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成语 - 第 7 页/共 54 页
逾限不及一月
办事违限例有处分然若违限不及一月者亦可宽免
擅勾属官
上司所属之官若被人控告应行审问则上司当奏请解任归案若未奏请而私自遣役拿之则为擅勾属官例有处分(勾拿也)
公事稽程
办理公事耽延时日
抚驭无方
地方官于安抚治理百姓之事没有方法
失于抚义
地方官失了安抚百姓之义理
激变良民
地方官暴虐不仁将良民激怒致生变乱之事
立碑建祠
地方官令百姓为自己立德政碑造生祭祠均属大干例禁
交通出入
外省官员与京城大臣交好书信往来嘱托情面谓之交通出入
奔走其门
属员常往来上官之家
另开便门
外省官在其衙署旁边另作小门放其私人出入作弊
贻书荐送
写信于同官之人信中或保举私人赠送礼物等事
游客优伶
为官之人最宜慎重凡闲游之客及唱戏之人皆不得容留在衙署居住违者例当严加议处
扣减月粮
各官于其所属胥吏人等每月应领口粮不得丝毫克扣减少
低价买物
凡为官之人若倚仗势力欺压商民买上等货物而以低价给之者皆干例禁
亏短价值
凡买办官物之人若与商民言定价值若干则后来必须如数给之不得故意短少付之
馈送礼物
凡小官不得以礼物馈送上司若犯之即为违例
礼节往来
即平等之官亦不得于年节之时互送礼物
承顺逢迎
凡为属员者不可奉承顺从上官而不顾事之可否亦不得预先揣度上官之意以迎合之
拜寿行贺
属员若遇上官生日前往叩拜或上司有喜事前往庆贺均干例禁
行贿害民
州县官常行贿于上官而恃其庇护任意害民则曰行贿害民
夤缘通贿
为官者不可于无人看见之时藉上官之亲友家人以献贿赂于上官(朝夕无人看见之时曰夤)
通贿起灭
属员不得行贿求上官举行不可办之事或将应办之事停而不办(起生事也灭息事也)
贪赃坏法
为官者若贪图贿赂败坏国家律法定有罪
夤缘作弊
为属员者若藉人通赂于上官求其不察而遂任意作弊则为重罪
以财营求
属员用贿赂谋求升官者曰以财营求
央浼营干
属员若嘱托上官亲信之人求其传达上官为自己谋求得派美差或补缺以及一切有利之事者皆曰央浼营干
贿赂公行
凡属员行贿上官受贿大低皆隐密为之而日久胆大则不畏人知公然为之御史等访闻参奏称其罪曰贿赂公行
需索常例
凡吏部办理补缺等事书吏皆向应补之人需索费用各缺皆有一定之数(常例一定之规费也)
同恶相济
两个不好官彼此互相帮助作恶害民
巧立名色
用巧妙之法立出用项之名向民人索钱如作州县之官因征收地丁钱粮托词笔墨纸等费或称吏胥饭食之费种种名色在正项之外多收银钱之类
打点使费
如应行补缺之官以银钱送给吏部书办求其照应指望补一好缺之类(打点行贿之别名)
卖放人匠
如作官用工程其匠人因甚受苦累不愿为之即送给管工胥吏银钱该吏得贿即放其逃走
通同脱放
如紧要工程匠人行贿求放胥吏不敢专主必以所得贿赂之半献与管工官通同商议而放之
假公济私
藉办公事为名用官钱以助己之私费
阿徇不公
上官办理事务不按公道专意偏向护庇其私人则曰阿徇不公(阿保护也)
说事过钱
胥吏人等暗中向本官代他人说合情面并通送贿赂曰说事过钱
听许财物
胥吏以财物送上官求托情面上官聴其言而许之
吓诈求索
胥役人等以危言恐吓犯罪之人以便诈索其财物
需索勒掯
官吏办事必常速快有时因需索使费而故意迟延迫人行贿曰需索勒掯(勒掯强迫也)
侵盗钱粮
州县官于应交藩库之地丁钱粮内私自侵吞偷用
抑勒恐吓
胥役用言恐吓罪犯强迫其银钱
因公科敛
州县因为办理公事定出章程令民捐资凑办
侵欺挪移[欺嘉本作挨注本作捱并误也]
州县官所管之仓库钱粮皆有一定之用处不得擅自随便使用之如在用项之中自己私留银两曰侵如应办之事而吝惜钱财故意迟延不办者曰捱如此项应作某项使用而擅自改为别项之用则曰挪移此三事皆有处
指称修理
州县官如指称修理衙署为名而擅用库款亦有应得之罪
加耗横征[征注本作征]
在正项钱粮之外加收火耗之费以及暴虐之法于额数之外加增(火耗将碎银镕成整锭必有损耗之分两)
占郄不发[占嘉本作古注本作克并误也]
于应发各项用款内扣留分数或惜此银两不肯速行发给
隐匿欺胧
属员本境有命盗之案故意隐藏其事并不报知上官或以重报轻意图朦胧欺哄上官以掩己罪者曰隐匿欺胧
徇庇捏结
州县官承缉盗匪委审案件日久不能办结经督抚严催而其本管之道府徇私护庇该员代为捏报已经结案日后发觉则与该员同受参处
阿纵不举
道府等官于其所属州县官有过失者皆据实禀报督抚若明知其有过而护庇纵容不行举报者事发同受处分
有司提调
管理民间诸务之官皆曰有司言其有司民之责也至于考试乡会场之时或开馆办理志书等事皆由上司派一委员专管一切杂务名曰提调事毕即行裁撤矣此差在外省则用府道在京城则用郎中员外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