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清初耶稣会文献 - 第 129 页/共 351 页
由是而全能之迹,肆然大显。天昏於上,地震於下,日月无光,山崩石触,古冢自开,古堂之幔自裂,万物悲伤,皆证受难者为真主。於是而天主之义怒熄矣,人类之原福复矣。
4、复活终救世之功
至第三日,耶稣以己全能,自死中复活。在世四十日,定传恩、赦罪之规,立天主圣教之新典,令人得被无疆之泽。即於第子中,立一为教宗,托之以大命,授之以大权,使神牧天下,继往开来,以垂不朽焉。功毕升天,自是而权统上下,宣其神治,以终救世之功。
七、耶稣门人传教救世
盖耶稣升天之后,其诸弟子咸遵其命,不辞劳苦,分行天下,传救世之洪恩,教化万方,而皆致命,以应耶稣之爱,以证圣教之实。及诸弟子已死,而传教之功至今未艾也。盖所导化之国,其中修士,莫不以此为担当焉。故远西诸国之儒士,久已分行四海,不避艰险,不惜资费,不顾暂时之性命,经杀人啖人之国,而只为继救世之功。是为其任,是为其谋,是为其望,是为其荣,是为其命。今蒙耶稣之神能,立其志、坚其操、增其力、辅其功、所以自西至东,两海之国,无不收其神效者。嗟乎!人迷世俗,犹以此为不足询。负天主之极恩,而不自重之。然今日能失至仁,异日不能逃至义。卒至死而后悔。噫!悔之迟者,招长悔也。
八、耶稣将再来赏善罚恶
盖据《圣经》之义:现世,暂世也,如试场然。先代之人已试,今试吾侪矣。其将来者,亦若是。试毕,而世界穷尽。《圣经》曰:“维时日月无光,星亦失所。宇内烈火冲炎,万物尽焚。煨烬之余,徒存万世之墓。有天神传令於四方,唤前后死者,顷刻而复活。天堂开,而善者之神魂,下而合其原躯;地狱辟,而恶者之神魂,亦出而合其肉身。此时贵贱不分,贫富无别,惟以善恶是区。耶稣乃乘云而降,天神护侍,神光辉煌。万民之隐善隐慝,炯然大昭。耶稣即显其威权,行其彰瘅,命善者而上升,恶者而下堕。善者并其神形,雍容而侍耶稣之侧,膺其永福;恶者并其神形,忽睹地开,如雷崩下坠,长受永苦。斯时也,惟属救世。得其宠而守其教者,获永福;负其恩者,得永苦。”故《圣经》云:“自坏世之后,离耶稣,不免永罚。”此世事甫终,而永事伊始。生人之大究竟,可不思哉?
第四节 现道总结
一、现道既全且真
前云:“现道尽於四端,性也、理也、事也、道也。”兹二卷,性、理、事、道,无不详言。故现道之旨,亦无不全也。至论其真,或属显然之理;而自证者,或属《圣经》所载。而天主证之者,夫岂可疑?故亦得其真,亦得其全。今即以此观世教,孰真孰伪,或全或缺,可以数端定之:
1、不认主者不是教
一、凡不认有主者,非教也,不过矫语狂言,鹦鹉之摇舌,在口不在心耳。故尝见若人,偶然遭患,无论真主,即不灵之物,亦仆仆是求。若心诚曰:“无主。”能如是乎?
2、以无心者为主者不是教
二、凡以无心者为主,言虽不同,其实与无主者不远。盖无心之主,非主也,不过多增一“主”字以愚己耳。以有主之名,慰其良心;以无心之说,便其私欲。故虽居恒辄称天理良心,皆空辞虚文耳。而究其所归,不过贪名慕利,世俗而已。讵真道之要归,以此乎?
3、释迦、玉皇等不是真主
三、凡僭窃真主之名号,如释迦、玉皇等,谓之为窃盗,则可;谓之为真主可乎?
4、先代之人不是真主
四、论世俗所敬先代之人为神,若其在世,不认真主,神之何故?事之何理?望之何凭?焉有祸福之权,而付於不认主者耶?
5、天主是造物主
五、天下惟一无形无像、无始无终、至尊至善、至明至公、有心有德、有威权、生天地者,此也。宰群生者,此也。降殃、降祥於下民者,此也,千古明王圣贤昭事者,此也。古经所载。古传所指者,此也。万物宣之,万理证之。人心若非自迷,则认之、敬之,乃始入正路矣。
6、性理不足以尽天地之道
六、真主既有心,(有心注见前)而人生自有主张,则宇内不但有自然而然之理,而亦有故然而为之事。有故然之事,以传、以经、以史考之,则可,岂以自然之理可推哉?是故人欲以“性理”二字尽宇内之道,其可乎?
7、《圣经》是现道之正衡
七、古传已失,欲察宇内之事,非《圣经》,亦无地可考。故《圣经》者,实现道之正衡,失之不得其全,离之不得其真也。
8、原祖与再祖
八、《圣经》所载者,莫大於两端:一为原祖,一为再祖。天下万民,无一人能逃於其间。不属於此,便属於彼,关系最大且切。善恶功罪,永祸永福,悉由此分焉。
9、原罪与拯救
九、不知有原罪之失,而在主前与原世无异。是犹以共兜之裔,而欲等於益契之后,可乎?知有原罪,而不知有救之之法,是犹知有重疾,而不知有医药,何益之有?
10、当认真主得救恩
十、惟有认真主、知原罪、识再祖三者,庶可以尽其现在而不差。知有原罪,方知世苦不当辞,而必须励德、克私,对越真主,自负罪、引慝,以尽罪人之分。知有救世之法,虽於无方中,而亦有方。盖罪有赦,私有治,缺有补也。
二、真教三端
要而论之,凡教不至於前三端,(三端,即上认真主、知原罪、识再祖是也。)虽有真,而实不全。真而全者,天下惟此一教。得之而现世(谓原祖坏世,而有救世者。)之疑,无不可解也。
三、解祸福颠倒之疑
如真主至公,而赏罚又似乎难凭。君子多危,小人得意,善者颠连,恶者康佚,类如此疑。若知今世为战场,则世之暂苦,永乐之赀也;世之暂乐,永苦之种也,则祸福颠倒之疑,不难解耳。
四、解故脱累之因
又如人特为事主而生,其性本明且善、高且贵。今昧而不识主,私而藏众恶,污而沦於欲,弱而惰於善。邪神犹从而惑之,其奈之何哉?知原祖之失,即解其故不难也;知再祖之恩,即脱其累亦易矣。斯不过略举其端,而在高明者进悟焉。若夫前三端,恐有不以为然者。详观后卷,则知其确据矣。
真道自证卷三:驳疑引据
总论
观前二卷,其道内则大也,外则实也。合於正理,据於《圣经》,岂有疑哉?若徒属美谈,世无不推为妙论也。无奈关於行之至急、至切者,如监观靡间,审判无私,赏罚不爽,原罪之失,罪人之责,一一令人畏慑。救世所开之途,独一而难行;缮灵之功,又苦而难免。於是私欲皇皇,蛊惑心志,佥曰非也。此系《圣经》所云:“畏行则畏信是也。”夫心一迷,而群疑咸起,其实多在畏行。而其托每在“降生”二字,或谓於理不合,或云於主不便,或谓事大而据不称。其所疑者,不过此三端。故是卷中,亦以三端折之。前道於理无不合,一也;於主最美而最宜,二也;其据最确而无惑,三也;三者明,群疑若云雾拨而青天睹。予望诸君,不因畏行而畏信,即愿毋因畏信而畏明。明而信,信而行,则幸矣。
第一节 前道於理无不合
一、释天主生于汉时
或曰:天主乃无始无终,生生而不生,何谓有母而生於汉时?
曰:耶稣有两性:一为天主性,一为人性。生於汉时者,乃人性也。天主性,原无始而自有。惟天主圣子,当日结合一人性,而有降生之事也。
二、释贞女生子
或曰:无人道而生,难明也。
曰:由人道而生,易明乎?若欲穷其理,亦绝不明。但因常见有人道而生之事,虽难明亦不敢疑。可知以难明之理,疑为无其事者,不当也。盖天主之全能,岂人之小知可测哉?且人祖,乃人而已,无父母而生,人不疑其不能。再祖乃人而天主者,以贞女而成胎,疑其不能乎?夫救世者,以母而生,亦有其故。若不以母生,非原祖之血脉,则任赎万民之责,犹无因也。况圣母,非寻常女也。其心则纯粹无疵,而所禀者独厚;其德则完满无缺,而所造者独至。上膺天主之宠锡,下为众人之慈恃,则又福之异而善之极,此天主特为简选也。(详圣母行实)
三、释天主无所不在
或曰:无所不在之主,而拘於人之一身,可乎?
曰:非也!圣子虽缔合一人性,而实不为人身所囿。未降生之前,固无所不在;既降生之后,亦无所不在。可略譬之:如日如火镜,日虽无不照临,但遇火镜,即与他照不同,使之能取火如成一日然;然究未尝以为日尽拘於此,而不在普天之下也。圣子亦然,惟於所取之一人性,而结之、合之、位之,以显其好施之极也。
四、释耶稣天主性与人性
或曰:天主之性,与人性能相结合,能归於一位而成一救世者。其解何如?
曰:设无其解,既明载於《圣经》,不得不真实,而亦不得不信也。即有未详之处,非道不真,乃人之知识浅矣。况乎而亦非无解也?论两性相结合,可略解之:如人之灵魂与肉身,两体相结合之至,而无相变化参杂是也。论说两性虽不混,而位惟一,亦非无解。又可略譬之於一被接之木焉:上有二枝,一自根发,一自外接。各存其性,各结其果。然枝虽二,而本则一。所接之枝,不带其根故也。夫耶稣之体内,有圣子尊位,即有天主本性,又取人性,亦如相接然,各存其理,各行其分。然其人性,既蒙至尊之结,则惟圣子得而位之也。
五、释至尊自屈而至卑
或曰:至尊者,自屈而至卑,可有是乎?
曰:至尊而非至善,固不可有。但得一至尊而又至善,屈尊行善而又不伤其尊,何不可之有?
六、释至尊与至卑合一
或曰:至尊与至卑,缔合於一位,不已亵乎?
曰:合之人性,得增其尊,而圣子断不减其尊也。譬如国中,立卑女为后,其女之卑则亡,而君之尊仍存焉。
七、释天主降生苦心
或曰:人类之美恶,於天主原无增损耳。为救人而降生,意虽善,不似太过耶?
曰:斯言也,是不知至善者也。不观乎为父母者:子有疾,亲自屈身,鞠劳之极。不识父母之心者,以为过矣。在为父母者,犹如不及焉。况天主尤非世之父母可比,亲之极焉,慈之至焉,乌得以人之小善,而测天主无限之善哉?
八、释并非人人得蒙拯救
或曰:天主之慈,既如此已,则人人均当蒙其救,何犹有不拯者,非天主之爱有歉乎?
曰:拯虽属主无穷之惠,然亦宜成於人之自应也。譬之人子者:有疾,父母舍生而救之,躬服其役,亲尝其药,悲恳而劝其饮。若子畏其苦,宁死勿饮,徒负亲心。如此,尚得谓父母之爱有歉乎?盖子之自毙尔。
九、释耶稣代人补罪
或曰:人犯天主,而以天主补罪,有是理乎?
曰:补罪者,乃耶稣。耶稣一位,兼天主性与人性,其所用行补罪之功、受难而死者,人性也。与犯罪者同类,属亚当之苗裔,胡不可者?论其天主圣子之尊位,则以之弘人性之分,而使其功至於无限焉。则方与所犯之天主,尊大相称,而补之始足。於其天主性,仍无伤也。
十、释天主救赎
或曰:既如此矣,何云天主赎我?
曰:赎我须二:一则欲其功之行,一则欲其功之有价。功之行,属人性而出;功之有价,属天主性而成。故赎我非徒人性,亦非徒天主性,乃兼两性者之耶稣也。所以前云救世者,非一人而天主者,岂能哉?
十一、释天主受难
或曰:天主赎我,亦既明矣。乃曰:天主受难而死,何也?
曰:因受难而死之人性,乃天主圣子之人性,与之结合而成一救世者也。如拜礼,而行稽首屈膝,身之事也。然其身既与灵魂缔合而成一人,故不曰某人之身在此致拜,而直曰某人在此致拜。观此,而直曰:天主圣子受难,又谁曰不宜?
十二、释天主降生救赎之因
或曰:原祖犯罪,不若灭之。即不然,或赦、或罚,於理无不可者。今不灭、不罚、不赦,而外设为降生救世之法,何也?
曰:或灭、或赦,虽於天主无不可。若有一法,使天主诸德并行而著,岂不妙乎?今论或赦,於天主至仁之德,似乎有合。然而於至尊、至义、至严之德谓何?论罚,於至尊等德虽行,然於至仁之德,何由而见也?惟有救世之妙法,得仁义并行而不相亏。人罪得全罚、全补於无限,而罪人亦得全赦、被赏於无穷,则至慈、至严、至尊、至善诸理,无不发见矣。今疑外设降生救世,乃不知此由天主深意,实系为宇内之大道,於天主最相宜者也。(详看后篇)
十三、释天主不生于中国
或曰:既如此也,降生胡不在我中国也?
曰:孔子生於鲁而不生於秦、楚,何欤?总之,生在一方,道可行於天下也。况救世之道,乃万民之公道,本当通行万国。至论中国,自古以来,薄海不通,往来有禁,使万国之要道而藏於兹,中华以外,其何以见焉?且降生於如德亚国,非无故也:一、其国自古以钦崇天主为宗。二、其民乃大圣之苗裔。(大圣,亚巴浪也,乃救世者之始祖)三、征降生之据,存於此地。四、据古传,原祖於此地而终,则再祖之生,亦於此地而救。五、其地居万国之中,道可传於天下,泽可被乎三洲。(三洲:一曰欧罗巴,二曰利未亚,三曰亚细亚。降生之地,如德亚国,在亚细亚,与中国同洲。)是以救世之功已毕,道乃行於四方,即中邦亦早闻焉。观景教碑,(大明天启三年,关中官命起土,获一石碑於败墙基下。碑约记圣教之理,勒传圣教之士七十二人。知唐太宗贞观九年,入中国。建碑之时,系唐建中二年正月所立。其碑文至今现存,有景教碑颂诠可阅。)可知大唐之初,有自陆程而至者;观闽省古十字石碑,(其佯,亦可观景教碑颂诠。)又可想有自水程而至者;究之降生在此、在彼,於理原无轻重,固无足深论。若其理、其事,於天主宜否,於理大有关系,不可不明辨也。然天主之外行,一救世者以贯之。故将前二卷所引之理、所记之事,而略开其中之妙,则知最微小者,犹於天主且相宜。而况救世者,乃相宜中之更无上者乎?
第二节 前道於天主最宜
(一)天主德智无穷
一、天主生天地人物之德智
造物之主,受造之物,原祖再祖之事,上卷已序陈之。今欲识其理於天主相宜否,必先细推天主之性,由浅而入深,神其事而明其宜,则得矣。天主性中,自显而易明者,有数端:一、天主之德无算。二、其无算之德,一一皆无限。三、其无限之德,无不好行。四、德虽本无不好行,然天主本体之内,实无不自足。其在外之行与不行,全由天主之意,非属不得不然者也。五、德之行,虽非属不得不然,然设使特欲诸德各得其行,此何有於天主不宜,而有不美之处哉?今观天主之本体,又有数德必不能行於内。盖极美之体,绝无可恶、可哀等事。而至公、至严、至慈等德,亦绝无可行之处。即外欲其德之行,必先於在外者,设一区而后可也。天地也者,斯外大区是也。故曰:“天主生天地、人物,是欲通其善,而显其德於外焉耳。”
二、救世者是天主无穷之德智
夫生天地之意既如此,天主诸德一一行於外,而至於无限。孰云於理不合、於天主性有不相宜,而不美哉?今以此较前道,可知不外此两端,则知无可疑矣。天地为行德之外区,神人、万物乃行之机也。德之无一而不行在人类,无一而不行至无限,是在救世者,其所以动其机者,又天主无穷之智德也。此宇内奥道之秘籥,今略列於后。
三、天主预定之德智巧妙
《圣经》云:“天主之智德,流行於天地,逍遥於万物。”旨哉!斯言也。一则示天主或生,或宰天地万物,要非偶然,亦非不得不然,皆有意而为之,智德引於其前也。一则示其所为虽如是,又皆不费经营,不劳心力,若有意,若无意,逍遥焉,而无一德而不行也。其妙可该而显於二端:一在生万物之际,一在宰万物之绪。察之於生万物,各物性理,豫定巧妙,而俱为行德之地也。察之於宰万物,物性虽定,而其所行虽不勉强之,究竟无一不为行德之机也。今试言所豫备之巧,后乃言其所行之妙。
(二)天主诸德俱行
一、天主创造天地万物
夫推及开辟之先,而以理之次序论之。(此以理之次序论之,至论生造之序,另看六日功书。)
1、太始有天主
厥初太始,无天、无地、无神、无人、无物,并天地、万物、气质而亦全无,独有一自有、自福、自足、至尊、至善、至公、至智、至能之天主也。然其德福虽备,不阻其好生、好施之意。是故欲创一外区,为通其善,显其德之所也。
2、天主分天与地
夫先诸德而首出者,即全能也。自无而生天地万物之质,不费心力,不藉时候,一命而生,全能之行如此也。气质既有矣,倏而至灵之德,开辟混沌,分四行,成万众;安排万物,位置群生;各得其所,各当其则,天包乎外,地置於中,分星於宿。日虽与星同性,置之星下,以之定四时、别昼夜,照临万象、煦育群生。日之下,又位置一月,以分朔晦,验燥湿。
3、天主分水与地
在上者既定,复安排在下之物。论地,原其轻重之自然,并为水所包括。但地为载物之所,使尽为水所浸淫,则大地不几为沼乎?故分高以成山,分低以成海。然山海虽当分,而人物又不能尽离其水。故使海一日两潮,渗於地孔中。复藏火於地,以内蒸而升水於山,使之滤其碱以滋润之。至山,又出而为甘泉,流而为长江、为大河,使人得而饮、物得而滋溉焉。至於不近河海之处,又以日蒸气成云。云成,风以荡之,敷於各处而成膏雨。(此等格物之理多端,随人讲论;不如《圣经》定理,永无二说。)
4、天主生万物
至於五谷草木,使之各随其性而得其地、宜其时而遂其生。他如羽毛鳞甲,令之各安其所、各存其向、各成其用也,至灵之施於混沌中者如此。
二、天主生纯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