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清初耶稣会文献 - 第 351 页/共 351 页
有丧必求牧师殓,独自入房把门掩。
眼睛取去膏药蒙,封目归西名不通。
复加红布包了项,叫名衣胞不许阚。
从教家中或不依,教匪个个来逞威。
更有一事怪到极,死有三等圣名色。
人死或明割四肢,取名上圣名真奇。
断下首领中圣就,下圣莫将耳鼻救。
童子死有仙童名,守箱女死贞仙成。
带子归西名何指,是为从教孕妇死。
若犯国法把命捐,名穿红袍上了天。
再表取睛有缘故,多把中国铅卖去。
人睛配入药来薰,百斤可煎银八斤。
薰成造出洋钱用,用入中国假珍重。
余下九十二斤铅,仍可卖还原价钱。
西夷眼睛难入药,彼国死睛不自割。
且止夷匪秘自煎,中国从教皆不传。
惟取生睛配药草,经水胎丸共和捣。
塗入镜面可照人,眉目丝毫尽肖真。
借此也可把利获,坚从教的间得学。
尤能摄奸生人魂,名教神合岂忍言。
妇女发爪置席底,可使亲自来房里。
或取童子好生辰,咒摄魂为耳报神。
盗人钱银为还本,不怕人家藏的紧。
夷中男女与人交,都会采战不相饶。
名为祈仙实奸合,真精都被他消纳。
或吸童精学永年,或从处女吸红泉。
名闻天孔又人剂,如此害人真不细。
与人交臂宿一床,知人隐衷不及防。
乘机谋害为测隐,本来恶念心中蕴。
男子辫发女子宫,割去真如一口风。
小儿肾子也割取,并要心肝与脑髓。
或散瘟蛊使遭殃,种种恶事述难详。
推他用心真切齿,中原大害从此始。
借传邪教斩绝之,将在中国大有为。
世人从教何不察,晓得夷情都喊杀。
大家齐心立起团,团总齐心匪胆寒。
莫把和约误认实,扶持圣教要人出。
教匪怕履十字形,说是履了教不灵。
近来虽不尽如此,也有大半不肯履。
不妨城市与乡村,雇工都凿十字痕。
家家门前都要凿,不凿人家莫放过。
龛中必供天地牌,祖先神主要安排。
无论官民都过验,切莫顾忌怕人怨。
马头城阈凿纵横,更招挑夫充勇丁。
初六廿一把名点,晓说大义宜浅显。
平时月给三百元,有事日给钱半千。
一切可疑外来客,医卜星相查明白。
教匪即时送他终,不是也不许停踪。
东南素著富强势,莫到此时偏丧志。
贫家出力富出资,剿灭须知莫失时。
听得风声又不好,鸣锣军器挪起跑。
杀了鬼子发洋财,一声喊起大家来。
此时若不伸公愤,将来流害不可问。
当了忘八罔称雄,富贵贫贱一般同。
要知邪教真痛痒,各自扪心想一想。
想到伤心泪自流,我非无故过多忧。
圣道原来须继接,莫使今此遭奇劫。
绅民合志共担承,大家指日庆中兴。
国防法
天下第一伤心人拟
一、每县城内,设一防邪总局。东西南北四乡,各设一总局。其余每都每里,设立分局。其局就近地祠庙,不必另造。
一、各团之团总、团佐,不必论职分高卑,必须地方有血性公正男子轮充,有事则齐心会议,贵能任劳任怨,同伸公愤为是。
一、团中费用,不在多取,但各按本团最殷实户,照田派捐若干,造利用军器若干件,外约余钱一二百贯,生息以备急需。如有要故用动,急即注簿存查,免有侵蚀错误,致生物议。军器即存局中,令向在住之人代管。无论官绅士庶人家,堂中必设神龛,供“亲天、地、君、亲、师”五字牌,及祖先神主。团总每季会同团众,挨户查验,有未设者,商众处治,不得稍有因循,稍存顾忌。盖此邪教惑人最深,每有从而不觉者,总赖有心世道人防微杜渐,免滋后患。
一、凡城阈,宜凿耶稣钉死十字架形。按其形:无须赤身散发,两手横布,左足加右足上,首右偏。马头及各要隘,均凿其形。至街市乡村地面,及挨家门阈,必凿十字架形。不愿者,以邪教论。团总雇石工令挨家凿之,每家不过给工钱七八个。坪中以小石砌成十字架形亦可。
一、挨家必立五家互结牌,各具保结。如查出一家有从邪教者,五家联坐。五家中或有知情先行声扬者免坐,并不究前误结之事。
一、凡外来医卜星相,及一切形迹可疑人,无论何人遇见,速即捉送团总,处严行究诘。如身间搜出有邪教符咒等事,即凭众治死。即未搜出确据,亦严逐出境,不许暂留。遇见捉送之人,凭众酬钱一贯,注簿存查。如私行卖放,及诬陷者,即将卖放诬陷之人治死。
一、客栈饭店遇有客至,飞报团总查验。如私留一切形迹可疑人,查出果系教匪,即将教匪与店主凭众并置死地。无确据而形迹终属可疑者,亦一并逐出。
一、无论何色人家,外客投宿,必报明团总。如有隐秘查出有可疑情节者,亦照客栈饭店处治。
一、邻境团总,每年必互查二三次,免各团或有疏虞。且必详察邻团团总,属实公正与否。若阳奉阴违,即会议将该团总如何处治,另举公正者承充。
一、每族必设族团。如本族有从邪教者,查出即将缚至宗堂处死,更为便捷。
一、每家必派一人充勇丁,食力者自充。不能食力者,即派家中雇工,或另雇者听便。局中立一名册,以便轮流派唤。勇丁亦系各保身家,平时无事,不给口粮。
一、每月初六、二十一两日,晨起,团总即会同团众至局,较阅勇丁技艺。勇丁亦不得借故推诿不至。如有万不得已事,亦必先期往团总家投明,查实无异方可。团总较阅技艺毕,当众以忠义之道,激发公愤,历数邪教害人之事,并宣讲《圣谕广训》。且必说明天主教,向有禁例,犯者处死;前此之和,实皇上格外宽恩,亦未料其教至如此害人之切;今日我等举动,真所以报大清二百余年食毛践土之恩,同复不共戴天之仇,救万世之人心,绵祖宗之血食。要在使人人皆知切齿深恨,则正道昌明,而邪教自息矣。
一、河岸码头,有必设立水卡防邪总局,择高要处建立炮台。即召沿河挑夫,充当勇丁,令谋生之暇,操习武艺。平时每月每名给钱三百,有变出力,则每日每名给钱五百。常令兼巡水面船只,有可疑情节,即飞报团总查验。如有邪教确据,将教匪治死外,酬飞报人钱一贯;卖放者,查出即将卖放人治死。亦每月初六、二十一两日,点名训练,并诚挑夫总首。如中有从邪教及隐瞒为夷匪挑运货物,查出将总首与挑运者一并治死。所有水卡一切费用,皆由本处及外来船只,照量大小派令捐钱,于船头盖一火印为据。如钱不便,一次未能归齐者,即给收照,内注派捐若干。实收若干,下欠若干,俟下次验照捐满,再盖火印。并令于船板每片凿十字架形,不愿者以从邪教论。
一、探闻夷匪逼近,凡团总人等,皆踊跃从事,不动颜色,预备击杀之法,俟其来以尽灭之。惟水卡为尤要,深望众志成城,为此快极之举。
一、有私卖地基船只与夷匪,及为夷匪造屋造船之党,查处即将全家治死。
一、各庙或有供赤体童像,五六寸许,曰“耶稣太子”,讳其名,则“哪吒太子”,皆应一体查究。
一、团总及一切团中人等,若非是在剿匪之日,不得由局开销酒食费用。平时较阅,每次茶钱不得过百。即给住局人代办茶水,其钱必注簿存查。如团总自备酒食者听便。
一、设团必长久无懈,不可因暂无事,或即废撤,致匪党乘虚而至,则悔己晚矣。
一、设团不独防夷匪之害,亦可助官兵防红巾贼之窜鼠,即地方窃贼亦当潜踪矣。
天下第一伤心人曰:“予见天主邪教横行,悖论逆理莫此为甚,深为世道人心害,心窃忧之。屡劝人齐心团练,乐从者固多,而因循顾忌者亦不少。不谓难以举行,即谓不免违旨,在我弗从已耳,安虑他哉?噫!是何言欤?即一二人望,于此独无卓识,其生平亦可概见。尝思范文正当秀才,便以天下为己任。我德与才,固不能拟文正,当此邪说纷乘,犹不能为圣学一壮声威,尚得谓人乎,不且不能以一家一身为己任乎?人之有心,谁不如我无如心之异用,知近而不知远,将并近者而亦不知矣。设坛建醮,动费万千,演戏祈神,少亦数贯,未见或吝也;一切饮食衣服居处资,稍有力者,未见不美且备也。冠昏丧祭,擅用非仪,服饰冠裳不无僭等,未见以为过也;一切赌博等事,未见以为犯禁也;凡此皆非有益身心性命,皆不患难举,亦不患违旨。独此防邪团练,不但有益天下 ,实先有益各人身家,为理直气壮之事,偏难举行而不免违旨哉?即各地方官,想皆读过圣贤书,虽不便为倡率,岂我辈能伸公愤,而复为抗拒,甘为邪教苗裔受其侮狎哉?予因此见防邪团练之必宜举行也,故不惮一一条列而详言之,深冀世人之能尽听也。”
哥老会说
天下第一伤心人
哥老会,亦曰“哥弟会”,盗党名目也。多于四川,而贵州次之;云南、广西又次之。湖南之衡州、宝庆;湖北之荆州、汉阳等处亦往往而有其党。每于山隘及江湖港边泊船所在谋劫。客商多遭惨害,故行旅相戒,伴孤则不敢出。自红巾贼倡乱,其党多附去者,于是行旅稍称安谧,乃近日此害有更不可言者。缘四川、贵州兵多入其会,调至各省防剿与各新募勇丁暗相联络,致勇丁入会者亦十之三四。在营为官军,出营即为盗贼,或告假,或遣发而出,即十百成群,于各处伺探过客,以至山隘,早晚经行及江湖泊船稍不备者即遭害。且其党亦著营中号衣,亦有军器,无从辨别真伪,遭害者不可数计,鸣官亦不能究。予遭此害者二,一为所劫,几于命之不保;一为所窃,路费俱空(窃者之名潘得胜、张洪盛,某帅护军营勇丁)。其相值日亦多,皆以附从人众,防预不失,否亦不免遭害也。
至会中口号,曾究其略,爰次举之。其结会或数十人数百人不等,共饮雄鸡血酒立誓,誓中有“自结拜之后再念及生身父母、同胞兄弟,必天诛地灭”等词,以后称会首为“老冒”,会末为“老幺”,并有“冒壳子大爷”、“圣贤二爷”、“当家三爷”、“红旗五爷”之称;其余为八牌上的,有上四牌下四牌之分,并各带小儿又曰“太保”。与鸡奸者曰“黄龙”,否者曰“口龙”,鸡奸曰“畜驴”。突窥其举动,能相比为恶,即升入会中为哥老大。大凡见会党及一切人,年与己尊者,称为“兄弟”,自称“弟兄”;年与己卑者,称为“弟兄”。自称兄弟。递茶递烟,皆以右手中指、十指、无名指伸出,大小指按下;使礼则手拱耳旁,亦伸三指;饭罢左手执碗,右手伸三指执箸向碗中一挑,复向碗底横绕,然后放下,皆为出指不离三。邀饮食为“打平伙”,薙头为“楸草”。辫发丝线,多用至二三斤,斜盤顶上垂其尾,亦有不用丝线者。因事致谢为“负累你哥子”,称人有才为“桅杆上挂剪刀,哥子高才”。会党有事,未与老冒商量者,老冒即挥拳击之,为“不与我打过交代,要飞帖子打你的上符”。骂人父母为“造黎山”。会党有相角及行事稍与会中不合者,及投明老冒,邀入茶馆批断,为“讲皮判”。老冒上座,群党旁坐,听判者下跪。判毕,茶钱无论数十人、数百人,皆判输者独偿。若或辩驳,即驱至野处凭众吩示。重则杀之,为“毛抛水中”,为“丢灰”;轻则以刀向身随刺,三对穿孔为“三刀六眼”;以巨炮子打之为“吃汤丸子”;及割鼻、割耳、割足筋不等,统为“草场打坐”。而杀人又有“青草坪割片”之名。予曾见会党有割足筋者。
某营官亦会党,驻军江西某府,为老冒“讲皮判”,淹死水中,后亦未究,时老冒尚在彼营充散丁,随手以刀刺为挪签子来签。邀党去劫客为“看生意”,见客过将劫之为“做买卖”,又为“叫幺”。还互相识人怀银钱不便自劫者,即探其当往某地过遣会党伺之,过而劫焉,为“放票”,又为“飞帖子”。强奸为“竖毛”;劫客致富为“起发”。于稠人中欲聚其党,则手执辫尾向内拂;欲散则外拂……似此口号实繁,未能悉数。
总之,此党在天理所不容,人心所共嫉。各团总首及保甲人等,不妨遍为传知。凡遇此类异言异行者,即设法涂灭,且必各查各族以尽治之,或将昭著恶迹呈官究办。即各营官亦宜严禁勇丁结会,出营不得携带号衣军器,并派人严密查拿,无或稍纵,否则流毒无穷。遍为盗党所出没,将见红巾贼之祸未平,而哥(以下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