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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诛鲁周公第六
刑法有伦宜于时政好生之徳理适典章故明圣之资辅成周室诫劝之道所得称言国之大经在于赏罚二者或替将何训焉可为政先故纪之为篇目矣
昔者
此昔者往日之辞也
鲁周公使康叔往守于殷
康叔周公母弟也卫三监之地殷人数叛故使贤以弟往也
戒之曰与杀不辜宁失有罪
人命所悬理须详正夫刑或滥其何则焉故不可轻杀不辜宁可失于有罪此亦寛仁之道也
无有无罪而见诛
罚而不明虽刑不禁言罚必施于有罪也
无有有功而不赏
赏而不明虽赏不劝言赏必加于有功也
戒之封
重称戒者所以示于殷勤封康叔名也
诛赏之慎焉
诛赏者国之柄也怒而加诛未必当罪喜而行赏未必当功赏僭则惧及于淫诛滥则惧及于善赏得其功则贤人以劝罚得其辜则奸人以息此不可不审慎之
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