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 - 第 173 页/共 372 页

丁未,诏:“即驻跸所在学置国子监,以学生随驾者三十六人为监生,置博十二员。”   江东宣抚使刘光世引兵发镇江。   时淮南宣抚使韩世忠屯登云山,光世惧其扼己,改途趣白鹭店;世忠遣兵千馀袭其后,光世觉之,乃止。既而光世奏世忠掠其甲士六十馀人,帝寻遣使和解,仍书贾复、寇恂事赐之。   戊申,武功大夫、高州刺史、枢密院准备差使王林,以所部充御前忠锐第十将。林,刘光世部曲也,忠锐第九将史康民荐其才,自承州召还,而有是命。   己酉,神武副军都统制岳飞自虔州班师。   壬子,右宣教郎王忠民至行在,宰相吕颐浩、签书枢密院事徐俯见之皆拜,舍于政府。忠民上疏力辞新命,且言:“臣为大金举兵,故自上大金国主三表,为辨理乞还二帝,本心报国,非求名禄。”帝不许。忠民以告置于椟中,藏之七宝山下。既见所奏留中,力恳求去,遂依商、虢镇抚使董先于军中。   癸丑,川陕宜抚司以三泉县为大安军,以武臣种友知军兼县事,文臣为判官兼县丞。   自陕西既破,买马路久不通,至是荣州防御使、知秦州、节制阶、文军马吴璘,始以茶彩招致小蕃三十八族以马来市,西马复通。   秋,七月,丙辰,吕颐浩言:“行宫北门未成而役夫少,欲于忠锐第八将范温麾下,择不堪出战二百人助役,且令温自董之。”帝曰:“不可。四方闻之,以为使将帅舍甲兵而事营缮,非今日整兵经武之道。”   己未,置博学宏词科,用工部侍郎李擢奏。其法,以制、诏、书、表、露布、檄、箴、铭、记、赞、颂、序十二件为题,古今杂出六题,分三日试。命官除归明、流外、进纳及犯赃人外,愿试者以所业每题二篇纳礼部,下两制考校。堪召试者,每举附省试院收拭,上等改京官、除馆职,中等减三年磨勘,下等减二年,并与堂除;奏补出身人,以赐进士及第、出身、同出身为三等之差。著为令。   初置提举孳生牧马监官,于饶州置司,俸赐视杂监司,令枢密差干办官三员,本路给厩卒二百人,仍令统制官王进以所部护之。时益市马于广西,故先择牧地鄱阳,置官提举。   庚申,权商虢镇抚使董先奏虢州失守,待罪,诏先兼京西招抚司都统制,屯襄阳。   乙丑,尚书省言韩肖胄已至泗州,齐国馆伴官兵未到。时神武诸军护送者二千人,乃诏都督府以轻舟济其军食。   肖胄至汴梁,伪齐刘豫欲见之;副使胡松年曰:“见之无害。”豫之臣欲令以臣礼见,肖胄未有以答,松年曰:“皆大宋之臣,当用敌礼。”豫不能折。既见,松年长揖豫,叙寒温如平生。豫欲以君臣之礼傲之,松年曰:“松年与殿下比肩事主,不宜如是。”豫问:“主上如何?”松年曰:“圣主万寿。”豫曰:“其意何在?”松年曰:“主上之意,必欲复故疆而后已。”豫有惭色。   丙寅,尚书考功员外郎兼权监察御史硃异宣谕浙东、福建还。异出使九月,阅所按吏凡八人,荐士张九成等十二人。   丁卯,诏录用太祖、太宗、真宗、仁宗、英宗、神宗六朝勋臣自曹彬至蓝元振三百二十人子孙。先是徽猷阁待制宋伯友言:“艰难以来,中原隔绝,功臣子孙,凋丧殆尽;乞访其后,量材录用。”故有是旨。其后是赵普、赵安仁、范质、钱若水诸孙,皆官之。   己巳,枢密院计议官、权监察御史薛徽言宣谕湖南还。徽言出使九月,阅所按吏十六人,荐士刘延年等三人。   庚午,诏:“无职田选人及亲民小使臣,并给茶汤钱十千,职田少者通计增给。”   先是御笔增选人、小使臣俸以养廉,辅臣进呈,帝谕以“今饮食衣帛之直,比宣和不啻三倍,衣食不给而责以廉节,难矣。宜变旧法以权一时之宜。”户部尚书黄叔敖言:“文武官料钱,各有格法,不可独增选人、小使臣;乞令提刑司均州县职田于一路,通融应副,无职田及职田少者增支。”从之。   癸酉,宰相吕颐浩、参知政事席益、签书枢密院事徐俯,以旱乞罢政,帝曰:“与其去位,曷若同寅协恭,交修不逮,思所以克厌天心者!”颐浩等乃复视事。   时以旱故,诏群臣言阙政。礼部尚书洪拟曰:“法行之公,则人乐而气和;行之乖,则人怨而气偏。试以小事论之:近时监司守臣献羡馀则黜之,宣抚司献则受之,是行法止及疏远之臣也。有自庶僚为侍从,卧家视事,未尝入谢,得美职而去;若鼓院官移疾废朝,则斥罢之;是行法止及冗贱之官也。榷酤立法甚严,犯者籍家财以充赏;而大官有势者,连营列障,公行酤卖,则不敢问;是行法止及孤弱之家也。小事如此,推广而言之,则怨多而和气伤可知矣。”疏奏,帝嘉纳。   甲戌,神武中军统制兼提举宿卫亲兵杨沂中自严州还,以沂中兼带御器械。武功大夫、忠州团练使、閤门宣赞舍人、御前忠锐第四将范温以所部充神武中军左部统领。   乙亥,硃胜非起复旧官,守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知枢密院事,特命睿思殿祗候陈彦臣宣押赴行在。   诏神武副军都统制岳飞选兵三千人移戍广州。   丙子,以久旱,诏诸路监司分按州县,亲录囚徒以察冤滞。   己卯,诏左武大夫、忠州防御使、知秦州张荣以所部赴行在。   庚辰,辅臣奏事,吕颐浩言雨足,帝曰:“日者亢旱,朕甚忧之,以穑事无望矣。今沾足如此,殆将有秋。《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书大有年者才一,书有年者再而已,以此知丰登之难得也。”先是自六月丙午不雨,帝命议狱刑,弛力役,进素膳,及是雨乃足,翼日,帝始御玉食焉。   八月,丙戌,初,忠锐第八将徐文既叛去,以所部海舟六十,官军四千三百,泛海至盐城县,遣使臣阚中纳款于伪齐,具言沿海无防御之人,可以径至二浙;且图驻跸所在军马之数,因密州草桥镇巡检包德闻于刘豫,豫大喜。是日,授文防御使、知莱州,以海舰二十益其军,令犯通、泰等州,且至淮南与大军会合。   戊子,金主以赵炤诬告其父昏德公谋反,命诛炤及其婿刘彦文。初,金人欲令其父子对质,会蔡鞗力辨其诬,乃止。   己丑,命神武副军都统制岳飞赴行在,仍命飞以精卒万人留戍江州。   壬辰,川、陕等路宣抚处置副使王似言:“川、陕诸州应奏狱案,乞用便宜指挥,酌情断下,如张浚例。”许之。   甲午,帝谓大臣曰:“元祐党人固皆贤,然其中亦有不贤者乎?”吕颐浩等曰:“岂能皆贤!”徐俯曰:“若真元祐党人,岂不贤!但蔡京辈,凡己之所恶,欲终身废之者,必名之元祐之党,是以其中不免有小人。”帝曰:“若黄策之类是也。”俯曰:“黄策乃元符末上书狂直被罪,始,天下皆称之。如策比者,无虑十馀人,策不能固穷守节,陷于非义。其中亦有议论前后反复,奸恶猥琐,窜名其间,如杨畏、硃师服数人耳。”策以直秘阁、通判严州,受赇抵罪,故帝及之。   故降充宝文阁待制王觌,追复龙图阁学士。   乙未,诏:“河南镇抚使翟琮,且在襄阳府屯泊,听候朝旨。   时梁、卫之地,悉沦伪境,琮屯伊阳之凤牛山,为伪齐所逼,孤立不能敌,率部曲突围奔襄阳。京西招讨使李横以闻,故有是命。   权商虢镇抚使董先,言有官军及老弱七千在襄阳,而李横兵已众,恐不能赡给,乃命先赴行在,先遂以其众依赵鼎于江西。   戊戌,金主诏曰:“比以军旅未定,尝命帅府自择人授官;今并从朝廷选法。”   己亥,以信安郡王孟忠厚为礼仪使,奉神御并诣温州。   甲辰,诏曰:“比者雨旸弗时,几坏苗稼,朕方寅畏怵惕;又复地震,苏、湖益甚,朕其惧焉。盖天降灾,其应必至,皆朕失德,不能奉顺乾坤,协序阴阳之故。咨尔在外大小之臣,有能应变弭灾,辅朕不逮者,极言无隐。”   时已命诸路宪司起发州郡所负积年禁军阙额钱,是日,帝谕辅臣,恐不便于民,速令除放,遂以手诏付有司,自建炎以来皆蠲之。   乙巳,诏:“复置史馆,以从官兼修撰,馀兼直馆、检讨,若著作佐郎有阙,依元丰例差郎官兼领。”先是著作官全阙,以都官员外孔端朝权兼著作佐郎,至是吏部讨论而有此命。   己酉,侍御史辛炳言:“叨缀日参,见宰执有留身奏事者。臣窃谓天下有大利害,政事有大因革,人才之黜陡,赏罚之劝惩,相与敷陈于陛下之前,盖有不容不公者。留身之际,何所不有!恐分朋植党之渐,为害滋大。欲望降旨,自今三省、枢密院朝殿进呈,讫不得留身,违者许御史台弹奏。”   辛亥,嗣濮王仲湜请诸州宗室,各以行尊者一人检察月俸钱米,许之。渡江后,宗子散居四方,故仲湜以为请。   是月,韩肖胄等始至云中,见金国都元帅宗翰议事。   九月,癸丑,秘书少监孙近请命前宰执供具建炎四年二月以前的政记,仍令修注官补建炎以来起居注,命百司日以朝廷所施行事报秘书省、进奏院,月报亦如之。   初,伪齐侍御史卢载阳上议,陈结南夷扰川、广之策,刘豫遣通判齐州傅维永及募进士宋渊等五十馀人自登州泛海,册交趾郡王李阳焕为广王,且结连诸溪洞酋长,金主遣使毛都鲁等二十馀人偕行。   丙辰,时行宫外朝止一殿,日见群臣,省政事则谓之后殿,食后引公事则谓之内殿,双日讲读于斯则谓之讲殿。至是梁朽,前荣且坏,命有司缮治之。乃权御射殿,极卑陋,茆屋裁三楹,侍臣行列,巾裹触栋宇。   戊午,特进尚书左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知枢密院事、都督江淮荆浙诸军事吕颐浩罢,为镇南军节度、开府仪同三司、提举临安府洞霄宫。   颐浩再相凡二年,侍御史辛炳劾其不恭不忠,败坏法度。及颐浩引疾求去,殿中侍御史常同因论其十罪,大略谓:“颐浩循蔡京、王黼故辙,重立茶盐法,专为谋利,一也。不于荆、淮立进取规模,惟务偷安,二也。所引用非贪鄙俗士即其亲旧,三也。民诉讼有再至者辄罪之,四也。赃吏吕应问、韩禧皆满数万,颐浩既受女谒,遂令移狱,欲罪元按官司,五也。台谏论事不合己意,则怒形于色,六也。近两将不协,几至交兵,不能辨曲直以申国威,而姑息之,七也。其心腹最喜者擢置台属,使采台中议论,八也。近者地震,抑而不奏,及降诏求言,又不引去,九也。每会亲党夜饮,男女杂坐,比言者论罢都漕司,遽托病乞出,十也。陛下未欲遽罢颐浩者,岂非以其有复辟之功乎?臣谓功出众人,非一颐浩之力。纵使有功,宰相代天理物,张九龄所谓不以赏功者也。”疏入,因改命。   庚辰,神武副军都统制岳飞自江州来朝,赐金带、器甲。飞养子云,年尚少,帝亦以战袍戎器赐之。   辛酉,川陕宣抚司统领官吴胜,败伪齐兵于黄堆寨。   初,陕西同统制军马杨政率诸军深入至清水县,命胜与统领官杨从仪、程俊等率忠义人进讨。伪泾原第八将严千,以甲军千人,骑五百,筑莲花城,胜急击攻之。翼日,第十将宋师闵复以骑二千来援,胜等追杀无遗,获所部将十馀人,师闵仅以身免。胜还至腊家城,复与敌遇,步将从义郎彭扆战死。准备将、承信郎贺吉,为贼所获,曰:“吾不死于敌手。”遂自杀。是役也,将士死者百二十有三人,皆赠官,录其子。   丙寅,诏:“自今执政许留身奏事,如宰臣例。”   端明殿学士、江南西路安抚大使兼知洪州赵鼎为江南西路安抚制置大使兼知洪州,中卫大夫、武安军承宣使、神武副军都统制岳飞落阶官,为镇南军承宣使、江西沿江制置使,戍江州。飞言:“本路兵久不训习,乞留五千人屯洪州,二千人屯虔州、南安,馀军并随军训习。”诏飞、鼎同议。   先是飞在洪州,与江南兵马钤辖赵秉渊饮,大醉,击秉渊几死,帅臣李回奏劾之。及是帝戒飞止酒,飞遂不饮。   始,统制官傅选屯江州,李山知蕲州,皆受回节度。飞受命,奏乞选、山皆为本司统制,于是飞始能成军。江东宣抚使刘光世与秉渊素厚,奏秉渊还建康以避之。   时飞军月费钱十二万二千馀缗,米万四千五百馀斛,诏漕臣曾纡津致钱粮,为军中五月之费,而鼎督趣之。回与飞不协,至鼎,推诚待之,飞亦心服。   信安郡王孟忠厚上昭慈圣献皇后改谥册于温州太庙,不改题神主。   戊辰,帝谓辅臣曰:“议者多言诸大将不宜益兵。汉高祖定天下,诸将兵至十数万,未尝以为疑,故能成功。今刘光世、韩世忠兵才各五万,张俊不满三万,议者已患其多,此不知时宜也。”席益曰:“方用兵之时,御诸将当如高祖,削平之后,待功臣当如光武。”前三日,诏以忠锐第九将史康民、第十将王林所部益俊军,又令第二将张守忠受俊节制,故言者及之。   己巳,权刑部侍郎章谊试兵部侍郎,大理卿李与权权刑部侍郎。   壬申,自军兴以来,机速事皆以白札子径下,有司既报行,然后赴给、舍书押降敕;其后拟官、断狱皆然,两省之职殆废。至是中书舍人孙近言:“国家仿唐旧制,分建三省,凡政令之失中,赏刑之非当,其在中书,则舍人得以封还,其在门下,则给事得以论驳。盖先其未行而救正其失,则号令无反汗之嫌,政令无过举之迹。今给、舍但书押已行之事,虽欲论执而成命已行,非设官本意。望申严旧制,应非军期争速不可待,勿报;应给、舍书读,如元封驳,令画时行下。”   诏:“神武后军见在行在官兵八千人,并拨隶神武右军都统制张俊。”   乙亥,江东宣抚使刘光世为江东、淮西宣抚使,置司池州;淮南东路宣抚使韩世忠为建康、镇江府、淮南东路宣抚使,置司镇江府;神武前军统制、荆南府、潭、鼎、澧、岳、鄂等州制置使王燮为荆南府、岳、鄂、潭、鼎、澧、黄州,汉阳军制置使,置司鄂州;神武副军都统制、江西制置使岳飞为江南西路、舒、蕲州制置使,置司江州。赐江世钱十万缗,为营垒费。仍命世忠措置所部沿江至平江府、江阴军沿海地。侍卫亲军步军都指挥使、武泰军节度使、主管殿前司公事郭仲荀为检校少保、知明州兼沿海制置使,神武中军统制、提举宿卫亲兵杨沂中兼权殿前司公事。仍诏仲荀以绍兴府、温、台、明州为地分,自帅府外,应统兵官并得节制。   始,诸将拥重兵而无分定路分,故无所任责。硃胜非再相,始议分遣诸帅各据要会,某帅当某路,一定不复易。   戊寅,秘书省正字陈祖言请修建炎以来日历,从之。   庚辰,集英殿修撰苏迟权尚书刑部侍郎。   诏审武副军都统制、江西制置使岳飞所部改为神武后军,以飞为统制。   伪齐遣将与知光州许约合兵围固始县,知县事孙晖将所部遁去。淮西宣抚使刘光世,遣统制官郦琼等救之,未至,会淮西安抚使胡舜陟命准备将领、承议郎洪邦彦以乡兵来援。辛巳,贼弃城走。   是秋,金都元帅宗翰悉起女直土人散居汉地,惟金主及将相亲属卫兵之家得留。 续资治通鉴--●卷第一百一十三 ●卷第一百一十三     【宋纪一百十三】 起昭阳赤备若十月,尽阏逢摄提格六月,凡九月。      ○高宗受命中兴全功至德圣神武文昭仁宪孝皇帝绍兴三年(金天会十一年)   冬,十月,壬午朔,诏曰:“昨者出自朕意,分遣使人,授以手历,澄清诸道。逮胡蒙等还朝,偶缘它事相继而去,皆非有失使指。虑四远不知其由,妄意揣摩,将已行之事,苟简灭裂,颠倒纷纭,民受其弊,未还二使,不无疑虑,动辄畏缩,甚失临遣之意。三省可速行下诸路所陈利害,令监司郡县遵守,举荐人材,取旨录用。”时刘大中、明橐未还,恐郡邑观望,故有是诏。   礼部尚书兼权吏部尚书洪拟罢,为徽猷阁直学士、提举江州太平观,以殿中侍御史常同论其阿附王黼,在铨曹专任胥吏故也。先是帝以地震求言,拟与其子驾部员外郎兴祖偕上封事,论朝廷纪纲不正,语侵在位者,由是父子继罢。   癸未,硃胜非等上《吏部七司敕令格式》一百八十八卷。   自渡江以来,官司文籍散佚,无所稽考,议者以为铨法最为急务。会广东转运司以所录元丰、元祐吏部法来上,洪拟等乃以省记旧法及续降指挥详定,至是成书。   戊子,尚书工部侍郎李擢试礼部尚书,权刑部侍郎苏迟权工部侍郎。   庚寅,吴玠加检校少保,以总兵累年,捍御有功也。   甲午,大理国请入贡且卖马,帝谕大臣曰:“令卖马可也。进奉可勿许,安可利其虚名而劳民乎!”硃胜非曰:“异时广西奏大理入贡,事可为鉴。”帝曰:“遐方异域,何由得实!彼云进奉,实利贾贩。第令帅臣、边将偿其马直,当价则马当继至,庶可增诸将骑兵,不为无益也。”   尚书吏部员外郎刘大中宣谕江南路还,以举刺官吏、申明利害、平反狱讼、科拔财赋为八册来上。大中出使仅一岁,所按吏二十人,荐士十六人。   己亥,伪齐陷邓州,以其将齐安上知州事。   辛丑,南丹蛮犯观州。   初,南丹州刺史莫公晟,政和间献地于朝,以为广西兵马钤辖,既而逃归。会武节郎黄昉知观州,遣兵略其部族,公晟怒,聚众数百人,以是夜围观州,焚宝积监。广西经略使刘彦适调融州土丁将兵往救之,公晟已去。昉坐免所居官。   癸卯,诏:“自绍兴元年正月朔以前,因群寇残破、占据去处乘时作过之人,限旨到日将已受词诉绝结,毋得枝蔓,日后毋得受理。”时言者以为自军兴以来,村民往往乘势剽劫,其罪大而考验明白者,固已就戮;然牵联党与,蔓及平人,或挟仇规利,转相告诉,人情不安,故有是命。   襄、邓、随、郢等州镇抚使李横,弃襄阳,奔荆南。   时伪齐将李成既得邓州,而刘豫之众有归襄阳者,横以为寇至,且军食不继,随引兵遁,成入襄阳。知随州李道闻之,亦弃城去,豫以其将王嵩知随州。   横之去襄阳也,欲依解潜以俟命,其参谋官直龙图阁赵去疾、属官右宣教郎阎大钧,劝使归朝待罪。横曰:“我有乌合之众,所至自谋衣食,人皆谓我为贼。万一诸郡不见纳,奈何?”二人曰:“我亦官军也,何至是?”已而湖北安抚使刘洪道果拒之,横大怒,欲杀二人,二人呼曰:“江西帅赵枢密可归也。”横犹未决,而赵鼎已遣粮舟至,其众遂安。时权商虢镇抚使董先、蔡州信阳军镇抚使牛皋,先已渡江至洪州;鼎复以银数千两犒横之众,且檄知黄州鲍贻逊迎劳于境上。横大喜,以所部如洪州。   荆、潭制置使王燮率水军至鼎口,与贼遇。贼乘舟船高数丈,以坚木二尺馀剡其两端,与矢石俱下,谓之木老鸦。官军乘湖海船低下,用短兵接战,不利,燮为流矢及木老鸦所中,退保桥口,留统制官崔增、吴全当下流,亲将神武前军万馀人陆行趋鼎州。   伪齐引兵犯郢州,守将李简弃城去,刘豫以荆超伪知郢州。超,班直也,豫才而用之。   丙午,左承议郎、主管毫州明道宫王公彦进秩二等,以元符上书入籍故也。自是党人见在者皆还官。   戊申,诏:“今后省试并赴行在。”   自诸路置类省试,行之才二举,议者以为奸弊百端,且言:“本朝省试,必于六曹尚书、翰林学士中择知举,诸行侍郎、给事中择同知举,卿监为参详官,馆职、学官为点检官,又以御史监视,故能至公至当,厌服士心。今盗贼屏息,道路已通,若以此试复还礼部,不过括诸漕司所费输之行在,则必裕然有馀矣。”诏检正累降指挥,申严行下,于是遂罢诸路类试。   庚戌,复置宗正少卿一员,太府、司农寺、军器、将作监各复置丞一员,太府、大理左断刑、右置狱名复增丞一员。   是月,伪齐将王彦先自毫州引兵至北寿春,扬兵淮上,有南渡意。江东、淮西宣抚使刘光世驻军建康,扼马家渡,遣统制官郦琼以所部驻无为军,为濠、庐声援,贼乃还。   十一月,丙辰,执政进呈修运河画一。帝曰:“有欲以五军不堪出战士卒充此役者固不可,又有言调民而役之者滋不可,惟旁郡厢军壮城捍江之属为宜。至于廪给之费,则不当吝。”硃胜非曰:“开河似非急务,而馈饷艰难,故不得已。然时方盛寒,役者良苦,临流居民,悉当迁避。至于畚挶所经,泥沙所积,当预空其处,则居民及富家以僦屋取赀者,皆非所便,恐议者或以为言。”帝曰:“禹卑宫至而尽力乎沟洫,浮言何恤焉!”   己未,诏:“王燮所部帅司并诸州军,并权听燮节制。”以燮言湖南、北安抚使折彦质、刘洪道不肯济师也。   彦质闻命,上疏言:“靖康中任河东宣抚副使,燮系臣部下兵官,兼曾体量行遣,嫌怨灼然。若使平时部属偏裨,一旦加乎其上,缓急听其凭凌,窃恐有亏国体。”诏:“彦质与燮同心讨贼,如托故避事,致有疏虞,当议重行窜责。”   庚申,罢楚州吴城县为镇。县自兵火后,居民才八十馀家,故废之。   礼部员外郎虞氵昙,请铨试初出官人,以经义、诗赋、时义、断案、律义为五场,就试人十分取七,榜首循一资,从之。