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峰通考 - 第 3 页/共 31 页

楠曰:戊寅日下杀星微,己酉那堪太制之。运入东方官杀显,枯苗得雨发生机。 戊土生午,火气为热,运入壬癸去火之炎,再喜培起寅中甲木,其贵然耳。此以为旺衰杀为病,去火存杀为去病神也。 乙酉 丁亥 丙午 己丑 先伯瑛四公制杀太过格 楠曰:丙生亥月两帮身,一杀那堪三制神。运入西方生杀地,超腾不作等闲人。 丙火生亥,杀星木可畏也,然有丁火,合去三重己土制之太过。大运入乙酉甲申,破土生杀,发财数千缗。壬癸运美,午未运中制杀太甚,屡遭凶变,入巳丙戌年,六十二岁死矣,重见戊土破壬也。 丁未 己酉 乙巳 丁亥 先兄西庵 制杀太过 楠曰:乙木生临酉巳垣,两金制火制相连。不宜见火重攻杀,去火存金是福田。 乙木生酉月,本根轻也,畏金制。夫何金少而火多,制杀太过,尽杀无民?早行丙午,制过杀星,屡屡克子,且财名不遂。大运入辰,坐壬癸之水,去火存金,财源大振,贵产佳儿,福寿两全。寅运见火克金,灾生回禄,入丑杀星入墓,八十三岁而死。 庚辰 甲申 丁未 丙午 宜黄谭二华尚书命身强杀浅格 楠曰:丁火生申水气微,杀轻身旺贵何凝。水轻喜入汪洋运,职掌兵权震外夷。 丁生申月,伏火尚有余炎,盖喜年月合成杀局,所谓身强杀浅,万户封候。运行北方,补其水用杀得权,名魁夷帮,岂偶然哉,俗术妄以龙奔天河为誉,不根理之所有,何其谬哉? 乙酉 辛巳 己酉 乙亥 本府杨太爷贵命身强杀浅格 楠曰:己土生临身旺乡,土金清秀大非常。财逢七杀轻为病,滋杀威权显庙廊。 己生巳月,火土本旺,盖辛金清清透出,己土好泄其精,而从金为用神,杀为权柄,盖得时上杀星,宜行杀旺地,及生杀地。所以运转东北,耿耿二运,岂不富且贵乎。止畏辛金金制杀太过,则不及耳。 甲午 丁丑 壬辰 甲辰 贫命杀重身轻之格 楠曰:壬临丑月杀星多,印破难生受折磨。再看运行财杀地,一生劳碌受奔波。 壬水虽生丑月,盖因财杀太多,虽丑中有一点辛金,盖缘不曾会局,且有丁火贴身,暗破辛金,则壤印,作不得杀化印生,只作杀重身轻。运行东方木神制杀,衣食颇给。再行南方杀旺运,身虽不死,亦住廪牵猪轱度活,入未杀重而死矣。 丁卯 甲辰 戊午 癸亥 一丐者命杀重无制 楠曰:戊土生辰木旺乡,贴身七杀太刚强。不堪顽杀原无制,只作齐人觅四方。 戊土生辰木之分野,再加亥卯结成木局,且甲木透出天干,又行北方财地,生其七杀,正谓财生七杀赶身衰。运虽有庚辛,亦不能制者何也?盖缘四柱中原无一点金气,虽逢金亦不能制,根在苗先也,一生为乞丐,亥运杀旺方死。 丙子 甲午 己亥 乙亥 女命贫淫夫星犯重 楠曰:争权官杀亦何多,叠见无星克制过。洛浦风尘真可鄙,只因八字犯淫论。 己土得禄于予,身主有气,又不能从杀也,而且见三甲作合,贪合忘夫,所合不得其正。再行东方官杀,多夫之地,岂不大肆淫风,而作桑间濮上之女乎,且身旺不旺而弱不弱,还作杀重,贫可知矣。 壬辰 己酉 乙未 辛巳 尚书妻火少金多格 楠曰:乙未那堪叠见金,金多火少病堪寻。去金宜入南方运,宫阃方知有贵人。 乙日生于酉月,巳酉合成金局。木不足而金有余,此谓夫星术旺,宜伤官食之,以克去其夫而得夫,所以贵而有予也。正谓金有余,行火运以去其金子,同生富贵,夫子全美也。 丙申 癸巳 己亥 乙亥 女贵命多有余财不足格 楠曰:己临亥日坐夫宫,申巳刑冲作病神。运入东方夫旺地,岂同闺阁等闲人。 己土生临巳月,庚金得禄得生,两重亥中夫星,克去明矣。惟有时上一点杀星为夫也。夫星孤秀,所以行东方旺夫之地,夫为参政,五子俱非常人,子星得禄故也。 庚寅 甲申 戊辰 丁巳 克损七夫金有余财不足之格 楠曰:金神克木不存夫,叠叠刑冲夫不如。行运不宜金再见,不堪重睹镜鸾孤。 戊土用年上寅中甲木为夫,申宫庚金破之,用日上寅木为夫,巳上庚金破之,用月上甲木为夫,年上庚金破之,徒见夫而无春也。一入辛巳庚运,三年而两嫁有之,五年而三嫁者有之,损七夫矣。 辛巳 乙未 乙酉 壬午 逸叟妻命火重而金颇轻 楠曰:乙木生临伏火炎,金衰颇以火为嫌。丙丁运上多灾病,金水重逢乐自然。 乙木生临六月中旬,火气炎蒸,虽有多金,然金气自消矣,但喜坐下夫星得禄,虽火旺而不能伤夫也。凡女命坐下见夫星者当美。初行丙丁二字,辛金被制,生子不育,而且多灾。戊己庚金之运,助比夫星,生子而身颇安也。 乙卯 癸未 辛未 甲午 旺举夫子命火重水轻格 楠曰:辛金坐未火炎阳,金水三阴入旺乡。最慨四柱多火气,喜行金水福荣昌。 辛金生未,三阴将进之时,夫子二星,俱巳受气。但四柱金龙盛,但得火俱伏藏,天干动制之有力。早行丙戌,助夫攻身,屡损子星。运入北方,火炎水制,助子兴家,五福俱全,入寅七十五死,兄嫂长三孺人也。 庚午 甲申 戊申 戊午 贫夭命夫太过格 楠曰:戊土生申金气多,夫星克制太如何。不宜早入刑冲运,寿夭应知受折磨。 戊生申月,金气重重,不宜月上见有申水。夫星无根,此乃极贫格。夫残疾无子,盖为夫星金制太过,庚运死。 丙戌 丁酉 乙巳 戊寅 楠曰:乙木逢金夫本荣,不堪太重制失星。北方运美南方否,此量分明岂徇情。 乙木生临酉月,坐下夫星得禄,本为好也。不堪重重见火,伤损夫星,再行南方午未运中,夫逃子窜,身几不振,盖为火多制金也。癸巳壬辰两运,衣食满给,夫子如故,盖喜壬癸水破火而存金也。 辛丑 辛丑 乙亥 丙戌 先贫后富金多火少 楠曰:乙木逢金火损伤,时逢丙火制相当。直看老景南方运,夫子兴隆大异常。 乙木生丑,木气本枯,再加五杀攻之,身益衰矣。赖有丙火进气,制杀福神,早行壬且破丙,颇受艰辛,一入南方,丙午丁未克杀之地,五福俱全,入申杀旺方死。 甲戌 辛未 乙丑 乙酉 先贫后富金多火少 楠曰:乙木生临未月提,木衰金旺理堪知。直须火运将金克,定主兴夫并旺儿。 乙木生未,虽有甲乙之木三重,夫何木气轻而不能制金,所以见夫星多而身衰者,返为戕身之贼也。运行己巳戊辰,财又生杀,贫苦克夫,一入丁卯,火制杀星,再醮助夫,丙寅旺杀得制,安享优游,子孙并秀。 戊申 甲子 乙丑 乙酉 娼贱命杀多无制格 楠曰:乙木金多制太过,再行金运失中和。娼淫浊乱污中垢,受制于人楚挞多。 乙木生子,木气无根,水木漂泛,四柱重重金气,所以金多无夫,岂不为娼妓乎?原金多再行金旺之地,七杀七马,受制于人,多遭捶楚,入庚破甲,死无根也。 丙子 壬辰 庚子 庚辰 贱婢夫轻制过 楠曰:夫星衰弱制重重,火少那堪水气冲。再入北方夫气绝,一生婢妾走西东。 不合丙火无根,夫星透出,壬水重重克之,水宜运入北方,水气益盈,夫气日益。虽金水轻清,只作伶俐贱婢,理本然也。 丙子 戊戌 壬午 戊申 尚书夫人水进气夫透天干格 楠曰:壬水生临九月秋,水神过气涌寒流。子午结局源深远,柴诰荣封两国忧。 壬水生临五阴之候,水气盈矣。两重戊土杀星,各坐生库之地,其杀各有位矣。更得下通水局,任杀为夫。南方杀旺之地。相夫贵格,更兼旺子,子从夫出故也。 癸巳 己未 己亥 己巳 富夭女命制过夫星 楠曰:己生未月木为夫,两巳来冲木气无。再入西方金旺地,金多克木寿应殂。 己生未月,本用甲乙木为夫也,夫何六月木衰,再加两巳中庚金克之,其夫盖衰矣。便八字纯粹,生于富家,不宜运入庚申,再加庚金得禄,夫星之气绝无,未嫁而死宜矣。观此八字虽好,而行运不及,正谓源清而景也。 辛亥 庚子 戊戌 己未 状元妻衰夫行夫旺运格 楠曰:戊土临乾木得生,喜逢水旺木芽明。夫衰最喜夫生运,定作人间妇状元。 戊戌土实自坐财乡,更得年上甲木夫星得生,而喜木衰,有庚辛天干之金,暗来损木,则为有病,方为贵命也。大运一入壬寅,衰夫得禄,相夫而登迁第一,岂不宜乎。又且生子,百作方伯,盖贵子亦从贵夫生也。入巳。庚金损破夫而死。 时上一位贵格 楠曰:时上一位格,盖取时一点杀星。若日干生旺,时上有杀,则用之为时上一位贵。若身旺杀衰,喜杀旺运,富贵多子,盖杀乃子星也,身旺能任其子也,若日干弱,时上杀旺,怕行杀旺及财运,正谓时逢七杀赶身衰,则主贫贱无子。杀能克身,不能生子,正谓时逢七杀本无儿。若时上有杀,亦要先安置杀星,或制去之,或合去之,方可用月上用神。如不曾克制此杀,即当把时上杀为用神,月上虽有印星财星,亦不能用。故格格推详,以杀为重。前人立言,说不分明。 补曰:时上为官,即时上一位贵格也。如阳见阳干,阴见阴干,相克是也。透出为妙,只许一位,四柱不许再见。若年月日又有,收为辛苦劳碌之命也。要本身自旺如甲寅,自生如甲子之类,又要制伏,有制则为偏官,无制则为七杀。又要制伏得中和,一位七杀,却有两三位制伏,是为太过。虽有学问,不荣仕路,乃是贫寒一老儒。故《喜忌篇》云:“偏官时遇,制上伏太过,乃是贫儒。”四柱制伏多,要行七杀旺运,或三合得地,可发。若原无制伏,要行制伏之运,可发。如遇杀旺,无以制之,则祸生矣。则偏官为人性,重刚执不屈,傲自讥,胆气雄豪。月偏官亦然。 又补曰:食神制杀,化鬼为官,因宜权贵。所谓食居先,杀居后,功名两全是己。羊刃合杀,变凶为吉,亦能权贵,所谓甲以乙妹妻庚,凶为吉兆中是已。 又补曰:食神制杀,不宜逢枭则祸,故日食神制杀逢枭,不贫则夭,羊刃合杀,不宜财多,南多必咎,故曰,财生杀党,夭折童年。 又曰:食神固能制杀,而伤官亦能制杀,便伤官不如食神之力。夫羊刃固能合杀,而伤官亦能合杀,但伤官不如羊刃之势显。阳日伤官能制杀,而不能合杀,如甲日见丁为伤官,能制庚金之杀,而不能合庚是己。阴日伤官能合杀,而自克制杀,如乙日见丙为伤官,难合辛金之杀,自能制辛是已。 己曰:杀一也,而驯服为用有二,制与化是也。制杀者,食神也,所谓服之以力也。化杀者,印绶也。所谓服之以德也。与其制之以力,不若化之以德,故《通明赋》云:“制杀不如化杀高。”制化不可并立,有制不必有化,有化不必有制。倘若化神弱,制神强,施恩有不足之怨,化神旺,制神衰,临事无禁制之能。 古歌云:时上偏官一位强,本身健旺富非常。年月并无官财杀,独于时位最相当。 又曰:时土一位贵,藏在支中是。日主要刚强,利名方有气。 补曰:此言时支偏官,如甲逢申时,乙逢酉时之类,乃藏在支中者也,日主强旺,名利必振,惟忌身弱,百力不能胜也。 又曰:时上偏官喜刃冲,身强制伏禄丰隆。正官若也来相混,身弱财生主困穷。 补曰:时上偏官,如甲日见庚干,乙日见辛干之类,不怕冲刑羊刃故也。《继善篇》去 云:“时上官喜刃喜冲,”日主生旺,年月有食制伏,所谓食居先,杀居后,功名两全,爵禄丰厚,不喜正官来混。有兄不显其弟,加以身势衰弱,财生杀党,必主贫寒困苦,所以不遂。 又曰:时上偏官一位强,日辰自强贵非常。有财有印多财禄,注定天生作栋梁。 补曰:时上偏官,只喜一位,四柱中不要再见。日主自旺,如甲寅乙卯,或生于寅卯日之类,则身杀两强,富贵过人,有财则时杀有根,有印则化杀生身,财马官禄,自然兴旺。 又曰:时逢七杀是偏官,有制身强好命看。制过喜逢杀旺运,三方得地发何难。 补曰:时逢七杀,乃是时上偏官格。身旺有制,如有一位杀,则有一位制,乃有贵人。文章振发,当作好命看。若有两三位制人太,则为制伏太过,逢杀旺三合,得地之运,其发达也,勃然不可遇。苟制伏太过。而又不能行杀旺之运,虽文过李杜,终不能显。 又曰:无理制伏运须见,不怕刑冲多杀攒。若是身衰惟杀旺,定如此命是贫寒。 补曰:偏官有有制伏,不宜运再见。若当生原无制伏者,喜行制伏运,月上偏官,怕刑冲多杀之攒。时上偏官,不怕三刑六害羊刃冲破,多杀攒聚,惟喜身强杀浅。若是杀重身轻,终身有损,纵不夭寿,定是贫寒。 又曰:时逢七杀本无儿,此理人当仔细推。岁月时中知有制,定知有子贵而奇。 补曰:时上偏官建禄,主克子。若岁月中有食神制伏,或刃合,不惟有子,而且贵。故曰:时上偏官有制,晚子英奇。 《四言独步》云:时杀无根,杀旺取贵。时杀多根,杀旺不利。 补曰:且如庚用丙为杀,生于寅,旺于巳午,库于戌,乃杀之根也。《格解》以为根,亦是。若时干虚露,既无根气,又无财生,运动杀旺,富贵可得,如三合得地,既多要根气,又有财生,再行杀旺之乡,反不利,而贫苦者多矣。 乙丑 乙酉 辛巳 甲午 东乡徐少初贵命金火相停金重火轻格 楠曰:辛金坐酉旺成行,火练秋金大异常。金旺火轻宜火运,少年早折桂枝香。 辛生酉月,喜得酉丑全成金局,喜得时上一点火神得禄,时上一位贵也。明矣。大抵金气全局,金气还胜,所以行午运,甲午流年,中乡试,联登黄甲。有乙未年生人,少了一点金,午字运不好,所以金宜旺也。 丁亥 壬子 辛巳 丁酉 临舒尚书贵命金白水清水制火过格 楠曰:辛生子月水金清,留杀冲官格局明。金冷水轻重畏水,宜行火运展经轮。 去留舒配,用格明矣。年上七杀,壬水去之。日上正官,亥中太壬水去之。惟存时上丁火,作时上一位贵格。但十一月之火,风寒之候,火气衰弱为病,畏金水之乡,宜丙丁戊己之运,真贵人也。装盖丙丁能助起衰杀也,戊己能制壬癸水也。 附官杀去留杂格 《喜忌篇》云:类有去官留杀,亦有去杀留官。 补曰:此乃五行遇月支偏官节中两句。《格解》不明,摘附于此,全己论在偏官格下。《三车一笕》论官杀去留之说,亦附于此,有可去官留杀者,即以偏官论。有可去杀留官者,即以正官论。凡看去官留杀,去留官者,要看四西柱中官杀孰轻,天干透出者易去,月支所藏者难云,须得四柱去官杀之物众而有力,方才支得。去官杀之物,伤官食神是己。 《喜忌篇》云:神杀相绊,轻重较量。 《继善篇》云:岁月时中,大怕官杀混杂。 《易鉴》云:天地人元分五音,阴阳妙决审其真。去留舒配须参透,福中间间理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