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原发微 - 第 11 页/共 16 页

#7『旺』,原作『王』,据《四库全书》本改。   #8『一』,原作『二』,据《四库全书》本改。   #9『令』,原作『合』,据《四库全书》本改。   #10『朱』,原作『宋』,据《四库全书》本改。   #11原脱『嗑』字,据《四库全书》本补。   天原发微卷之十二   鲁斋鲍云龙景翔编着虚谷方回万里校正   盈缩   阳盈六日,又日气盈。即余分五日四分日之一也。阴缩六日,又曰朔虚。即朔空之六,小月也。一岁共余十二以为闰,先天尊阳也。言日月五星,皆从天左旋。后天任卫也。言日月五星,皆违天右转。天左旋,日月皆左旋。日行不及天,月行不及日,数顺理亦顺。儒者以此说为是,从先天也。天左旋,日月皆违天右转。日行迟,月行反速。历家主此说,以为《易》算,从后天也。儒者有所不取,姑两存之,以备参考。   《尧典》三百六旬有六日,以闰月定四时成岁。   《书传》日:今年冬至至来年冬至为一期。一期中问,铃有三百六十六日或三百六十五日有奇。天与日会於其上而成一岁,凡二十四气,两年相去皆然,虽遇闺月亦同。日法以□九百四十分乘。度其周天,度外余四分日之一者,盖以一日九百四十分。分为四个,二百三十五分,此即一度。四分中得其一分也。朱#1子日:气言则三百六十日,朔言则三百五十四日,举气盈朔虚之中数而言,故日三百六十。自余进退,不过六分。《尧典》举成数言,故日三百六旬有六日。胡氏伸日:岁以四时计者,各为日九十四其九十。以六气计者,各为六十六其六十。以五行计者,各为日七十二五其七十二。皆得三百六十。乾坤二策亦然,是为天数之正。过此则盈,不及则缩。盈则阳道常饶,故日行周天之度为一岁。於三百六十日之外,而岁常余五日强。缩则阴道常亏,故月行周天之度为一月,而常不足於三十日,此所以有小月而岁余五日强。积而成岁,所谓十一日弱者是也。积岁之所奇,三而一五而再十九年而七,天道大备矣。日月不能无盈缩,作历者不能无差错,故置闺而时定岁成。《皇极经世》亦以三百六十为率。一元三百六十运,一.会三百六十世,一运三百六十年,一世三百六十月,一年三百六十日,一月三百六十辰。阳得三百六十者,六也。   横渠张子日:日月皆是左旋。   其说日:天甚健,一日一夜,一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又过一度,日行速健次於天。一日一夜,周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正恰好彼天进一度,则日却成退喊一度。二日天进二度,日亦退二度。积至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则天所进过之度,又恰周得本数。而日退之度,亦却退尽本数,遂与天会成一年。月行迟,一日一夜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行不尽比之天,却退了十三度有奇。朱子日:若以为天是一日一周天为不过,而日不及一度,则四时中星如何解不同。若如此,则日日一般把甚么做时节定限。继来灯去,将次午时打三更矣。今取《月令》疏中两处,说得分明,其他历书都不如此。今若把天裹说时,只行得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若把天外来说,则是一日过了一度。论日月则在天裹,若是去太虚空裹观,那天自是日日裒得不在旧时处。又曰:日月皆从角起,日则一日一周,依旧到那角上,天则一周了。又过角些子,日日累上去,到一年便与日会。愚按:二先生之说如此,则知天行太过,月行不及,惟日行得其正。故一年以三百六十日为率。   邵子曰:阳气於三百六十上盈。   一岁日与天会,多五日二百三十五分,为气盈。一日气盈十三分七厘八丝三忽。两立春相去中间,共四千九百三十五分,合盈五日二百三十五分。以成数言,天多六日。日行不及天之数。朱子曰:天体至圆,周围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绕地左旋,常一日一周而过一度。日丽天而少迟,故一日亦绕地一周。而在天为不及一度,积三百六十五日九百四十分日之二百三十五而与天会,是一岁日行之数也。按:孔氏疏云:天是太虚,本无形体,但指诸星运转,以为天尔。天包地外,如卵之最黄。诸星之转,从束而西,铃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星复旧处。星既左转,日则右行,亦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至旧星之处。星即二十八宿,分布四方,是为天体。每宿计十三度四百二分,总四七之数为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在天为度,在年为日,俱有此数。但其气数有过与不及,所以有盈亏也。张诸前说备矣。愚谓:若使天行无过度与日一般,月行无不及之度,亦与日一般。日日都到角上,年年都有三百六十日无零数。既无寒暑不齐,又无日月大小与旱乾水溢。假使天公装个硬本与人,便不成造化模样矣,岂鬼神福善祸淫之机哉。   又曰:阴气於三百六十上缩。   一月朔虚四百四十一分。自子至丑,月共五千二百九十二分。合虚五日五百九十二分,举成数言六日也。乃月行不及日之数。朱子曰:月丽天而尤迟一日,常不及天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积二十九日九百四十分日之四百九十九而与日会。十二会得全日三百四十八余分之积五千九百八十八。如日法九百四十而得六,不尽三百四十八,通计得三百五十四日九百四十分。日之三百四十八,是一岁月行之数也。愚按:十九分度之七者,以九百四十分分为十九分。每分计四十九分四厘#2一毫五忽七丝六秒#3比月行一日,不及天与日常度之余分也。如是,则月行一日,不及日十二度三百四十六分上。每月积至二十九日四百九十九分上,其不及日者,三百六十五度二百三十五分。则日所进过之度,恰周得本数。而月所不及之度,亦退尽本数。恰恰与日会而成一月,合十二个二十九日。计全日三百四十八,十二个四百九十九分,积五千九百八十八。以日法九百四十分除之,得六日零三百四也。盖阳□ 全阴半,阳常盈,阴常缩,日行常过月,月行常不及日也。一岁闰以气盈朔虚,总为十日令八百二十七分,举成数为十二日。以起闰,三岁□ 一闰,积三个十日令八百二十七分,计三十二日令六百一分,成数为三十六日也。五岁再闰,积五个十日令八百二十七分,计五十四日二百七十五分。成数为六十日也。大抵三十二日一闺,虽不尽同,亦不相远。故圣人作历,归余以裨月行不及日,日行不及天之数。三者参会而为一,以至二十九年气朔分齐天时,既无毫发之差,而人事亦应时而举矣。或问天历曰:月之大小,便是一本历书,只要人推算尔。如初二生明,前月爻是大。或初三生明,前月叉是小。如玄乌二月叉来,八月又去。物亦是如此。前辈有云… 日月会於晦朔之问。初一晚最好看,起日才西坠微茫之,月亦随.以坠。至初二,便相隔微阔。初三,生明以后,相去渐远。直至十五日,"月对望,则是日行速进而远至半天。月行不及日,而退亦逮半□ 天矣。自十六至月晦,日行全远尽一天,月行全不及亦尽一天。则日进尽本数,月退尽本数,而又复相会。   邵子曰:一岁之闰,六阴六阳。三年三十六日,故三年一闰。五年六十日,故五岁再闰。十九年二百二十八日。   故七闺无余分,历法十九年为一章。七闰得二百二十八者,闺法所起也。置闰之法,起於日月之行不齐。日一日行天一度,月一日行天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其十三度为一年十二周天之数,余七分则为闰。故闺法以七与十九相取,以十二乘七得八十四七年之月数以十二乘十九得二百二十八十九年之月数,故年中取月,日中取时。则又以八十四为七分,以二百二十八为十九分,今自一时积之一日余七分。以一月三+日之数乘之,计二百一十分。十二月则二千五百二十分,每十九分为一时。年得一百三十二时十一日,余十二不尽。若以十九年之数乘之,得四万七千八百八十分。如法除析,每年得一十一日余十二分#4。尽十九年共得二百九日余二百二十八分,则一日十二时之分数,通为二百十日,故十九年七闰无余分。今欲求年,年置七分,满十九分而为闺,则知当闰之年。复以十二月数乘一年之数,年得八十四分,满二百二十八为闰,则知置闺之月。欲求日,日置闰七分,满十九而得闪一时,则知闰朔之日。复以十二时之数乘一日之数,得八十四分,满二百二十八分,而得闺一时,则知合朔之时。七与十九相取者,闰法之粗。八十四与二百二十八而取者,闰法之密。闰本奇数.’积於.七满於十九,故七与十九,自相乘除,皆得一百三十三。月与时法既衍十二以乘,当衍十二以除,故得二百二十八。其一月之分,一章之日,皆二百一十。所以《系辞》言归奇於初以象闰。而先天日数用一百三十三,星数用一百五也。闰本天之奇数,而以月求之。故知阳以阴为节,而阴阳相为体用也。二百二十八而十之,又偶之,则四千五百六十万。《四分历》一元之数也。   又曰:日以迟为进,月以疾为退。日月一会,加半日臧半日,是以为闰余。日一大运而进六日,月一大运而退六日,是以为闰差。   天左旋,日月右转其度数说见前。月一月一周天,皆为徒行。其及日者,在最后之一日半,而常在日之后。故日迟而反为进,月疾而反为退也。日月三十日一会,实二十九日半。盖月本二十九日半,日本得三十日半,而皆以为三十日故也。故一会而日加半日,月喊半日。加半日者,日一岁本多於月六日,而又加六日。喊半日者,月一岁本亏於月六日,今又喊六日,以所加喊积之是为闰余也。日月一大运,进退十二日。得三年一闺,五年再闰,是为闺差。八年三闺,十年四闺,十三年五闰,十六年六闰,十九年七闰。自此推之,往来不穷谓之通。子云有言:岁宁恙而年病。岁宁者,数足年安。岁恙者,年病而闺以偿之也。   朱子曰:闰以中气为定。   中气只在本月,若灯得中气在月尽后,月便当置闰也。斗指所建为中气,日月所在,斗指两辰之间日月会处。若无中气,则置为闰。斗柄左移,日月右转,辰与建常相合也。   周天分界,过宫分秒。   王氏炎曰:以周天度数,分配十二官。过官各有分数。百秒为分,百分为度。岁铃三百六十五日令三时,而交春是合周天之度。月铃三十日令五时,而交节是合一官之度。度犹界限,天轮有分界之限。日一日止行一度,故三百六十五日二十五刻,方能行遍天之分界。月行十二度有奇星家谓十三度举大数。月一月一周天,行遍天之分界。一月不铃三十日。月有小大,以五十九日分为两月,则再周矣。大率二十九日半强一周天,五十九日强而两周天。愚谓:古今历家只推算得个阴阳界限尔。所以孔子不言历,止日行夏之时也。   又曰:天左旋之说,如以大轮在外,以小-轮载日月在内。大轮转急,小轮转慢。虽都是左转,则有急有慢,便觉日月似右转了。   天体天运,日度月度,当分四轮看#5易晓。今以大轮如天之运於外,所谓天包地外,平运而舒以见天度四分之一而有余。小轮载日月於内,小轮又小於天,故内转而缩。月行又后於日迟度四分之一而不足也。故日不及天一度,月不及日十二度有奇。外以包内,外宽内缩。其行度迟速体段,自是如此。分四以观瞭然矣。往年,曾见友人吴九霞作为一图,亦合此意。外一晕,纪周天之度以为天体。第二晕,以天自角起,一日一周天,而又过角一度。第三晕,日亦自角起,健次於天,一日一周无过度。依旧到角处恰好,所以不及天一度。日一日退一度,退尽本数。天一日进一度,又到本处,与天度合,是为一期。第四晕,月行迟,不及日十二度三百四十六分半,积二十九日过半。月不及日之度三百六十五度二百三十五分,月又退尽本数,遂与日会,而成一月十二会。计月欠日度五日五百九十二分,以朔虚合气盈,一岁共余十日令八百二十七分以起闰。今不记其详。或问曰:康节藏闰显闺之说是如何?曰:其详未易言也。姑以、目前言之,一年三百六十日而余分六日,藏於六甲之中是六甲,两月之中藏了一日。六六三百六十中藏了六日。显闰者,自开物至闭物,十分用七,去交数者三。三百六十本用二百四十,得二百五十二日。以闰数十二,显乎二百四十之外。   朱子曰:太史公历书,是说太初颛帝《四分历》,刘饮改为《三统历》,一行《大衍历》最详备。   五代司天考亦简严,是七百二十加去,皆止用二三年即差。古今历惟康节历用十二万九千六百分大,故密也。   谨疏前代历法于后。《四分历》者,颛帝本连山首艮之《易》而作也;祖《河图》数十衍为百,百分四个二十五,以应天数四分度之一也。秦用此历,建亥为正。至汉武帝改为《太初》。《太初历》者,武帝即位,唐都洛下阂等所作也。以建寅为正,改元封七年丁丑为太初元年,而日岁名焉逢甲摄提格寅,月名毕聚。日甲子夜半朔日一冬至者。谓武帝改元,上合颛帝甲岁起历之元,以应合璧连珠之瑞尔。非其年,即甲寅也。《三统历》者,刘敌改《太初历》而作也。三三而九,九九八十"一,是为统母。黄锺为天统一甲子元首,林锺为地统二甲辰元首,太簇为人统三甲中元首。元与太初同起黄锺之律详见前玄图注。《太玄历》者,汉扬雄所作也。与燕天初》、《颛历》相应。《太初》以九九衍数,四分之《洛书》,总实之数也。颛以十十衍数,四分之《河图》,虚中之数也。《太初》以八十一为日法者,九九也。《太玄》以七十二为日法者,八九也。《太初》以三十二为抄法者,八四也。《太玄》以三十六为抄法者,九四也。以《玄》比《初》,分於九而喊一秒,於九而加一,同得二千五百九十二秒。始虽异而终PlJ同详见卦气。《太衍历》者,唐一行之所作也。自汉至隋,历皆从律,一行专倚大衍,本乎卦气。即《河图》虚中之数,取四方一六二七三八四九之合,以象四时。取虚中五与十合以为衍母,取九六七八之老少为用。爻数通乎六十策,数行乎四百二十是大衍,为天地之枢。后之作者,不能易也。显德《通天历》者,五代王朴之所作也。欧公笔之於司天考,斩然自立一家。阳三十六策,阴二十四策。阴阳数合而化成,同得七十二,重之得七百二十,又重之得七十二万,又重之得七千二百万。而元纪生元,则岁月日时皆甲子。日月五星合,在子当盈缩,先后之中,而七政齐矣。愚谓:古今历法,前莫如汉《太初》,后莫如唐《大衍》二历。同起《河图》,中间诸家历法不过损益之而已。六律用《洛书》,数起奇。八卦用《河图》,数起偶。取用虽不同,率皆后天《易》也。时则《先天图》隐而未出。《先天历》者,邵子《皇极经世》之所由作也。其法本於天干地支相乘,日甲月子,星甲辰子,谓之四象。大数则谓之元会运世,小数则谓之岁月日辰。日甲一统月子十二,星甲三百六十统辰子四千三百二十。凡三十六甲,均布於十二辰。每辰皆得三百六十。《先天历》与《后天历》不伺,除闺计之,一年十二会三百六十运四千三百二十世一十二万九千六百年。此朱子所以极称康节之历。愚序诸家之历,以此终焉。程子亦曰:历上若通理,所通为多。独邵尧夫立差法交感之际冠绝古今。却於日月以阳盈阴亏求之遂不差只於这裹易差了。   天原发微卷之十二竟   #1『朱』,原作『未』,据《四库全书》本改。   #2『厘』原作『惊』,据《四库全书》本改。   #3『秒』,原作『抄』,据《四库全书》本改。   #4『分』,原作『日』,据《四库全书》本改。   #5『看』,原作『着』,据《四库全书》本改。   天原发微卷之十三   鲁斋鲍云龙景翔编注虚谷方回万里校正   象数   河出《图》而八卦画,阴阳始有象。洛出《书》而九畴叔,五行始有数。象非偶不立,数非奇不行。二者可以相有,而不可以相无。朱子曰:天地只是不会说倩,圣人出来说。若天地会说,想见更说得好。如《河图》、《洛书》,便是天地画出底《易》。伏羲仰观俯察,见天地间无非《易》。而《河图》之出,适契其心,故因之以画卦。后#1世象数之学不明者,有由矣。汉上朱氏曰:商瞿学於夫子,自丁宽而下,其流为孟喜京房。至唐犹可考,一行集二家之《易》,论卦气纳甲五行之类,皆同出《周易》大传系辞说卦尔。后马、郑、苟、虞,各自名家,去象数之源犹未远。至魏王弼与锺会同学,尽去旧说,杂以老庄。专尚文辞,不复推原。《大传》所自来,天人之道於是分裂。   《易大传》曰: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   朱子曰:孔安国云《河图》者,伏羲王天下,龙马出河,遂则其文以画八卦。《洛书》者,禹治水时,神龟负文而列於背,有数至九。禹遂因而第之,以成九类。愚按:天地开辟之初,太河混沦,象数未显。此《河图》、《洛书》,天所以开圣人也。《语》曰:河不出《图》。《易》曰:河洛出《图》、《书》。《书》曰:天球《河图》,则知《图》、《书》乃天地自然之文,古今以为瑞物,非人力之所为也。马、欧二公,何如更有说哉。#2又有肆为怪诞者,淮南子以为丹书绿图、《春秋》纬以为九篇六篇。#3顾野王以《洛书》农用、敬用十八字,为神龟之负者。班固以为初一至六极六十五字,为《洛书》本文者。唐孔氏曰:天语简要,不应叮咛曲折如是。惟孔安国之言,极为的当#4。故朱子取之。   又曰: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数二十五,地数三十,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   朱子曰:此夫子所以发明《河图》之数也。其位一六下,二七上,三八左,四九右,中五为衍母,次十为衍子。次一二三四,四象之位。次六七八九,四象之数。二老位西北,二少位西南。其数各以类而交错於外,且日相得有合四字,该尽《河图》之数。愚按:天数者,五奇之积。地数者,五偶之积。一得二为偶,三得四为偶,五得六为偶,七得八为偶,九得十为偶。各以奇偶相从,两两相得,如兄弟者。所以循其序而不容紊也。一合六为水,二合七为火,三合八为木,四合九为金,五合十为土。各以阴阳相配,两两如夫妇者,所以合其情而不容问也。又如十干亦然。甲阳得乙阴为木,甲去合己又化土;丙阳得丁阴为火,丙去合辛又化水;戊阳得己阴为土,戊去合癸又化火;庚阳得辛阴为金,乙来合庚又化金;壬阳得癸阴为水,丁来合壬又化木;皆是两其五行而合于一也。得必有合,合之中,又有相生相胜,相同相异而不齐者。此君臣、父子、兄弟、夫妇、长幼之五典,所以与五行相乘而不可离也。天地其合之大者,一三五七九合为天数,而不离乎五。二四六八十合为地数,而不离乎五。二五妙合,生人生物,聪之为五十有五。五者,中也。中则变,变则化,其道不穷。一变六化,二化七变,三而八,四而九,五而十。变则化,化则变。奇偶#5生成,屈伸往来,皆不出於《河图》。天地五数之内,岂若后世之言鬼神言变化而流於荒诞者比哉。   朱子曰:《河图》以五生数,统五成数。《洛书》以五奇数,统四#6偶数。   朱子谓:生数皆在内;生者,天地之心。成数皆在外;成者,天地之功。斯言至矣。愚按:《河图》以生成分阴阳。一二三四五生数,属阳居内。六七八九十成数,属阴居外。以生统成,以内合外。中为主,而外为客。所谓体之有常,而各居其方也。《洛书》以奇偶分阴阳。一三七九居四正位二配四阳卦。二四六八十位,四隅偏配四阴卦。以奇统偶,以尊临卑。正为君而侧为臣,是谓以数之变而各居其所也。然二图常变不可拘一,在《图》则少阴老阳不动。而少阳居南当乾位,老阳居西当坎位,不协夫#7生卦之序。在《书》则老阳居南当乾,少阳居西当坎,反协夫生卦之序。所谓常中有变,变中有常,其妙处不可窥也。   邵子曰:圆者,星也。历纪之数,其肇於此乎○   《唐志》历本议曰:天数始於一,地数始於二。合二始以定刚柔。天数中於五,地数中於六。合二中以通#8律历。天有五音,所以司日。地有六律,所以司辰。朱子释之详矣,兹不再及。邵子曰:离为星,震为辰。星合日之十,日十即五也。辰为支之十二,即六也。五六息阴阳中,《经世》以此起历。九与十相取,算法以此起间。自历象以来则然矣。圆者,星也。《河图》无那四角,应其形便圆。图数未尝不与星数合。张曰:天体数七,北斗星七。日月五星,数七二十八宿。四七共为七七,并南斗星六,通五十五数,以此知用於天地人文之问,皆有合於《河图》之数。   又曰:方者,土也。昼州井地之法,其放於此#9乎。   朱子曰:州有九井九百亩,是所以昼州井地也。愚按:方者《洛书》之文。地有四方,《书》皆以阳数居四正位,方里而井之象。《书》以九为主,亦井九百亩之象。天锡九畴,禹因治水,而得此《书》。所以开之俾之,别九州任土作贡而尽力乎沟洫也。禹成九功,而为天下万世利者,於以知九章之《书》为大。   又曰:圆者,《河图》之数。方者,《洛书》之文。故羲文因之而造《易》,禹箕叔之而作《范》也。   数始於一阴一阳。阳之象圆,故《河图》体圆而数方。阴之象方,故《洛书》体方而数圆。所谓参天两地者也。数十而方者为《河图》,故《大传》有五十有五之文。数九而圆者为《洛书》,故《洪范》有天锡九畴之目。鸿荒之世,天地阴阳,须各有象,然初未尝有数。至《河图》,然后五十有五数。奇偶生成,柴然可睹。此其所以深发圣人之独智也。   朱子曰:一至十为《河图》,虚其中以为《易》。   《河图》体圆象天,数十而方象地。阳数二十五,阴数三十,共五十有五,所以偶赢而奇之。虚其十,则《洛书》四十五。虚其五,则《大衍》五十。积五与十,则《洛书》纵横之数。以五乘十,以十乘五,则又皆《大衍》之数。《图》以生数,从北东而左旋。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又生水。然以对待之位言之,则北方一六水,克南方丙丁火。西方四九金,克东方甲乙木。而相克者,已寓於相生之中。生生之谓《易》。虚其中,则太极生两仪四象八卦也。故曰:一生二,二生四,四生八。《图》中亦涵《洛书》之旨。天地问,生而不克!则生者何以成。克而不生,则生人之类灭矣。   此造化所以,即《图书》而示其意。   又曰:一至九为《洛书》,实其中以为《范》。   《洛书》体方而象地,数九而圆象天。阳数二十五,阴数二十,共四十五,所以奇嬴而偶乏。虚其中,亦太极也。奇而各二十,两仪也。一二三四含六七八九,从横十五亦为四象。中五含五,并於四十,亦为《大衍》之数。积五与十,得十五,通为《河图》   之数。《书》与《图》,亦互相备。《书》以成数,从北西而右转。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又克火。然以对待之位言之,则东南方四九金生西北方一六水,束北方三八木生西南方二七火。其相生者,已寓於相克之中。相克乃所以相成,实其中者即五,《皇极》以为之本也。唐孔氏曰:《皇极》不言数者,以其该统九畴,以一统八,而位乎中天也。五行五事各五,八政八五纪五。《皇极》独居一三,德三稽疑七庶政十福极生,是九畴子目,亦该《河图》之数矣#10。   又曰:《图》《书》皆以五居中。   五者参天两地而倚数也。朱子曰:《河图》以五生数为主#11,故其中之所以为五者,亦具五生数之象。谓其下一点,天一之象,一便合四。其左一点,天三之象,三便合八。其右一点,地四之象,四便合九。其中一点,天五之象,五便合十。五数居中,生数在外,成数又在生数之外。一得五而为六,二得五而为七,三得五而为八,四得五而为九。一二三四以五而生,故日生数。六七八九得五而成,故日成数。数虽相对,未尝不相错也。然则《河图》之五十五数,固具於中央,五点之中矣。《洛书》以奇数为主,故其中之所以为五者,亦具五奇数之象。谓其下一点,亦天一之象,一又偶二。其左一点,亦天三之象,三铃偶四。其中一点,亦天五之象,五必偶十。其右一点,亦天七之象,七铃偶六。其上一点,则天九之象,九必偶八。五数居中,奇数居四方之正,偶数列四隅之偏。一得五而为后右之六,二得五而为右之七,三得五而为后左之八,四得五而为前之九。一三七九得五之奇,故日奇数。二四六八为五之偶,故日偶数。数虽从横交综,而亦各有条理而不乱。此《洛书》之四十五数,亦各具於中央,五点之中矣。   朱子曰:阴阳老少互藏其宅。又曰:七八九六之数不同。   《河图》以一二三四位数,合六七八九象数。则四十中五包五,则十五通五十五,互藏之说,董盘涧详矣。一者老阳之位,六则老阴之数,而一中含九,已藏了老阳之数在裹。四者老阴之位,九则老阳之数,而四中含六,已藏了老阴之数。在裹二少亦然。使阴阳不互根而藏其宅,则造化之机息矣。又七九为阳。阳主进,由少阳七进至於八之上,则进极而为老阳,九更没去处了。阳极生阴,故六八为阴。阴主退,由少阴八退至於七之下,则退极而为老阴,六亦无去处了。故阴极而阳又生焉。少者老,老者变,而少者又进焉,亦造化不穷之机也。然阳进则饶,故老阳饶於八,少阳饶於六,阳数常盈也。阴退则乏,故老阴乏於七,少阴乏於九,阴数常缩也。《易》曰:天地盈虚与时消息。知此者,其知道乎。   又曰:《洛书》从横十五,迭为消长。   《书》以一二三四,含七八九六,是谓四象之阴阳。老少八卦,由是生焉。迭为消长,皆不出乎七八九六也。邵子引《易传》曰:震以长之,乾以分之,巽以消之,坤以翕之。此言消长之大意也。益震始交阴而生阳,至乾之九而阳老。巽始消阳而生阴,至坤之六而阴老。张氏曰:七以长六至九,则分八以消九。至六则翕。又曰:阳之长也,自七历八至九,而老阴之消也。自八历七至六而老,此统言一气之消长,则指震与巽为七八。若以《洛书》卦位求之,则震反为八,而巽又居九矣其迭为消长也,则一得五为六,而与南方之九迭为消长。四得五为九,而与束北之六迭为消长。六进为九,则九长而六消。九退为六,则九反消而六又长矣。三得五为八,而与西方之七迭为消长。二得五为七,而与束北之八迭为消长。七进为八,则八长而七消。八退为七,则八反消而七又长矣。大抵数进为长,退为消。长者退则又消,消者进则又长。四维四正之数,从横以数皆为十五。虚中之五而数,则从横皆十。以十分之,朱子曰:九者十分一之余,八者十分二之余,七者十分三之余,六者十分四之余也。参伍错综,无适而不遇。七八九六之合焉。   或问朱子曰:《河图》与卦画不相类,伏羲何以则之而画卦。   愚按:《易大传》曰:《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此夫子所以发明伏羲则《河图》以画八卦也。太极而日《易》有者,即五与十。隐于《河图》,中官之象也。其日生两仪者,即一三七九之为阳仪,二四六八之为阴仪也。其日生四象者,即以一二三四为生数之象,含六七八九为成数之象也。其日生八卦者,即以七六八九为乾坤离坎之卦,而居四正之位。以一二三四为艮兑震巽之卦,以补四隅之阙。伏羲所以则之者,不出一图,而仪象卦画备矣。一者,太极也。惟有故生,一生二,二#12生四,四生八,八而六十四。生生不穷,皆自此中生去。.愚又闻之师曰:此数语者,固作《易》之本。而其为数也,奈何?曰:不叉泛为之说,求之天地之始,则圣人作《易》之精蕴,尽在是矣。一者,阳之始,故圣人取一奇以画乾一,日一一而一。几卦之属乎阳者,皆乾也。如震日一二而二,坎日二一而二,艮日二二而一,皆以一为主。二者阴之始,圣人取二偶以画坤二,日二二而二。几卦之属乎阴者,皆坤也。如巽曰二一而一,离日一二而一,兑日一一而二,皆以二为主。八卦由是画焉。至文王重之,又不过上下其画而已。取乾之一以交坤,则易坤为坎而居此#13。取坤之二以交乾,则易乾为离而居南。以震居束则内一阳而外二阴,以兑居西则内二阳而外一阴。西北日乾,三阳也。西南日坤,三阴也。束北为艮,二阴一阳也。束南为巽,一阴二阳也。四正四维,皆以一与二而次第之耳。伏羲本《河图》而画先天之卦,文王祖伏羲而演后天之《易》。禹锡《九畴》而先於治水,地道以平。箕子陈《洪范》而先一水二火,彝伦攸叔。皆以天.一地二之数而得之也。舍《河图》,吾将安放。   《传》曰:《河图》、《洛书》,相为经纬。八卦九章,相为表裹。   朱子曰:五十五为体,而四十五之变可推。合而言之,《河图》有九畴之象,《洛书》有五行之象。《河图》是常数,《洛书》是变数。生数统成数,为常数之主。奇数统偶数,为变数之用。《河图》以生数为主,《洛书》以奇数为主。《河图》表可以画卦,裹可以叔畴。《洛书》表可以叔畴,裹可以画卦。《河图》以生成合阴阳。合者未尝不分,故内外之文,有主宾之辨。《洛书》以奇偶分阴阳。分者未尝不合,故对待之中,有流行之妙。其日经纬者,非是以上下为经,左右为纬也。益经言其正,纬言其变也。其日表裹者,非是指此为裹,彼为表也。益言《图》中有《书》,《书》中有《图》也。《图》、《书》互为正,变在所主何如尔。主《图》户而言,《图》为正,《书》为变。主《书》而言,《书》为正,《图》为变。表裹亦然。   朱子曰:《图》、《书》之数与位,皆三同而二异。   《河图》以一六水居北,二七火居南,三八木居束,四九金居西,五十土居中央。是五者各当其方之本位。数之体也,叉有变焉。《洛书》所以通其变也,《书》土水木三位,皆同而不变者,谓天五居中央,生土是为大极。一动而出,於北则为天一生水。再出於束,则为天三生木。此阳气也,藏息於冬,而发生於春。体不可易,长其根苗,以内之生数言也。若夫二七本南方火位,时入乎夏,则乾金生巳阳,居大夏以长育万物,大其施生。正如王者出临明堂,以操大政。故少阳巽坎之生於二七者,不得不避乾父之尊,以退居于西也。时入乎秋,则乾兑又复居西,巽坎又复居南。各循其体,以守其常也。大抵扶阳抑阴者,乃天地好生之本心。《图》十为主,阳嬴而奇乏。天地相敌以为体,体立而用以行。故《书》以九为主,奇赢而偶乏,天包地以为用。所以抑阴数而退为二十,扶阳之成数於外,七九变而六八不变也。天地以此数而寓之《图》、《书》,圣人则之,以发其缴也。先儒之论详矣,兹不赘书。姑迷己之所见云。详见衍五水一木三土五说。   节斋蔡氏日:《易》主象,《范》主数。《河图》数偶;偶者,对待。故《易》本二气。《洛书》数奇;奇者,流行。故《范》本五行。   偶者静,静以动为用,故《河图》之行合皆奇。一合六,二合七,三合八,四合九,五合十。奇者动,动以静为用,故《洛书》之位合皆偶。一合九,二合八,三合七,四合六。是故《易》之吉凶生乎动,则《河图》者动由乎我。所以知几而先吉,故日先天。《范》之吉凶见乎静。静者,铃以动而后成。则《洛书》者动顺乎天,惟能明吉凶而已,故日后天。气有二而行有五,一三五七九者,阳之行也。故夫子总天之五,数得二十五。二四六八十,阴之行也。故总地之五,数得三十。二非五不能变化,五才'非二不能自行。言阴阳所以成变化。行鬼神者在乎五。五者,五行也。天地阴阳对待之定体,自一至十者,阴阳流行之次序。分为奇偶,则一三五七九为阳,二四六八十为阴。列为先后,则一二三四五生数为阳,六七八九十成数为阴。数行乎阴阳而形未定,象着乎阴阳而形已成。《易》有太极。具阴阳之理而未有形。象阴静也,数阳动也。太极非静非动而主乎静。太极之前,象数不可分先后。及其动而生阳数为始,而象亦自此始。静而生阴象方成,而数亦至此成。阴阳分合,动静不同。主立而言,静则二对待之时,动则一流行之时。主行而言,静则一阴阳合德,动则二先阳锋阴。愚按:此段精妙,读者宜加思焉。   伏羲本《河图》,以画先天横图。   横图以一二三四五六七八顺,卦序自右至左,而数之与圆图,一逆一顺不同。老阳居一分之为乾兑,少阴居二分之为离震,少阳居三分之为巽坎,老阴居四分之为艮坤,此自上而下也。又自下而上,从左而右,则艮坤生於老阴之一六,巽坎生於少阳之二七,离震生於少阴之三八,乾兑生於老阳之四九。於太阳-之上,生一奇一偶则为乾兑。於少阴-之上,生一奇一偶则为离震。於少阳-之上,生一奇一偶则为巽坎。於太阴-一之上,生一奇一偶则为艮坤。此先天横图也。自一至八,本为生卦之次序而已。   伏羲本《河图》,以画为先天圆图。   朱子日:六十四卦横图,震巽复诟,正在中间。却就中间,折转以作圆图。先自震复而却行,以至於乾。乃复自巽垢而顺行,以至於坤,便成圆图。而春夏秋冬,晦朔弦望,昼夜昏旦,皆有次第。此作图之大旨也。又曰:横图皆顺数,方圆一向皆逆,圆图只一半逆。详见左右篇。   先天八卦,合《洛书》数。   先天八卦与《洛书》合。老阳九为乾在正南,四为兑在束南。少阴三为离在正束,八为震在束北。少阳二为巽在西南,七为坎在正西。老阴一为坤在正北,六为艮在西北。圆以乾兑离震为四阳卦,居左。巽.坎艮坤为四阴卦,居右。《书》亦以乾坤坎离居四正,震兑巽艮居四隅。《图》与《书》卦皆合。其不同者,老阳与少阳交互於西南而为变尔。   后天八卦,合《河图》数。   后天八卦,亦与《河图》数合。一六水坎居北,二七火离居南,三八木震三居正束,巽八居束南,四九金兑四居正西,乾九居西北。五与十者,艮五居束北,坤十居西南。贯乎中官而为土。后天之数,未尝不与《河图》合。或者见其二七居南日离,四九居西北日乾兑,遂谓十为《洛书》。又见其戴九於南日乾,二七居西南日巽坎,遂谓九为《河图》。乃日文王法此,以为后天之《易》。於是二图交杂,而刘牧之说行焉。学者当砍。   《图》、《书》阴阳,奇偶相错。   《图》以一二三四,含七八九六而为十。《书》以一二三四,对七八九六而为十。十即二五也。二者之数,皆以乘五而生,得五而成也。老阳之位一而在北,一则含九.’而成数却在西。少阴之位二而在南,二则含八,而成数却在束。少阳之位三而在束,三则含七,而成数却在南。老阴之位四而在西,四则含六,而成数却在北#14。所以互为生成也。若《书》数则直相对而已。一与九对北而南也,三与七对束而西也。位之四正也,四隅又各自为对。束北角对西南角,二与八也。束南角对西北角,四与六也。亦互相经纬也。《书》与《图》皆各各藏十于中者,亦两其五行以相成也。董氏止以四象之位,与数言之亦善。   朱子日:《易》乃伏羲之所先得乎《图》,而初无待於《书》。《范》则禹之所独得乎《书》,而未必追攻於《图》尔。   郑氏日:圣人因《河图》而画八卦,因《洛书》而叔九畴。岂拟规而画圆,模矩而作方之谓邪。彼有是理,此有是事。方伏羲据《图》画卦之时,不叉预见《洛书》,而其数遂与之合。大禹据《洛书》叔九畴之时,亦不叉追砍《河图》之数,而求与之合。愚谓:《河图》之位合乎先天,《洛书》之位合乎后天。位虽有先后,数虽有十与九之不同,而皆本於五行,而以五居中则一而已。   濮上陈希夷先生传授。   希夷先生名传,以数学授穆修伯长。修授李之才,之才授邵康节,遂着《皇极经世》书。伯长又以《太极图》传周濂溪敦颐。朱汉上日:颐授二程。是时,张载讲学於二程、邵雍之间。故敦颐作《通书》,程颐作《易传》,载造《太和》三两篇。又以象学授神放,放授庐江许坚,此一枝传於南方也。或曰:先天方圆二图,始於麻氏心悟。朱子明其不然,谓《图》皆伏羲所自作,但有卦画无言语文字。孔孟没后,为方士所秘,至希夷始传云。   蔡西山日:《图》、《书》之象,自汉孔安国、刘饮,魏关朗子明,有宋康节先生、邵尧夫皆谓如此。至刘牧始两易其名,而诸家因之。故今复之,悉从其旧。   古今传记:自孔安国、刘向父子、班固皆谓《河图》授羲,《洛书》授禹。关子明、邵康节皆以十为《河图》,九为《洛书》。而九官之数,戴九履一,左三右七,二四为肩,六八为足,正龟背之象也。朱,子日:读《大戴礼》书只得一证甚明。其《明堂》篇有二九四七五三六八一之语。郑注谓:法龟文也。然则汉人固以九为《洛书》矣。胡为刘牧意#15见,以九为《河图》,十为《洛书》。悉反先儒之说,托言其《图》出於希夷,不立文字。谓许坚传於夸昌,夸昌传於刘牧。世多祖其说,流传天下。今观汉上着为《易传》,蜀人张行成.着为《七易》。他如蒲阳郑氏之类,皆用其说,悉未经刊正以前者。至朱夫子出,始与西山蔡亿君共订证之。以十为《河图》,九为《洛书》。一还其旧,天下信之。然刘牧之说,亦不可不知。今摭一二于后,云其引《大传》以为二者,皆出於J伏羲之世,不又言授羲。假使后世不见《系辞》十三卦之文,叉以六十四卦重於文王。后世不见《洪范》天锡之文.’铃以为《九畴》叔於箕子。岂知取豫取央,已具於文王作卦之前。而司徒司空之官,已见於舜命九官之日。是为#16《图》、《书》皆上世已有,但使羲则画之,禹法而陈之尔。愚谓此说,未为不是。但谓《洛书》不出於禹治水时,则天乃锡禹《洪范》九畴一句有妨尔。近辛未科刘梦荐用此说。居南官第一时,多祖文公《图》、《书》说者反居后。且谓禹贡言道《洛》而不言得《书》,舜典言惠畴而不言九畴。天锡禹者,天启之尔。刘牧又日:天地五十五数,《河图》四十五,虚十数而不用者,以四隅四正皆合而得十。又合中央之五,而纵横皆十五,亦五十五也。而五数不用者,.天一加五为六,地二加五为七,天三加五为八,地四加五为九,天五加五为十。故日:地十成之也。又八卦之数三十六。虚九数而不用者,乾与坤数九也,震与巽数九也。坎与离,艮与兑,数皆九也。何独疑九数之不可为《河图》,而十数之不可为《洛书》也。四正皆奇阳也,四隅皆偶阴也。所谓独阴不生,独阳□不成,铃一奇一偶而后造化生焉。又日..一之为数,在天为一,在日为甲。象为六之中数,卦为坎之中爻。在重卦为初九,在复为阳爻,在辰为建子,在五行为水律为黄锺。一者,定位也。五十去一,则一在四十九中。四十九又去一,则一在四十八中。几有数,未尝无一。一之所在,无往不为万物祖。#17但执此不失,是谓执天地之机。其说颇有理。愚录此於象数终者,以见其说当时与《图》、《书》盛行,但不合颠倒而错置之尔。学者亦不可不知。   天原发微卷之十三竟   #1『后』,原作『微』,据《四库全书》本改。   #2《四库全书》本无『马、欧二公……说哉』句。   #3《四库全书》本无『淮南子……九篇六篇』句。   #4『极为的当』,《四库全书》本作『极稳』。   #5『偶』,原作『好』,据《四库全书》本改。   #6『四』,原作『五』,据《四库全书》本改。   #7『夫』,原作『天』,据《四库全书》本改。   #8『通』,《四库全书》本作『定』。   #9『此』,原作『比』,据《四库全书》本改。   #10《四库全书》本无此段文字。   #11原脱『五』字,据《四库全书》本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