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丽史 - 第 594 页/共 739 页
#高丽史75卷-志29-选举3-铨注-宦寺之职-006
恭让王元年十二站台谏交章请: 依旧制宦官不许拜六品在伪朝已拜 官者追夺告身放还田里。 赵浚上言: "宦者自国初至庆陵朝不得 官近来以宫中传命之任得与论道经邦之列非所以尊朝廷。 愿遵庆陵之制不许拜朝官。" 左司议吴思忠等言: "祖宗之制宦寺无官文庙之世宦寺给事不过十数人亦未尝食禄忠烈王朝亦不拜 官。 至于玄陵使宦寺得与两府八卫之列卒致万生之变。 今复立内侍府阶三品复蹈亡国之辙。 愿宫中给事者只给衣食罢内侍府。" 判曰: "自今不许朝官毋革内侍府。"
#高丽史75卷-志29-选举3-铨注-限职-001
○凡限职靖宗六年四月判: 南班及流外人吏将校等子不付工匠案者依父祖有* {痕}咎人例入仕。
#高丽史75卷-志29-选举3-铨注-限职-002
文宗七年十月判: 乐工有三四子者以一子继业其余属注膳幕士驱史转陪戎副尉校尉限至曜武校尉。 十年十二月判: 杂路人子孙从父祖曾祖出身仕路外孙许属南班若祖母之父系杂路者许 东班。 十二年五月式目都监奏: "制述业康师厚十举不中例当脱麻。 然是堂引上贵曾孙堂引是驱史之官。 伏审戊子年制电吏所由注膳幕士驱史门仆子孙登制述明经及杂科或成军功者许升朝行又丙申年制杂路人子孙蒙恩入仕者合依父祖仕路。 今师厚不宜脱麻。" 从之。 是月判: 嫁大功亲所产禁仕路。 十六年判: 僧人之子仕路禁锢至孙方许通。 二十七年正月有司奏: "按令典工商家执技事上专其业不得入仕与士齿。 军器注簿崔忠幸良 令同正梁 工人外孙别将罗礼队正礼顺亦皆工人嫡孙自慕九流去其所业已登朝行不可复充工匠乞各限时职不许迁除。" 制曰: "可依辛亥年郞将忠孟限大将军例许通任用。" 中书省驳奏: "忠幸等无大功能掩匿世累冒入流品不宜与忠孟边功例论。" 制曰: "除淸要理民职外一如前制。"
#高丽史75卷-志29-选举3-铨注-限职-003
宣宗二年四月判: 同父异母 妹犯嫁所产仕路禁锢。
#高丽史75卷-志29-选举3-铨注-限职-004
肃宗元年二月判: 嫁小功亲所产依大功亲例禁仕路。 七月判: 注膳幕士所由门仆电吏杖首等杂类虽高祖以上三韩功臣只许正路南班限内殿崇班加转。 六年十月判: 嫁大小功亲所产 许通。
#高丽史75卷-志29-选举3-铨注-限职-005
睿宗十一年八月判: 大小功亲犯嫁者禁锢。
#高丽史75卷-志29-选举3-铨注-限职-006
仁宗三年正月判: 电吏杖首所由门仆注膳幕士驱史大丈等子孙依军人子孙许通诸业选路例赴举其登制述明经两大业者限五品医卜地理律 业者限七品若坚贞节操有名闻者所业特异者擢大业甲乙科则许授淸要理民职丙科同进士则三品职医卜地理律 业则四品职其非登科入仕者亦限七品至玄孙许通。 十二年十二月判: 嫁大小功亲所产曾限七品今后仕路一禁。 十八年六月判: 工商乐人之子虽有功只赐物禁仕路。
#高丽史75卷-志29-选举3-铨注-限职-007
毅宗元年十二月判: 大小功亲内只禁四寸以上犯嫁五六寸亲党不曾禁嫁缘此多相昏嫁遂成风俗未易卒禁。 已前犯产人许通仕路今后一皆禁锢。 六年二月判: 京市案付恣女失行前所产限六品职失行后所产禁锢。 三月判: 僧人子孙限西南班七品。
#高丽史75卷-志29-选举3-铨注-限职-008
高宗四十五年二月崔 以家奴李公柱为郞将。 旧制奴婢虽有大功赏以钱帛不授官爵。 崔沆秉政欲收人心始除其家殿前公柱崔良伯金仁俊为别将 长寿为校尉金承俊为队正。 至是奴等曰: "公柱身事三世年老有功请加 职。" 奴隶拜 始此。
#高丽史75卷-志29-选举3-铨注-限职-009
元宗元年四月下旨: 散员康俊才以本系微贱限在七品然能通蒙古语宜限五品。
#高丽史75卷-志29-选举3-铨注-限职-010
忠烈王二年闰三月佥议府上言: "近内竖微贱者以随从之劳许通仕路混杂朝班有乖祖宗之制。 请收成命。" 不允国制: 内僚之职限南班七品谓之例程七品如有大功异能只加赏赐未有至五六品者。 元宗朝始通其路然拜将军郞将者不过一二。 及忠烈卽位内人无功者拜 官高爵腰 带黄至子孙许通台省政曹者甚多若别将散员不可胜数。
#高丽史75卷-志29-选举3-铨注-限职-011
辛禑五年正月谏官言: "工匠之徒虽或有劳勿许授职其已授者追夺职牒。"
#高丽史75卷-志29-选举3-铨注-荫 -001
○凡荫 诸以荫出身者皆限年十八以上穆宗卽位敎: 文武五品以上子授荫职。
#高丽史75卷-志29-选举3-铨注-荫 -002
显宗五年十二月敎: 两班职事五品以上子孙若弟侄许一人入仕。
#高丽史75卷-志29-选举3-铨注-荫 -003
肃宗卽位诏: 职事四品以上及致仕员户爵一子。 五年二月诏: 两京文武显职四品及给舍中丞诸曹郞中致仕见存者许一子荫职。
#高丽史75卷-志29-选举3-铨注-荫 -004
睿宗三年二月诏: 两京文武班五品以上各许一子荫官无直子者许收养子及孙。
#高丽史75卷-志29-选举3-铨注-荫 -005
仁宗五年二月判: 收养同宗支子许承荫收养遗弃小儿良贱难辨者东西南班 限五品。 十二年六月判: 致仕见任宰臣直子军器注簿同正收养子及内外孙甥侄良 令同正前代宰臣直子良 令同正内外孙令史同正。 枢密院直子良 令同正收养子及内外孙甥侄良 丞同正。 左右仆射六尙书以下文武正三品直子良 令同正收养子及内外孙甥侄主事同正。 从三品直子良 令同正收养子及内外孙甥侄令史同正。 正从四品直子良 丞同正正从五品直子主事同正。 十三年闰二月判: 前代宰臣直子良 丞同正内孙令*史{中}同正外孙史同正。
#高丽史75卷-志29-选举3-铨注-荫 -006
高宗四十年六月诏: 宰枢及文武三品致仕见存者各许一子荫官无直子许侄 女 收养子内外孙一名承荫先代宰枢内外无名之孙一名许初职文武四品给舍中丞诸曹郞中中郞将以上各许一子荫职。
#高丽史75卷-志29-选举3-铨注-荫 -007
忠烈王八年五月文武致显三品以上许荫一子无子者甥侄 若过房付籍者许一名初职先代宰臣密直内外孙无名者亦户许一名初职文武职事四品中事典书侍丞诸曹正郞以上勿论解官试摄许荫一子外 员用前所任朝官降等许荫。
#高丽史75卷-志29-选举3-铨注-荫 -008
忠宣王卽位敎曰: "宰枢及文武三品以上致仕见存者各许一子荫官无子则甥侄女 内外孙及收养子许一名初职先代宰枢内外孙无名者许文武初职四品及给舍中丞诸曹郞中中郞将解官者勿论试摄各授一子荫官凡实行后为外官者亦降等许荫。"
#高丽史75卷-志29-选举3-铨注-荫 -009
忠宣王复位敎曰: "宰臣直子许一名初授七品显官致仕三品各许一子职事无子者甥侄女 一名许蒙文武四五品显官解官各许一子荫职。"
#高丽史75卷-志29-选举3-铨注- 祖宗苗裔-001
○凡 祖宗苗裔肃宗卽位诏: 太祖苗裔在军籍者免无职者许入仕。 三年十月赐祖宗苗裔无职者爵一级。 五年二月诏: 太祖内玄孙之孙外玄孙之子及太祖同胞昆弟玄孙之子及外玄孙后代正统君王玄孙之子及外玄孙各户爵一人。
#高丽史75卷-志29-选举3-铨注- 祖宗苗裔-002
睿宗三年二月诏: 太祖内玄孙之孙外玄孙之子许初入仕一人属南班者改属东班。 四月诏: *大庙十陵诸孙无官者许初职。
#高丽史75卷-志29-选举3-铨注- 祖宗苗裔-003
毅宗十六年太祖之裔未得禄仕者令有司选补。 二十一年九月诏: 太祖苗裔许初职。 二十三年四月诏: 太祖内外苗裔 用。
#高丽史75卷-志29-选举3-铨注- 祖宗苗裔-004
神宗卽位诏: 太祖苗裔太祖同产兄弟正统君王子孙 许入仕。
#高丽史75卷-志29-选举3-铨注- 祖宗苗裔-005
高宗四十年六月诏: 太祖苗裔挟十一女一户一名许初入仕已为员者政抄别录 用充军者许免。
#高丽史75卷-志29-选举3-铨注- 祖宗苗裔-006
忠烈王八年五月敎: 圣祖苗裔虽挟二十女一户例许一名入仕已为员者政抄别录若在南班改东班勿差国仙在军行者除军籍圣祖亲兄弟之孙一户例许一名入仕。
#高丽史75卷-志29-选举3-铨注- 祖宗苗裔-007
忠宣王卽位敎曰: "太祖苗裔无名者例以一户一名许初入仕。 太祖同胎兄弟赏延于世内外五世玄孙之曾孙各许一户一名初入仕正统君王内外孙亦如之。"
#高丽史75卷-志29-选举3-铨注- 祖宗苗裔-008
忠宣王复位敎曰: "祖王苗裔无名者虽挟二十二女例以一户一名许初职已入仕者别录 用属南班者改东班勿差国仙亦免充军祖王亲兄弟内玄孙之玄孙之孙外玄孙之玄孙之子及历代先王内玄孙之玄孙之子外玄孙之玄孙例以一户一名许初职。"
#高丽史75卷-志29-选举3-铨注- 祖宗苗裔-009
忠肃王十二年敎: 祖王苗裔虽挟三女许初入仕属南班者改属东班勿差国仙仍免军役。
#高丽史75卷-志29-选举3-铨注- 功臣子孙-001
○凡 功臣子孙显宗五年十二月录太祖功臣子孙无官者。
#高丽史75卷-志29-选举3-铨注- 功臣子孙-002
文宗六年十月制: 裴玄庆等六功臣佐我太祖肇开大业功德勒于锺鼎其后嗣至于曾玄男女僧尼无官者授初职有官者增级。 三十七年闰六月判: 三韩功臣承荫者其功臣职牒虽或遗失的是功臣子孙许初入仕。
#高丽史75卷-志29-选举3-铨注- 功臣子孙-003
肃宗卽位诏: 太祖代及三韩功臣内外孙无职者户许一人入仕显庙功臣河拱辰将军宋国华及庚戌年如契丹见留使副许其子孙一人入仕。
#高丽史75卷-志29-选举3-铨注- 功臣子孙-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