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 - 第 129 页/共 607 页
癸未,诏罢贡举一年。
中书门下、枢密院请罢给月俸,不许,又请罢赐端午时服,许之。
甲申,命寇准知河南府、兼西京留守司事。
乙酉,上幸东华、祥符、左银台、升龙等门及朝元殿,赐役工缗钱。
占城国王遣使波轮诃罗帝来贡,诃罗帝自言有弟陶珠,顷为交州所掠,押驯象赴阙,今幸得见,欲携以还蕃,许之,仍赐陶珠衣币、装钱。
辛卯,河北转运使李士衡等,言管内诸军准备支用外,有钱四十万贯、紬五千匹【二一】、丝三千两、布二十万匹,请悉以上供。优诏箧之,其钱帛令本路贮积,勿更辇致。
壬辰,诏于右掖门外创崇文外院,别置三馆书库。时宫城申严火禁甚峻,上以髃臣更直寓宿,寒冱之月,饮食非便,乃命翰林学士陈彭年检唐故事而修复之。
废内侍省黄门,其高班内品改为前殿祗候高班内品。
癸巳,上御崇政殿亲虑系囚,死罪情轻者贷之。
以瀛州团练使李延渥为右领卫大将军、演州团练使,棣州团练使陈直为右监门卫将军、诚州团练使,皆久病騳官无状故也。
诏自宫禁迨臣庶之家,一切服玩皆不得以金为饰,严其科禁。自是遂绝。(王称东都事略:诏宗室、皇亲及外廷臣庶之家,不得以销金、戗金、金线之类为衣服器用【二二】。)
知制诰钱惟演献其父所赐礼贤宅,优诏銟之,赐惟演钱五十万【二三】,令均给六房,仍各赐宅一区。
乙未,西凉府畼铎督遣使来贡。
诏契丹国信物旧用金为饰者,并易以锦绣。
己亥,诏:「近禁销金,虑北境人至榷场,未知条式,或卖违禁物,与近边商旅贸易。宜令知雄州李允则以意谕北境,仍录所降诏付之。」
庚子,放宫人一百八十四人。
壬寅,中书门下请以库藏熏损匹帛、杂物给所请月俸及衣赐,五分折支。文武百官学士而下相继拜章以请,诏不许,章再上,乃许之。
甲辰,妖人谷隐黥面配琼州牢城,遇赦不还;靳重荣汀州;靳有方沙门岛。仍以诏谕解州民庶,自今无得传习隐术。隐先坐罪编管解州,因用妖术惑觽,重荣师事之,有方尝绐取隐资财甚觽,至是,付御史鞫劾而谪焉。
丁未,礼仪院详定:「自今大礼,皇帝位褥依旧例及别敕用红紫罗外,其非时诣宫观、寺院焚香,并用黄紬褥。髃臣行事斋醮、宴设、谢恩、拜表、并用紫紬褥。永为定式。」
先是,仪鸾司乞改制锦褥,上谓三司使林特曰:「朕内庭未尝践锦绣,此褥止外庭篮用,殊无爱惜。自今当诏礼官止用黄紬、紫紬褥可也。」因言:「仪鸾司什物,如道场中锦绣供具,本奉真圣,而掌事者辄自取用,或至践履。卫绍钦尝掌仪鸾,一夕,朕闻外黄门语喧,乃私取锦褥,为绍钦夺去。又魏昭易掌御□,内侍数移换食,而昭易执不与。虽小事,当官执守,亦大不易。国家一毫之用,尽出于民,典司者能各惜费,乃是薄赋之原也。」
诏江、淮、两浙驻泊及巡检兵士,并遣习水者往,以旧兵不习水,难使捕寇故也。
六月,己酉朔,日有食之。
诏自今吏部选人有罪犯者,铨司未得定入官资叙,并具考第及所犯取旨。先是,铨司请今后曾经追停人再理考限及格乃得入令录。上曰:「如是,则沈滞者觽矣。朕近见一选人,淳化中及第,二十余年无公私事故,至今未及十考。由是而言,不宜更加考数。」因条约之。(会要六月一日事。)
壬子,丁谓言修葺大内诸殿毕功。
癸亥,诏弓弩院所造戎器,用金饰者,以他物代之。
白波发运判官林潍,请自今开浚汴口,令有司先事以闻,朝廷遣官祭告,从之。潍,特之子也。又诏自今汴水泛涨,踰七尺五寸,即发军士三千人防守河堤。又遣内臣分掌京城门钥,如汴水泛涨,防河军士至彼,并即开关点阅放过。
甲子,改干元门曰正阳门,朝元殿曰天安殿,日华、月华门曰左、右太和门。又避太宗旧名,改含光殿曰会庆殿,天光门曰太宁门。
乙丑,新授杭州观察推官朱昌符等四百六十人入谢。上顾谓辅臣曰:「其中才不才,未可尽知。」王旦等曰:「选觽拔士,十得二三,亦为多矣。然遭逢盛时,登此科级,傥才行兼全,则亨途何远。」因言昌符即台符之弟。上曰:「台符有文学,其著述可采。」甚嗟念之。
给事中、知荆南马亮言:「窃见天下庶官职田,过为优厚,请三二年间权住支给,聊助经费。臣今岁所得米麦四百二十余石,已牒本府纳官讫。」诏銟之。
辛未,令诸州以御制七条刻石,从夔州路转运使陕人臧奎之请也。
注 释
【一】坊市民庶悉集宫门外「庶」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一八建玉清昭应宫补。
【二】缘河江淮两浙民田经水灾者同上书于「淮」下均有「南」字。
【三】内客省使「客」原作「侍」,据宋本、宋撮要本改。
【四】专与转运副使「副使」原作「使副」,据阁本及宋会要选举二七之一三乙正。
【五】令封弥印官封所试卷付之「弥」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治迹统类卷二八祖宗科举取人补。
【六】茹甘菊柏叶果实井泉「井泉」原作「甘泉」,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改。
【七】京西转运使陈尧佐「陈尧佐」原作「陈尧叟」,据本书卷八二大中祥符七年五月壬辰编、宋会要方域一四之六改。按东都事略卷四四、宋史卷二八四本传,尧佐曾两任京西转运,本编此处作「尧佐」为是。
【八】好以气凌人「人」字原阙,据续通鉴卷三二补。按东都事略卷四四陈尧咨传谓其「数以气凌转运使乐黄目,黄目不能堪,请徙它路以避之。」宋史卷二八四本传所载同。
【九】尧咨徙邓州「州」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补。
【一○】真所谓搜求寒俊也「寒俊」原作「寒畯」,「寒畯」在此亦通。按各本及治迹统类卷二八祖宗科举取人、续通鉴卷三二均作「寒俊」,今据改回。
【一一】召崇文院检讨冯元讲周易泰卦「崇文院」原作「崇文馆」,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卷二九四冯元传改。
【一二】乃诏璨等悉预坐「预」原作「与」,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改。
【一三】试以意言之「意」上原有「卿」字,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全文卷六、编年录卷三删。
【一四】诚亦有之「有」原作「如」,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会要职官一之七三改。
【一五】或有所施行「所」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补。
【一六】苟与拟议符合「与」原作「能」,据同上书改。
【一七】并须均平受纳「均」原作「两」,据宋会要食货六二之六改。
【一八】并不理为劳绩「并」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上引宋会要补。
【一九】有司以咸平中条制「中」字原脱,据同上书补。
【二○】特命中书召试而有此授焉「此」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补。
【二一】紬五千匹「千」原作「十」,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治迹统类卷二九祖宗用度损益改。
【二二】不得以销金戗金金线之类为衣服器用「以」、「器」二字原脱,据编年纲目卷八、东都事略卷四真宗纪补。
【二三】赐惟演钱五十万「十」原作「千」,据宋本、宋撮要本及续通鉴卷三二改。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八十五
卷八十五
起讫时间 起真宗大中祥符八年闰六月尽是年十二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八十五
帝 号 宋真宗
年 号 大中祥符八年(乙卯,1015)
全 文
闰六月己卯,大赦天下,非已杀人及枉法赃致杀人、十恶至死者,悉原之。赐修内兵匠物有差。自今诸州有大辟情可悯者,具狱以闻。敕法律内重刑未称矜恤者,委法官与编敕官条奏。先是,上谓宰相曰:「朕以盛暑之月,属念囚系,欲肆恩宥,何以为名?」王旦曰:「今边鄙宁谧,黎庶阜安,风雨以时,疵疠不作,睰此景贶,特覃大庆,固其宜也。」翌日,以条目进呈。上曰:「前后赦文,未尝不以谨罚为首。今当别白条告,使四方晓解。」旦乃以二事为请,故特着之。
庚辰,王钦若上准诏编修后妃事迹七十卷,赐名彤管懿范。
上谓近臣曰:「昨宫中救焚,召发军士,宣旨所至,应声而来,诚足嘉尚。然兹事体大,古者追兵以符,正为仓卒之际,必须取验契合也。」壬午,诏殿前、侍卫司,自今非时宣召军士,候见御宝文字乃得发遣,无则画时覆奏,所降御宝,不得转付所司,每遇迁转,递相交授。
诏:「诸司库务,如中使宣取金帛钱物,但依往例,画时应副,不得以见管都数供报。如违,主典处死,监官除名决配。」旧制,库务都数,虽三司使不得知之。丁谓充使日,自陈度支经费,宜知常数,上勉从其请,仍令副使已下不得预闻。而主藏攸司,不详条禁,每内臣有所宣索,必尽数报之,或具列名物之籍以供。故特申警焉。
丙戌,诏广南西川京朝、幕职、州县官,丁忧离任,愿管押纲运者亦听,仍给驿券。
诏广南路,自今不逞之民五犯法者,依法决杖,刺配岭北州军牢城【一】,内未满五次而情理切害者,亦准此。
以缮修文德殿,权放常朝,俟毕功如旧。
国初,取唐朝飞钱故事,许民入钱京师,于诸处州便换。先是,商人先经三司投牒,乃输左藏库,所由司计一缗私刻钱二十。开宝三年,置便钱务,令商人入钱者诣务陈牒,即日辇致左藏库,给以券,仍敕诸州俟商人赍券至,即如其数给之,自是无复留滞。其后,定外地闲慢州乃许指射。自此之后,京师用度益多,诸州钱皆输送,其博易当给以钱者,或移用他物。又金帛阑出化外者尤觽,厥价踊者商旅不以入中,茶商所过,当出算者,令录记,俟至京师并输之。
自新法之行,旧有交引而未给者,已给而未至京师者,已至而未磨者,悉差定分数,抽纳入官。大约商人有旧引千贯者,令依新法岁入二百千,俟五岁则新旧皆给足。官府有以茶充公费者,虑其价贱乱法,悉改以他物。山场节其出耗,所过税务严其觉举。每诸榷务所受茶,皆均地配给场务,以交引至先后为次。大商刺知精好之处,日夜走僮使赍券诣官,故先获。
初,禁淮南盐,小商已困,至是益不能自行。三四年间,有司以京师切须钱,商人旧执交引至场务即付物,时或特给程限,或数月,或百日,踰限未至者,每十分复令别输二分见缗,谓之贴纳。豪商率能及限,小商不能知,或无以贴纳,反贱鬻于豪商。有司从移用之便,至有一岁之内,文移至十数变者,商人惑之,顾望不进,上封者皆咎改法。
庚寅,上谓辅臣曰:「屡有人言,所改茶法不便,钱额增损,兹亦常事,如闻不利小商。」王旦等曰:「改法已来,亦未见不便事,所降元敕无厘革小商之文。如上言者实有所长,则望付中书施行。或欲杜绝髃言,则须别命朝臣较量利害。」上复以问王钦若,钦若言:「素不详其本末。」陈尧叟言:「但得物物入库,即是课利。」丁谓曰:「河北、陕西入得刍粮,即是官物入库,缘江榷场无剩茶,即是法行也。其余琐细风传之词,不足凭信。或有章奏,望一一宣示,可以商榷。大抵未改法日,官中岁亏茶本钱九千余贯,改法之后,岁所收利常不下二百余万贯,边防储蓄不阙,榷场无陈积,此其大较也。」乃诏刑部尚书冯拯、翰林学士王曾与三司同详定。(本志以丁谓对旧法岁亏官本钱九千余贯系之明年正月,今从实录。)
以童子蔡伯希为秘书省正字,其父龟从为校书郎。伯希家本福州,随父至京师,裁四岁,诵诗百余篇。上召入禁中,应对周详,所诵精习,因命以官。又以龟从久在场籍,銟其善于训子,召试中书而命之。又作诗赐伯希。
癸巳,编敕所言:「监临主守自盗及盗所监临财物者,旧自五匹徒二年,递加至二十五匹流二千五百里,三十匹即入绞刑。缘法律凡加重刑,皆须循次,今独此条顿至大辟,望改三十匹为流三千里,三十五匹绞。」从之。
上谓宰相曰:「数有人言官吏犯赃者多,盖朝廷缓于惩戒。」王旦曰:「今品官犯赃,情理乖当,但千钱已上皆配隶衙前,遇赦,得逐便,再遇赦,得参军、文学,终身不齿善良。其有犯法轻赃,遇大庆不过得一判司,每赴选调,必首载其赃滥,为辱极矣。然万一有当极典者,朝廷但委之攸司,死者无由得免。盖太宗谨重刑罚,行三宥之恩,此等多蒙减死。陛下即位以来,赃吏若比前代,则犯者亦似差少。」
丙申,以刑部员外郎、兼侍御史知篮事王随知制诰、知应天府兼南京留守事。
先是,上睹随奏章,谓辅臣曰:「随赋性柔顺,然有执守。」王旦曰:「朝廷羽仪,皆出台合,非清介自立,加以该博,则不能弹压多士。」于是擢随掌外制,随以不善为制辞,即出典藩郡。寻有诏增应天府公用钱至百万,从随所请也。(据实录,随以是日除知制诰,即出知南京,前此未有其比也,当考。)
戊戌,昭宣使、平州团练使、入内都知秦翰卒。上甚悼惜,为之泣下,赠贝州观察使,赙襚加等。及修内毕,又遣使以袭衣、金带赐其家。
翰倜傥有武力,以方略自任,前后身被四十九创,髃帅推其勇敢。轻财好施,所得俸赐多均给将士,觽尤附之。上尝谓王旦曰:「翰尽忠国家,不害人,亦不妄誉人,每有敷陈,深可信委。」旦曰:「翰廉谨谦下,人多推其长者。」上曰:「翰在先朝,尝言与李继迁款昵,出入帐中无间,可阴刺之。且言臣一内官,不足惜,或为国家去此剧贼,死亦无恨。太宗深赏其忠。」旦曰:「雷有终在西川,与上官正、石普多不睰,赖翰和解。不然,几致生事。」上曰:「边臣有傲很自任、难为谋事者,翰必平之,言无枝叶,但推诚直致而已,故人自乐从。昨刘承珪卒,翰言承珪不避觽怨,与之不足者,今必流谤,望悉勿听。朕益嘉其为人也。」其后,重赠彰国节度使。诏杨亿撰碑文,亿以翰不畜财,表辞所贽物,虽朝旨不许,而时论美之。
甲辰,诏编太宗妙觉集入佛经藏。
内藏库言:「三司所借金帛,其数至多。旧借金即以饶、歙等州及诸路所贡充还。今诸处纳到【二】,三司指挥直送左藏。本库不惟渐失封桩数目,又不应刘承规句当往例。」诏三司规画补填。
先是,宫城火,诏诸王各徙宫于外。秋七月庚戌,命庄宅使、长州刺史石知禺都大管句亲王诸宫事。
辛亥,诏三班使臣广南路替回者,特免短使。
癸丑,令官告院自今大除授告身、赐外蕃书,仍用金花绫罗纸。时禁销金,有司上请故也。
甲寅,泾原路驻泊都钤辖、知渭州曹玮,表求暂诣京师省其母,诏可。
丙辰,王钦若准诏讨阅道藏赵氏神仙事迹,凡得四十人,诏画于景灵宫之廊庑。
诏自今诸路部署、钤辖、都监及尚书丞郎已上赴任,许因便管押禁军往屯所,自余悉禁之。
以牛疫,颁医方于诸路,免牛税一年。
戊午,枢密副使王嗣宗罢为大同节度使。先是,嗣宗与寇准大不协,累表求罢。准既去位,嗣宗复固请补外,因授以旄钺。寻命知许州,嗣宗旧尝游是州,别墅在焉,时人荣之。嗣宗表求兼领汝、许州捉贼事,诏不许。(本传云嗣宗副枢密,寇准为使,嗣宗与之大不协,累表求罢,故有此授。按准罢枢密使在四月壬戌,距今三月矣,传盖不详,今略删润其辞,使无抵牾。)
己未,命知制诰刘筠乘传祭汴口,以河流浅涩故也。
甲子,秦州伏羌城寨户文禹伐登闻鼓,言顷年温仲舒以戎人屡扰寨户,遂拓疆界于隘路口大洛门,置城守把,便致宁贴,后来者却召蕃部付与洛门地,故迄今时有钞掠;复请于山丹峡口广□岭上古城、大洛门城、永宁城隘路口置寨,以遏戎寇。诏优赐遣之。
乙丑,禁河北河东陕西缘边部署、钤辖、都监、知州等私买军衣绢染彩,博市府州蕃马。
上封者言:「□州岁给军衣绢四万余匹,皆自京辇送,如闻军中悉贸易之。请官自置场,有愿中卖者,匹给钱千二百文,收贮以备岁给,可减辇送之半。」诏下三司,三司亦言其便,遂从其请。
丙寅,幸相王元偓新宫,赐以衣带、器币。又遣赐诸王宫缗钱各有差。
庚午,徙知升州、枢密直学士、工部侍郎薛映知扬州,给事中马亮为工部侍郎、知升州,以吏部员外郎、知制诰李迪为右谏议大夫、集贤院学士、知永兴军。上谓辅臣曰:「大藩长吏,尤难其人,要在洞达物情,遵守条诏,爱民抑暴而已。吏或廉而肆虐,或察而滋章,或急掊敛以为公,或旷职务以为恕,如此,则何由致治耶?」(迪传云迪自亳州代归,会唃厮啰叛,帝忧关中,召对长春殿,命知永兴。按此时唃厮啰初未叛也,今不取。)
上作读十九代史诗赐近臣和。
坊州言大雨河溢,民有溺死者。诏赐其家缗钱。
壬申,诏如闻河北、陕西及宜州犯罪远配人,各有田产安居,自今经赦不在量移之限。
丁谓奏葺大内功毕。(六月壬子,已书诸殿毕功,今又书,不详其故,或彼但诸殿,此总言功役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