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稗类钞 - 第 201 页/共 432 页

番刀   青海出番刀,虽质坚如石,仍可折而屈之,盖以百炼钢为之者。长二尺,阔仅两指许,背厚分有余,自首至尾纯直,首不仰,锋利无比,光可鉴人,或嵌金丝纹,或镌蒙番文。其刀鞘为桃木质,而裹以银铸佛像及花草鸟兽形,满镶珊瑚、玛瑙、宝石。然刀鞘之价,不及刀价之半。非上客,不出以示。   台湾人各一刀   台湾人各一刀,顷刻不离,斫伐割剥,事事用之,不仅以之争鬬也。   毓贤之刀剑   光绪朝,毓贤守曹州,数月,杀人至六千。及巡抚山西,其山也,常以一刀一剑自随,锋皆甚锐,柄饰玉,治事之暇,辄出而摩挲之。自谓生平杀人,必收其兵器,所积既多,权之,重二十七斤,乃命人锻炼铸此刀剑,以为记念。   手枪   手枪为护身或军用之小军器,种类甚多,制法不一,旧多用Revolver,我国旧称为莲蓬枪。   臼炮   臼炮,粗短之大炮,可纳开花弹,向高开放,在四十五度角以上,取拋物线射击敌人。吾国旧名虎蹲炮,俗亦谓之田鸡炮,日本谓之曲射炮。   粤寇铜炮   咸、同间,粤寇洪秀全据江宁,凡通行文字音涉忌讳者,多为更易,如干支之癸丑易为国好,乙卯易为乙荣,癸亥易为国开。又军械亦多易名,如抬枪为长龙,炮弹为元码,药为红粉。光绪时,无锡渔人某在河中获铜炮一,其炮镌有「铸于癸开十三年」七字,即同治二年癸亥也。惟此癸字又不改国字。所刻「荣殿」,即荣王谭姓也。所刻「受汾」,殆粉字之蚀也。   炮弹   炮弹,炮膛内所用之子弹也。有数种。一,子母弹,弹膛阔大,内容多数铅丸炸药,膛有前后中各部之别,能在空中炸裂,地势高低,距离远近,皆所不论,用以击敌军之人马或物品。二,开花弹,内分单双层,又有钢铁等质之别,着地,炸为碎块,为力甚大,用以击敌人建筑物。三,实心钢甲弹,中心坚实,外包钢皮,击铁甲船用之。四,葡萄弹丸,铅丸,在炮膛中已炸裂,出口分飞,力不能及远,距敌极近时用之,后多以子母弹代用。上海德州制造厂皆能仿制之。   炸弹   炸弹,中装炸药之炮弹也。有二种。一可照算准时刻,使子弹飞行空中若干远,炸为极多之碎块以击敌。一可飞至所击之处,然后炸裂,以伤所击之物。其以炸药装置罐中,遥掷敌人而轰击之者,亦称炸弹,吾国人能自制之。   云梯   太宗攻取明城,多以云梯制胜。干隆戊辰金川之役,敌多筑坚碉于绝壁悬崖,官军屡攻弗克。高宗阅实录,仿其式以制云梯,命八旗子弟演习,隶健锐营。再征金川时,卒收云梯之功。嘉庆丙辰,湖北奸民窃发,毕秋帆制府沅屡攻当阳不克,仁宗乃命绿营皆习其技,以昭太宗威德焉。   骹箭   国初,礼烈王所用之箭,其镞与笴,皆以木为之,镞长一尺六寸,径三寸,围九寸,周围有觚棱者六,窅处穿孔,数亦如之,笴长三尺六寸。括之受弦处,宽可容指,非挽百石弓者不能发。   藤牌   蛮僚之属,所用旁牌,多以粗藤为之,中心突向外,内凹处,以藤为上下二环,俾手肱有所执持,轻而坚韧。其后仿其制,故统称旁牌曰藤牌。   铁标及屏风   康熙时,有木雅零者,本姓朱,河南人,明宗室之裔也,能制奇器,多异技。有铁标十二枚,藏两袖中,举手即发。又有屏风置座后,中藏万弩,机在座下,在军时辄施之坐后,猝有奸宄,一举足,则万弩齐发。   奏折   臣下上书于天子曰奏,其文件谓之奏折,以其用折本缮写,故名。   手本   手本,官场有之,属吏谒上官时所用者也,始于明。《通俗编》云「明万历间下官见上官,其名帖以青壳粘前后叶,中用绵纸六扣,称手本。门生见座师,则用红绫壳为手本」是也。   手折   手折,属吏禀陈公事于上官时所用,折纸为之,大率亲手呈递,故名。又商家贸易往来计数之小折,亦称手折。   领纸   领纸,凡向公家领取钱物者,出具领纸,以示信而备稽查也。官吏所具领纸,盖印其上者,谓之印领。常人则不盖印,谓之墨领,亦称领状。   虎头牌   虎头牌,始于金、元,衙门局所示威之具也。悬于门,左右各一,上书「禁止闲人」等字,与汪元量诗「文武官僚多二品,还乡尽带虎头牌」之所赋,异矣。然如上官于属吏之委缺委差,以及批示一切之事,亦皆以此牌书之。   水牌   水牌,以长形薄板为之,涂布油粉,有事则书其上,以其易去误字而省纸,用毕,可以水拭去而复用也。商店多用之。   火牌   火牌为符信之一,凡兵役驰驿者,给与火牌,以为沿途具领口粮之用,由兵部每年发给督抚提镇,有定数。   火票   凡马递公文,皆用兵部凭照,令沿途各驿接递,谓之火票,言其急速如火也。其由外达京,及各省彼此互达者,则各黏连排单,令按程登注时刻,以便稽核。   玉玺   自汉以来,历代天子沿用「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之玉玺,即传国玺也。   或曰,历代传国玉玺,相传为元顺帝携之以遁至沙漠,后遂遗失。越二百余年,牧羊者见羊三日不食,以蹄跪地,乃掘获此玺,后归察哈尔林丹汗。天聪甲戌,睿亲王多尔兖获之于额哲母所,其文为汉篆「制诰之宝」四字。   传国玉玺之伪托   康熙丙午正月,江督郎廷佐奏称溧阳民人顾起龙等,浚河获玉玺,篆文「人心惟厄,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十六字,遣官赍送至京。圣祖大悦,命贮内府,颁重赏有差,并宣付史馆。时有知其事者,谓印为明弘光时新造,南都既陷,一中官怀之而逸,值追者急,乃瘗之于此也。   官印   国初官印,大率仍明之旧,官职大小,以分寸别之,右偏为九叠篆文,左偏为满文。至干隆己巳,傅文忠公恒奏称满文已有御制篆文,印中请用满篆,遂得旨改铸,乃不用九叠篆而用小篆,惟一品官仍用九叠。武职印与文职同,提督大员用柳叶篆以别之。   干隆一千八百九十七年铜印   云南孟连土司,极边烟瘴地也。国初,其地归版图,以邻缅甸故,几为瓯脱地。光绪时,以勘边事起,□省派员踏验,得其铜印一方,文为「孟连土司之印」,边镌一行小字,文曰「干隆一千八百九十七年制造」,其左侧又一行小字,文曰「干字四百二十九号」。此殆以天子万年之义,坚远夷归化之心欤?   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