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纂周易折中 - 第 40 页/共 81 页
程传 凡《升》之道,必由大人。升于位则由王公,升于道则由圣贤。用巽顺刚中之道以见大人,必遂其升。“勿恤”,不忧其不遂也。遂其升,则己之福庆,而福庆及物也。“南”,人之所向。“南征”,谓前进也。前进则遂其升而得行其志,是以“吉”也。
案 “柔以时升”之义,或主四言,或主五言,或主上体之坤而言。然卦之有六四六五,及坤居上体者多矣,皆得名为《升》乎?则其说似皆未确。盖“时升”者,固以坤居上体,而四五得位言也。然唯巽为下体。故其升也有根。盖巽乃阴生之始也,阴自下生以极于上,如木之自根而滋生,以至于枝叶繁盛,此谓《升》之义矣。此卦与《无妄》反对,《无妄》者,阳为主于内也,而其究为健。《升》者,阴为主于内也,而其究为顺。《无妄》之《彖》曰“刚自外来而为主于内”,明刚德自内以达于外也。《升彖》曰“柔以时升”,明阴道自下以达于上也。然则“柔以时升”云者,尤当以初六之义为重。故《无妄》六爻,独初九曰“吉”。此卦六爻亦唯初六曰“大吉”。则二卦之所重者可知矣。其下云,“巽而顺,刚中而应”,亦与《无妄》“动而健,刚中而应”之辞相似,皆连释名之义以释“元亨”也。
本义 以卦体释卦名。
程传 卦所以为困,以刚为柔所掩蔽也。陷于下而掩于上,所以困也,陷亦掩也。
刚阳君子而为阴柔小人所掩蔽,君子之道困窒之时也。
险以说,困而不失其所,“亨”,其唯君子乎。“贞大人吉”,以刚中也。
“有言不信”,尚口乃穷也。
本义 以卦德卦体释卦辞。
程传 以卦才言处《困》之道也,下险而上说,为处险而能说。虽在困穷艰险之中,乐天安义,自得其说乐也。时虽困也,处不失义,则其道自亨,困而不失其所亨也。能如是者,”其唯君子乎”!若时当困而反亨,身虽亨,乃其道之困也。君子,大人通称。
困而能贞,大人所以吉也。盖其以刚中之道也,五与二是也。非刚中,刚遇困而失其正矣。当困而言,人所不信,欲以口免困,乃所以致穷也。以说处困,故有“尚口”之戒。
集说 郑氏汝谐曰:九二陷于中,九四九五为上六所掩,是以为《困》。以上下卦言之,则合坎兑而成也。坎,难也。兑,说也。困而安于难,则不失其所亨。困而取说于人,“尚口乃穷也”。
案 此卦所以为刚掩者,《本义》备矣。盖诸卦之二五刚中,皆为阴掩者。唯《困》与《节》。然以二体言之,则《节》坎阳居上,兑阴居下,此《困》所以独为刚掩也。
此义与卦象亦相贯,水在泽上,非泽之所能掩也。水在泽中,则为所掩矣。“险以说”者,非处险而说也,险有致说之理,以字与而字,义不同也。唯险有致说之理,故困有所为亨者。然以小人处之,则困而困耳,不知其所为亨,故不能因困而得亨。因困而得其所亨者,非君子其孰能之。下刚中之大人,即不失所亨之君子也,指二五言。“尚口乃穷”者,处困之极,务说于人,指上六言。
巽乎水而上水,井,井养而不穷也。
本义 以卦象释卦名义。
集说 郑氏康成曰:坎,水也。巽木,桔槔也。桔槔引瓶下入泉口,汲水而出,《井》之象也。
荀氏爽曰:木入水出,《井》之象也。
案 释名之下,又著“井养而不穷也”一句,亦以起释辞之意。
改邑不改井,乃以刚中也。汔至亦未繘井,未有功也。羸其瓶,是以凶也。
本义 以卦体释卦辞。“无丧无得,往来井井”两句,意与“不改井”同,故不复出。“刚中”,以二五而言。“未有功”而败其瓶,所以“凶”也。
程传 巽入于水下而上其水者,《井》也。井之养于物,不有穷已,取之而不竭, 集说 苏氏轼曰:井井未尝有得丧,繘井之为功,羸瓶之为凶,在汲者尔。
晁氏说之曰:或谓《彖》主三阳言。五“寒泉食”,是阳刚居中,邑可改而并不可改也。三“井渫不食”,是“未有功”也。二“瓮敝漏”,是“羸其瓶”而“凶”者也。
郭氏雍曰:不言“无丧无得”“往来井井”者,盖皆系乎刚中之德,圣人举一以明之耳。
案 井唯有常。故其体则“无丧无得”,其用则“往来井井”。王道唯有常,故其体则久而无弊,其用则广而及物。故言“改邑不改井”,足以包下二者。
革,水火相息,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曰革。
本义 以卦象释卦名义,大略与《睽》相似。然以相违而为《睽》,相息而为《革》也。“息”,灭息也,又为生息之义,灭息而后生息也。
程传 泽火相灭息,又二女志不相得,故为《革》。“息”为止息,又为生息,物止而后有生,故为生义。《革》之“相息”,谓止息也。
集说 朱氏震曰:兑泽离火,而《彖》曰“水火”,何也?曰:坎兑一也。泽者水所钟,无水则无泽矣,坎上为云,下为雨。上为云者,泽之气也。下为雨,则泽万物也。
故《屯》、《需》之坎为云,《小畜》之兑亦为云。坎为川,《大畜》之兑亦为川。坎为水,《革》兑亦为水。坎阳兑阴,阴阳二端,其理则一,知此始可言象矣。
《朱子语类》云:《革》之《象》不曰泽在火上,而曰“泽中有火”,盖水在火上,则水灭了火,不见得火炎则水涸之义。泽中有火,则二物并在,有相息之象。
李氏舜臣曰:不同行,不过有相离之意,故止于《睽》。不相得,则不免有相克之事,故至于《革》。
胡氏炳文曰:《既济》水在火上,不曰相息者何也?坎之水,动水也,火不能息之。
泽之水,止水也,止水在上而火炎上,故息。
巳日乃孚,革而信之,文明以说,大亨以正,革而当,其悔乃亡。
本义 以卦德释卦辞。
程传 事之变革,人心岂能便信,必终日而后孚。在上者于改为之际,当详告申令。
至于“巳日”,使人信之,人心不信,虽强之行,不能成也。先王政令,人心始以为疑者有矣。然其久也必信,终不孚而成善治者,未之有也。“文明以说”,以卦才言《革》之道也。离为文明,兑为说,文明则理无不尽,事无不察。说则人心和顺,革而能照察事理。和顺人心,可致大亨而得贞正。如是变革得其至当,故“悔”“亡”也。天下之事,《革》之不得其道,则反致弊害,故《革》有悔之道。唯《革》之至当,则新旧之“悔”皆“亡”也。
案 “文明以说,大亨以正”,两“以”字,上句重在文明,盖至明则事理周尽,故以此而顺人心,有所更改,则无不宜也。下句重在正,盖其大亨也,以正行之,则无不顺也。凡《彖传》用“以”字者,文体正倒,皆可互用。如“顺以动”,及“动而以顺行”,其义一也。
天地革而四时成,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革之时大矣哉。
本义 极言而赞其大。
程传 推《革》之道,极乎天地变易,时运终始也。天地阴阳推迂变易而成四时,万物于是生长成终,各得其宜,《革》而后四时成也。时运既终,必有革而新之者。王者之兴,受命于天,故易世谓之“革命”。汤武之王,上顺天命,下应人心,“顺乎天而应乎人”也。天道变改,世故迁易,《革》之至大也。故赞之曰“革之时大矣哉!”集说 《朱子语类》云:《革》是更革之谓,到这里须尽翻转更变一番,所谓上下与天地同流,岂曰小补之哉。小补之者,谓扶衰救弊,逐些补缉,如锢露家事相似。若是更革,则须彻底从新铸造一番,非止补其罅漏而已。
鼎,象也。以木巽火,亨饪也。圣人亨以享上帝,而大亨以养圣贤。
本义 以卦体二象释卦名义,因极其大而言之。享帝贵诚,用犊而已。养贤则饔飧牢礼,当极其盛,故曰“大亨”。
程传 卦之为《鼎》,取鼎之象也。鼎之为器,法卦之象也。有象而后有器,卦复用器而为义也。“鼎”,大器也,重宝也。故其制作形模,法象尤严。鼎之名正也,古人训方,方实正也。以形言,则耳对植于上,足分峙于下。周圆内外,高卑厚薄,莫不有法而至正。至正然后成安重之象,故鼎者法象之器,卦之为《鼎》,以其象也。“以木巽火”,以二体言鼎之用也。“以木巽火”,以木从火,所以“亨饪”也。鼎之为器,生人所赖至切者也。极其用之大,则“圣人亨以享上帝”,“大亨以养圣贤”。“圣人”,古之圣王,“大”言其广。
集说 蔡氏渊曰:祭之大者,无出于上帝。宾客之重者,无过于圣贤。
案 释名之后,继以“享帝”“养贤”两句,指明卦义之所主也,与《井》“养而不穷也”对观之,便明。盖彼主养民,此主享帝养贤。而享帝之实,尤在于养贤也。
巽而耳目聪明,柔进而上行,得中而应乎刚,是以元亨。
本义 以卦象卦变卦体释卦辞。
程传 上既言鼎之用矣,复以卦才言。人能如卦之才,可以致“元亨”也。下体巽,为巽顺于理,离明而中虚于上,为“耳目聪明”之象。凡离在上者,皆云“柔进而上行”。
柔在下之物,乃居尊位,“进而上行”也。以明居尊而得中道,“应乎刚”,能用刚阳之 集说 单氏渢曰:巽以养下,则达聪而明目者也。“柔进而上行”,则不为骄亢者也。
“得中而应刚”,则能养圣贤者也。
刘氏曰:“得中而应乎刚”者,以柔居中,下应九二之刚,乃能用贤也。柔得尊位,卑巽以下贤,是以致“元亨”。
张氏清子曰:上体离也,离为目,而兼耳言之者,盖以六五为鼎耳而取也。
震,亨。
本义 震有亨道,不待言也。
震来虩虩,恐致福也。笑言哑哑,后有则也。
本义 “恐致福”,恐惧以致福也,“则”,法也。
程传 《震》自有亨之义,非由卦才。“震来”而能恐惧,自修自慎,则可反致福吉也。“笑言哑哑”,言自若也。由能恐惧,而后自处有法则也。“有则”,则安而不惧矣,处《震》之道也。
集说 董氏曰:“致福”云者,见君子常以危为安也。“有则”云者,见君子不以忽忘敬也。
李氏过曰:“有则”,谓君子所履,出处语默,皆有常则,不以恐惧而变也。
震惊百里,惊远而惧迩也。出可以守宗庙社稷,以为祭主也。
本义 程子以为“迩也”下,脱“不丧匕鬯”四字,今从之。“出”,谓继世而主祭也。或云,出即鬯字之误。
程传 雷之震及于百里,远者惊,近者惧,言其威远大也。《彖》文脱“不丧匕鬯”一句,卦辞云“不丧匕鬯”,本谓诚敬之至,威惧不能使之自失。《彖》以长子宜如是,因承上文用长子之义通解之,谓其诚敬能“不丧匕鬯”,则君出而可以守宗庙社稷为祭主也。长子如是,而后可以守世祀承国家也。
集说 《朱子语类》云:《震》便自是“亨”,“震来虩虩”,是恐惧顾虑,而后便“笑言哑哑”。“震惊百里”。,便也“不丧匕鬯”。文王语已是解“震亨”了,孔子又自说长子事。
邱氏富国曰:“惊”者,卒然遇之而动乎外。“惧”者,惕然畏之而变于中。
张氏清子曰;“出”者,即《说卦》“帝出乎震”之谓。“主”者,即《序卦》“主器莫若长子”之谓。若舜之烈风雷雨弗迷,可以出而嗣位矣。
蔡氏清曰:惧深于惊,远近之别也。
杨氏启新曰:乾者自强而已矣,而曰“惕”。震者动而已矣,而曰“惧”。惕之为强也,见惕之非惴慑也。惧之为动也,见惧之非惊恐也。
艮,止也。时止则止,时行则行。动静不失其时,其道光明。
程传 艮为止,止之道唯其时,行止动静不以时,则妄也。不失其时,则顺理而合义。在物为理,处物为义,动静合理义,不失其时也,乃“其道”之“光明”也。君子所贵乎时,仲尼行止久速是也。艮体笃实,有光明之义。
集说 程子曰:“时止则止,时行则行”,时行对时止而言,亦“止其所也”。“动静不失其时”,皆“止其所也”。
张子曰:艮一阳为主于两阴之上,各得其位,而其势止也。《易》言“光明”者,多艮之象,著则明之义也。
《朱子语类》云:“时止则止,时行则行”,行固非止,然行而不失其理,乃所以为止也。
问艮之象何以为“光明”。曰:定则明。凡人胸次烦扰,则愈见昏昧。中有定止,则自然光明,庄子所谓泰宇定而天光发是也。
案 释名之下,先著此四句,亦所以为释辞之端。“时止则止”,则,所谓“艮其背不获其身”也。“时行则行”,则所谓“行其庭不见其人”也。
艮其止,止其所也。上下敌应,不相与也。是以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无咎也。
本义 此释卦辞,《易》背为止,以明背即止也。背者,止之所也。以卦体言,内外之卦,阴阳敌应而“不相与也”。不相与则内不见己,外不见人,而“无咎”矣。晁氏云:“艮其止”,当依卦辞作“背”。
程传 “艮其止”,谓止之而止也。止之而能止者,由止得其所也。止而不得共所,则无可止之理。夫子曰:于止知其所止,谓当止之所也。夫有物必有则,父止于慈,子止于孝,君止于仁,臣止于敬,万物庶事,莫不各有其所,得其所则安,失其所则悖。
圣人所以能使天下顺治,非能为物作则也。唯止之各于其所而已。“上下敌应”,以卦才言也。上下二体以敌相应,无相与之义。阴阳相应,则情通而相与,乃以其敌故不相与也。不相与则相背,为“艮其背”,止之义也。相背故“不获其身”“不见其人”,是以能止,能止则“无咎”也。
集说 孔氏颖达曰:《易》背为止,以明背者无见之物,即是可止之所也。“艮其止”,是止其所止也,故曰“艮其止,止其所也”。凡应者一阴一阳,二体不敌,今上下之位,爻皆峙敌,不相交与,故曰“上下敌应,不相与也”。然八纯之卦,皆六爻不应,何独于此言之?谓此卦既止而不交,爻又峙而不应,与止义相协,故兼取以明之。
苏氏轼曰:“艮其止,止其所也”,此所以“不获其身”也。“上下敌应,不相与也”,此所以“行其庭,不见其人”也。
《朱子语类》云:“艮其止止其所也”,上句“止”字,便是“背”字。故下文便继之云“是以不获其身”,更不再言“艮其背”也。下句“止”字,是解艮字,“所”字, 又云:“艮其背”了,静时“不获其身”,动时“不见其人”,所以《彖辞传》中,说“是以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无咎也”。周先生所以说定之以仁义中正而主静。
项氏安世曰:卦辞为“艮其背”,传为“艮其止”。晁氏说之曰:《传》亦当为“良其背”。自王弼以前,无“艮其止”之说。今案古文“背”字为北,有讹为“止”字之理。
胡氏炳文曰:“不获其身”以下三句,皆从背说。背则自视“不获其身”,“行其庭”则“不见其人”。《本义》所谓止而止,行而止,即程子所谓静亦定,动亦定也。
案 此是以卦体爻位释卦辞,以卦体言,阳上阴下,“止其所也”。以爻位言,阴阳无应,“不相与也”。“艮其背”内兼此二义,故其止所者,为“不获其身”。“不相与”者,为“不见其人”。孔氏所谓卦既止而不交,爻又峙而不应者,极为得之。
渐之进也,女归吉也。
本义 之字疑衍,或是渐字。
程传 如渐之义而进,乃女归之吉也。谓正而有渐也,女归为大耳,它进亦然。
集说 郭氏雍曰:《传》言渐之进,如女之归则吉,所以明卦辞也。盖世俗多失渐进之道,独“女归”有渐存焉耳。
毛氏璞曰:《易》未有一义明两卦者,《晋》进也,《渐》亦进,何也?渐非进,以渐而进耳。
案 曰“渐之进也”,以别于《晋》之进,《升》之进也。
进得位,往有功也。进以正,可以正邦也。
本义 以卦变释“利贞”之意,盖此卦之变,自《涣》而来。九进居三,自《旅》而来,九进居五,皆为得位之正。
程传 渐进之时,而阴阳各得正位,进而有功也。四复由上进而得正位,三离下而为上,遂得正位,亦为进得位之义。以正道而进,可以正邦国至于天下也。凡进于事,进于德,进于位,莫不皆当以正也。
集说 粱氏寅曰:卦自二至五,阴阳各得正位,此所以进而有功也。“进得位”,以位言。“进以正”,以道言。
案 梁氏之说得之,盖“进得位”,以卦位言。“进以正”,以人事言。在卦为“得位”者,在人事即是“得正”也。“正邦”,亦只是申有功之意。《易》卦中四爻得位者,《既济》曰“定也”,《家人》曰“正家而天下定矣”,《蹇》、《渐》皆曰“以正邦也”。
盖董子正朝廷以正百官,正百宫以正万民之意也。
其位,刚得中也。
程传 上云“进得位往有功也”,统言阴阳得位,足以进而有功。复云“其位刚得中也”,所谓“位”者,五以刚阳中正得尊位也。诸爻之得正,亦可谓之得位矣。然未若五之得尊位,故特言之。
集说 梁氏寅曰:上言“进得位”,以自二至五四爻言之也。此又言“其位刚得中”,以九五言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