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峰通考 - 第 2 页/共 31 页

又曰:弃命从杀格,缘日主全无一点生气,四柱纯然有官杀,则不得已而只得从杀也。劈如遇强盗,本身无主,只得舍命从之,就要有财,生起其杀,行财杀运,以生用其杀也。畏见八字有根处,及制杀运犹如从盗,又思归父母兄弟之乡,则盗必恶汝。此格出正理,甚有验也。但六阴日干有从之之理,如妇人属阴,亦有从人之道。若六阳日干,见杀多,只或作杀重身轻看,若日主全无气,亦作弃命看,亦畏见根死。 《喜忌篇》云:五行遇月支偏官,岁时中亦宜制伏,类有去官留杀,亦有去杀留官。四柱纯杂有制,定居一品之尊,略见一位正官,官杀混杂反贱。 补曰:四柱纯杂有制,盖言四柱中纯杀无官。有食神制伏得宜,定居一品之尊。上文所谓五行遇月支偏官,岁时中亦宜制伏之谓也。若杀为用神,杂以正官,有伤官克制,或官为用神,杂发七杂,有食神制伏,亦定居一品之尊。上文类有去官留杀,亦有去杀留官之谓也。略见一位正官,官杀混杂反贱,是无制伏,无去留之谓也。或才改纯杂有制,为纯杀有制,误。 古纯杂有有制类 岳总领造 癸卯 丁巳 壬寅 甲辰 赵侍郎造 丙午 丙申 甲寅 丁卯 刘八门司造 甲申 乙亥 丙戌 庚寅 周伯蕴右丞相造 戊戌 甲子 丁未 庚戌 近时纯杂有制类 毛价川尚书造 甲寅 丙子 丁巳 甲辰 古杀为用神杂官有制例 帖木丞相造 戊申 辛酉 乙巳 丙子 李御带造 戊子 乙丑 丁未 辛亥 黄状元造 壬子 甲辰 己卯 壬申 何参政造 丙寅 戊戌 壬戌 辛丑 虽不一晶,合官星七杀交差,却以合杀为贵。 郎中造 丙子 甲午 辛亥 辛卯 虽不富,合杀有去留而贵。 古官为用神杂杀有制例 脱脱太师造 甲寅 己巳 癸酉 丁巳 叶丞相造 壬寅 壬寅 己卯 壬申 陈寺丞造 乙酉 辛巳 辛未 戊子 古官煞混杂例 癸亥 癸亥 丙午 壬辰 古时偏官杂正官有制例 史卫王弥远造 甲申 丙寅 乙卯 辛巳 右丞相造 己亥 癸酉 庚午 丙戌 三宝奴丞相造 庚午 辛巳 甲申 壬申 古时纯偏官有制例 郑尚书造 庚寅 壬午 戊寅 甲寅 朱尚书造 庚辰 丙戌 戊戌 甲寅 范尚书造 辛巳 辛丑 乙卯 丁亥 《格解》 又分五行遇月支偏官,岁时中亦宜制伏为一节。分四柱纯杂有制,定居一品之尊,略见一位正官,官杀混杂反贱为一节。至于中间类有去官留杀,亦有去杀留官二句,乃删之而不用,俱属可疑。 《喜忌篇》云:四杀旺运纯,身旺为官清贵。 旧注云:“此七杀即偏官也。”且如甲忌庚为七杀,而甲生于寅地,乃身旺。其中暗包丙长生,则不畏金为杀,而镣化为偏断,则甲庚各自恃旺之势,而行纯杀之运,乃为极品之贵,此说似牵强。盖身杀或强,而或制伏得官,固多权贵者,使柱中杀旺身强无制,又行纯杀无制之运。乃为极品之贵,恐不可从。或者又解为身旺杀旺,身杀居长生临官帝旺之乡,乃通月气者是也。运纯谓中和之道,制杀化杀之运是也。清贵者,清高而贵显,绣衣黄门是也。盖四柱四七杀日生俱旺,无食神制杀,运入制伏之地,则为清高而贵显也。此说可从。 《喜忌篇》云:柱中七杀全彰,身旺极贫。 旧注解曰:“伤官本禄七杀,则财本马之七乡,偏官本身之七杀,四柱有之,身旺建禄不为富矣。”此诚确论可从。盖建禄身旺之人,喜见财官,所谓一见财官,自然成福是巳。忌见七杀反伤,所谓切忌会杀为凶是己。若柱中有伤官,则官禄之七杀彰矣。有败财,则财马之七杀彰矣。有七杀偏官,则身之七间彰矣。此所以为全彰,虽见禄身旺,贫不自聊者,故曰:“身旺极贫。”或曰此乃纯杀格怕身弱也。盖言人命四柱中七杀之神全彰著,又身弱者,乃极贫穷夭寿之人也,乃又为身弱极贫下中农寿。噫!以此解杀重身轻终身有损可也,以此解非夭即贫定是身衰遇鬼可也,解此节则凿之甚矣。 《继善篇》云:庚值寅而遇丙,主旺无危。 补曰:庚日值寅,坐休绝之地,而柱中又遇丙,似乎衰而危。然寅中戊土生长,能生庚金,以泄丙火之气,乃绝处逢生,名曰胎元受气,又名小长生。人命逢之,主一生造化,衣禄兴旺而无危,非言日主之旺也。下文云金逢恳而遇土,号曰还魂。或者以庚寅日为旺不通,遂以庚值寅而为庚值申,以迎合主旺为日主之旺。非经本义,不可从。 古歌云:绝处逢生少人知,却去当生命理推。返本还原宜细辩,忽然屯否莫猜疑。 又歌云:或云胎养小长生,人命惟逢自积灵。若也修文应称遂,不然荣运亦光享。 古歌云:偏官如虎怕冲多, 运旺身强岂奈何。身弱虎强成祸害,身强制伏贵中和。 补曰:月上偏官,谓阳见阳,阴见阴。如甲生申月,乙生酉月,是已。为人刚暴好杀,触之即怒,性情如虎,最怕三刑六害,或羊刃魁罡,相冲必有凶祸。最喜运皆旺相,身强有制,化为权贵。若身弱杀强,无制之运,则虎加翼者也,其咆哮之威不可御,反为所噬。然偏官固宜制伏,亦贵中和。如一位偏官,制伏有二三,复行制伏之运,反不作福。何以言之?盖尽法无民,可绎思也。 又歌曰:偏官不可例言凶,有制还他衣禄丰。干上食神支又合,儿孙满眼福无穷。 解曰:偏官即克我之神,本为恶宿凶杀。然不可例言凶也,须要制伏。有制化之权要,则衣禄不期丰而自丰。天干有食神,如甲见丙,地支有食神,如卯中乙木合申中庚金之类。则子孙振振,有无穷之福矣。所谓七杀有制亦多儿是巳。 又歌曰:偏官有制化为权,英俊文章以少年。岁运若行身旺地,功名大用福双全。 解曰:偏官这格,虽为人凶暴无忌惮。然无制则为七杀,有制则为偏官,即化为权贵,少年稳步表青云,早岁题名黄榜,必是文章显赫之人,故曰英俊文章发少年。杀强有制,故曰美矣。若运衰弱,欲其大用也难矣。若岁运又无制,则声名特达遍朝野,所谓从杀多是大富大贵之人。所谓平生为富贵,只因杀重身柔,此等格局,但多夭耳。若运扶身旺,与杀为敌,或七杀透露,食神破局,皆不吉。 又歌曰:五阳坐日全逢杀,弃命相逢命不坚。如见五阴临此地,杀星根败吉难言。 补曰:旧文末句,本谓杀星之根败而无气,身无所从,则祸即至,而为吉难言。或者改根为临败,非也。又一说,改杀星而为杀强,以根败而为日主之根败亦非也。《格解》谓杀强根败吉难言,但非弃命从杀之意。盖从杀者,正不嫌于杀强根败耳。诚是但未知其根败,非日主之根败。识者详之。 又歌云:土临卯位三合全,不忌当生金不缠。火木旺乡名利显,再逢坤坎祸连绵。 补曰:旧文第二句,原是“不忌当生金水编”而或都改为“不见”与末句“再逢”字不相应,仍当作不忌看。盖土临卯位,谓己卯日主,亥卯未三合杀局,谓从杀亦可。当生金水,俱有谓金生水。水生杀,亦不忌。或生火土旺运,杀印相印相生,功名显达。再行坤坎金水之运,必祸连,盖当生既逢金制,而运又逢之,必祸连绵不已,所谓食神破局反不吉是已。又一说末句旧文,原是福连绵,而或改为祸连绵亦非。盖己卯日主,逢亥卯未三合,是谓杀强身弱,当生金水相缠,水固生杀,而金能制杀。故不忌。及犯行身旺之地,则廊庙之客,金紫之贵,所必至矣,故曰功名大用福双全。 又歌曰:煞星原有制神降,制旺身强贵必昌。叵见制神先有损,反将富贵亦灾殃。 解曰:煞星者,七杀偏官也。制神者,食神也。使月上逢七杀,而有食神降制得宜。又身居强旺之地,则富贵荣昌必矣。若食神逢枭,则食神先自损矣,不惟失其富贵,且有灾殃。所谓食制杀逢枭,不贫则夭是也。 《玄机赋》云:身强杀浅,杀运无妨。杀重身强,制乡为福。 解曰:身居强旺而杀浅者,强行杀旺无制之运,亦无妨害,所谓原犯鬼轻,制却为非是也。七杀太重而身弱者,虽行制伏得宜之乡,方可发福,所谓一见制伏却为贵是已。 《天玄赋》云:杀星重而行杀旺运,早赴幽冥之客。 补曰:身弱杀重,宜行制伏之运,则为福为寿。而又行杀旺之乡,必至天夭寿而死。故云。 《定真篇》云:七杀无制,逢官禄为祸,而寿元不入。 七杀以有制有贵,若无制伏,又逢正官,且建其官之禄,如甲逢庚无制,又逢辛金官星禄之数,则为官杀混杂。《万金赋》云:官杀混杂当寿夭。 《幽玄赋》云:身太柔杀太重,声名遍野。 身势太柔,略无一点恨气,七杀太重,而满盘重重。三合火木旺乡,木生火,火生土,杀印相生,功名著,再逢申坎金水之运,福自连绵。盖当生虽有金水,而制伏尚不及,必再逢金水,方为制伏得宜,当享福于不替也。 丙戌 戊戌 辛未 壬辰 进贤朱逢升尚书 贵命土厚埋金格 楠曰:重重土厚去埋金,官杀那堪泄气深。最喜运行财旺地,声华不日振儒林。 辛未日干,身坐土位,年月日时俱有土旺,正谓金赖土生。土厚而金遭埋没,初行北方庚子辛丑运,金土气盈,塞滞不利。后行东方寅卯甲乙运,破土而生官杀,位登台阁。 庚子 己卯 癸酉 辛酉 严介溪阁老贵命去食存杀格 楠曰:见杀虽当论杀星,杀衰谁养杀精神。不堪卯木为真病,时有辛金去病人。 癸水生卯,己土杀星,天干透出,是以有杀只论杀。善喜杀衰,要嫌地支两重乙木,暗来克杀,作七杀制伏太过,则为重病,盖得辛酉时,冲去卯木为药也。早行南方,衰杀得地,擢登科甲,运入西方金运,制去病神,位登宰相,名显天下,贵而且寿,直入亥运,会起木来损杀,膏肓之疾复作,忽生奇祸而死。 丙子 庚子 丁丑 辛亥 盱江格溪刘翰十六公水重土轻格 楠曰:丁生子月水汪洋,七杀虽多喜内藏。幸得丑中微土制,南方土运发非常。 丁火生于子月,七杀极旺矣。再加年日时中,俱有水气,来克丁火,但水虽多,喜静伏于地支,其凶未逞于天干。若原杀逞天干,主早年夭也。壬寅癸卯甲辰运,虽是东方,亦嫌壬癸水盖头,虽好亦蹇晦。大运入巳午未,冲去水神,财发万缗,盖喜土来克水也。入申水得长生,寿至八十余死。 丁丑 壬寅 庚子 乙酉 书坊杨员四公富命制杀太过 楠曰:庚生寅月火神经,壬癸重来制伏明。土木运中人富贵,再行金水祸来并。 庚子日生寅月,年月丁壬作化,生火助杀,用杀明矣。木命三阳之火尚衰,金水寒威犹在,壬癸水透天干,制伏太过,病在此矣。犹喜羊刃存时,丑酉合金得局,身主不弱,又得乙庚存时,化金成旺,早行子丑,丙火气寒,杀衰不能为我运动,故多蹇满。渐行己亥,甲木财神得生,财来生杀,隐隐兴隆。一人戊戌,原壬水为丙火之病神,一见戊土,克去壬水净尽,如鸿毛之遇风,飘然而举。如枯苗之得雨,勃然而兴,财发成缗,书林出色,岂偶然哉!大运入酉,丙火杀神死地,更且财来生水,水来灭杀,法尽无民,其死也非偶然也。 癸巳 己未 庚子 甲申 临川饶舜臣春元贵命制杀太过格 楠曰:庚生未月火虽炎,制杀那堪水火严。甲乙丙丁资杀运,青云得路岂能淹。 此格与李阁老制杀之理颇同,但未月二阴,水方进气,水气比肩更甚。运行东方,财来生杀,七杀行权,云中高登。其理宜也。 丙戌 庚子 丁卯 丙午 吾都王仁王公制杀过富命 楠曰:丁生子月水虽寒,一杀那堪制两般。己土病神宜卯木,东方木运始堪欢。 丁火子月,杀星本旺,那堪一杀而有戌午两土以制之,正谓杀不足,而制有余。赖有日下卯木,破出午中己土,以卯木为福神,东方壬寅癸卯甲乙运,助起木来克土,财发千缗。一入巳千未乡,破败如洗,未运土重,杀暮死矣。 己酉 戊辰 癸酉 丙辰 盱江格溪傅佑十五公富命杀多生印格 楠曰:癸水生辰土气重,土生金印助身荣。不堪丙火为金病,见水名为既济功。 癸日生辰,本为土重水轻也。官杀虽重,盖得己土贪生于酉,戊土自坐辰库,更得辰相合,其土见金不来克身,反地去生印,而助身也。遥见时上丙火精欲克酉为病,迨后入丙寅运,金绝于寅,倾家荡产,片瓦未留。一入北方,见水去火存印,一发如雷。入戌,火土太重死矣。 庚午 己丑 壬辰 甲辰 抚城过桓文生员土重水轻格 楠曰:壬临丑月水之垣,杀重官多也作衍。制杀喜看时有甲,棘闱之阵几乎先。 壬辰日生丑月,壬水之气有寓焉。但四柱有土,官杀之气盛,水气轻也。喜时上甲木进气制杀,本为登科之命,但不合上有庚坏甲,故此未遂。运行寅卯壬运,木神生旺,屡战秋闱。大运入辰丙午流年,戊土杀得地,杀旺攻身而死。 甲午 丁丑 壬辰 甲辰 宜黄县住禀牵猪牯贫命杀重身轻 楠曰:壬临壬月杀星多, 印破难生受折磨。再看运行财杀地,一生劳碌爱奔波。 壬水虽生丑月,盖因财杀太多,虽丑中有一点辛金,盖缘不曾会局,月有丁火,贴身暗破辛金坏印,作不得杀化印生,只作杀重身轻。运行东方,木神制杀,衣食颇给。再行南方,杀旺运,身虽不死,说住禀牵猪牿度活,入未杀重而死。 壬辰 丁未 辛丑 甲午 临川刘觉吾贵命火重水轻格 楠曰:辛生未月火乘权,时杀重逢一气全。制杀水轻宜水运,官居枢要掌铨衡。 辛金生于未月,伏制犹炎,喜年上丁壬合杀为贵。月中虽有丁火,丑中癸水去之,止用时上一位贵格。然火气旺而水气轻,原虽有壬癸之水,且四柱土重,亦能去水也。所以运入亥位,擢显官,其理然也。 壬辰 丁未 辛丑 壬辰 水重火轻之格 楠曰:丙火那堪六伤,杀星制过害非常。再行水运生难获,死败徒流祸几场。 辛丑生未,本是火炎之域,夫何止有二火为杀,六水制之,此为七杀制过,尽法无民,可不畏哉。与前贵造天渊之隔,理则然也。前则有甲午时,多一重木火之气,则火重水轻,所以宜行北方。此则水重火轻,则畏行北方。此命一入亥运,问辽东三万里冲军,壬水年又旺,非命而死也。 甲寅 辛未 辛未 丁酉 临川周半峰火多为病格 楠曰:辛金坐未杀星多,丁火伤辛苦太过。运喜北方能去杀,最宜水火制中和。 辛生未月,丁火过多,运入北方子运,滥知命术,而得冠带,自且不知,吾以水济火炎之理告之,方谙斯理。吾以寅运火旺必死,寅运果死耳。 己未 己巳 庚子 甲申 建宁李默阁老制杀太过贵命火不足格 楠曰:庚金巳月杀虽强,制杀那堪水性狂。衰杀喜行寅卯运,北方重见水难当。 庚生巳月,杀性本然旺矣。夫何见水结局克制杀星?虽年支有丁相帮,然又见土多,亦泄弱火之气。此以制杀太过,运行丙寅丁卯乙丑,火木之地,助起杀神,能为我用,此所谓不足宜补起火也。位登黄阁。运行亥子,水来破杀,死宜矣。 丁酉 丙午 戊寅 丁巳 临川帅谦斋贵命制杀太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