经之施用,是亦为学之序尔。   上清灵宝大法卷之一竟   上清灵宝大法目录   洞玄灵宝法师南曹执法典者权童初府右翊治金允中编   上清灵宝大法卷一   本法戒律品   本法十戒     经中十二善   论法以戒律为先其戒条不必训释恐失本旨   七事区贯品   发明经中七事   论七事乃经中之大体   四译成书品   译字成经节次   论别本称五译出於诳妄   经文序例品   安镇国祚四条上消天灾五条   下禳毒害三条   升举之例一十三条   功德应感一十七条   传度盟授一条 泄慢获罪三条   论别本以序例为密告大不当理   上清灵宝大法卷二   分章释用品   叙玄章第一   启运章第二   真应章第三   定极章第四   还元章第五   重玄章第六   演梵章第七   宣秘章第八   上圣章第九   至学章第十   劝学章第十一  赞玄章第十二   条诵章第十三  上学章第十四   畅微章第十五  效盟章第十六   玄局章第十七  三元章第十八   行道章第十九   上清灵宝大法卷三   洞玄章第二十  赤文章第二十一   大梵章第二十二 梵炁章第二十三   招真章第二十四 宝讳章第二十五   受度章第二十六 卫真章第二十七   玉历章第二十八 流化章第二十九   升玄章第三十  契玄章第三十一   成真章第三十二 挹华章第三十三   天宝章第三十四 普护章第三十五   阴炼章第三十六 保镇章第三十七   至言章第三十八 大洞章第三十九   感应章第四十   论别本以分章为训解不识义理   上清灵宝大法卷四   七经八纬品   七经之条    八纬之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