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镜秘府论 - 第 8 页/共 13 页

又曰:“日月光天德,山河壮帝居。”   有虚名实名,上对实名也。   又曰:“恒敛千金笑,长垂双玉啼。”   元兢曰:“正对者,若‘尧年’、‘舜日’。尧、舜皆古之圣君,名相敌,此为正对。若上句用圣君,下句用贤臣;上句用凤,下句还用鸾:皆为正对也。如上句用松桂,下句用蓬蒿;松桂是善木,蓬蒿是恶草:此非正对也。”   第二,隔句对。   隔句对者,第一句与第三句对,第二句与第四句对:如此之类,名为隔句对。   诗曰:“昨夜越溪难,含悲赴上兰;今朝逾岭易,抱笑入长安。”   释曰:第一句“昨夜”与第三句“今朝”对,“越溪”与“逾岭”是对;第二句“含悲”与第四句“抱笑”是对,“上兰”与“长安”对;并是事对,不是字对:如此之类,名为隔句对。   又曰:“相思复相忆,夜夜泪沾衣;空悲亦空叹,朝朝君未归。”   释曰:两“相”对于两“空”,隔以“沾衣”之句,“朝朝”偶于“夜夜”,越以“空叹”之言:从首至末,对属间来,故名隔句对。   又曰:“月映茱萸锦,艳起桃花颊;风发蒲桃绣,香生云母帖。”又曰:“翠苑翠丛外,单蜂拾蕊归;芳园芳树里,双燕历花飞。”   释曰:夫“艳起”对“香生”,隔以“映茱萸”之锦,“月锦”偶“风绣”,又间诸“生云母”之帖;其双“芳”“燕”匹两“翠”“蜂”,“里”“外”尽间成,故云隔句。   又曰:“始见西南楼,纤纤如玉钩;未映东北墀,娟娟似蛾眉。”   第三,双拟对。   双拟对者,一句之中所论,假令第一字是“秋”,第三字亦是“秋”,二“秋”拟第二字;下句亦然:如此之类,名为双拟对。诗曰:“夏暑夏不衰,秋阴秋未归;炎至炎难却,凉消凉易追。”   释曰:第一句中,两“夏”字拟一“暑”字;第二句中,两“秋”字拟一“阴”字;第三句中,两“炎”字拟一“至”字;第四句中,两“凉”字拟一“消”字:如此之法,名为双拟对。   又云:“乍行乍理发,或笑或看衣。”又曰:“结萼结花初,飞岚飞叶始。”   释曰:既双“结”居初,亦两“飞”带末;宜书宜时之句,可题可怜之论,准拟成对,故以名云。而又取双拟为名。   又曰:“可闻不可见,能重复能轻。”又曰:“议月眉欺月,论花颊胜花。”   释曰:上陈二“月”,隔以“眉欺”;下说双“花”,间诸“颊胜”。文虽再读,语必孤来;拟用双文,故生斯号。   或曰:春树春花,秋池秋日;琴命清琴,酒追佳酒;思君念君,千处万处:如此之类,名曰双拟对。   第四,联绵对。   联绵对者,不相绝也。一句之中,第二字、第三字是重字,即名为联绵对。但上句如此,下句亦然。诗曰:“看山山已峻,望水水仍清;听蝉蝉响急,思乡乡别情。”   释曰:一句之中,第二字是“山”,第三字亦是“山”;余句皆然:如此之类,名为联绵对。   又曰:“嫩荷荷似颊,浅河河似带,初月月如眉。”   释曰:两“荷”连读,放诸上句之中;双“月”并陈,言之下句之腹:一文再读,二字双来,意涉连言,坐兹生号。   又曰:“烟离离万代,雨绝绝千年。”   释曰:情起多端,理暧昧难分,情参差迢述;且自无关赋体,实乃偏用开格。   又曰:“望日日已晚,怀人人不归。”又曰:“霏霏敛夕雾,赫赫咕晨曦;轩轩多秀气,奕奕有光仪。”又曰:“视日日将晚,望云云渐积。”   或曰:朝朝,夜夜,灼灼,菁菁,赫赫,辉辉,汪汪,落落,索索,萧萧,穆穆,堂堂,巍巍,诃诃:如此之类,名连绵对。   第五,互成对。   互成对者,天与地对,日与月对,麟与凤对,金与银对,台与殿对,楼与榭对。两字若上下句安之,名的名对;若两字一处用之,是名互成对,言互相成也。诗曰:“天地心间静,日月眼中明;麟凤千年贵,金银一代荣。”   释曰:第一句之中,“天地”一处;第二句之中,“日月”一处;第三句之中,“麟凤”一处;第四句之中,“金银”一处:不在两处用之,名互成对。   又曰:“玉钗丹翠缠,象榻金银镂;青夫丹碧度,轻雾历檐飞。”   释曰:“丹翠”自拟,“金银”别对,各途布列,而互相成。“飞”“度”二言,并如斯例。   又曰:“岁时伤道路,亲友念东西。”   第六,异类对。   异类对者,上句安天,下句安山;上句安云,下句安微;上句安鸟,下句安花;上句安风,下句安树:如此之类,名为异类对。非是的名对,异同比类,故言异类对。但解如是对,并是大才,笼罗天地,文章卓秀,才无拥滞,不问多少,所作成篇,但如此对,益诗有功。诗曰:“天清白云外,山峻紫微中;鸟飞随去影,花落逐摇风。”   释曰:上句安“天”,下句安“山”,“天”“山”非敌体,“白云”“紫微”亦非敌体;第三句安“鸟”,第四句安“花”,“鸟”“花”非敌体,“去影”“摇风”亦非敌体:如此之类,名为异类对。   又曰:“风织池间字,虫穿叶上文。”   释曰:“风”“虫”非类,而附对是同;“池”“叶”殊流,而寄巧归一。或双声以酬叠韵,或双拟而对回文;别致同词,故云异类。   又曰:“鲤跃排荷戏,燕舞拂泥飞;琴上丹花拂,酒侧黄鹂度。”   释曰:鸟飞鱼跃,琴歌酒唱,事迹既异;至如鸟飞树动,鱼跃水溅,叶润凭水而成文,枝摇托风而制语,谚赤鲤为对,引酒歌傍传酒唱,二各相无,故异类题目,空中起事。   又曰:“离堂思琴瑟,别路绕山川”。   又如以“早朝”偶“故人”,非类是也。   元氏曰:“异对者,若来禽、去兽,残月、初霞。”此“来”与“去”,“初”与“残”,其类不同,名为异对。异对胜于同对。   第七,赋体对。   赋体对者,或句首重字,或句首叠韵,或句腹叠韵,或句首双声,或句腹双声:如此之类,名为赋体对。似赋之形体,故名曰赋体对。诗曰:   句首重字:“褭褭树惊风,曬曬云蔽月。”“皎皎夜蝉鸣,胧胧晓光发。”   句腹重字:“汉月朝朝暗,胡风夜夜寒。”   句尾重字:“月蔽云曬曬,风惊树褭褭。”   句首叠韵:“徘徊四顾望,怅悢独心愁。”   句腹叠韵:“君赴燕然戍,妾坐逍遥楼。”   句尾叠韵:“疏云雨滴沥,薄雾树朦胧。”   句首双声:“留连千里宾,独待一年春。”   句腹双声:“我陟崎岖岭,君行峣崅山。”   句尾双声:“妾意逐行云,君身入暮门。”   释曰:上句若有重字、双声、叠韵,下句亦然。上句偏安,下句不安,即为犯病也。但依此对,名为赋体对。   又曰:“团团月挂岭,纳纳露沾衣。”(头)。“花承滴滴露,风垂褭褭衣。”(腹)。“山风晚习习,水浪夕淫淫。”(尾)。   释曰:《诗》有鸾鸣哙哙,鹿响幼幼,苌楚婀娜之名,泽陂菡萏之状,模朝隮而薈蔚,写荇菜而参差,既正起重言,亦傍生叠字者。   第八,双声对。   诗曰:“秋露香佳菊,春风馥丽兰。”   释曰:“佳菊”双声,系之上语之尾;“丽兰”叠韵,陈诸下句之末。秋朝非无白露,春日自有清风,气侧音谐,反之不得。“好花”“精酒”之徒,“妍月”“奇琴”之辈:如此之类,俱曰双声。   又曰:“飋岁阴晓,皎洁寒流清;结交一顾重,然诺百金轻。”又曰:“五章纷冉弱,三冬粲陆离;怅望一途阻,参差百虑违。”   释曰:“飋”“皎洁”,即是双声,得对叠韵;“冉弱”“陆离”,即是双声,自得成对。   又曰:“洲渚递萦映,树石相因依。”   或曰:“奇琴”、“精酒”、“妍月”、“好花”,“素雪”、“丹灯”,“翻蜂”、“度蝶”,黄槐”、“绿柳”,“意忆”、“心思”,“对德”、“会贤”,“见君”、“接子”:如此之类,名双声对。   第九,叠韵对。   诗曰:“放畅千般意,逍遥一个心;漱流还枕石,步月复弹琴。”   释曰:“放畅”双声,陈之上句之初;“逍遥”叠韵,放诸下言之首。双道二文,其音自叠;文生再字,韵必重来。“旷望”、“徘徊”、“绸缪”、“眷恋”,例同于此,何藉烦论。   又曰:“徘徊夜月满,肃穆晓风清;此时一樽酒,无君徒自盈。”又曰:“郁律构丹巘,棱层起青嶂。”(“郁律”“棱层”是。)   《笔札》云:“徘徊”、“窈窕”、“眷恋”、“彷徨”、“放畅”、“心襟”、“逍遥”、“意气”、“优游”、“陵胜”、“放旷”、“虚无”、“彟酌”、“思惟”、“须臾”:如此之类,名曰叠韵对。   第十,回文对。   诗曰:“情亲由得意,得意遂情亲;新情终会故,会故亦经新。”   释曰:双“情”著于初、九,两“亲”继于十、二;又显头“新”尾“故”,还标上下之“故”“新”:列字也久,施文已周,回文更用,重申文义,因以名云。   第十一,意对。   诗曰:“岁暮临空房,凉风起坐隅;寝兴日已寒,白露生庭芜。”又曰:“上堂拜嘉庆,入室问何之;日暮行采归,物色桑榆时。”   释曰:“岁暮”“凉风”,非是属对;“寝兴”“白露”,罕得相酬;事意相因,文理无爽:故曰意对耳。   第十二,平对。   平对者,若青山、绿水,此平常之对,故曰平对也。他皆效此。   第十三,奇对。   奇对者,若马颊河、熊耳山;此“马”“熊”是兽名,“颊”“耳”是形名,既非平常,是为奇对。他皆效此。又如漆、沮、四塞,“漆”与“四”是数名,又两字各是双声对。又如古人名,上句用曾参,下句用陈轸,“参”与“轸”者同是二十八宿名。若此者,出奇而取对,故谓之奇对。他皆效此。   第十四,同对。   同对者,若大谷、广陵,薄云、轻雾;此“大”与“广”、“薄”与“轻”,其类是同,故谓之同对。同类对者,云、雾,星、月,花、叶,风、烟,霜、雪,酒、觞,东、西,南、北,青、黄,赤、白,丹、素,朱、紫,宵、夜,朝、旦,山、岳,江、河,台、殿,宫、堂,车、马,途、路。   第十五,字对。   或曰:字对者,若桂楫,荷戈,“荷”是负之义,以其字草名,故与“桂”为对;不用义对,但取字为对也。   或曰:字对者,谓义别字对是。诗曰:“山椒架寒雾,池篠韵凉飚。”   “山椒”,即山顶也;“池篠”,傍池竹也:此义别字对。   又曰:“何用金扉敞,终醉石崇家。”   “金扉”“石家”即是。   又曰:“原风振平楚,野雪被长营。”   即“菅”与“楚”为字对。   第十六,声对。   或曰:声对者,若晓路、秋霜;“路”是道路,与“霜”非对,以其与“露”同声故。   或曰:声对者,谓字义俱别,声作对是。诗曰:“彤驺初惊路,白简未含霜。”   “路”是途路,声即与“露”同,故将以对“霜”。   又曰:“初蝉韵高柳,密茑挂深松。”   “茑”,草属,声即与“鸟”同,故以对“蝉”。   第十七,侧对。(崔名“字侧对”)。   元氏曰:侧对者,若冯翊、(地名,在左辅也。)龙首。(山名,在西京也。)此为“冯”字半边有“马”,与“龙”为对;“翊”字半边有“羽”,与“首”为对:此为侧对。又如泉流、赤峰;“泉”字其上有“白”,与“赤”为对。凡一字侧耳,即是侧对,不必两字皆须侧也。以前六种切对,时人把笔缀文者多矣,而莫能识其径路。于公义藏之箧笥,不可垂示于非才。深秘之,深秘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