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杂俎 - 第 5 页/共 13 页

炼铜时,与一童女俱,以水灌铜,铜当自分为两段。有凸起者牡铜也,凹陷者牝铜也。   爨釜不沸者,有物如豚居之,去之无也。   灶无故自湿润者,赤虾蟆名钩注居之,去则止。   饮酒者,肝气微则面青,心气微则面赤也。   脉勇怒而面青,骨怒而面白,血勇怒而面赤。   山气多男,泽气多女,水气多喑,风气多聋,木气多伛,石气多力,阻险气多瘿,暑气多残,云气多寿,谷气多Φ,丘气多,衍气多仁,陵气多贪。   身神及诸神名异者,脑神曰觉元,发神曰玄华,目神曰虚监,血神曰冲龙王,舌神曰始梁。   夫学道之人,须鸣天鼓以召众神也。左相叩为天钟,卒遇凶恶不祥叩之。右相为天磬,若经山泽邪僻威神大祝叩之。中央上下相叩名天鼓,存思念当道鸣之。叩之数三十六,或三十二,或二十七,或二十四,或十二。   《隐诀》言,太清外术:生人发挂果树,乌鸟不敢食其实。瓜两鼻两蒂,食之杀人。檐下滴菜有毒堇,黄花及赤芥(一曰芥),杀人。瓠牛践苗则子苦。大醉不可卧黍穰上,汗出眉发落。妇人有娠,食干姜,令胎内消。十月食霜菜,令人面无光。三月不可食陈菹。莎衣结治蠼螋疮。井口边草止小儿夜啼,着母卧荐下,勿令知之。船底苔疗天行。寡妇藁荐草节去小儿霍乱。自缢死,绳主颠狂。孝子衿灰傅面<面干>。东家门鸡栖木作灰,治失音。砧垢能蚀人履底。古衬板作琴底,合阴阳通神。鱼有睫,及目合,腹中自连珠。   二目不同,连鳞白,腹下丹字,并杀人。鳖目白,腹下五(一曰丹)字、卜(一曰十)字者不可食。蟹腹下有毛,杀人。蛇以桑柴烧之,则见足出。兽歧尾,鹿斑如豹,羊心有窍,悉害人。马夜眼,五月以后食之,杀人。犬悬蹄肉有毒。白马鞍下肉食之,伤人五藏。乌自死,目不闭。鸭目白,乌四距,卵有八字,并杀人。凡飞鸟投人家井中,必有物,当拔而放之。水脉不可断,井水沸不可饮,酒浆无影者不可饮。蝮与青蛙,蛇中最毒。蛇怒时,毒在头尾。凡冢井闭气,秋夏中之杀人。先以鸡毛投之,毛直下无毒,乃舞而下不可犯。当以醋数斗浇之,方可入矣。颇梨,千岁冰所化也。琉璃、马脑先以自然灰煮之令软,可以雕刻。自然灰生南海。马脑,鬼血所化也。《玄中记》言:“枫脂入地为琥珀。”《世说》曰:“桃渖入地所化也。”《淮南子》云:“兔丝,琥珀苗也。”   鬼书有业煞,刀斗出于古器。   百体中有悬针书、垂露书、秦王破冢书、金鹊书、虎爪书、倒薤书、偃波书、信幡书、飞帛书、籀书、谬(一云缪)、篆书、制书、列书、日书、月书、风书、署书、虫食叶书、胡书、蓬书、天竺书、楷书、横书、芝英隶、钟隶、鼓隶、龙虎篆、麒麟篆、鱼篆、虫篆、乌篆、鼠篆、牛书、兔书、草书、龙草书、狼书、犬书、鸡书、震书、反左书、行押书、揖书、景书、半草书。   召奏用虎爪,为不可学,以防诈伪。诰下用偃波书。谢章诏板用芮脚书。节信用乌书。朝贺用慎书,一曰填。亦施于昏姻。   西域书有驴唇书、莲叶书、节分书、大秦书、驮乘书、牛书、树叶书、起尸书、石旋书、覆书、天书、龙书、鸟音书等,有六十四种。   胡综、博物,孙权时掘得铜匣,长二尺七寸,以琉璃为盖。又一白玉如意,所执处皆刻龙虎及蝉形,莫能识其由。使人问综,综曰:“昔秦皇以金陵有天子气,平诸山阜,处处辄埋宝物,以当王气。此盖是乎?”   邓城西百余里有谷城,谷伯绥之国。城门有石人焉,刊其腹云“摩兜,摩兜,慎莫言”,疑此亦同太庙金人缄口铭。   历城北二里有莲子湖,周环二十里。湖中多莲花,红绿间明,乍疑濯锦。又渔船掩映,罟罾疏布,远望之者,若蛛网浮枉也。魏袁翻曾在湖燕集,参军张伯瑜谘公,言:“向为血羹,频不能就。”公曰:“取洛水必成也。”遂如公语,果成。时清河王怪而异焉,乃谘公:“未审何义得尔?”公曰:“可思湖目。”清河笑而然之,而实未解。坐散,语主簿房叔道曰:“湖目之事,吾实未晓。”叔道对曰:“藕能散血,湖目莲子,故令公思。”清河叹曰:“人不读书,其犹夜行。二毛之叟,不如白面书生。”   梁主客陆缅谓魏使尉瑾曰:“我至邺,见双阙极高,图饰甚丽。此间石阙亦为不下。我家有荀勖尺,以铜为之,金字成铭,家世所宝此物。往昭明太子好集古器,遂将入内。此阙既成,用铜尺量之,其高六丈。”瑾曰:“我京师象魏,固中天之华阙,此间地势过下,理不得高。”魏肇师曰:“荀勖之尺,是积黍所为,用调钟律,阮咸讥其声有湫隘之韵。后得玉尺度之,过短。”   旧说不见辅星者将死,成式亲故常会修行里,有不见者,未周岁而卒。   相传识人星不患疟,成式亲识中,识者悉患疟。又俗不欲看天狱星,有流星人,当被发坐哭之,候星却出,灾方弭。《金楼子》言:“予以仰占辛苦,侵犯霜露,又恐流星入天牢。”方知俗忌之久矣。   荆州陟己寺僧那照善射,每言光长而摇者鹿,帖地而明灭者兔,低而不动者虎。又言,夜格虎时,必见三虎并来,挟者虎威,当刺其中者。虎死威乃入地,得之可却百邪。虎初死,记其头所藉处,候月黑夜掘之。欲掘时必有虎来吼掷前后,不足畏,此虎之鬼也。深二尺,当得物如虎珀,盖虎目光沦入地所为也。   又言,雕翎能食诸鸟羽,复善作风羽。风羽法:去括三寸钻小孔,令透及锼风渠深一粒,自括达于孔,则不必羽也。   道士郭采真言,人影数至九。成式常试之,至六七而已,外乱莫能辨,郭言渐益炬则可别。又说九影各有名,影神:一名右皇,二名魍魉,三名泄节枢,四名尺凫,五名索关,六名魄奴,七名灶<囗幺>(一曰<囗多>),旧抄九影名在麻面纸中,向下两字,鱼食不记。八名亥灵胎,九鱼全食不辨。   宝历中,有王山人,取人本命日,五更张灯相人影,知休咎。言人影欲深,深则贵而寿。影不欲照水、照井及浴盆中,古人避影亦为此。古蠼螋、短狐、踏影蛊,皆中人影为害。近有人善炙人影治病者。   都下佛寺往往有神鸟雀不污者,凤翔山人张盈善飞化甲子,言或有佛寺金刚鸟不集者,非其灵验也,盖由取土处及塑像时,偶与日辰王相相符也。   又言,相寺观当阳像,可知其贫富。故洛阳修梵寺有金刚二,鸟雀不集。元魏时,梵僧菩提达摩称得其真像也。   或言龙血入地为琥珀。《南蛮记》:“宁州沙中有折腰蜂,岸崩则蜂出,土人烧治以为琥珀。”   李洪山人,善符,博知,常谓成式:“瓷瓦器璺者可以弃,昔遇道,言雷蛊及鬼魅多遁其中。”   近佛画中有天藏菩萨、地藏菩萨,近明谛观之,规彩铄目,若放光也。或言以曾青和壁鱼设色,则近目有光。又往往壁画僧及神鬼,目随人转,点眸子极正则尔。   秀才顾非熊言,钓鱼当钓其旋绕者,失其所主,众鳞不复去,顷刻可尽。   慈恩寺僧广升言,贞元末,阆州僧灵鉴善弹。其弹丸方,用洞庭沙岸下(一曰畔),土三斤,炭末三两,瓷末一两,榆皮半两,泔淀二勺,紫矿二两,细沙三分,藤纸五张,渴扌汁半合,九味和捣三千杵,齐手丸之,阴干。郑篆为刺史时,有当家名寅,读书,善饮酒,篆甚重之。后为盗,事发而死。寅常诣灵鉴角放弹,寅指一枝节,其节目相去数十步,曰:“中之获五千。”一发而中,弹丸反射不破,至灵鉴乃陷节碎弹焉。   王彦威尚书在汴州,二年,夏旱,时袁王传季寓汴,因宴王以旱为言,季醉曰:“欲雨甚易耳。可求蛇医四头,十石瓮二枚,每瓮实以水,浮二蛇医,以木盖密泥之,分置于闲处,瓮前后设席烧香。选小儿十岁已下十余,令执小青竹,昼夜更击其瓮,不得少辍。”王如言试之,一日两夜雨大注。旧说龙与蛇师为亲家焉。   ●卷十二 语资   历城县魏明寺中有韩公碑,太和中所造也。魏公曾令人遍录州界石碑,言此碑词义最善,常藏一本于枕中,故家人名此枕为麒麟函。韩公讳麒麟。   庾信作诗,用《西京杂记》事,旋自追改,曰:“此吴均语,恐不足用也。”魏肇师曰:“古人托曲者多矣,然《鹦鹉赋》,祢衡、潘尼二集并载;《弈赋》,曹植、左思之言正同。古人用意,何至于此?”君房曰:“词人自是好相采取,一字不异,良是后人莫辩。”魏尉瑾曰:“《九锡》或称王粲,《六代》亦言曹植。”信曰:“我江南才士,今日亦无。举世所推如温子升,独擅邺下,常见其词笔,亦足称是远名。近得魏收数卷碑,制作富逸,特是高才也。”   梁遣黄门侍郎明少遐、秣陵令谢藻、信威长史王缵冲、宣城王文学萧恺、兼散骑常侍袁狎、兼通直散骑常侍贺文发宴魏使李骞、崔︱。温良毕,少遐咏骞赠其诗曰:“‘萧萧(一曰肃)风帘举’,依依然可想。”骞曰:“未若‘灯花寒不结’,最附时事。”少遐报诗中有此语。︱问少遐曰:“今岁奇寒,江淮之间,不乃冰冻?”少遐曰:“在此虽有薄冰,亦不废行,不似河冰一合,便胜车马。”狎曰:“河冰上有狸迹,便堪人渡。”︱曰:“狸当为狐,应是字错。”少遐曰:“是。狐性多疑,鼬性多豫,狐疑犹豫,因此而传耳。”︱曰:“鹊巢避风,雉去恶政,乃是鸟之一长。狐疑鼬豫,可谓兽之一短也。”   梁徐君房劝魏使瑾酒,一翕即尽,笑曰:“奇快!”瑾曰:“卿在邺饮酒,未尝倾卮。武州已来,举无遗滴。”君房曰:“我饮实少,亦是习惯。微学其进,非有由然。”庾信曰:“庶子年之高卑,酒之多少,与时升降,便不可得而度。”魏肇师曰:“徐君年随情少,酒因境多,未知方十复作,若为轻重?”   梁宴魏使,魏肇师举酒劝陈昭曰:“此席已后,便与卿少时阻阔,念此甚以凄眷。”昭曰:“我钦仰名贤,亦何已也。路中都不尽深心,便复乖隔,泫叹如何!”俄而酒至鹦鹉杯,徐君房饮不尽,属肇师。肇师曰:“海蠡蜿蜒,尾翅皆张。非独为玩好,亦所以为罚,卿今日真不得辞责。”信曰:“庶子好为术数。”遂命更满酌。君房谓信曰:“相持何乃急!”肇师曰:“此谓直道而行,乃非豆萁之喻。”君房乃覆碗。信谓瑾、肇师曰:“适信家饷致氵酒数器,泥封全,但不知其味若为。必不敢先尝,谨当奉荐。”肇师曰:“每有珍藏,多相费累,顾更以多渐。”   宁王常猎于县界,搜林,忽见草中一柜,扃锁甚固。王命发视之,乃一少女也。问其所自,女言:“姓莫氏,叔伯庄居。昨夜遇光火贼,贼中二人是僧,因劫某至此。”动婉含颦,冶态横生。王惊悦之,乃载以后乘。时慕荦者方生获一熊,置柜中,如旧锁之。时上方求极色,王以莫氏衣冠子女,即日表上之,具其所由。上令充才人。经三日,京兆奏县食店有僧二人,以钱一万,独赁店一日一夜,言作法事,唯舁一柜入店中。夜久,膊有声。店户人怪日出不启门,撤户视之,有熊冲人走出,二僧已死,骸骨悉露。上知之,大笑,书报宁王:“宁哥大能处置此僧也。”莫才人能为秦声,当时号“莫才人啭”焉。   一行公本不解弈,因会燕公宅,观王积薪棋一局,遂与之敌,笑谓燕公曰:“此但争先耳,若念贫道四句乘除语,则人人为国手。”   晋罗什与人棋,拾敌死子,空处如龙凤形。或言王积薪对玄宗棋局毕,悉持(一曰时)出。   黄<扁瓜>儿,矮陋机惠,玄宗常凭之行。问外间事,动有锡赍。号曰肉杌。一日入迟,上怪之,对曰:“今日雨淖,向逢捕贼官与臣争道,臣掀之坠马。”因下阶叩头。上曰:“外无奏,汝无惧。”复凭之。有顷,京尹上表论,上即叱出,令杖杀焉。   历城房家园,齐博陵君豹之山池。其中杂树森竦,泉石崇邃,历中衤发衤契之胜也。曾有人折其桐枝者,公曰:“何谓伤吾凤条。”自后人不复敢折。公语参军尹孝逸曰:“昔季伦金谷山泉何必逾此。”孝逸对曰:“曾诣洛西,游其故所。彼此相方,诚如明教。”孝逸常欲还邺,词人饯宿于此。逸为诗曰:“风沦历城水,月倚华山树。”时人以此两句,比谢灵运“池塘”十字焉。   单雄信幼时,学堂前植一枣树。至年十八,伐为枪,长丈七尺,拱围不合,刃重七十斤,号为寒骨白。常与秦王卒相遇,秦王以大白羽射中刃,火出。因为尉迟敬德拉折。   秦叔宝所乘马,号忽雷驳,常饮以酒。每于月明中试,能竖越三领黑毡。及胡公卒,嘶鸣不食而死。   徐敬业年十余岁,好弹射。英公每曰:“此儿相不善,将赤吾族。”射必溢镝,走马若灭,老骑不能及。英公常猎,命敬业入林趁兽,因乘风纵火,意欲杀之。敬业知无所避,遂屠马腹,伏其中。火过,浴血而立,英公大奇之。   玄宗常伺察诸王,宁王常夏中挥汗鞔鼓,所读书乃龟兹乐谱也。上知之,喜曰:“天子兄弟,当极醉乐耳。”   魏仆射收临代,七月七日登舜山,徘徊顾眺,谓主簿崔曰:“吾所经多矣,至于山川沃壤,襟带形胜,天下名州,不能过此。唯未审东阳何如?”崔对曰:“青有古名,齐得旧号,二处山川,形势相似,曾听所论,不能逾越。”公遂命笔为诗。于时新故之际,司存缺然,求笔不得,乃以五伯杖画堂北壁为诗曰:“述职无风政,复路阻山河。还思麾盖日,留谢此山阿。”   舜祠东有大石,广三丈许,有凿“不醉不归”四字于其上。公曰:“此非遗德。”令凿去之。   梁宴魏使李骞、崔︱,乐作,梁舍人贺季曰:“音声感人深也。”︱曰:“昔申喜听歌,怆然知是其母,理实精妙然也。”梁主客王克曰:“听音观俗,转是精者。”︱曰:“延陵昔聘上国,实有观风之美。”季曰:“卿发此言,乃欲挑战?”骞曰:“请执鞭弭,与君周旋。”季曰:“未敢三舍。”︱曰:“数奔之事,久已相谢。”季曰:“车乱旗靡,恐有所归。”︱曰:“平阴之役,先鸣已久。”克曰:“吾方欲馆而旌武功。”骞曰:“王夷师,将以谁属?”遂共大笑而止。乐欲讫,有马数十匹驰过,未有阉人,骞曰:“巷伯乃同趣马,讵非侵官?”季曰:“此乃貌似。”︱曰:“若植袁绍,恐不能免。”   王勃每为碑颂,先墨磨数升,引被覆面而卧。忽起,一笔书之,初不窜点,时人谓之腹藁。少梦人遗以丸墨盈袖。   燕公常读其夫子学堂碑颂,头自“帝车”至“太甲”四句悉不解,访之一公,公言:“北斗建午,七曜在南方,有是之祥,无位圣人当出。”“华盖”已下,卒不可悉。   李白名播海内,玄宗于便殿召见,神气高朗,轩轩然若霞举。上不觉亡万乘之尊,因命纳屦,白遂展足与高力士曰:“去靴。”力士失势,遽为脱之。及出,上指白谓力士曰:“此人固穷相。”白前后三拟词选,不如意,悉焚之,唯留《恨》、《别赋》。及禄山反,制《胡无人》,言:“太白入月敌可摧。”及禄山死,太白蚀月。众言李白唯戏杜考功“饭颗山头”之句,成式偶见李白祠亭上宴别杜考功诗,今录首尾曰:“我觉秋兴逸,谁言秋兴悲?山将落日去,水共晴空宜。”“烟归碧海夕,雁度青天时。相失各万里,茫然空尔思。”   薛平司徒常送太仆卿周皓,上诸色人吏中来有一老人,八十余,着绯。皓独问:“君属此司多少时?”老人言:“某本艺正伤折,天宝初,高将军郎君被人打,下颔骨脱,某为正之。高将军赏钱千万,兼特奏绯。”皓因颔遣之,唯薛觉皓颜色不足,伺客散,独留,从容谓周曰:“向卿问着绯老吏,似觉卿不悦,何也?”皓惊曰:“公用心如此精也。”乃去仆,邀薛宿,曰:“此事长,可缓言之。某年少常结豪族,为花柳之游,竟畜亡命。访城中名姬,如蝇袭,无不获者。时靖恭坊有姬,字夜来,稚齿巧笑,歌舞绝伦,贵公子破产迎之。予时数辈富于财,更擅之。会一日,其母白皓曰:‘某日夜来生日,岂可寂寞乎?’皓与往还,竟求珍货,合钱数十万。乐工贺怀智、纪孩孩,皆一时绝手。扃方合,忽觉击门声,皓不许开。良久,折关而入。有少年紫裘,骑从数十,大诟其母。母与夜来泣拜。诸客将散,皓时气方刚,且恃扛鼎,顾从者敌。因前让其怙势,攘臂殴之,踣于拳下,遂突出。时都亭驿所有魏贞,有心义,好养私客,皓以情投之,贞乃藏于妻女间。时有司追捉急切,贞恐踪露,乃夜办装,腰其白金数挺,谓皓曰:‘汴州周简老,义士也。复与郎君当家,今可依之,且宜谦恭不怠。’周简老,盖太侠也,见魏贞书,甚喜。皓因拜之为叔,遂言状,简老命居一船中,戒无妄出,供与极厚。居岁余,忽听船上哭泣声,皓潜窥之,见一少妇,缟素甚美,与简老相慰。其夕,简老忽至皓处,问:‘君婚未?某有表妹,嫁与甲,甲卒,无子,今无所归,可事君子。’皓拜谢之,即夕其表妹归皓。有女二人,男一人,犹在舟中。简老忽语皓:‘事已息,君貌寝,必无人识者,可游江淮。’乃赠百余千。皓号哭而别,简老寻卒。皓官已达,简老表妹尚在,儿聚女嫁,将四十余年,人无所知者。适被老吏言之,不觉自愧。不知君子察人之微。”有人亲见薛司徒说之也。   大历末,禅师玄览住荆州陟屺寺,道高有风韵,人不可得而亲。张ロ常画古松于斋壁,符载赞之,卫象诗之,亦一时三绝,览悉加垩焉。人问其故,曰:“无事疥吾壁也。”僧那即其甥,为寺之患,发瓦探っ,坏墙熏鼠,览未尝责。有弟子义诠,布衣一食,览亦不称。或怪之,乃题诗于竹曰:“大海从鱼跃,长空任鸟飞。”忽一夕,有梵僧拨户而进,曰:“和尚速作道场。”览言:“有为之事,吾未尝作。”僧熟视而出,反手阖户,门扃如旧。览笑谓左右:“吾将归欤!”遂遽浴讫(一曰蚤起),隐几而化。   马仆射(一曰“侍中”)既立勋业,颇自矜伐,常有陶侃之意,故呼田悦为钱龙,至今为义士非之。当时有揣其意者,乃先着谣于军中,曰:“斋钟动也,和尚不上堂。”月余,方异其服色,谒之,言善相。马遽见,因请远左右,曰:“公相非人臣,然小有未通处,当得宝物直数千万者,可以通之。”马初不实之,客曰:“公岂不闻谣乎?正谓公也。‘斋钟动’,时至也。‘和尚’,公之名。‘不上堂’,不自取也。”马听之始惑,即为具肪玉、纹犀及具珠焉。客一去不复知之,马病剧,方悔之也。   信都民苏氏有二女,择良婿。张文成往,苏曰:“子虽有财,不能富贵,得五品官即死。”时魏知古方及第,苏曰:“此虽官小,后必贵。”乃以长女妻之。女发长七尺,黑光如漆,相者云大富贵。后知古拜相,封夫人云。   明皇封禅泰山,张说为封禅使。说女婿郑镒,本九品官。旧例,封禅后自三公以下,皆迁转一级。惟郑镒因说骤迁五品,兼赐绯服。因大脯次,玄宗见镒官位腾跃,怪而问之,镒无词以对。黄幡绰曰:“此泰山之力也。”   成式曾一夕堂中会,时妓女玉壶忌鱼炙,见之色动。因访诸妓所恶者,有蓬山忌鼠,金子忌虱尤甚。坐客乃兢征虱鼠事,多至百余条。予戏摭其事,作《破虱录》。   ●卷十三 冥迹   魏韦英卒后,妻梁氏嫁向子集。嫁日,英归至庭,呼曰:“阿梁,卿忘我耶?”子集惊,张弓射之,即变为桃人茅马。   长白山西有夫人墓,魏孝昭之世,搜扬天下才俊,清河崔罗什,弱冠有令望,被征诣州,夜经于此。忽见朱门粉壁,楼台相望。俄有一青衣出,语什曰:“女郎须见崔郎。”什然下马,入两重门,内有一青衣通问引前。什曰:“行李之中,忽蒙厚命,素既不叙,无宜深入。”青衣曰:“女郎平陵刘府君之妻,侍中吴质之女。府君先行,故欲相见。”什遂前,入就床坐。其女在户东立,与什温凉。室内二婢秉烛,呼一婢令以玉夹膝置什前。什素有才藻,颇善风咏,虽疑其非人,亦惬心好也。女曰:“比见崔郎息驾庭树,嘉君吟啸,故欲一叙玉颜。”什遂问曰:“魏帝与尊公书,称尊公为元城令,然否?”女曰:“家君元城之日,妾生之岁。”什乃与论汉魏大事,悉与《魏史》符合,言多不能备载。什曰:“贵夫刘氏,愿告其名。”女曰:“狂夫刘孔才之第二子,名瑶,字仲璋。比有罪被摄,仍去不返。”什乃下床辞出,女曰:“从此十年,当更相逢。”什遂以玳瑁簪留之,女以指上玉环赠什。什上马行数十步,回顾乃见一大冢。什届历下,以为不祥,遂请僧为斋,以环布施。天统末,什为王事所牵,筑河堤于垣冢,遂于幕下话斯事于济南奚叔布,因下泣曰:“今岁乃是十年,可如何也作罢。”什在园中食杏,唯云:“报女郎信,我即去。”食一杏未尽而卒。什十二为郡功曹,为州里推重,及死,无不伤叹。   南巨川常识判冥者张叔言,因撰《续神异记》,具载其灵验。叔言判冥鬼十人,十人数内,两人是妇人。又乌龟狐亦判冥。   于襄阳ν在镇时,选人刘某入京,逢一举人,年二十许,言语明晤,同行数里,意甚相得。因藉草,刘有酒,倾数杯。日暮,举人指支迳曰:“某弊止从此数里,能左顾乎?”刘辞以程期,举人因赋诗:“流水涓涓芹努(一曰吐)牙,织乌双飞客还家。荒村无人作寒食,殡宫空对棠梨花。”至明旦,刘归襄州。寻访举人,殡宫存焉。   顾况丧一子,年十七。其子魂游,恍惚如梦,不离其家。顾悲伤不已,因作诗,吟之且哭。诗云:“老人丧其子,日暮泣成血。老人年七十,不作多时别。”其子听之感恸,因自誓:“忽若作人,当再为顾家子。”经日,如被人执至一处,若县吏者,断令托生顾家,复都无所知。忽觉心醒,开目认其屋宇,兄弟亲满侧,唯语不得。当其生也,已后又不记。年至七岁,其兄戏批之,忽曰:“我是尔兄,何故批我。”一家惊异,方叙前生事,历历不误,弟妹小名悉遍呼之。抑知羊叔子事非怪也。即进士顾非熊。成式常访之,涕泣为成式言。释氏《处胎经》言人之住胎,与此稍差。   ●卷十三 尸穸   近代丧礼,初死内棺,而截亡人衣后幅留之。   又内棺加盖,以肉饭黍酒着棺前,摇盖叩棺,呼亡者名字,言起食,三度然后止。   琢钉及漆棺止哭,哭便漆不干也。   铭旌出门,众人掣裂将去。   送亡人不可送韦革、铁物及铜磨镜奁盖,言死者不可使见明也。董勋言,“《礼》:‘弁服。’此用韦也。”(一曰“茅韦”)   刻木为屋舍、车马、奴婢,抵虫蛊等。周之前用涂车、萏灵,周以来用俑。   送亡者又以黄卷、葛钱、菟毫、弩机、纸疏、挂树之属。又作康车。车,古蒌也,蒌似屏。   世人死者有作伎乐,名为乐丧。头,所以存亡者之魂气也。一名苏衣被,苏苏如也。一曰狂阻,一曰触圹。四目曰方相,两目曰亻欺。据费长房识李娥(一曰俄)药丸,谓之方相脑,则方相或鬼物也,前圣设官象之。   又忌狗见尸,令有重丧。   亡人坐上作魂衣,谓之上天衣。   送亡者不镜赍奁盖。   [B168],鬼衣也。桐人起虞卿,明衣起左伯桃,挽歌起绋讴。故旧律发冢弃市,冢者重也,言为孝子所重,发一{尔虫}土则坐,不须物也。   “吊”字,矢贯弓也。古者葬弃中野,《礼》:贯弓而吊,以助鸟兽之害。后魏俗竟厚葬,棺厚高大,多用柏木,两边作大铜钮,不问公私贵贱,悉白油络帏车,素槊仗,打虏鼓,哭声欲似南朝。传哭挽歌无破声,亦小异于京师焉。   《周礼》:“方相氏区攵罔象。”罔象好食亡者肝,而畏虎与柏。墓上树柏,路口致石虎,为此也。   昔秦时陈仓人,猎得兽若彘而不知名。道逢二童子,曰:“此名弗述,常在地中食死人脑。欲杀之,当以柏插其首。”   遭丧妇人有面衣,期已下妇人着帼,不着面衣。又妇人哭,以扇掩面。或有帷幄内哭者。   汉平陵王墓,墓多狐。狐自穴出者,皆毛上坌灰。   魏未有人至狐穴前,得金刀镊、玉唾壶。   贝丘县东北有齐景公墓,近世有人开之,下入三丈,石函中得一鹅,鹅回转翅以拨石。复下入一丈,便有青气上腾,望之如陶烟,飞鸟过之辄堕死,遂不敢入。   元魏时,菩提寺增多(一曰“达多”)发冢取砖,得一人,自言姓崔名涵,字子洪,在地下十二年,如醉人,时复游行,不甚辨了。畏日及水火兵刃。常走,疲极则止。洛阳奉洛里多卖送死之具,涵言:“作柏棺莫作桑襄。吾地下发鬼兵,一鬼称是柏棺,主者曰:‘虽是柏棺,乃桑襄也。’”   南朝薨卒赠予者以密,应看貂蝉者以雁代之,绶者以书。   先贤大臣冢墓,揭衤戈题其官号姓名,五品以上漆棺,六品以下但得漆际。   南阳县民苏调女,死三年,自开棺还家,言夫将军事。赤小豆、黄豆,死有持此二豆一石者,无复作苦。又言可用梓木为棺。   刘晏判官李邈,庄在高陵,庄客悬欠租课,积五六年。邈因官罢归庄,方欲勘责,见仓库盈羡,输尚未毕。邈怪问,悉曰:“某作端公庄客二三年矣,久为盗。近开一古冢,冢西去庄十里,极高大,入松林二百步方至墓。墓侧有碑,断倒草中,字磨灭不可读。初,旁掘数十丈,遇一石门,固以铁汁,累日洋粪沃之方开。开时箭出如雨,射杀数人。众惧欲出,某审无他,必机关耳,乃令投石其中。每投箭辄出,投十余石,箭不复发,因列炬而入。至开第二重门,有木人数十,张目运剑,又伤数人。众以棒击之,兵仗悉落。四壁各画兵卫之像。南壁有大漆棺,悬以铁索,其下金玉珠玑堆集。众惧,未即掠之。棺两角忽飒飒风起,有沙迸扑人面。须臾风甚,沙出如注,遂没至膝,众皆恐走。比出,门已塞矣。一人复(一曰后)为沙埋死,乃同酹地谢之,誓不发冢。”   《水经》言,越王勾践都琅琊,欲移允(一曰元)常冢,冢中风生,飞沙射人,人不得近,遂止。按《汉旧仪》,将作营陵地,内方石,外沙演,户交横莫耶,设伏弩、伏火、弓矢与沙,盖古制有其机也。   又侯白《旌异记》曰(一作言):“盗发白茅冢,棺内大吼如雷,野雉悉ず。穿内火起,飞焰赫然,盗被烧死。”得非伏火乎?   永泰初,有王生者,住在扬州孝感寺北。夏月被酒,手垂于床。其妻恐风射,将举之。忽有巨手出于床前,牵王臂坠床,身渐入地。其妻与奴婢共曳之,不禁地如裂状,初余衣带,顷亦不见。其家并力掘之,深二丈许,得枯骸一具,已如数百年者,竟不知何怪。   江淮元和中有百姓耕地,地陷,乃古墓也。棺中得衤昆五十腰。   处士郑宾于言,尝客河北,有村正妻新死,未殓。日暮,其儿女忽觉有乐声渐近,至庭宇,尸已动矣。及入房,如在梁栋间,尸遂起舞。乐声复出,尸倒,旋出门,随乐声而去。其家惊惧,时月黑,亦不敢寻逐。一更,村正方归,知之,乃折一桑枝如臂,被酒大骂寻之。入墓林约五六里,复闻乐声在一柏林上。及近树,树下有火荧荧然,尸方舞矣。村正举杖举之,尸倒,乐声亦住,遂负尸而返。   医僧行儒说,福州有弘济上人,斋戒清苦,常于沙岸得一颅骨,遂贮衣篮中归寺。数日,忽眠中有物啮其耳,以手拨之落,声如数升物,疑其颅骨所为也。及明,果坠在床下,遂破为六片,零置瓦沟中。夜半,有火如鸡卵,次第入瓦下。烛之,弘济责曰:“尔不能求生人天,凭朽骨何也?”于是怪绝。   近有盗,发蜀先主墓。墓穴,盗数人齐见两人张灯对棋,侍卫十余。盗惊惧拜谢,一人顾曰:“尔饮乎?”乃各饮以一杯,兼乞与玉腰带数条,命速出。盗至外,口已漆矣。带乃巨蛇也。视其穴,已如旧矣。   ●卷十四 诺皋记上   夫度朔司刑,可以知其情状;葆登掌祀,将以着于感通。有生尽幻,游魂为变。乃圣人定璇玑之式,立巫祝之官,考乎十辉之祥,正乎九黎之乱。当有道之日,鬼不伤人;在观德之时,神无乏主。若列生言灶下之驹掇,庄生言户内之雷霆,楚庄争随兕而祸移,齐桓睹委蛇而病愈,征祥变化,无日无之,在乎不伤人,不乏主而已。成式因览历代怪书,偶疏所记,题曰《诺皋记》。街谈鄙俚,与言风波,不足以辨九鼎之象,广七车之对。然游息之暇,足为鼓吹云耳。   昆仑之墟,帝之下都,百神所在也。大荒中有灵山,有十巫,曰咸、即、盼、彭、姑、真、礼、抵、谢、罗,从此升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