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天髓阐微 - 第 67 页/共 77 页

壬辰 甲辰 庚午 丙戌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庚午日元,生于辰月戌时,春金杀旺,用神在土。月干甲木,本是客神,得两土,所以脾胃无病,然熬水炼金,而患弱症。至戊申运,土金并旺,局以木为病,木主风,金能克木;接连己酉庚与三十载,发财十余万,辛亥运金不通根,木得长生,忽患风疾而卒 。 癸丑 戊午 壬寅 庚戌丁巳 丙辰 乙卯 甲寅 癸丑 壬子 壬寅日元,生于五月戌时,杀旺又逢财局,杀愈肆逞,所以客神不在午火,反在寅木,助其火势;客神又化忌神,戊癸化火,则金水相伤。运至乙卯,金水临绝,得肺肾两亏之症,声哑而嗽,于甲戌年正月木火并旺而卒。 乙亥 庚辰 丙子 庚寅己卯 戊寅 丁丑 丙子 乙亥 甲戌 丙子日元,生于季春,湿土司令,蓄水养木,用神在木,得亥之生,辰之余,寅之助。乙木虽与庚金合而不化,庚金浮露天干为客神,不能深入脏腑,而游六经也。水为精,亥子两见,辰又拱而蓄之,木余为气,春令有余,寅亥生合火为旺神,时在五阳进气,通根年月,气贯生时,精气神三者俱足,则邪气无从而入。行运又不背,一生无疾,名利裕如。惟土虚湿,又金以泄之,所以脾胃虚寒,不免泄泻之病耳。 木不受水者血病。 原注:水东流而木逢冲,或虚脱,皆不受水也,必主血病。盖肝属木,缄而不纳则病。 任氏曰:春木不受水者,喜火之温暖也;冬木不受水者,喜火之解冻也。夏木之有根而受水者,去火之烈,润地之燥也;秋木得地而受水者,泄金之锐,化杀之顽也。春冬生旺之木,要其衰而受水;夏秋休囚之木,要其旺而受水。反此则不受,不受则血不流行,故致血病矣。 丁亥 丁未 乙亥 己卯丙午 乙巳 甲辰 癸卯 壬寅 辛丑 乙木生于未月,休囚之位,年月两透丁火,泄气太过。最喜时禄通根,则受亥水之生,润其燥烈之土;更妙会局帮身,通辉之象。至甲辰运,虎榜居首,科甲连登,格取食神用印也。 丙戌 乙未 乙巳 丁亥丙申 丁酉 戊戌 己亥 庚子 辛丑 乙木生于未月,干透丙丁,通根巳戌,发泄太过,不受水生,反以亥水为病,格成顺局从儿。初交丙申丁酉,得丙丁盖头,平顺之境;戊戌运克尽亥水,名利两得;至己亥水地,病患膨胀。只因四柱火旺又逢燥土,水无所归,故得此病而亡。 土不受火者气伤。 原注:土逢冲而虚脱,则不受火,必主气病,盖脾属土而容火,不容则病矣。 任氏曰:燥实之土不受火者,喜水之润也;虚湿之土不受火者,忌水之克也;春土有根而受火者,解天之冻,去地之湿也;秋土得地而受火者,制金之有余,补土之泄气也。过燥则地不润,过湿则天不和,是以火不受,木不容。过燥必气亏,过湿必脾虚,不受则病矣。 己巳 辛未 戊戌 己未庚午 己巳 戊辰 丁卯 丙寅 乙丑 戊土生于未月,重叠厚土,喜其天干无火,辛金透出,谓里发于表,其精华皆在辛金。运走己巳戊辰,生金有情,名利裕如。丁卯运辛金受伤,地支火土并旺,不能疏土,反从火势,则土愈旺,辛属肺,肺受伤,血脉不能流通,病患气血两亏两亡。 庚辰 己丑 己亥 壬申庚寅 辛卯 壬辰 癸巳 甲午 乙未 己亥日元,生于丑月虚湿之地,辰丑蓄水藏金,庚壬透而通根,只得任其虚湿之气,反以水为用而从财也。初运庚寅辛卯,天干逢金生水,地支遇水克土,荫疪有余;壬辰癸巳,不但财业日增,抑且名列宫墙;巳运克妻破财。此造四柱无火,得申时壬水逢生,格成假从财,故遗业丰厚,读书入学,妻子两全,若一见火,为财多身弱,一事无成。至甲午运,木无根而从火,己巳年火土并旺,气血必伤,病患肠胃血症而亡。 金水伤官,寒则冷嗽,热则痰火;火土印绶,热则风痰,燥则皮痒。论痰多木火,生毒郁火金,金水枯伤而肾经虚,水木相胜而脾胃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