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虚中命书 - 第 3 页/共 4 页

寅中有甲得阴土以为妻,方知甲与己合丑寅未会甲乙寅未相合,甲寅同体丑未同己,故寅见丑未为合。 子巳体壬丁之会,卯申同乙庚之交,丙午辛酉无干不为破刑癸始亥中辰戌得同乎戊,此乃有无之相承,异乎六合之配偶。此言皆天地同道而分,一二三生而阴阳数异而为支干,故同体者支配干合矣。 同形则贵在岩廊,六合或清居邦教。辰亥子巳之数,皆同形之合,故贵而遇者必高大,六合专位贵为清选。 连属不言孤寡清绝。一作纯粹可胜乖违如亥得寅戌寅见丑未,或支干朝会包里贵人连属,本命虽犯孤寡亦吉。如壬辰丁亥午巳未,虽主木乖违,却有清纯秀气,可以为福。 大凡多取真形,慎勿专持假体,寅午戌气禧于申,更观干头之轻重,合守安马于戌全要无形,土马守于离阳晶应于子。五行支干配用先推真者为用,则五行之妙见也。火体气病散禧于申,须看干头所配生杀三支轻重以论乎吉凶,三合季地,乃华盖下之暗马,会之者亦当富贵,大忌冲破之处土无正气,寄于离火为精神,而禄应于子也,则土水为夫妇,由水之于火正守子午之位。 三元失地,虽贵而弗贵;上下得真,虽贱而未贱。三元失地,虽贵者必遭贬而不康宁,如甲子得壬子己丑,甲寅乙卯癸亥戊辰,乃天地之吉气,虽贱而不知卑矣。 盖阳盛则禧阳,阴极则杀阴是也。阴阳各得专位而不为遇极,虽身受死绝亦有富贵之理。凡论阴阳胜负,必分真假邪正,斯可矣。 升降清浊 父子之行年同体,子享父利;夫妇之禄马并伤,妻殃夫病。年父时子,生我为父,克我为子,二者气用在行年上分吉凶,各随其用以分休咎,年禄日马,日禄年马,各有时害,则夫妇并伤也。 五墓为岁藏之地,时贵亦妨;四孟是孤绝之方,带煞必克。四季为五行之墓,万物之所终也。生时逢之虽会吉而贵,亦主妨害尊亲也。四孟上有孤辰气绝,若更见亡神动煞岁利,亦主妨害父母也。 子午乃阴阳之至,卯酉为日月之门,死败全逢刑犹寿考。四仲时生,主无妨败,若年死败有生,主有寿及父母。 有禄者干支生成,动则周观;阙禄者财命身禄,行游一理。干禄破伤,五行不秀,须推财命,不可一揆推其官鬼,至于行运,亦不论干头禄马矣。 禄位有无,认于官鬼。官鬼兑驰,灾殃并乱。身有地禄气无刑,更要干中无官鬼,有官鬼虽贵而多殃。 身土遇火生而渐利,命水得金降而优长。金多须火或从革以成名,木重得金揉曲直而任使。水流不止,息土以攘之。火盛无依,惟水以济之。生命喜于生旺,禄干不嫌克制。金重无火而集旺于酉中,亦可以成名。木重须金,如无金而亥卯未,亦为曲直理断之任使。水流不止,惟土以防之,水流不进欲以土克发,仍有水土之轻重如火之盛旺,左右无木,须得水制方成既济使不极也,火轻则不然。 丙寅丁卯,秋冬宜以保持。戊午庚申,彼我得之超异。木不南奔,火无西旺,故火木至秋冬势恐不久。庚申石榴木夏旺故喜戊午,盖天官旺而有榴之木性得时戊午,乃旺极之火气喜于甲见天马相资也。 时居日禄,当得路于青云。五马交加,可致身于黄阁。生月生日两禄干在时,如敏少宰己巳年己巳月己巳日庚午时是也。注云:甲日得寅时;须有气而能朝命主本三无气,亦可清贵,但寿福不永耳。年月日时胎五马不闲,定为文儒之贵,若年马时马华盖马及二位天马不闲亦是,如王安中左丞乙卯年丁亥月乙巳日丁亥时是也。 丁壬喜乎丙辛,乙庚爱乎甲己。言彼有此辨一分气是得一分三之义,乃气相生也。 甲午爱官旺,辛酉忌生旺。强悍砂袱之金,欲得官鬼有生旺之气亦可为贵旺不必为官也。辛酉气绝之木,欲生旺以为荣,然金中之木,金木未成器为贵美亦可矣。 物之未哄,盛衰有渐。物生有渐则坚实,盖其进锐者其退速,是以五行之命贵在中庸之气。 以庆为吉庆弗吉,知凶远凶凶败无。作福作威,返福为祸。知命畏天,转祸为福。 有根而无苗,实贫而尚可甘食;本气绝而花繁,纵子成而味拙。根基主本有气,虽食运不扶合亦可作六亲,优备平生自足之命。三元四柱本无旺气,得到福禄之运,亦乍举乍胜,不可以大荣达也。 君子小人之用,否泰各端;支煞纳音之情,体何揆。支干配禄马贵神,君子之事也。纳音财帛支煞,小人之用也。乃分君子小人两端推之。 寅申巳亥生成,而有子有孙;禄命身源衰旺,而存终辨始。四孟上见四柱之生旺,更不必推,乃有子有孙也。又说须是六合相合方论此,如见六害却无息也。如癸亥年庚申月壬寅日乙巳时,却无嗣,先看三元轻重,次看四柱盛衰,既见主本高低,乃论运中得失。 顺往而亨逆者则否,逆顺之情从大小运而言之。言三元分于四柱,要互换生旺,然后以九命看二运上,要休旺相顺为吉,胜负相逆为否。 智仁礼信义,水木火土金,论十二数者,支干极也。水即言智,木则近仁,火则主礼,土则主信,金则主义,以支干相配五行,各有十二位也。 智仁则清,礼义则浊,信从四时之气。水木和柔主文章清秀。金火刚暴,主威武浊勇。土随四时而有浊有清,当随所犯而言之。 清无地而后浊,浊有时而返清。清得地而转清,浊会浊而愈浊。水木失地,虽贵必俗浊而为武人。金火得四时之十旺气反清贵,而主文章继世,为天下英贤秀士。如木生亥卯未,而有水生之性也,金水有用,可武耀于疆场,为天下元帅。 旺相之义,官鬼岂分。清浊之源,轻重可别。戊午火旺盛,见木水相乘,则官在其间也。如无水木即须见禄,水木金火各先分所得纳音之气轻重,然后论所得之地,以辨轻重清浊。 应得墓者,守成而无害。临生旺者,自损抑则崇性。凡得五行在墓,其中见财富官贵者发旺,即已当功成身退,守之乃荣。本末皆旺,而运气更临生旺,是人富贵得时者,宜自谦退。 禄马气聚,刑备贵全,清则清贵,浊则浊荣。禄马在身命之刑位者,若见贵人全聚德合生气聚旺,不论清浊,皆主富贵。 偶者则升,孤者则降。支干禄会福禄集聚则升清为上格。如不得天元一气,若又支干孤绝正气刑破,却逢身会旺相有贵者,当降为下品之格。 德将相扶,金印垂腰之贵。递相揖让,调鼎位极人臣。天月德临月将事合神,乃主紫绶金章之贵。支干六合清气合四柱,支干左右朝命柱者,乃极品之贵人也。 李虚中命书卷下 衰旺取时 论一方之气,不可过角。进角为孤,退角为寡。一方之气,则四象各主于一时之偶也,如寅卯辰则巳孤丑寡。 既旺不过一方之气,却言衰者成功也。木水亥衰于辰,是木出东方春位而衰,此本末衰旺,功成身退,子结花落也。 华过衰而实成,是穷则变通之象。始生于沐浴,为风水陶化之因。冠带则材器可任,临官则鬼害之难。物主临官,则气血坚壮,可受制敌不畏其鬼。 旺则刚介自处,衰则去华立实,病者孤也。病者形势孤弱,如木病巳则寅辰之孤也。 死兮无物墓藏为造化之终,绝煞有鼎新之气,气尽后成胞胎凝结始分形状。此长生之气,言五行至绝受气而成形,十二支位之经乃代谢自然。 夫物出自然,端倪莫测,直须仔细探赜,消息龟数。五行之造化,万物之盈亏,以尽蓍龟之数。 衰病之所,有鬼则止,无鬼则停。止则穷己,停则流滞,如丙至壬戌壬申则绝,至庚申乙亥则流滞而不通。 水性本寒,火体本热,极寒则丑寅以为期,大暑则未申而自定。极也反也,五行之常体;生也殒也,万物之自然。五行各有正性,在人所禀有吉凶,发觉未萌,须在期程之所极可定。赋云:三冬暑少九阳多,亦以正气为凭也。五行之运,阴阳相推,亦有不应和者,亦极相反,是谓死兮生之本,生兮死之源。 岁隐其神,神成而岁死。岁木也神火也,火盛则木死,势不两立,因恩而生害。 智从义出,智盛则主藏。智,水也。义,金也。金生水,水盛金藏,未尝不失于义也。 信从四事物物皆归。钟于土是也,辰为木之土,戌为金之土,未为火之土,丑为水之土。 鬼财相会,则凶中得吉。如庚申得癸卯,是庚申月乙卯有合会德之财,癸卯为木之鬼。 观刑逢妻生旺不取,生月为父,胎月为母,身克为妻,妻生为子,时生是妻子之数,成败自然。以火克金为父则以生月定之。然后看日时承受,胎月有无刑害,身克为妻,以日论之,妻生为子,以时推之,乃看生旺刑制五行之定数也。 胎气同往,当有异母;月干相逢,须依二父。受胎正在受气之地,而与日时支干同者,当食二母之乳。月于与年干相连,而同在父母生地,当相交或立身于二事而成也。 子息则先明生气,或用克以推之。如丁巳土以木为子孙,建至亥上得辛,若四柱见丁在无气,更有刑害者,必少子孙也。 自生自旺,更看运元胎月。如生纳音在月旺处,更不论刑害子孙之地。如胎月在有气处于生时之上,亦不绝子也。 禄马不闲子孙未必绝灭。若人生时见禄马往来朝命,不犯孤寡,亦有子孙。 阴阳和会,交友结心,同气连枝,同名定数。五行须和顺者,四海之人亦心于交友相结,况同胞兄弟,岂不得力,但五行中,以此为兄弟而无灾位也。 或有偶然同产一母,以生须分深浅之时,复看五音向背。凡一时有八刻二十分,故有浅深前后吉凶不同,其有以生须分深浅,异姓则论五音向背。 本音生旺,须至福胜于休囚。时日初终,更看先后之凶吉。异姓同时音得旺相者,福禄深厚,言同时则看先后吉凶。 岁月各计于气交,胎月定推于干数。有年未交而气先交者,气己交而月未建者,须以交气为定人之生也。禀五行四时之气为性命,且年岁乃辰煞而己,其余建月不足月,俱以十月为胎,以同天干之数。 是以天奇地偶,有万不同,阴煞阳生,无形自运。察衰旺于气数之中,则万物变论之必应。天地生物不同,如人质未尝相肖,盖使有造化之别尔。阳主生,阴主煞,乃运于无形之中,而万物先后自然应备。五行衰旺以四时轮转,则万物从而化育,至如鹰入水化为鸠,蚯蚓结之类是也。 贵贱所成,刑聚败极。甲申得丁巳己卯己巳之类 四柱不收,甲子得丙寅丁巳辛亥壬申之类。 五行未备,甲子得庚子己卯癸巳之类。 数无取用,如不合干不冲支,而上下相异其气。 一方前后,如木命人己丑之类。 数无取用,如不合干不冲支,而上下相异其气。 一方前后,如木命人己丑之类。 柱多隔角,辛丑得辛卯,甲子得甲戌。 真者失时,如丙辛合在二月六月,丁壬合在秋月 假者殃克,五行纳音本轻,却多逢克制。 主本倒乱,火年水日,列先逢生旺,继逢死绝。 父子乖违。日克年,时克月,贫贱之人皆从此出,人生元命犯以上之格,皆主贫贱害身,如此而元命有气,却得富贵者,必不久而多凶也。 禄期本地身命旺相,禄承马在贵合两同。如甲人生女卯未地,或寅卯辰中即生旺气也。如壬辰得辛亥丙寅己亥甲寅得乙未丙子己亥也。 真冀体守位,如丁人得壬而在寅卯辰亥之中,或见丙辛各在旺地,而别旺无丁壬也。 假音得时,如上人生夏季,或居申子辰中连四季皆是。 宝义制伐四事显明,尊生早曰宝,早生尊曰义,上克下曰制,下贱上曰伐。以此四者,胎月日时上下相生相克是也。 五行不杂,九命相养。谓三元各处一方,带本近禄而和,及三元各居生旺库,而纳音支干相生育也。 木官不重,木须要金,而木通用甲重而无金者,须得支有。 金鬼无偏。金须要火而金相当,或须重而合会于丙。 用刑者有时,如寅刑巳而生在春制克有用。 守刑者不乱。如癸巳刑戊申而无丁干者是。 明官德合,如丁亥得壬辰壬戊壬寅,又己卯得甲戌甲寅。 暗逢支禄。甲人得丑未亥之类。 支纯干一,有贵来朝。本命四柱支干纯一,或四柱干目纯带贵神来朝本命,或四柱并在一支上见贵神。 主旺本成会于一方。庚子土得庚辰日癸未时丙戌月丁丑胎之类,虽冲破却会在本气之方,更有禄马尤吉。 金逢五事顺得三奇。金木水火土金而三元有旺气,得生克相顺,尤嘉也。辛酉生人,得甲午月戊寅日庚申时者,是三奇之顺得也。 富贵之人,皆能应此。人生元命支干四柱,应以上诸格者主富贵。纵无气,亦主闻名挺特出群。 五行各有奇仪,须分逆顺。若三奇各带合,须前后五辰合为上,更分顺逆之用。 甲戊庚金奇喜辰戌丑未或金方,乙丙丁火奇喜寅午戌或酉方,丙辛癸水奇喜亥子丑申辰方,丁壬甲木奇喜寅卯辰亥方,甲己丙土奇喜四季,及寅亥午申方。岁胎月日时者顺,时日月胎岁者逆。三奇亦要合而贵,五位得逆顺三奇皆吉,惟嫌不连顺。 胎本立于岁前,因岁得之胎月,故立胎在岁后月前。空刑败害日时倒乱,却得顺奇,不为倒也。三刑八败六害,空亡相生相绝倒乱者,却得三奇顺在本方,亦主富贵。 日时无方东里多迪,根鲜枝荣西门寡禄,根固时雄花实无忒。日时之力不辅三元,或耗或克,主灾多,行年根苗花实,乃胎月日时相顺为贵,若五行更到旺方,即为长远。 应得位者,支干各有所刑官或无气也,上下须依乎父母。入前格而贵者,支干中须有冲刑之官,如无官须以德运为清也。当死绝处须要逢父母,故子晋云:赖五行之救助。 四柱主本,禄马往来,须分建破。天乙扶持,将得侍卫,更辨尊卑。谓当用处有建不可破,已破却不可建,吉神在四柱中,各在四时用干为贵。 真合为紧,子巳卯中之合为真。 德合不清。甲子己丑丙戌辛卯连顺而贵,尚不如壬予癸丑。 连珠未显,连珠支干前后颠倒,皆不为显。 空合何荣。四柱相合,不扶六马本命即为不贵。 支连干会,连珠真同凤凰薮。刑全贵全,天赦禄食麒麟窟。甲子乙丑丙寅连顺而贵,尚不如壬子癸丑甲寅乙卯为凤凰薮,其贵清异。人生二刑更昼夜贵神全,皆主文章清秀之贵。 卯酉自分承不承,魁罡言之会不会。乙酉得辛卯,辛酉得癸卯,而有辰戌言支干相承用。魁罡辰戌也,辰戌相冲须有寅亥申支,乃为相会,不相会为凶。 罡中旺乙,魁里伏辛,贵神得癸小吉隐丁。辰中是乙,戌中是辛,乙丑为贵神,丑中有癸,未中是丁。 有阴而无阳乃四方之贡土言癸乙丁辛皆阴干,四位中贯成其物之土。 阳守正于魁罡,阴有用于丑未。金在火乡贵而迁,逐财则孤劳戊同辰戌, 己同丑未,金命在火乡,贵人多黜贵财人则孤劳。 体重为从革日新本轻则灾殃短折。金以火为官,若体重者为火位中生,亦可成器。若金本轻而生于火乡,更遇之多,必短夭刑折。 须详生克之爱憎,举一隅而辨众。如金在火乡,各以其义辨生克爱憎,而言吉凶。如水木火土各以金之义而推之,故一隅足以辨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