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纂周易折中 - 第 56 页/共 81 页

程传 入无人之邑,其进无疑阻也。   集说 苏氏轼曰:九二以阳用阳,其升也果矣,故曰“升虚邑,无所疑也”。不言吉者,其为祸福未可知也,存乎其人而已。   案 《乾》四日“或之者疑之也,故无咎”。果于进而无所疑,可乎!苏氏之说善 王用亨于岐山,顺事也。   本义 以顺而升,登祭于山之象。   程传 四居近君之位而当升时,得“吉”而“无咎”者,以其有顺德也,以柔居坤,顺之至也,文王之亨于歧山,亦以顺时而已,上顺于上,下顺乎下,已顺处其义,故云“顺事也”。   案 用贤以享于神明,是顺神明之心而事之者也。   贞吉升阶,大得志也。   程传 倚任贤才而能贞固,如是而升,可以致天下之大治,其志可大得也,君道之升,患无贤才之助尔,有助,则犹自阶而升也。   集说 何氏楷曰:即《彖》所谓“有庆”、“志行”者也。   案 自初而升,至此而升极矣,故初曰“上合志”,此曰“大得志”。   冥升在上,消不富也。   程传 昏冥于升极,上而不知已,唯有消亡,岂复有加益也,“不富”,无复增益也,升既极,则有退而无进也。   集说 胡氏瑗曰:上六既不达存亡之几,以至于上位,固当消虚自损,不为尊大,以自至于富盛也。   案 胡氏之说善矣,然不曰“不息之贞”,“消不富也”,而曰“冥升在上”者,以在上明其位势之满盛,故当以自消损为贞也。   泽无水,困。君子以致命遂志。   本义 水下漏,则泽上枯,故日“泽无水”,“致命”,犹言授命,言持以与人而不之有也,能如是则虽困而亨矣。   程传 “泽无水”,困乏之象也,君子当困穷之时,既尽其防虑之道而不得免,则命也,当推致其命以遂其志,知命之当然也。则穷塞祸患,不以动其心,行吾义而已。   苟不知命,则恐惧于险难,陨孰于穷厄,所守亡矣,安能遂其为善之志乎。   集说 王氏弼曰:泽无水,则水在泽下,水在泽下,《困》之象也。处困而屈其志者小人也,君子固穷,道可志乎。   郑氏汝谐曰:知其不可求而听其自至焉,“致命”也,在命者不可求,在志者则可遂,所谓从吾所好也。   冯氏当可曰:君子之处困也,命在天而致之,志在我则遂之,困而安于困者,命之致也。困而有不困者,志之遂也,若小人处之,则凡可以求幸免者,无不为也,而卒不得免焉,则亦徒丧其所守而已矣!体坎险以“致命”,体兑说而“遂志”。   何氏楷曰:“致”,犹委也。人不信其命,则死生祸福,营为百端。居贞之志,何以 入于幽谷,幽不明也。   程传 “幽不明也”,谓益入昏暗,自陷于深困也,明则不至于陷矣。   困于酒食,中有庆也。   程传 虽困于所欲,未能施惠于人,然守其刚中之德,必能致亨而有福庆也。虽使时未亨通,守其中德,亦君子之道亨,乃“有庆也”。   案 二有中德,故能以酒食享祀而有福庆。   据于蒺藜,乘刚也。入于其宫,不见其妻,不祥也。   程传 “据于蒺藜”,谓乘九二之刚,不安,犹藉刺也。“不祥”者,不善之征,失其所安者,不善之效,故云“不见其妻,不祥也。”集说 郑氏汝谐曰:进阨于四,故“困于石”。退乘二之刚,故“据于蒺藜”。上其宫也,其宫可入,而以柔遇柔,非其配也,以此处困,“不祥”莫甚焉。   案 爻有众喻,而《传》偏举一者,举其重者也,《易》“乘刚”之义最重,故《睽》三“见舆曳”,此爻“据于蒺藜”,皆以其“乘刚”言之。   来徐徐,志在下也,虽不当位,有与也。   程传 四应于初而隔于二,志在下求,故徐徐而来,虽居不当位为未善,然其正应相与,故有终也。   集说 苏氏濬曰:四与五同为上六所掩,进而见掩,岂君子直遂之时耶,唯沈潜以养其晦,从容以俟其几,故五曰“乃徐”,四曰“徐徐”,志在下矣,四位虽上而心则下也。然四、五合德,天下之事,终以舒徐济之,故曰“有与”,又曰“有终”。   何氏楷曰:五为近比,则四之所与者。   劓刖,志未得也。乃徐有说,以中直也。利用祭祀,受福也。   程传 始为阴掩。无上下之与,方困未得志之时也。徐而有说,以中直之道,得在下之贤,共济于闲也,不曰中正与二合者,云“直”乃宜也,“直”比正意差缓,尽其减意,如“祭祀”然。以求天下之贤,则能亨天下之困,而亨受其福庆也。   集说 陆氏希声曰:困穷而通,德辨而明,中正道行,志则大遂,故“乃徐有说”也。   困于葛藟,未当也。动悔有悔吉,行也。   程传 为困所缠而不能变,未得其道也,是处之未当也。知动则得悔,遂有悔而去之,可出于困,是其行而吉也。   集说 陆氏希声曰:行而获吉,故曰变乃通也。   木上有水,井。君于以劳民劝相。   本义 木上有水,津润上行,《井》之象也。“劳民”者以君养民,“劝相”者使民相养,皆取井养之义。   程传 木承水而上之,乃器汲水而出井之象,君子观《井》之象,法《井》之德,以劳徕其民,而劝勉以相助之道也,劳徕其民,法《井》之用也,劝民使相助,法《井》之施也。   集说 张子曰:养而不穷,莫若劳民而劝相也。   杨氏绘曰;水性润下,能上润于物者,井之用也。   《朱于语类》云:木上有水,井,说者以为木是汲器,则后面却有瓶,瓶自是瓦器,只是说水之津润上行,至那木之杪,这便是井水上行之象。   又云,草木之生,津润皆卜行,直至树末,便是木上有水之义,如菖蒲叶,每晨叶尾皆有水如珠颗,虽藏之密室亦然,非露水也,问如此则井之义与木上有水何预?曰:木上有水,便如水本在井底,却能汲上来给人之食,故取象如此。   李氏心传曰:“劝相”,即相友相助相扶持之意。   案 《大象》“木上有水”,须以朱子之说为长,《彖传》“巽乎水而上水”,则郑氏桔槔之说,不妨并存也。“劳民”者,如巽风之布号令;“劝相”者,如坎水之相灌输。   井泥不食,下也。旧井无禽,时舍也。   本义 言为时所弃。   程传 以阴而居井之下,泥之象也,无水而泥,人所不食也,人不食,则水不上,无以及禽鸟,禽鸟亦不至矣。见其不能济物,为时所舍置不用也,若能及离鸟,是亦有所济也。“舍”,上声,与《乾》之“时舍”音不同。   集说 孔氏颖达曰:“下也”者,以其最在井下,故为“井泥”也。“时舍”也者,人既不食,禽亦不向,是一时共弃舍也。   井谷射鲋,无与也。   程传 井以上出为功,二阳刚之才,本可济用,以在下而上无应援,是以下比而“射鲋”,若上有与之者,则当汲引而上,成井之功矣。   集说 谷氏家杰曰:谓有泉而“无与”,与无泉而时弃者,自不可同也。   井渫不食,行恻也。求王明,受福也。   本义 “行恻”者,行道之人,皆以为恻。   程传 “井渫”,治而不见食,乃人有才知而不见用,以不得行为忧恻也。既以不 集说 赵氏汝楳曰:井不以不食为忧,贤者不以不遇而恻。“心恻”者,行人也,行汲之人,为之求王者之明也,求王之明,岂朋比以干禄,为其见知于上,则福被生民,犹井汲而出,然后利及于人也。   王氏申子曰:“井渫”而不为人所食,纵不自恻,行道之人,亦为之恻然矣。纵不求人之我用,人亦为之求之,以并受其福矣。   井甃无咎,修井也。   程传 甃者,修治于井也,虽不能大其济物之功,亦能修治不废也,故“无咎”,仅能免咎而已,若在刚阳,自不至如是,如是则可咎矣。   集说 虞氏翻曰:“修”,治也。以瓦甓垒井称“甃”。   苏氏轼曰:“修”,洁也,阳为动为实,阴为静为虚,泉者所以为井也,动也实也,井者泉之所寄也,静也虚也。初六最下,故曰“泥”。上六最上,坟曰“收”。六四居其间而不失正,故曰“甃’。“甃”之于井,所以御恶而洁井也,井待是而洁,故“无咎”。   寒泉之食,中正也。   程传 “寒泉”而可食,井道之至善者也,九五中正之德,为至善之义。   案 《诗》云:“泉之竭矣,不云自中。”盖不中则源不常裕而不寒也。又云:“冽彼下泉,浸彼苞萧”,盖不正则流不逮下而不食也。   元吉在上,大成也。   程传 以大善之吉在卦之上,井道之大成也,井以上为成功。   泽中有火,革,君子以治历明时。   本义 四时之变,革之大者。   程传 水火相息为革。“革”,变也。君子观变革之象,推日月星辰之迁易,以治历数,明四时之序也。夫变易之道,事之至大,理之至明,迹之至著,莫如四时。观四时而顺变革,则“与天地合其序”矣。   集说 虞氏翻曰:历象,谓日月星辰也。“天地革而四时成”,故“君子以治历明时”也。   《朱子语类》云:“治历明时”,非谓历当改革,盖四时变革中,便有个治历明时的道理。   巩用黄牛,不可以有为也。   程传 以初九时位才皆不可以有为,故当以中顺自固也。   集说 胡氏瑷曰:凡革之道,必须巳日,然后可以革之也,民固即日而未孚。可遽革之乎,故但可固守中顺,未可大有所为。   巳日革之,行有嘉也。   程传 巳日而革之,征则吉而无咎者,行则有嘉庆也,谓可以革天下之弊,新天下之事,处而不行,是无救弊济世之心,失时而有咎也。   集说 俞氏琰曰:未当革而遽往,适以滋弊耳,何嘉之有?必往于巳日当革之时,则其行有嘉美之功。“行”释“征”字,“嘉”释“吉无咎”。   革言三就,又何之矣。   本义 言巳审。   程传 稽之众论,至于“三就”:事至当也,又何之矣,乃俗语更何往也!如是而行,乃顺理时行,非己之私意所欲为也,必得其宜矣。   集说 徐氏几曰:初未可革,二乃革之,三则变革之事成矣。凡事详审,至再至,三则止矣,又何往焉。   改命之吉,信志也。   程传 改命而吉,以上下信其志也。诚既至,则上下信矣,革之道,以上下之信为本,不当不孚则不信,当而不信,犹不可行也,况不当乎。   集说 龚氏焕曰:“信志”,即“有孚”之谓。革以“有孚”为本,信足以孚乎人心,则可以“改命”而得吉矣。   大人虎变,其文炳也。   程传 事理明著,若虎文之炳焕明盛也,天下有不孚乎。   集说 俞氏琰曰:虎之斑文大而疏朗,革道已成,事理简明,如虎文之炳然也。   君子豹变,其文蔚也。小人革面,顺以从君也。   程传 君子从化迁善,成文彬蔚,章见于外也,中人以上,莫不变革,虽不移之小人,则亦不敢肆其恶。革易其外,以顺从君上之教令,是革面也,至此革道成矣。小人勉而假善,君子所容也,更往而治之,则凶矣。   集说 张子曰:以柔为德,不及九五刚中炳明,故但文章蔚缛,能使小人改观而从也。   吕氏大临曰:上六与九五,皆革道已成之时。虎之文修大而有理,豹之文密茂而成斑,其文炳然,如火之照而易辨也,其文蔚然,如草之畅茂而丛聚也。   俞氏琰曰:小人居革之终,幡然向道,以顺从君,无不心悦而诚服,或者乃谓而革而心不革,非也。   木上有火,鼎。君子以正位凝命。   程传 “木上有火”,以木巽火也,烹任之象,故为鼎,君子观《鼎》之象,以“正位凝命”。鼎者,法象之器,其形端正,其体安重,取其端正之象,则以正其位,谓正其所居之位,君子所处必正,其小至于席不正不坐,毋跛毋倚,取其安重之象,则凝其命令,安重其命令也。“凝”,聚止之义谓安重也,今世俗有凝然之语,以命令而言耳,凡动为皆当安重也。   集说 房氏乔曰:鼎者神器,至大至重,正位凝命,法其重大,不可迁移也。   李氏元量曰:“木上有火”,非鼎也,鼎之用也,犹之木上有水,非井也,井之功也。   郑氏汝谐曰:革以改命,鼎以定命,知革而不知鼎,则天下之乱滋矣。   项氏安世曰:存神息气,人所以凝寿命,中心无为,以守至正,君所以凝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