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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朔与少君并在武帝之时,太史公所及见也。少君有(教)〔谷〕道祠灶却老之方,又名齐桓公所铸鼎,知九十老人王父所游射之验,然尚无得道之实,而徒性寿迟死之人也。况朔无少君之方朮效验,世人何见谓之得道?案武帝之时,道人文成、五利之辈,入海求仙人,索不死之药,有道朮之验,故为上所信。朔无入海之使,无奇怪之效也。如使有奇,不过少君之类及文成、五利之辈耳,况谓之有道?   此或时偶复若少君矣,自匿所生之处,当时在朝之人不知其故,朔盛称其年长,人见其面状少,性又恬淡,不好仕宦,善达占卜射覆为怪奇之戏,世人则谓之得道之人矣。   世或以老子之道为可以度世,恬淡无欲,养精爱气。夫人以精神为寿命,精神不伤则寿命长而不死。成事,老子行之,逾百度世,为真人矣。   夫恬淡少欲,孰与鸟兽?鸟兽亦老而死。鸟兽含情欲,有与人相类者矣,未足以言。草木之生何情欲,而春生秋死乎?   夫草木无欲,寿不逾岁;人多情欲,寿至于百。此无情欲者反夭,有情欲者寿也。夫如是,老子之朮以恬淡无欲延寿度世者,复虚也。或时老子,李少君之类也,行恬淡之道,偶其性命亦自寿长。世见其命寿,又闻其恬淡,谓老子以朮度世矣。   世或以辟谷不食为道朮之人,谓王子乔之辈以不食谷,与恒人殊食,故与恒人殊寿,逾百度世,逐为仙人。此又虚也。   夫人之生也,禀食饮之性,故形上有口齿,形下有孔窍。口齿以□食,孔窍以注泻。顺此性者为得天正道,逆此性者为违所禀受。失本气于天,何能得久寿?使子乔生无齿口孔窍,是禀性与人殊;禀性与人殊,尚未可谓寿,况形体均同而以所行者异,言其得度世,非性之实也。   夫人之不食也,犹身之不衣也。衣以温肤,食以充腹。肤温腹饱,精神明盛。如饥而不饱,寒而不温,则有冻饿之害矣。冻饿之人,安能久寿?且人之生也,以食为气,犹草木生以土为气矣。拔草木之根,使之离土,则枯而蚤死。闭人之口,使之不食,则饿而不寿矣。   道家相夸曰:真人食气。以气而为食,故传曰:"食气者寿而不死,虽不谷饱,亦以气盈。"此又虚也。   夫气,谓何气也?如谓阴阳之气,阴阳之气不能饱人,人或咽气,气满腹胀,不能餍饱。如谓百药之气,人或服药,食一合屑,吞数十丸,药力烈盛,胸中愦毒,不能饱人。食气者必谓吹呼吸,吐故纳新也。昔有彭祖尝行之矣,不能久寿,病而死矣。   道家或以导气养性度世而不死,以为血脉在形体之中,不动摇屈伸,则闭塞不通。不通积聚,则为病而死。此又虚也。   夫人为形,犹草木之体也。草木在高山之巅,当疾风之冲,昼夜动摇者,能复胜彼隐在山谷间,鄣于疾风者乎?案草木之生,动摇者伤而不畅,人之导引动摇形体者,何故寿而不死?夫血脉之藏于身也,犹江河之流地。江河之流,浊而不清,血脉之动,亦扰不安。不安,则犹人勤苦无聊也,安能得久生乎?   道家或以服食药物,轻身益气,延年度世。   此又虚也。   夫服食药物,轻身益气,颇有其验。若夫延年度世,世无其效。百药愈病,病愈而气复,气复而身轻矣。凡人禀性,身本自轻,气本自长,中于风湿,百病伤之,故身重气劣也。服食良药,身气复故,非本气少身重,得药而乃气长身更轻也,禀受之时,本自有之矣。故夫服食药物除百病,令身轻气长,复其本性,安能延年至于度世?有血脉之类,无有不生,生无不死。以其生,故知其死也。天地不生,故不死;阴阳不生,故不死。死者,生之效;生者,死之验也。夫有始者必有终,有终者必有始。唯无终始者,乃长生不死。人之生,其犹(水)〔冰〕也。水凝而为冰,气积而为人。冰极一冬而释,人竟百岁而死。人可令不死,冰可令不释乎?诸学仙朮为不死之方,其必不成,犹不能使冰终不释也。   语增篇   传语曰:"圣人忧世深,思事勤,愁扰精神,感动形体,故称尧若腊,舜若,桀、纣之君垂腴尺余。"夫言圣人忧世念人,身体赢恶,不能身体肥泽,可也。言尧、舜若腊与,桀、纣垂腴尺余,增之也。   齐桓公云:"寡人未得仲父极难,既得仲父甚易。"桓公不及尧、舜,仲父不及禹、契,桓公犹易,尧、舜反难乎?以桓公得管促易,知尧、舜得禹、契不难。   夫易则少忧,少忧则不愁,不愁则身体不□。舜承尧太平,尧、舜袭德。功假荒服,尧尚有忧,舜安(能)〔而〕无事。故《经》曰:"上帝引逸",谓虞舜也。舜承安继治,任贤使能,恭己无为而天下治。故孔子曰:"巍巍乎,舜、禹之有天下而不与焉。"   夫不与尚谓之□若,如德劣承衰,若孔子栖栖,周流应聘,身不得容,道不得行,可骨立(跛)〔皮〕附,僵仆道路乎?纣为长夜之饮,糟丘酒池,沉湎于酒,不舍昼夜,是必以病。病则不甘饮食,不甘饮食则肥腴不得至尺。《经》曰:"惟湛乐是从,时亦罔有克寿。"魏公子无忌为长夜之饮,困毒而死。纣虽未死,宜赢□矣。然桀、纣同行则宜同病,言其腴垂过尺余,非徒增之,又失其实矣。   传语又称纣力能索铁伸钩,抚梁易柱。言其多力也。蜚廉、恶来之徒,并幸受宠。言好伎力之主致伎力之士也。或言武王伐纣,兵不血刃。夫以索铁伸钩之力,辅以蜚廉、恶来之徒,与周军相当,武王德虽盛,不能夺纣素所厚之心,纣虽恶,亦不失所与同行之意。虽为武王所擒,时亦宜杀伤十百人。今言不血刃,非纣多力之效,蜚廉、恶来助纣之验也。   案武王之符瑞不过高祖。武王有白鱼、赤乌之佑,高祖有断大蛇、老妪哭于道之瑞。武王有八百诸侯之助,高祖有天下义兵之佐。武王之相,望羊而已;高祖之相,龙颜隆准,项紫,美须髯,身有七十二黑子。高祖又逃吕后于泽中,吕后辄见上有云气之验,武王不闻有此。夫相多于望羊,瑞明于鱼乌,天下义兵并来会汉,助强于诸侯。武王承纣,高祖袭秦。二世之恶,隆盛于纣,天下畔秦,宜多于殷。案高祖伐秦,还破项羽,战场流血,暴尸万数,失军亡众,几死一再,然后得天下,用兵苦,诛乱剧。独云周兵不血刃,非其实也。言其易,可也;言不血刃,增之也。案周取殷之时,太公阴谋之书,食小儿丹,教云亡殷,兵到牧野,晨举脂烛。察《武成》之篇,牧野之战,血流浮杵,赤志千里。由此言之,周之取殷,与汉、秦一实也。而云取殷易,兵不血刃,美武王之德,增益其实也。凡天下之事,不可增损,考察前后,效验自列。自列,则是非之实有所定矣。   世称纣力能索铁伸钩;又称武王伐之,兵不血刃。夫以索铁伸钩之力当人,则是孟贲、夏育之匹也;以不血刃之德取人,是则三皇、五帝之属也。以索铁之力,不宜受服;以不血刃之德,不宜顿兵。今称纣力,则武王德贬;誉武王,则纣力少。索铁、不血刃,不得两立;殷、周之称不得二全。不得二全,则必一非。   孔子曰:"纣之不善,不若是之甚也。是以君子恶居下流,天下之恶皆归焉。"孟子曰:"吾于《武成》,取二三策耳。以至仁伐不仁,如何其血之浮杵也?"若孔子言,殆(沮)〔且〕浮杵;若孟子之言,近不血刃。浮杵过其实,不血刃亦失其正。一圣一贤,共论一纣,轻重殊称,多少异实。   纣之恶不若王莽。纣杀比干,莽鸩平帝;纣以嗣立,莽盗汉位。杀主隆于诛臣,嗣立须于盗位,士众所畔,宜甚于纣。汉诛王莽,兵顿昆阳,死者万数,军至渐台,血流没趾。而独谓周取天下,兵不血刃,非其实也。   传语曰:"文王饮酒千锺,孔子百觚。"欲言圣人德盛,能以德将酒也。如一坐千锺百觚,此酒徒,非圣人也。饮酒有法,胸腹小大,与人均等。   饮酒用千锺,用肴宜尽百牛,百觚则宜用十羊。夫以千锺百牛、百觚十羊言之,文王之身如防风之君,孔子之体如长狄之人,乃能堪之。案文王、孔子之体,不能及防风、长狄。以短小之身,饮食众多,是缺文王之广,贬孔子之崇也。   案《酒诰》之篇,"朝夕曰祀兹酒",此言文王戒慎酒也。朝夕戒慎,则民化之。外出戒慎之教,内饮酒尽千锺,导民率下,何以致化?承纣疾恶,何以自别?且千锺之效,百觚之验,何所用哉?   使文王、孔子因祭用酒乎,则受福胙不能厌饱;因飨射之用酒乎,飨射饮酒自有礼法;如私燕赏赐饮酒乎,则赏赐饮酒,宜与下齐。赐尊者之前,三觞而退,过于三觞,醉酗生乱。文王、孔子,率礼之人也,赏赉左右,至于醉酗乱身:自用酒千锺百觚,大之则为桀、纣,小之则为酒徒,用何以立德成化,表名垂誉乎?世闻"德将毋醉"之言,见圣人有多德之效,则虚增文王以为千锺,空益孔子以百觚矣。   传语曰:"纣沉湎于酒,以糟为丘,以酒为池,牛饮者三千人,为长夜之饮,亡其甲子。"   夫纣虽嗜酒,亦欲以为乐。令酒池在中庭乎,则不当言为长夜之饮,坐在深室之中,闭窗举烛,故曰长夜。令坐于室乎,每当饮者起之中庭,乃复还坐,则是烦苦相藉,不能甚乐。令池在深室之中,则三千人宜临池坐,前俯饮池酒,仰食肴膳,倡乐在前,乃为乐耳。如审临池而坐,则前饮害于肴膳,倡乐之作不得在前。夫饮食既不以礼,临池牛饮,则其啖肴不复用杯,亦宜就鱼肉而虎食。则知夫酒池牛饮,非其实也。   传又言:纣悬肉以为林,令男女裸而相逐其间,是为醉乐淫戏无节度也。夫肉当内于口,口之所食,宜洁不辱。今言男女裸相逐其间,何等洁者?如以醉而不计洁辱,则当其浴于酒中,而裸相逐于肉间。何为不肯浴于酒中?以不言浴于酒,知不裸相逐于肉间。   传者之说,或言:车行洒,骑行炙,百二十日为一夜。夫言用酒为池,则言其车行酒非也;言其悬肉为林,即言骑行炙非也。   或时纣沉湎覆酒,滂□于地,即言以酒为池。酿酒糟积聚,则言糟为丘。悬肉以林,则言肉为林。林中幽冥,人时走戏其中,则言裸相逐。或时载酒用鹿车,则言车行酒、骑行炙。或时十数夜,则言其百二十。或时醉不知问日数,则言其亡甲子。周公封康叔,告以纣用酒期于悉极,欲以戒之也。而不言糟丘酒池,悬肉为林,长夜之饮,亡其甲子。圣人不言,殆非实也。   传言曰:"纣非时与三千人牛饮于酒池。"夫夏官百,殷二百,周三百。纣之所与相乐,非民,必臣也;非小臣,必大官,其数不能满三千人。传书家欲恶纣,故言三千人,增其实也。   传语曰:"周公执贽下白屋之士。"谓候之也。夫三公,鼎足之臣,王者之贞干也;白屋之士,闾巷之微贱者也。三公倾鼎足之尊,执贽候白屋之士,非其实也。时或待士卑恭,不骄白屋人,则言其往候白屋。或时起白屋之士,以璧迎礼之,人则言其执贽以候其家也。   传语曰:"尧、舜之俭,茅茨不剪,采椽不斫。   夫言茅茨采椽,可也;言不剪不斫,增之也。《经》曰"弼成五服"。五服,五采服也。服五采之服,又茅茨采椽,何宫室衣服之不相称也?服五采,画日月星辰,茅茨采椽,非其实也。   传语曰:"秦始皇帝燔烧诗书,坑杀儒士。"言燔烧诗书,灭去《五经》文书也。坑杀儒士者,言其皆挟经传文书之人也。   烧其书,坑其人,诗书绝矣。言烧燔诗书、坑杀儒士,实也;言其欲灭诗书,故坑杀其人,非其诚,又增之也。   秦始皇帝三十四年,置酒咸阳台,儒士七十人前为寿。仆射周青臣进颂始皇之德。齐淳于越进谏始皇不封子弟功臣自为(狭)〔挟〕辅,刺周青臣以为面谀。始皇下其议于丞相李斯。李斯非淳于越曰:"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臣请敕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有敢藏诗书、百家语、诸刑书者,悉诣守尉集烧之;有敢偶语诗书,弃市;以古非今者,族灭。吏见知弗举,与同罪。   始皇许之。明年三十五年,诸生在咸阳者多为妖言。始皇使御史案问诸生,诸生传相告引者,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七人,皆坑之。燔诗书,起淳于越之谏;坑儒士,起自诸生为妖言,见坑者四百六十七人。传增言坑杀儒士,欲绝诗书,又言尽坑之。此非其实而又增之。   传语曰:"町町若荆轲之闾。"言荆轲为燕太子丹刺秦王,后诛轲九族,其后恚恨不已,复夷轲之一里,一里皆灭,故曰町町。此言增之也。   夫秦虽无道,无为尽诛荆轲之里。始皇幸梁山之宫,从山上望见丞相李斯车骑甚盛,恚,出言非之。其后左右以告李斯,李斯立损车骑。始皇知左右泄其言,莫知为谁,尽捕诸在旁者皆杀之。其后坠星下东郡,至地为石,民或刻其石曰"始皇帝死,地分"。皇帝闻之,令御史逐问,莫服,尽取石旁人诛之。夫诛从行于梁山宫及诛石旁人,欲得泄言、刻石者,不能审知,故尽诛之。荆轲之闾何罪于秦而尽诛之?如刺秦王在闾中,不知为谁,尽诛之,可也。荆轲已死,刺者有人,一里之民,何为坐之?始皇二十年,燕使荆轲刺秦王,秦王觉之,体解轲以徇,不言尽诛其闾。彼或时诛轲九族,九族众多,同里而处,诛其九族,一里且尽,好增事者则言町町也。   论衡卷第八   儒增篇   儒书称尧、舜之德,至优至大,天下太平,一人不刑;又言文、武之隆,遗在成康,刑错不用四十余年。是欲称尧、舜,褒文、武也。夫为言不益,则美不足称;为文不渥,则事不足褒。尧、舜虽优,不能使一人不刑;文、武虽盛,不能使刑不用。言其犯刑者少,用刑希疏,可也;言其一人不刑,刑错不用,增之也。   夫能使一人不刑,则能使一国不伐;能使刑错不用,则能使兵寝不施。   案尧伐丹水,舜征有苗,四子服罪,刑兵设用。成王之时,四国篡畔,淮夷、徐戎,并为患害。夫刑人用刀,伐人用兵,罪人用法,诛人用武。武、法不殊,兵、刀不异。巧论之人,不能别也。夫德劣故用兵,犯法故施刑。刑与兵,犹足与翼也,走用足,飞用翼。形体虽异,其行身同。刑之与兵,全众禁邪,其实一也。称兵之(不)用,言刑之不施,是犹人(耳)〔身〕缺目完,以目完称人体全,不可从也。人桀于刺虎,怯于击人,而以刺虎称谓之勇,不可听也。身无败缺,勇无不进,乃为全耳。今称一人不刑,不言一兵不用;褒刑错不用,不言一人不畔:未得为优,未可谓盛也。   儒书称楚养由基善射,射一杨叶,百发能百中之。是称其巧于射也。夫言其时射一杨叶中之,可也;言其百发而百中,增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