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壬银河櫂 - 第 11 页/共 13 页

人言虚实占 日上神为来人,辰上神为主人。日上神克辰上神,虚妄;辰上神克日上神,可信。日上见魁、罡、蛇、虎、空、阴,诡诞欺诈。课得八专昴星,亦然。 又云:天上地下非空亡,言传不实事乖张。 传凶事,视白虎,与日干比和者,为实,否则虚。传吉事,则视青龙。 人叩门占 月将加时,视年上与月上,各得吉神将,旺相相生者,为善人,反此为恶人。日辰上克下者,人欲求财;下克上,人送物至。见登明为征战人,魁罡为吏役凶徒,从魁为女子借索;传送为僧道,及行客过往问路;龙、常送喜庆筵宴;小吉人索饮食,并龙则持酒、米、钱、食来;胜光相招宴游,太乙乞丐,太冲为佣工人,功曹吏相觅,大吉贵人召。神后奸盗。 杂占 人来寄物,或相投靠,当视第四课,辰上阴神遥生日者,可留。遥克日及日上神者,不得留。更视支神所临地盘之神生日吉,克日凶。其所缘事,则以天将类推。 沽酒有无美恶占 月将加时,视从魁,临处孟为始酿,临种为正熟,临季为已尽。 双以大吉加时,视日上,功曹魁罡为新熟,神后小吉古酿。 又小吉临旺相之地,为有酒;囚死之地,为无酒。 又从魁加木,青而酸,加金白而辛,加火赤而苦,加水黑而淡,加土黄而甜。 占梦 月将加正时,视行年上神将,以旺相休囚、生合刑害决之。 又用阳神忧在外,用阴神忧在内。罡临阳忧男,临阴忧女。更视月厌并何神将,可以预知其应。 藏匿伏匿占 伏藏之法妙幽元,地盘所临不在藏。如能合命为财喜,方使锹锄下地源。物类视天将,色视日干。 溺尸占 月将加时,视死者年上。见登明在原溺处,见天罡流去可见,见传送难见。又日辰上俱吉,即日捞得,干伤可得,支伤不可得。 弟子求师占 日为弟子,辰为所学,时下辰为师。日上神生日,或得生气者,从师有益,所学必成。日辰欲得吉将,有旺相气,上下相生,更得末传吉神将旺相,吉。忌辰上神上下相贼。末传入墓,所学不遂。 附载诸诀 干加支相生乘吉将,主进人口。或乙合龙常乘天喜加支亦同。 支加干相伤乘凶将主退人口。凡此皆不以入传不入传论。 禄前一位为羊刃,三传或日辰上见之,占官必被刑。占病必见血光。加蛇作白虎,主家中阴人血症,或堕胎。 白虎带丧门吊客加支,占者有丧。三传见之,有外孝。占病者死。 白虎作月厌加支,主死亡哭声。占病必重,更乘死气在传,其家当有三人丧死。 又天后在传而天后阴神作白虎者,所占不拘何事,数已先现,将有克妻之凶。若占妻病,如上更验。占婚姻,不久必克妻。又申酉作六合者,数当损子,以六合为子孙,申酉为绝地也。亥子作白虎,小口灾厄。 家长命前五位为宅,上见寅、申、巳、亥,乘乙、空、常、勾,其家必有孀妇。见辰、戌、丑、未,乘蛇、虎、武、龙,其家每出鳏夫。凡行年上见传送者,主服药。 射覆 日为阳,为天,为尊长;辰为阴,为地,为卑幼。刚日视干上之神,柔日视支上之神,兼用神合而决之。 月将加时,专取发用,不论中末,如发用在日辰,其物堪食,更详五行之类。 月起月建为正发,后一辰为已过,前一辰为未来。 用在日辰上亦为正发,用神旺相加临本方,为近贵堪食之物。囚死加临休、废、墓、绝,其物不堪用。 旺相而加休囚之地,其物先可用,今则废弃。 日辰入传,主物有表里。如甲午日三传寅午戌,或戌午寅,其物外青内赤之类。 天乙临日辰为尊人衣物。若休囚死,为不堪用者。 螣蛇临日辰,或发用,在春夏其物形长,在秋冬其物盘曲。 射物有无法: 天空发用落空亡,为无物。天空作空亡,临日辰,说然。若无天空,但空亡,为有物。 射物新旧法: 旺相临日辰发用者,为新物。遇休囚死气,为旧物。又天罡主新,大吉主旧。 射物完缺法: 四课阴阳俱备,不值刑破,其物完好。又壁宿主图书,翼宿主斑文,皆不备之象。 射物堪食法: 日辰上用起旺相,堪食。囚死者已坏而不堪食。若非日辰发用,得小吉旺相有气乘吉将,为堪食物。囚死乘凶将,为不堪食物。又发用吉神乘龙合常,旺相有气,亦是可食之物。若魁罡,其物有毒,不可食。 射物生死法: 不论刚柔,并视辰上神及发用。若旺相相生,其物必活。休囚死气相克,其物必死。数目则以上下相乘定之。 射物虚实法: 火神临日辰为虚,水神为实。日辰得水神,发用为火神,为半虚半实。 射物水陆法: 火土木神,自相加临发用,临日辰,其物出陆地。寅午戌、亥卯未及辰戌丑未是也。 金水神,自相加临发用,临日辰,其物出水中。 又巳酉丑金神相加,在日辰者,多主金石,出山谷中。 申子辰临发用日辰上者,主水中物。 日辰发用,上下加临,虽少一字,亦可吉局。 润下为水中物,或形象屈曲之物。 曲直为曲木器物,或斜长草木物。炎上为烟火虚心之物,或尖锐器。稼穑为近土可食物,或圆厚泥土物。从革为山中所生物,及方形、坚硬、雕镂物。 伏吟为近处伏匿之物,返吟为远路往来之物。 用孟物方,有棱角,亦为题。用仲物本直,有口,亦为箸。用季物圆实,或尖长,亦为钵。阳为碗,阴为碟。 五行射物法 木主园林草木、田虫、木虫、木器、缯帛,色青,味酸,苍谷。加日辰发用,旺相为林木,休囚为蒿莱,死为朽腐器用之余。 附:木上见木竹木器,见水带花生物,见金冶铸刀剑物,见土凶具物,见火焦枯物。 水主珍珠,酱汁,鳞虫,水日,色黑,味咸,元谷,旺相为水中所产,休囚为流转圆曲之物。 附,水上见水,其物中足好走;见金生命物,见土土器故物;见火半实半虚,见木轮转、活动物。 金主五金,毛虫,砖石,刀剑,利刃。色白,味辛,白谷,旺为金银,相为铜铁,休囚为铅锡,死为砖石瓦碟。 附,金上见金成器之物,见土瓦石物、炉冶物,见木雕刻物,见水沙石玲珑物。 土主泥土、石子、螺虫、蛇蚓、尘沙;色黄,味甘,黄谷。旺相为土神及土物,休囚死为尘埃。 附,土上见土墙壁物,见火光明物,见木坚牢物,见水桑扣原文如此物,见金瓦石。 火主光明毛羽,锦物,灯烛,烟煤,心虚,上炎。色赤,味苦,丹谷。 附,火上见火好行之物,见金花果物,见水破损物,见金冶铸物,见土碑碣石块等物。 十二支射覆法 子为纯水主毛,兼丝帛物,有爪窍,或水生,或音乐中所用,或在沙石中及妇女裁帛之物,为螺、蛤、鱼、龟水族,为大豆,味咸。 丑为土中杂金,主土兼铁、谷物,有皱绉,似有眉目,土金所产,或出自冢墓中,及瓦石物,为牛肉油酥,为蟹,为杓,味甘。 寅为大木,又为竹木,兼衣服,其物丛杂,似手足,贵重有棱角及斑点,或结实细长。旺为花果,为文书,为羽族,属碗,味酸。 卯为纯木,主草,兼丝绵物,有口腹,水陆逆转动用,或无根,或园林,或盘盒、丝轮及门户动用,为驴兔,为果碟,味酸。 辰为杂水,主药,兼皮角,其物水土所成,近水而坚刚,囚死为火熏焦破物,为形方圆,为鱼咸海味,为罗网,樽铛,味咸。 巳为杂金,主火,兼气其物造,似多手足,或不完,或弓驽锁钥之余,或出自炉冶、煅炼,为盏子,为臭物,味苦。 午为太阳纯火,果品兼文书,其物偏斜,头有孔窍,彩色光明,或书画丝蚕,为马,为獐鹿,为小豆之类。为盏,味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