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 - 第 310 页/共 372 页

尚书省言:“南北盐均以四百斤为引,今权豪家多取至七百斤,莫若先贮盐于席,来则授之为便。”从之。   僧格辅政碑成,树于省前,楼覆其上而丹雘之。   庚辰,僧格言:“初改至元钞,欲尽收中统钞,故令天下盐课以中统、至元钞相半输官。今中统钞尚未可急敛,宜令贼税并输至元钞。商贩有中统钞,听易至元钞以行,然后中统钞可尽。”从之。   页特密实以首贼邱应祥、董贤举归于京师。   僧格言:“国家经费既广,岁入恒不偿所出,以往岁计之,不足者馀百万锭,臣以为盐课每引今直五贯,宜增为十贯:酒醋税课,江南宜增额十万锭,协济户十八万,自入籍至今十三年,止输半赋,闻其力已完,宜增为全赋。如此,则国用庶可支,臣等免于罪矣。”帝曰:“如所议行之。”   僧格又以铨调内外官皆由于己,而其宣敕尚由中书,至是以为言。乙酉,命自今所授宣敕并付尚书省。于是僧格遂以刑爵为贩市,所求无不遂,纲纪大坏,人心骇愕。   丙戌,西南生番内附。   广东贼钟明亮复反,以众万人寇梅州,江罗等以八千人寇漳州,又韶、雄诸贼二十馀处,皆举兵应之,声势张甚。诏页特密实复与福建、江西省合兵讨之,且谕页特密实:“钟明亮既降,朕令汝遣之赴阙,而汝玩常不发,至有是变。自今降贼,其即遣之。”   丁亥,安南国王陈日烜遣使来贡。   庚寅,江西宣慰使胡颐孙,援锡布鼎例,请至元钞千锭为行泉府司,岁输珍异物为息,从之。遥援颐孙行尚书省参政、泉府大卿、行泉府司事。   丙申,婺州贼叶万五以众万人寇武义县,杀千户一人,江淮省平章布琳吉岱将兵讨之。   遣使钩考大同钱谷及区别给粮人户。   庚子,取石泗滨为磬,以补宫县之乐。   癸卯,浙西宣慰使史弼请讨浙东贼,以为浙东道宣慰使,位哈喇岱上。弼讨台州贼,擒斩杨镇龙及其党,台州平。   甲辰,湖广省臣言:“近招降赣州贼胡海等,令将其众屯田自给。今遇耕时,不恤之,恐生变。”命赣州路发米千八百九十石赈之。   乙巳,缅国遣使来贡方物。   十一月,丁未,禁江南、北权要之家,毋沮盐法。   壬子,漳州贼陈机察等八千人寇龙岩,执千户张武义,与枫林贼合,福建行省兵大破之,陈机察、邱大老、张顺等以其党降。行省请斩之以警众,事下枢密院议,范文虎曰:“贼固当斩,然既降乃杀之,何以示信!宜并遣赴阙。”从之。   癸丑,建宁贼黄华弟福,结陆广、马胜,复谋乱,事觉,皆论诛。   以王恽为福建闽海道提刑按察使。恽上言曰:“福建所辖郡县五十馀,连山距海,实为边徼要地。而民情轻诡,自平宋以来,官吏贪残,故山寇往往啸聚,愚民因而蚁附,剽掠村落。官兵致讨,复蹂践之,甚非朝廷一视同仁之意也。今虽不能一一择任守令,而行省官僚,如平章、左丞尚阙,宜特选清望素著,文足以抚绥黎庶,武足以折冲外侮者,使镇静之,庶几治安可期也。”恽黜官吏贪污者数十人,察系囚之冤滞者,决而遣之,戒戍兵无得寓民家,别创营屋居之,民得少安。   丁巳,改播州为播南路。   十二月,辛巳,诏括天下马。哈都犯边,帝命伊勒噜与李庭议所以为备,庭请下括马之令,其品官所乘限数外,悉令入官。凡得马十一万匹。   绍兴路总管府判官白絜矩言:“宋赵氏族人散居江南,百姓敬之不衰,久或非便,宜悉徙京师。”擢絜矩为尚书省舍人,遣诣江南发兼并户,偕宋宗室至京师。既而江淮行省言:“江南之民,方患增课、料民、括马之苦,今此举必致人心摇动,宜且止。”从之。   时僧格专政,法令苛急,天下骚然。南台侍御史、行御史台事程文海入朝,上疏曰:“臣闻天子之职,莫大于择相,宰相之职,莫大于进贤。苟不以进贤为急而惟以殖货为心,非为上为德,为下为民之意也。昔汉文帝以决狱及钱谷问丞相周勃,勃不能对,陈平进曰:‘陛下问决狱,责廷慰,问钱谷,责治粟内史。宰相上理阴阳,下遂万物之宜,外镇抚四夷,内亲附百生。’观其所言,可以知宰相之职矣。今权奸用事,立尚书,钩考钱谷,以剥割生民为务,所委任者率皆贪饕邀利之人。江南盗贼窃发,良以此也。臣以为宜清尚书之政,省行省之权,罢言利之官,行恤民之事,于国为便。”僧格大怒,欲羁留不遣,复奏请杀之。凡六奏,帝皆不许,仍遣还行台。   丁亥,封皇子库库春为宁远王。   命回回司天台祭荧惑。   是岁,诏:“天下梵寺所贮《藏经》,集僧看诵,仍给所费,俾为岁例。”   朝廷以中原民转徙江南,令有司遣还,蒙古岱言其不可,遂止。   湖广行省左丞刘国杰率兵入肇庆,攻闫太獠于清远;还,攻萧太獠于怀集,擒之,复击走严太獠;寻又攻曾太獠于金林,破走之;贼深入保险,国杰凿山而入,贼众五千人,掩杀略尽。军次贺州,士卒冒瘴疫,国杰亲抚视之,疗以医药,多得不死。会国杰亦病,乃移军道州。广东盗陈太獠寇道州,国杰讨擒之,遂攻拔赤水贼寨。   皇孙出镇怀孟,帝为选老成练达旧臣护之,乃以属太子家丞王倚。陛辞,帝目之良久,谓侍臣曰:“倚,修洁人也,左右皇孙,得人矣。”   ◎至元二十七年   春,正月,戊申,改大都路总管府为都总管府。   癸丑,敕从臣子弟入国子学。   安南国王陈日烜遣使来贡。   丁巳,遣使代祀岳渎、海神、后土。   辽阳自纳颜之叛,民甚疲敝,戊午,发钞赈之。   哈坦馀寇未平,丙寅,命高丽国发耽罗戍兵千人讨之。   丁卯,高丽国王王暙言:“臣昔宿卫京师,遭林衍之叛,高丽民居大同者皆籍之,愿复付还高丽。”从之。   辛未,无为路大水,免今年田租。   癸酉,立兴文署,掌经籍板及江南学田钱谷。   吐坦寇辽东海阳。   二月,癸未,泉州地震;丙戌,又震。时商琥入为中台监察御史,上言:“汉文帝时有此灾而无其应,盖以躬行德化而弭也。”因条陈汉文帝时政以进,又言为政之道在立法、任人二者而已,法不徒立,需人而行,人不滥用,惟贤是择,因举天下名士十馀人。帝纳其言。   己丑,江西群盗钟明亮等降,诏徙为首者至京师,而给其馀党粮。   癸巳,晋陵、无锡二县霖雨害稼,并免其田租。   江西贼华大老、黄大老等掠乐昌诸县,行枢密院讨平之。   三月,庚申,立江南营田提举司,掌僧寺赀产。   癸亥,建昌贼邱元等称:“大老”,集众千馀人,掠南丰诸县,建昌副万户擒斩之。   甲子,杨镇龙馀众剽浙东,总兵官讨贼者,多俘掠良民。敕行御史台分拣之,凡为民者千六百馀人。   庚午,以广昌县经钟明亮之乱,免其田租。   辛未,太平县贼叶大五,集众百馀,寇宁国,擒斩之。   夏,四月,癸酉朔,帝幸上都。   丙戌,遣僧济额森等诣马八儿国访求方技。   癸巳,河北十七郡蝗,敕赈之。平山、真定、枣强三县旱,灵寿、元氏二县大雨雹,并免其租。   庚子,哈坦复寇海阳。   五月,乙巳,哈坦寇开元。   初,钟明亮降,诏缚至阙下,江西行省管如德等留不遣。明亮复叛,率众寇赣州。戊申,枢密院以如德等违诏纵贼,请诘之,诏可。罢江西行省枢密院。   庚戌,陕西南市屯田陨霜杀稼,免其租。   戊午,移江西行省于吉州,以便捕盗。   尚书省遣人行视云南银洞,获银四千四十八两,奏立银场官。   癸亥,徽州绩溪贼胡发、饶必成伏诛。   丙寅,江西行省言:“吉、赣、湖南、广东,福建,以禁弓矢,贼益发,请依内郡例,许尉兵持弓矢。”从之。   己巳,立云南行御史台,起复前汉中道按察使程思廉为御史中丞。始至,蛮夷酋长来贺,词若逊而意甚倨。思廉奉宣绥怀之意,且明示祸福,使毋自外,闻者慑服。云南旧有学校而礼教不兴,思廉力振起之,始有从学问礼者。   江阴大水,免田租万七百九十石。   庚午,婺州永康、东阳、处州缙云贼吕重二、杨元六等反,浙东宣慰使史弼擒斩之。   泉州、南安贼陈七师反,讨平之。   六月,壬申朔,河溢太康,免溢没地租。   庚辰,用江淮省平章锡布鼎言,以参政王巨济钩考钱谷有功,赏钞五百锭。   缮写金字《藏经》,凡糜金三千二百馀两。   以广州增城、韶州乐昌遭畲贼之乱,并免其田租。   杭州贼唐珍等伏诛。   壬辰,泉州大水。   丙申,发侍卫兵万人完都城。   丁酉,大司徒萨里曼等进《定宗实录》。   己亥,棣州厌次、济阳大风雹害稼,免其租。   秋,七月,癸丑,罢缅中行尚书省。   江淮省平章锡布鼎,以仓库官盗欺钱粮,请依宋法黥而断其腕,帝曰:“此回回法也。”不允。   戊午,贵州苗蛮三十馀人作乱,入顺元城,杀伤官吏,其众遂盛。湖广省合兵往讨之。   建平贼王静照伏诛。   乙丑,芜湖贼徐汝安、孙惟俊等伏诛。   丙寅,云南阇力白衣甸酋长凡十一甸内附。   丁卯,用僧格言,遣庆元路总管毛文豹,搜括宋时民间金银诸物,已而罢之。   沧州乐陵旱,免田租三万馀石。   魏县御河溢害稼,免其租。   八月,辛未朔,日有食之。   丁亥,以南安、建昌等处尝罹钟明亮之乱,悉免其田租。   癸巳,地大震,武平尤甚。地陷,黑沙水涌出,压死按察司官及总管府官王连等,民七千馀人。   己亥,帝闻武平地震,虑纳颜党入寇,遣平章政事特穆尔、枢密院官塔鲁呼岱引兵五百人往视。   九月,癸卯,申严汉人田猪之禁。   乙巳,禁诸王遣僧建寺扰民。   平章政事栋里特穆尔帅师与哈坦战,大破之。   丁未,御河决高唐,没民田,命有司塞之。   武平盗贼乘地震为剽掠,民愈忧恐。特穆尔以便宜蠲租贼,罢商税,弛酒禁,斩为盗者。发钞八百四十锭,转海运米万石以赈之。   帝自上都还,驻跸龙虎台,遣阿喇根萨里驰还,召集贤、翰林两院问致灾之由。议者畏僧格,但泛引经伟及五行灾异之言,以修人事、应天变为对,莫敢议及时政。   先是僧格遣实都、王巨济等理算天下钱谷,已征入数百万,未征者尚数千万,害民特甚,民不聊生,自杀者相属,逃山林者,则发兵捕之。于是集贤直学士赵孟頫为阿喇根萨里言:“宜请赦天下,尽与蠲除,庶几天变可弭。”阿喇根萨里素与孟頫善,入奏,具如孟頫言,帝从之。诏草已具,僧格怒,谓必非帝意。孟頫曰:“此钱谷未征者,其人死亡已尽,何所从取!非及是时除免之,他日言事者,倘以失陷钱谷数千万归罪尚书省,岂不为丞相深累耶?”僧格悟,遂赦天下,民得稍苏。   丁卯,命江淮行省钩考行教坊司所总南乐工租赋。   置四巡检司于宿迁之北,以所罢陆运夫为兵,护送会通河上供之物,禁发民挽舟。   僧格贵幸已极,讳言师事丹巴而背之。丹巴知不见容,力请西归,寻复召还,谪之潮州。   冬,十月,壬申,封皇孙噶玛拉为梁王,赐金印,出镇云南。   甲戌,立会通、汶、泗河道提举司。   丁丑,尚书省言:“江阴、宁国等路大水,民流移者四十馀万户。”帝曰:“此亦何待上闻,当速赈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