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制孝慈录序 - 第 3 页/共 4 页

夫为妻 齐衰不杖期 服制同前 叙服 父母为嫡长子及众子 父母为女在室者 【虽适人而无夫与子者亦同】 继母为长子及众子 慈母为长子及众子 孙为祖父母 【女虽适人不降】 为伯叔父母 【即伯伯姆姆叔叔婶婶】 妾为夫之长子及众子为所生子 为兄弟 为兄弟之子及兄弟之女在室者 【即侄男及侄女】 为姑及姊妹在室者 【虽适人而无夫与子者同】 妾为嫡妻 嫁母出母为其子女在室及虽适人而无夫与子者为其兄弟及兄弟之子 【姊妹及侄女在室者同】 继母改嫁为前夫之子从巳者 为继父同居两无大功之亲者 【谓继父无子孙伯叔兄弟巳身亦无伯叔兄弟之类】 妇人为夫亲兄弟之子 妇人为夫亲兄弟之女在室者 女出嫁为父母 妾为其父母 为人后者为其父母 【即本生父母】 女适人为兄弟之为父后者 祖为嫡孙 父母为长子妇 齐衰五月 服制同前 叙服 为曾祖父母 【女虽适人不降】 齐衰三月 服制同前 叙服 为高祖父母 【女虽适人不降】 为继父先曾同居今不同居者 为继父虽(不同)居而两有大功以上亲者 ○大功制度 衣用稍麤熟布无负版衰辟领服制同齐衰 冠制三辟积向右以布为武及缨制同齐衰 首绖以无子麻为之围五寸余本在右末系本下布缨制与齐衰服同 腰绖以熟麻为之围四寸余制同齐衰 绞带以布为之制同齐衰 麻屦以麻为之 叙服 为同堂兄弟及姊妹在室者 为姑及姊妹及兄弟之女出嫁者 父母为众子妇 为女之出嫁者 祖为众孙 【女在室同】 为兄弟之子之妇 【即侄妇】 妇人为夫之祖父母 【即夫之公婆】 妇人为夫之伯叔父母 【即夫之伯伯姆姆叔叔婶婶】 妇人为夫兄弟子之妇 【即侄妇】 妇人为夫兄弟之女嫁人者 女出嫁为本宗伯叔父母 【即伯伯姆姆叔叔婶婶】 女出嫁为本宗兄弟及兄弟之子 女出嫁为本宗姑姊妹及兄弟之女在室者 为人后者为其兄弟及姑姊妹在室者 夫为人后者其妻为夫本生父母 为兄弟之子为人后者 ○小功服制 衣用稍熟细布制度同前 冠制三辟积向左余与齐衰同 首绖以牡麻为之围四寸余 腰绖以熟麻为之围三寸余制同齐衰 绞带以布为之制同齐衰 绳屦以麻绳为屦若今之麻鞋 叙服 为伯叔祖父母 【谓祖之兄弟即伯公伯婆叔公叔婆】 为同堂伯叔父母 【谓父之伯叔兄弟】 为再从兄弟及再从姊妹在室者 【谓同曾祖兄弟即父伯叔兄弟之子女】 为同堂兄弟之子 【即堂侄】 为从祖祖姑在室者 【谓祖之亲姊妹即姑婆】 为从祖姑在室者 【即堂姑是父之同堂伯叔姊妹】 为同堂兄弟之女在室者 【即堂侄女】 为兄弟之妻 为人后者为其姑姊妹适人者 为嫡孙妇 为同堂姊妹之出嫁者 为孙女之适人者 为兄弟之孙及兄弟之女孙在室者 【即侄孙】 为外祖父母 【即外公外婆】 为母之兄弟姊妹 【即舅舅姨姨】 为同母异父之兄弟姊妹 为姊妹之子 【即外甥】 为夫之姑及夫之姊妹 【在室出嫁同】 为夫之兄弟及夫兄弟之妻 为夫兄弟之孙及夫兄弟之孙女在室者 为夫同堂兄弟之子及夫同堂兄弟之女在室者 【母出为继母之父母兄弟姐妹 庶母为嫡母之父母兄弟姐妹母死则不服】 ○缌麻制度 衣用极细熟布此五服内轻之极者故以缌如丝者为衰裳又以澡治莩垢之麻为绖带故曰缌麻古缌丝二字通用服制同齐衰 冠制以熟绢为之三辟积向左澡缨澡谓澡治莩垢制同齐衰 首绖以熟麻为之围三寸为度制同齐衰 腰绖以熟麻为之围二寸为度制同齐衰 绞带以布为之制同齐衰 绳屦以麻绳为屦 【若今】 麻鞋 叙服 为族曾祖父母 【谓曾祖之兄弟及妻即太伯公伯婆叔公叔婆】 为族伯叔祖父母 【谓祖之同堂兄弟即堂伯公伯婆叔公叔婆】 为族父母 【谓父之再从兄弟同曾祖者即族伯伯姆姆叔叔婶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